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我曾經想過要懷著他的孩子。每個女人,在愛上一個男人時,都會有這種想法吧?當他壓在我身上時,我多麼希望我就這樣為他生一個孩子,孩子體內流著我和他的血。
許多年後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這件事發生。驗孕結果證實我沒有懷孕,我高興得一口氣去買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發現,我已經不愛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職了,他現在是副總編輯,仍然有出鏡報告新聞。他還沒有跟曹雪莉結婚。我想,他仍然思念著你。
時光流逝,我愈想忘記他,印象卻愈清晰。他有很多缺點,他猶豫不決,他沒勇氣,他沒有在適當的時候出現,當我如許孤單的時候,他不在我身邊。可是,因為他離我那麼遠,一切的缺點都可以忘記,只有思念抹不去。
復活節前的一個禮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著我的手說:
你看誰來了?
楊弘念從她的房間走出來。
在威尼斯分手以後,已經大半年沒有見過他了。他還是老樣子。
很久不見了。他說。
你什麼時候來的?
昨日剛剛到,沒想到你在這裡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稱讚我。
當然,她是我教出來的。楊弘念還是一貫的驕傲。
你會在紐約留多久?我問他。
幾天吧。你住在哪裡?
格林威治村。
那裡很不錯。
我住的房子已經很舊了。你什麼時候有空一起吃頓飯?
今天晚上好嗎?
今天晚上?沒問題。
到你家裡,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嗎?
好的。
晚上八點鐘,楊弘念來了,手上拿著一束紅玫瑰。
給你的。
你從來沒有送過花給我,謝謝。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點什麼?
隨便吧。
你可不是什麼都肯喝的。我從冰箱裡拿出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謝謝。他笑說。
這些日子你去了哪裡?真沒想到會在紐約見到你——
是卡拉告訴我,你在這裡的,我特地來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還以為他是路經此地。
沒什麼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補充說。
謝謝你,我在這裡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頭的相架,相架里鑲著我兒時在公園打鞦韆的那張照片。
這是你小時候的照片嗎?
嗯。
我從沒見過——
他完全沒有察覺照片裡有一個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誰又會注意到呢?
冷嗎?我問他。我聽見他打了一個噴嚏。
不——
紐約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說。
我腳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給我的那一雙羊毛襪。
這種羊毛襪,你是不是有很多雙?他問我。
為什麼這樣問?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這雙襪。
不,我只有這一雙——
那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沒有,只是這一雙襪穿在腳上特別溫暖。
我把晚餐端出來: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學到些什麼?
我認真地想了一想,說:
她的設計,看來很簡潔,但是每一個細節都做得很好,看著不怎麼樣,穿在身上卻是一流的。
你還沒有學到。他生氣地說。
我不太明白,我自問已經很用心向卡拉學習。
你要學的,是她的一雙手。
雙手?
她可以不畫圖樣、不裁紙版,就憑十隻指頭,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鋪在模特兒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裝。
是嗎?我愕然,我從沒見過卡拉這樣做。
她出道的時候就是這樣。
很厲害!我不得不說。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雙手。他捉著我雙手說,要信雙手的感覺。你要親手摸過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學不到這一點,跟著卡拉多少年也沒有用,她沒教你嗎?
我搖頭:誰會像你那樣,什麼都教給我?
我忽爾明白,他那樣無私地什麼都教給我,是因為他真的愛我。
謝謝你。我由衷地對他說。
你已經有一年多沒有作品。我關心他。
我的靈感愈來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臉,情深地望著我。
不要這樣——我垂下頭。
他沮喪地站起來,拿起大衣離開。
謝謝你的晚飯。
你要去哪裡?
到處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師重道嗎?他冷笑。
我沒回答他。
再見。他說罷逕自離開。
他走了,我靜靜地看著自己雙手,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當他捉著我雙手時,我沒有愛的感覺,也許不是沒有,而是太少,少得無法從掌心傳到身體每一部分。他擁有一切應該被一個女人愛著的條件,可是,卻遇上了我。是他的無奈,還是我的無奈?
