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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立刻覺察到,不高興了,板著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絲笑容,小腦袋向著前方,固執地不發一言。

  永超體貼入微的替他圍上紙巾。

  我已經覺得他沒有進門時那麼簡單。人家的孩子到底是人家的孩子,難以侍候。

  媽曾說過,自家生的,血蛋黃似捧大,又自不同。現在我孩子已有他獨立的意旨。

  朋友。我與歐陽明小朋友會成為朋友嗎?

  我與永超有許多許多的話要說,她認為他是自己人,當著他面說不要緊,我卻不這麼想。她說:"我親自在家帶他兩年。"

  這麼慡朗的女人,談到孩子,也會軟化。

  我問:"你決定爭取他的撫養權?"

  她點點頭。

  "你的工作地點變化莫測,對這件事的影響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運氣。"

  孩於又彈我一眼。我早說道,他什麼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幾?"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後,人最愛的,必須是自身。倘若我沒有了,誰來愛我的孩子?"

  我指指孩子,"當年離開他,需要極大的勇氣吧。"

  永超沒有回答,雙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後她說:"我去洗手間。"

  好傢夥,只剩我與這孩子面對面坐著。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繼續翹著嘴不服氣的看著我,這倒還罷了,忽然之間,他舉起胖腿,朝我的脛骨踢過來,快如閃電,我避都避不過,一腳被他踢中,想像不到這小東西力大無窮,鞋頭又硬,我吃著一記,痛不可當。

  我用手捂著傷處,喃喃咒罵,又恐怕他再接再厲,於是恐嚇他:"我告訴你媽媽,她就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個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進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來。

  當然純是恐嚇他,要讓他知道惡人自有惡人報,誰知就在這時,永超出來了。

  我只得坐下。

  他勝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開,露出雪白的牙齒,大眼睛眯成一條fèng。她不像父親,也不像母親,他是完全獨立的一個人。

  永超問:"發生什麼事?"

  我悻悻說:"他不喜歡我。"

  永超莞爾,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須他喜歡你。"

  說罷她拉起孩子,告辭。

  "我們不能夠一起吃飯?"

  她搖搖頭,"我想你會吃不消。"她笑。

  她說得對。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幾時輪得到異性朋友,現代社會中,最沒有地位是成年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愛可恨可敬。孩子們的脾氣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許遺傳了母親的意志力,看樣子小小的他已下定決心要把他母親的男友鬥垮斗臭。

  永超與他分別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緊粘著她,血與血之間的聯繫就是這麼神秘。

  我忽然後悔起來。

  我與利璧迦也應該有個孩子,一個小女孩,梳馬尾巴,穿牛仔褲與球鞋,尖下巴,大眼睛,見人就踢,替我報仇,為我出氣,那麼利璧迦的鬍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麼好過了。

  可惜我沒有孩子。

  我為永超那個鼓氣的、不肯說話、壞脾氣的小孩傾心。

  我想出許多恐嚇他的話;"踢你落樓"、"扭斷你脖子"、"帶走你媽媽"、"罰你一生一世沒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願輕描淡寫在他耳畔輕輕告訴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報復,我像個賊似的嘻嘻自顧自笑起來,還搓著雙手。

  啊,周至美,你這個寂寞的男人,你迷上了這孩子,也愛上他母親。

  我沒想到這麼容易,原以為對著別人的骨血,總有點芥蒂,沒料到小朋友是個獨立有趣的人,晤,喜歡他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到街角士多買了比薩,回家來烤,解決晚餐。

  第二天在電梯碰見永超,她拉著小東西出門。

  "早。"我說。

  她點點頭。

  小朋友凶霸霸地,趁他母親不在意,伸出拳頭,嘴型明明在說;打,

  豈有此理,莫非他也通宵研究應付我的辦法不成。

  我問永超,"你不是帶著他上班吧。"

  "我送他回去。"

  "啊,什麼地方?"

  "親戚家。"

  我不捨得。"誰的家?把他拋來拋去,不怕他午夜夢回,不知身在何處?"

