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她是家族最後一個成員,大姐申請她往加拿大團聚的時候,輕而易舉,半年就批准了。
當時她很瀟灑地說:「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說走就走。」
於是著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回,感慨良多。
父母於三年前已經赴溫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捨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著,無事可做,她取過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准可慨嘆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裡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塗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捨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著,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著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噹,再跟著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保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
同事已經為她餞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滄海遺珠,掛個電話辭行也總好過沒有。
她打開第一頁。
映著眼帘的是剪刀挖出來的一個長條型洞。
延英莞爾。
真孩子氣,剪掉就忘得了嗎?不一定,這個名字叫周俊華,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歲。
許久沒見他了,臨走之前,應該通個訊息,她把他名字寫在一張紙上。
抑或,延英又遲疑,應該就此無聲無息別離算數?
她遲疑片刻,決定稍後再加考慮。
從一個衝動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業女性,其中不知經過幾許眼淚心血,延英吁出一口氣,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輕輕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歡喝啤酒,長輩無法勸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較豪邁。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鬍子逗周俊華笑的次數實在不少。
轉瞬間兩人已經長大。
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大家應該見個面。
他家住在中區半山一幢老房子內,救火車上不去,一定不會改建,電話號碼不用問延英也記得,改了也不要緊,她可以查。
非趁這個機會見次面不可。
延英又翻到第二頁,有一個名字,打著幾十個叉叉,看仔細了,黑筆下的字跡隱約可見:趙小冰。
對,這趙小冰便是自她手中把俊華搶走的人。
延英笑不可仰。
人名冊簡直記載了她前半生所有的喜怒哀樂,風流韻事。
她終於倦了,打個呵欠,上床睡覺。
第二天一早,接到母親的長途電話:「東西都收拾好了吧,別叫我掛心。」
根本沒有什麼行李,延英的身外物絕不會超過航空公司所規定的限額二十二公斤。
瀟灑的她就是這麼精靈。
帶不走放不下的也許只是人情與思念。
回到公司,她便開始尋訪周俊華的電話。
本市能有多大,要找一個人,焉會找不到他。
略為轉折,她已經找到要找的號碼,從他的家人處,延英又得到周俊華辦事處電話。
「俊華,」她開門見山,「我叫林延英,還記得我嗎?」
回復出乎她意料之外,周君幾乎立刻不加思索的答:「你是宇宙公司公共關係組發言人林延英,亦即是我中學同學,我在報上時常看到你的照片與新聞,怎麼會不記得。」
延英放下心頭一塊大石。
地方小就有這個好處,雖然不相往來,但是雞犬相聞。
「俊華,許久不見,有沒有興趣喝杯咖啡?」
「我同小冰一起來可以嗎?」
「呵,你們結婚了。」延英十分驚奇。
「都快十周年,」他一直笑,「兩個孩子,一男一女。」
「明日下午闔府統請。」延英說了一個喝茶的地址。
誰知那周俊華立刻打蛇隨棍上,「那我們不客氣了。」
明敏的延英立刻知道,這位周俊華可能已不是她想見的周俊華,他一定變了很多。
十年後的他必然已經成為一個務實的小家庭男主人,精打細算,盡忠職守。
那麼早婚,大抵沒有升學。
真可惜,中學時期地功課非常好,可能是因為家境問題,才放棄大學課程,但是一早成家,負擔豈非更重,簡直好比自火坑跳進油鍋……但,他似乎又很快活。
延英很快見到周家四口。
他們很準時,都打扮過了,穿著像新衣的新衣,周氏夫婦長胖許多,兩個孩子十分乖巧,只是像吃不飽似的,各要了一客三文治及兩塊蛋糕。
如果在街上碰見周俊華與趙小冰,延英絕對不會認得他們,外型變太多了,此刻夫妻二人同在官立小學任教師職。
趙小冰聽說延英要移民,問了許多問題。
一小時後,延英看看金表,只說要趕一個商務約會,便結束是次會面,臨結帳吩咐侍者挑一隻最大的巧克力蛋糕給他們帶回去。
兩個孩子一接到手,使忙不迭道謝。
延英看著他們住地下鐵路口走過去。
奇怪不奇怪,曾經一度,延英恨得他倆要死,而且起碼恨了三年整。
此刻都想不起來為著什麼。
延英與周君統共是純潔的,他比她高兩班,他們只在過馬路的時候拉過手,看過幾部電影,以及一起吃過冰淇淋。
中途因為發現了丙班的趙小冰,才疏遠延英,他根本沒有做錯什麼,只不過作出了一個選擇。