他走了之後,沒有再回來。
一天,我從工作室回到家裡,發現門外放著一個精緻的藤籃,籃子裡有五隻復活蛋,還放滿了一雙雙羊毛襪,有紅色的、綠色的、藍色的、格子的。籃里有一張卡,卡上寫著:
籃子裡的羊毛襪都很暖,別老是穿著那一雙。復活節快樂。
那是楊弘念的字跡,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筆寫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為什麼經常穿著那一雙襪。
我把籃子拿進屋裡,他還在紐約,不是說好要走的嗎?
以為他會出現,他偏偏沒有。到了夏天,還見不到他。他總是不辭而別。
九月中,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律師行讓我成為合伙人,以後我可以拿到分紅。
熊弼在大學裡教書,他大概這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學校。
雖然已經不愛他,卻不知道怎樣開口,所以,我還是沒有開口。
我跟一個律師來往。你一定會罵我的,他已經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許這樣最好,誰也不欠誰。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東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為沒有要求,我們很快樂。原來所有的煩惱都是來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對這件事一無所知,因為內疚,我對他比以前好了一點。我開始發覺,我是不會離開他的。即使將來我又愛上另一個人,我仍是離不開他。他是我的枕頭,是疲倦的時候的一點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習慣。愛情就是這一點可悲。
我開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夠一個人生活,竟然能夠首先退出。
以雅回來了,她說,跟哥哥分開了那麼多年,現在好象重新戀愛。
原來我是你們之中最不忠貞的。
你記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給我嗎?跟你那件一模一樣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環走著的時候,一個男人從後面跑上來叫我,我回頭,你知道那個男人是誰嗎?是徐文治,他以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後兩天,楊弘念突然出現。
那天晚上,他拿著一束紅玫瑰來找我。
你去了哪裡?我問他。
一直在紐約。
你在紐約幹什麼?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
什麼?我嚇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車,從不知道他就住在旁邊。
你為什麼會住在這裡?
我喜歡可以每天看見你在巴士站等車。他深情地說。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哀哀地問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裡?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個玻璃花瓶拿給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
你幹什麼?我問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說:這樣比較好看,你幹嘛這麼緊張?
沒什麼。
有沒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裡拿了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你一直為我預備這個嗎?他乍驚還喜的問我。
不,只是我也愛上了這種口味——我淡淡的說。
他顯然有點兒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飯桌上。
我從來不知道你會插花。我說。
還有很多關於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忽然愛上紅玫瑰?以你的個性,你不會喜歡紅玫瑰,玫瑰畢竟是一種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紅玫瑰。
你知道玫瑰為什麼是紅色的嗎?
難道是用血染紅的嗎?我打趣地說。
是用夜鶯的血染紅的。
夜鶯的血?
波斯有一則傳說,每當玫瑰花開時,夜鶯就開始歌唱,對它傾訴愛意,直至力竭聲嘶,痴醉於玫瑰的芳香,隨即倒落於玫瑰樹枝下。
當夜鶯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為花之女王時,它非常高興,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飛了過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時,玫瑰的刺剛好刺中它的胸口,鮮紅的血將花瓣染成紅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當夜鶯徹夜啼叫,就是紅玫瑰花開的時候。他痴痴地望著我。
夜鶯太笨了。我說。
所有的愛情都是這樣吧,明知會流得一身血,還是挺起胸膛拍翼飛過去。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無法明白,他為什麼甘心情願化作那可憐的夜鶯。
他輕輕地摩挲我的臉,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別這樣,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歡這樣撫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沒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淚。
別哭。他抱著我。
為什麼會是他?
為什麼總是他?