  永超說:"所以要爭取他的撫養權。"

  "他所需要的是一個家,不止是一個永久居留所。"

  永超看著我,她的目光叫我管自家的事,我只得笑。

  我替他們叫了車子,看他們絕塵而去。

  這樣環境大的孩子又比正常家庭的孩子更聰明。

  稍後在寫字樓遇見永超,她忙得不可開交。大批的材料抵港,她要到貨倉去。

  她興奮的告訴同事,內地的辦公室將加以擴充,設備將更加完美,"至美是開路先鋒,我接他的班,再過數年,我們將有一座小型先進實驗室,一切不假別人的手。"

  辦儀器因要一半華資,不知要開多少會,說服多少人,預備多少報告,花多少唇舌。

  她做得比我好。

  也許因為我也做得不壞,她再接再厲,更加有效。

  第三個接棒人不知是誰?

  無獨有偶,我為這份工作失去利璧迦,她為工作拋夫離子。

  我在走廊與她相遇,她的手放在額角,對我說:"我想好好與你談話,可惜太累。"有歉意。

  "下個月到鞍山就有時間了。"我笑,"沒有旁騖,時間特別經用。"

  "你又不用去。"

  "我可以到哈爾濱度假。"她看我一眼,不出聲。

  "今夜如何?"我問,"今夜我們一起吃飯。"

  "我沒有力氣出去。"

  "在家吃,我服侍你。"

  "不要弄太複雜的東西,唉,連嘴嚼都沒力氣"

  那夜我做雞粥。

  永超躺在沙發上,還在看報告,一邊是壺濃咖啡。

  小傢伙不在身邊,有辣有不辣。少個人作對,也少了趣味。

  我問永超:"你要轉入新崗位,他不准,是不是?"

  "晤。"

  "你不想在聖他菲住一輩子?"

  "這不是聖他菲或北京的問題。我想做點事,而他不肯。後來只得分道揚鑣,他做美國公民,我跑來這裡。拖下去拖到什麼時候?亦無此必要。"

  美國小鎮的生活是非常簡單舒適的,有沒有見過那種百多公斤重的大胖子?你幾時見過中國人可以胖成那樣子,撇開遺傳問題不談,這半個世紀來,光是期沛流離就整瘦你。

  "老實說一句,在那地方住下去也不是不好的。"

  永超放下報告,笑著,"如果中山先生住在檀香山的時候也那樣想,至美,你還梳辮子,我還纏足呢。"

  "你是秋瑾嗎,噯?"

  "什麼都不是,我說過多次,我只不過想做一點事。"她說,"你應該明白,同你一樣。"

  我自顧自想下去:聖他菲陽光普照,大自然風光曼妙,節奏優悠,最適合胸無大志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日日駕駛二手車去做工,三文治為午餐,賺其三萬元年薪,分期付款買座無年期免稅金的小洋房,養兒育女,種花剪糙,不亦樂乎。在那種地方,白頭偕老再容易不過,數十年如一日,對牢電視機看看足球賽,一下子就老了。

  可惜人各有志,

  "永超,永超。"

  呼嚕。"永超。"

  我不相信雙眼,永超竟然趁我靜默三分鐘的時候睡著了,還輕輕打著鼾。

  "永超。"

  她驚醒,"噯,噯,我做了什麼?"

  "你睡著了。"我憐惜地說。

  '怎麼可以這樣?"永超很羞愧的撐起來。

  "去睡吧。"

  "我也不想吃什麼了。"

  "別理我,快休息,明天還要上班。"

  "唔。"她拖著身體進睡房。

  勞累得那樣。使我想起一年前的我,每次回到家像死脫一樣,洗完澡往床上一倒,無日無夜可以睡下去,心中對利璧迦有愧意,奈何力不從心。

  有一次回宿舍,連衣服都沒脫,燈也沒熄,就那樣睡著,等到口渴起床,已是第三天清晨,那次我一連四日三夜都沒有機會眠一眠,肝火上升,生滿嘴的小皰,魏嫂弄來jú花參茶給我提神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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