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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國與諜報局(1939年11月20日以前稱“外國情報與諜報司”)
外國與諜報局局長直屬國防軍統帥部參謀長領導。在搜集情報和反間諜工作方面,他充當統帥部參謀長和各軍種總司令以及後備陸軍司令的顧問。他受領上述人員委託的與該局所屬各處業務有關的任務。局長負責本局的全盤領導工作,給所屬各處下達任務和指示。陸軍各軍區的和海軍基地司令部的諜報部門在業務方面也歸他領導。通常,由局參謀長或資歷最深的處長代理局長處理局的日常工作。
外國與諜報局設有下述單位:
1、駐陸軍總司令身邊的外國與諜報組
該組是國防軍統帥部配屬給陸軍總參謀部第四軍務長的一個聯絡機構。它根據外國與諜報局的總方針和第四軍務長的命令,領導前線諜報部門的工作。它的任務是:統一組織實施前線反間諜工作;監督和控制軍隊前線秘密警察的工作;參與採取各種根本措施以調整前線情報報知部門和反間諜部門的工作;總結所謂的“經驗教訓”。該組所屬外國科的專業人員負責建立和保持國防軍統帥部與陸軍總司令部之間的聯繫,以便相互通報有關外國的情報。
2、駐海軍總司令(海戰指揮部司令)參謀部的外國與諜報組
該組是外國與諜報局的一個機構,但它在執行任務時在軍事上歸海戰指揮部領導。該組只編有兩名非現役軍官(補充軍官),一名後勤專業軍官,一名反間諜專業軍官。
3、駐空軍總司令部的外國與諜報組
該組是外國與諜報局和空軍總司令部之間的聯絡機構。它配屬給空軍總司令部的指揮處.因此在執行任務時在軍事上要受其領導。它負責將空軍總司令部對軍事情報工作的要求轉達給外國與諜報局。
4、外國與諜報局參謀長和中央處
外國與諜報局參謀長直屬該局局長領導。他是局長的首席業務顧問。在日常工作中,他是局長的常任代表。他的主要任務是:協助局長工作,確保本局所屬各處之間的密切合作,統一集中處理諜報部門在組織和人事方面的各種事情。因此,各處向局長匯報工作時,參謀長一般都應在場。參謀長兼任該局中央處處長。該局中央處於1942年設立,設有下述單位:副官;動員與組織組;法律組;行政預算組;中央檔案室。
5、外國處
外國處處長歸國防軍指揮局局長領導。外國處是國防軍統帥部里負責搜集和研究外國政治與軍事情報的機構。它同外交部經常保持聯繫,外交部在該處駐有聯絡官員。外國處擔負下述任務:
(1)向統帥部參謀長、外國與諜報局局長、國防軍指揮參謀部、統帥部其他有關各處和各軍種通報外國外交政策和國防政策方面的情況。
(2)搜集和分類整理外國軍事報導和消息。
(3)對外國新聞進行分析和評價,向統帥部所屬處級單位和各軍種有關單位摘要轉發有關新聞。
(4)向外交部通報軍事情況、外國軍隊情況和德軍的部署與意圖。
(5)處理戰爭中與國際法有關的問題;超出了一個軍種範圍的問題,由“國際戰爭法軍事調研組”負責處理,並向各軍種總司令部和統帥部的其他直屬單位發出指示。
(6)同德國駐外武官處、外國駐柏林武官處、德國駐外軍事代表團和德國駐外軍事司令保持聯繫。
(7)處理海軍後勤問題。
(8)處理殖民地問題。
外國處設有下述單位:辦公室軍官;一組(外交與國防政策);二組(對外關係、總務、檔案);三組(外國軍情),四組(海軍後勤);五組(外國新聞);六組(國際戰爭法軍事調研組);七組(殖民地問題);八組(國防評論)。此外,還有一個“統帥部與外交部之間的聯絡組”在業務上與外國處有聯繫,
1943年,外國處升級為“外國司”,下轄第一、二、三、四外國處。第四外國處原名“國防軍期刊資料處”,它在作為第四外國處編入外國司之前(即1941—1943年),隸屬於陸軍總司令部的陸軍圖書管理主任。
6、第一諜報處(情報搜集處)
第一諜報處處長隸屬於外國與諜報局局長。該處的任務是:
(1)與第二諜報處、外國處、外交部、國家秘密警察和國防軍指揮局密切合作,與有關的所有機關和組織保持聯繫。廣泛搜集外國陸、海、空三軍的秘密情報、特別是對德國有用的重要情報。
(2)完成國防軍首腦和各軍種首腦委託給它的偵察任務。
(3)向外國處和各軍種的情報使用單位(特別是陸軍總參謀部第三處、海軍海戰指揮部第三處和空軍總參謀部第五處)轉發已獲得的原始情報。
第一諜報處設有下述單位:辦公室軍官,下轄出納處和檔案室;陸軍秘密情報組;海軍秘密情報組;空軍秘密情報組;諜報技術器材組;經濟秘密情報科;新聞分析科 [ 註:在德軍的高級機構里,通常是一個組(Gruppe)下擺若干個科(Referate)。但是,有些獨立科也和組一樣直屬處長領導。 ] ;無線電諜報科。
7、第二諜報處(特別勤務處)
第二諜報處處長隸屬於外國與諜報局局長。該處的任務:
(1)查明和利用外國的少數民族和反政府組織,通過破壞和政治活動,削弱其國防力量。做好渙散敵國軍心的宣傳準備工作。確保情報報知系統的暢通。同友好國家交換情報。
外國與諜報局局長直屬國防軍統帥部參謀長領導。在搜集情報和反間諜工作方面,他充當統帥部參謀長和各軍種總司令以及後備陸軍司令的顧問。他受領上述人員委託的與該局所屬各處業務有關的任務。局長負責本局的全盤領導工作,給所屬各處下達任務和指示。陸軍各軍區的和海軍基地司令部的諜報部門在業務方面也歸他領導。通常,由局參謀長或資歷最深的處長代理局長處理局的日常工作。
外國與諜報局設有下述單位:
1、駐陸軍總司令身邊的外國與諜報組
該組是國防軍統帥部配屬給陸軍總參謀部第四軍務長的一個聯絡機構。它根據外國與諜報局的總方針和第四軍務長的命令,領導前線諜報部門的工作。它的任務是:統一組織實施前線反間諜工作;監督和控制軍隊前線秘密警察的工作;參與採取各種根本措施以調整前線情報報知部門和反間諜部門的工作;總結所謂的“經驗教訓”。該組所屬外國科的專業人員負責建立和保持國防軍統帥部與陸軍總司令部之間的聯繫,以便相互通報有關外國的情報。
2、駐海軍總司令(海戰指揮部司令)參謀部的外國與諜報組
該組是外國與諜報局的一個機構,但它在執行任務時在軍事上歸海戰指揮部領導。該組只編有兩名非現役軍官(補充軍官),一名後勤專業軍官,一名反間諜專業軍官。
3、駐空軍總司令部的外國與諜報組
該組是外國與諜報局和空軍總司令部之間的聯絡機構。它配屬給空軍總司令部的指揮處.因此在執行任務時在軍事上要受其領導。它負責將空軍總司令部對軍事情報工作的要求轉達給外國與諜報局。
4、外國與諜報局參謀長和中央處
外國與諜報局參謀長直屬該局局長領導。他是局長的首席業務顧問。在日常工作中,他是局長的常任代表。他的主要任務是:協助局長工作,確保本局所屬各處之間的密切合作,統一集中處理諜報部門在組織和人事方面的各種事情。因此,各處向局長匯報工作時,參謀長一般都應在場。參謀長兼任該局中央處處長。該局中央處於1942年設立,設有下述單位:副官;動員與組織組;法律組;行政預算組;中央檔案室。
5、外國處
外國處處長歸國防軍指揮局局長領導。外國處是國防軍統帥部里負責搜集和研究外國政治與軍事情報的機構。它同外交部經常保持聯繫,外交部在該處駐有聯絡官員。外國處擔負下述任務:
(1)向統帥部參謀長、外國與諜報局局長、國防軍指揮參謀部、統帥部其他有關各處和各軍種通報外國外交政策和國防政策方面的情況。
(2)搜集和分類整理外國軍事報導和消息。
(3)對外國新聞進行分析和評價,向統帥部所屬處級單位和各軍種有關單位摘要轉發有關新聞。
(4)向外交部通報軍事情況、外國軍隊情況和德軍的部署與意圖。
(5)處理戰爭中與國際法有關的問題;超出了一個軍種範圍的問題,由“國際戰爭法軍事調研組”負責處理,並向各軍種總司令部和統帥部的其他直屬單位發出指示。
(6)同德國駐外武官處、外國駐柏林武官處、德國駐外軍事代表團和德國駐外軍事司令保持聯繫。
(7)處理海軍後勤問題。
(8)處理殖民地問題。
外國處設有下述單位:辦公室軍官;一組(外交與國防政策);二組(對外關係、總務、檔案);三組(外國軍情),四組(海軍後勤);五組(外國新聞);六組(國際戰爭法軍事調研組);七組(殖民地問題);八組(國防評論)。此外,還有一個“統帥部與外交部之間的聯絡組”在業務上與外國處有聯繫,
1943年,外國處升級為“外國司”,下轄第一、二、三、四外國處。第四外國處原名“國防軍期刊資料處”,它在作為第四外國處編入外國司之前(即1941—1943年),隸屬於陸軍總司令部的陸軍圖書管理主任。
6、第一諜報處(情報搜集處)
第一諜報處處長隸屬於外國與諜報局局長。該處的任務是:
(1)與第二諜報處、外國處、外交部、國家秘密警察和國防軍指揮局密切合作,與有關的所有機關和組織保持聯繫。廣泛搜集外國陸、海、空三軍的秘密情報、特別是對德國有用的重要情報。
(2)完成國防軍首腦和各軍種首腦委託給它的偵察任務。
(3)向外國處和各軍種的情報使用單位(特別是陸軍總參謀部第三處、海軍海戰指揮部第三處和空軍總參謀部第五處)轉發已獲得的原始情報。
第一諜報處設有下述單位:辦公室軍官,下轄出納處和檔案室;陸軍秘密情報組;海軍秘密情報組;空軍秘密情報組;諜報技術器材組;經濟秘密情報科;新聞分析科 [ 註:在德軍的高級機構里,通常是一個組(Gruppe)下擺若干個科(Referate)。但是,有些獨立科也和組一樣直屬處長領導。 ] ;無線電諜報科。
7、第二諜報處(特別勤務處)
第二諜報處處長隸屬於外國與諜報局局長。該處的任務:
(1)查明和利用外國的少數民族和反政府組織,通過破壞和政治活動,削弱其國防力量。做好渙散敵國軍心的宣傳準備工作。確保情報報知系統的暢通。同友好國家交換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