難道他才是我廝守終生的人?在時間的洪流里,在我們無法控制的光陰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紐約,在寂寞的日子裡,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絕這多情的夜鶯。
楊弘念仍舊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裡,我們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磯有一丬以自己名字為名的時裝店,每星期他要飛去洛杉磯一次。每個星期,我們要分開兩至三天,這樣最好,他不在的時候,我會思念他。
他沒有再送我紅玫瑰,也許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鶯。男人就是這樣,得到了,又忘記了如何得到。
許多年後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這件事發生。驗孕結果證實我沒有懷孕,我高興得一口氣去買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發現,我已經不愛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職了,他現在是副總編輯,仍然有出鏡報告新聞。他還沒有跟曹雪莉結婚。我想,他仍然思念著你。
時光流逝,我愈想忘記他,印象卻愈清晰。他有很多缺點,他猶豫不決,他沒勇氣,他沒有在適當的時候出現,當我如許孤單的時候,他不在我身邊。可是,因為他離我那麼遠,一切的缺點都可以忘記,只有思念抹不去。
復活節前的一個禮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著我的手說:
你看誰來了?
楊弘念從她的房間走出來。
在威尼斯分手以後,已經大半年沒有見過他了。他還是老樣子。
很久不見了。他說。
你什麼時候來的?
昨日剛剛到,沒想到你在這裡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稱讚我。
當然,她是我教出來的。楊弘念還是一貫的驕傲。
你會在紐約留多久?我問他。
幾天吧。你住在哪裡?
格林威治村。
那裡很不錯。
我住的房子已經很舊了。你什麼時候有空一起吃頓飯?
今天晚上好嗎?
今天晚上?沒問題。
到你家裡,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嗎?
好的。
晚上八點鐘,楊弘念來了,手上拿著一束紅玫瑰。
給你的。
你從來沒有送過花給我,謝謝。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點什麼?
隨便吧。
你可不是什麼都肯喝的。我從冰箱裡拿出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謝謝。他笑說。
這些日子你去了哪裡?真沒想到會在紐約見到你——
是卡拉告訴我,你在這裡的,我特地來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還以為他是路經此地。
沒什麼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補充說。
謝謝你,我在這裡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頭的相架,相架里鑲著我兒時在公園打鞦韆的那張照片。
這是你小時候的照片嗎?
嗯。
我從沒見過——
他完全沒有察覺照片裡有一個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誰又會注意到呢?
冷嗎?我問他。我聽見他打了一個噴嚏。
不——
紐約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說。
我腳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給我的那一雙羊毛襪。
這種羊毛襪,你是不是有很多雙?他問我。
為什麼這樣問?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這雙襪。
不,我只有這一雙——
那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沒有,只是這一雙襪穿在腳上特別溫暖。
我把晚餐端出來: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學到些什麼?
我認真地想了一想,說:
她的設計,看來很簡潔,但是每一個細節都做得很好,看著不怎麼樣,穿在身上卻是一流的。
你還沒有學到。他生氣地說。
我不太明白,我自問已經很用心向卡拉學習。
你要學的,是她的一雙手。
雙手?
她可以不畫圖樣、不裁紙版,就憑十隻指頭,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鋪在模特兒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裝。
是嗎?我愕然,我從沒見過卡拉這樣做。
她出道的時候就是這樣。
很厲害!我不得不說。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雙手。他捉著我雙手說,要信雙手的感覺。你要親手摸過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學不到這一點,跟著卡拉多少年也沒有用,她沒教你嗎?
我搖頭:誰會像你那樣,什麼都教給我?
我忽爾明白,他那樣無私地什麼都教給我,是因為他真的愛我。
謝謝你。我由衷地對他說。
你已經有一年多沒有作品。我關心他。
我的靈感愈來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臉,情深地望著我。
不要這樣——我垂下頭。
他沮喪地站起來,拿起大衣離開。
謝謝你的晚飯。
你要去哪裡?
到處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師重道嗎?他冷笑。
我沒回答他。
再見。他說罷逕自離開。
他走了,我靜靜地看著自己雙手,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當他捉著我雙手時,我沒有愛的感覺,也許不是沒有,而是太少,少得無法從掌心傳到身體每一部分。他擁有一切應該被一個女人愛著的條件,可是,卻遇上了我。是他的無奈,還是我的無奈?
他走了之後,沒有再回來。
一天,我從工作室回到家裡,發現門外放著一個精緻的藤籃,籃子裡有五隻復活蛋,還放滿了一雙雙羊毛襪,有紅色的、綠色的、藍色的、格子的。籃里有一張卡,卡上寫著:
籃子裡的羊毛襪都很暖,別老是穿著那一雙。復活節快樂。
那是楊弘念的字跡,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筆寫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為什麼經常穿著那一雙襪。
我把籃子拿進屋裡,他還在紐約,不是說好要走的嗎?
以為他會出現,他偏偏沒有。到了夏天,還見不到他。他總是不辭而別。
九月中,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律師行讓我成為合伙人,以後我可以拿到分紅。
熊弼在大學裡教書,他大概這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學校。
雖然已經不愛他,卻不知道怎樣開口,所以,我還是沒有開口。
我跟一個律師來往。你一定會罵我的,他已經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許這樣最好,誰也不欠誰。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東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為沒有要求,我們很快樂。原來所有的煩惱都是來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對這件事一無所知,因為內疚,我對他比以前好了一點。我開始發覺,我是不會離開他的。即使將來我又愛上另一個人,我仍是離不開他。他是我的枕頭,是疲倦的時候的一點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習慣。愛情就是這一點可悲。
我開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夠一個人生活,竟然能夠首先退出。
以雅回來了,她說,跟哥哥分開了那麼多年,現在好象重新戀愛。
原來我是你們之中最不忠貞的。
你記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給我嗎?跟你那件一模一樣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環走著的時候,一個男人從後面跑上來叫我,我回頭,你知道那個男人是誰嗎?是徐文治,他以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後兩天,楊弘念突然出現。
那天晚上,他拿著一束紅玫瑰來找我。
你去了哪裡?我問他。
一直在紐約。
你在紐約幹什麼?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
什麼?我嚇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車,從不知道他就住在旁邊。
你為什麼會住在這裡?
我喜歡可以每天看見你在巴士站等車。他深情地說。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哀哀地問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裡?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個玻璃花瓶拿給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
你幹什麼?我問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說:這樣比較好看,你幹嘛這麼緊張?
沒什麼。
有沒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裡拿了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你一直為我預備這個嗎?他乍驚還喜的問我。
不,只是我也愛上了這種口味——我淡淡的說。
他顯然有點兒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飯桌上。
我從來不知道你會插花。我說。
還有很多關於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忽然愛上紅玫瑰?以你的個性,你不會喜歡紅玫瑰,玫瑰畢竟是一種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紅玫瑰。
你知道玫瑰為什麼是紅色的嗎?
難道是用血染紅的嗎?我打趣地說。
是用夜鶯的血染紅的。
夜鶯的血?
波斯有一則傳說,每當玫瑰花開時,夜鶯就開始歌唱,對它傾訴愛意,直至力竭聲嘶,痴醉於玫瑰的芳香,隨即倒落於玫瑰樹枝下。
當夜鶯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為花之女王時,它非常高興,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飛了過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時,玫瑰的刺剛好刺中它的胸口,鮮紅的血將花瓣染成紅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當夜鶯徹夜啼叫,就是紅玫瑰花開的時候。他痴痴地望著我。
夜鶯太笨了。我說。
所有的愛情都是這樣吧,明知會流得一身血,還是挺起胸膛拍翼飛過去。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無法明白,他為什麼甘心情願化作那可憐的夜鶯。
他輕輕地摩挲我的臉,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別這樣,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歡這樣撫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沒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淚。
別哭。他抱著我。
為什麼會是他?
為什麼總是他?
難道他才是我廝守終生的人?在時間的洪流里,在我們無法控制的光陰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紐約,在寂寞的日子裡,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絕這多情的夜鶯。
楊弘念仍舊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裡,我們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磯有一丬以自己名字為名的時裝店,每星期他要飛去洛杉磯一次。每個星期,我們要分開兩至三天,這樣最好,他不在的時候,我會思念他。
他沒有再送我紅玫瑰,也許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鶯。男人就是這樣,得到了,又忘記了如何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