青春期少女,不是要找個人愛,便是要找個人恨,以平息發泄衝動的情緒。
周君與趙小冰無辜成為延英的犧牲品。
而今世道已慣,延英已知道被拒絕被淘汰出局,也是生活經驗的一部分,比這大十倍百倍的失意也得處之泰然,因為世界不是她的,因為老天不欠她什麼。
周氏夫婦一開始便給她新地址,但是延英沒有將之抄進人名冊里。
不知恁地,她願意把他倆的名字劃掉,延英深切了解到,這兩個已是無關痛癢的人。
把地址記下亦無用,她不會同他們通訊,也不會寫卡片問候。
是夜,延英又興致勃勃修改人名冊。
一頁一頁翻過去,看到了第一份補習的地址,習泳班、法語班的電話,第一個銀行戶口號碼,同學們往外升學留下的海外地址以及十個字電話……
猶如重溫舊夢,延英沉醉其中。
我們就是這樣長大的。
然後,她看到了一個重要的名字:吳。
什麼人有一個這樣別致的名字?自然不是普通人。
他是國畫大師吳嘉瑜的兒子,他本人可也沒辜負了這個美名,他既是機械工程學生,又作得一手好書,他才是延英第一個戀愛對象。
延英站起來,點著一支煙。
順手按了右胸,一顆心,還似有特別感覺。
她微微牽動嘴角。
她愛他嗎?至今未能分辨。
她經人介紹,參加國畫班,認識了吳。
第一次偶遇,令延英瞠目結舌:從沒見過那麼英俊的男孩子。
大學裡有的是出類拔萃的男生,但沒有一個比得上吳。
他剪平頂頭,冷冷的濃眉,有北方人的長臉,單眼皮的眼睛特別清秀,高佻身裁,穿白衣白褲。
吳老師的書齋很大很靜,那一天,老師正午睡,延英自顧自練習,吳-進來,見無人,便說聲對不起,退出。
過了一會兒,他再進書房,捧進一碟子水果。
延英當然敏感,立即知道年輕人對她有好感。
她沒有放下毛筆,仍然在宣紙上練畫竹子。
當時她很瀟灑地說:「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說走就走。」
於是著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回,感慨良多。
父母於三年前已經赴溫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捨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著,無事可做,她取過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准可慨嘆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裡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塗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捨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著,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著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噹,再跟著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保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
同事已經為她餞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滄海遺珠,掛個電話辭行也總好過沒有。
她打開第一頁。
映著眼帘的是剪刀挖出來的一個長條型洞。
延英莞爾。
真孩子氣,剪掉就忘得了嗎?不一定,這個名字叫周俊華,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歲。
許久沒見他了,臨走之前,應該通個訊息,她把他名字寫在一張紙上。
抑或,延英又遲疑,應該就此無聲無息別離算數?
她遲疑片刻,決定稍後再加考慮。
從一個衝動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業女性,其中不知經過幾許眼淚心血,延英吁出一口氣,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輕輕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歡喝啤酒,長輩無法勸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較豪邁。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鬍子逗周俊華笑的次數實在不少。
轉瞬間兩人已經長大。
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大家應該見個面。
他家住在中區半山一幢老房子內,救火車上不去,一定不會改建,電話號碼不用問延英也記得,改了也不要緊,她可以查。
非趁這個機會見次面不可。
延英又翻到第二頁,有一個名字,打著幾十個叉叉,看仔細了,黑筆下的字跡隱約可見:趙小冰。
對,這趙小冰便是自她手中把俊華搶走的人。
延英笑不可仰。
人名冊簡直記載了她前半生所有的喜怒哀樂,風流韻事。
她終於倦了,打個呵欠,上床睡覺。
第二天一早,接到母親的長途電話:「東西都收拾好了吧,別叫我掛心。」
根本沒有什麼行李,延英的身外物絕不會超過航空公司所規定的限額二十二公斤。
瀟灑的她就是這麼精靈。
帶不走放不下的也許只是人情與思念。
回到公司,她便開始尋訪周俊華的電話。
本市能有多大,要找一個人,焉會找不到他。
略為轉折,她已經找到要找的號碼,從他的家人處,延英又得到周俊華辦事處電話。
「俊華,」她開門見山,「我叫林延英,還記得我嗎?」
回復出乎她意料之外,周君幾乎立刻不加思索的答:「你是宇宙公司公共關係組發言人林延英,亦即是我中學同學,我在報上時常看到你的照片與新聞,怎麼會不記得。」
延英放下心頭一塊大石。
地方小就有這個好處,雖然不相往來,但是雞犬相聞。
「俊華,許久不見,有沒有興趣喝杯咖啡?」
「我同小冰一起來可以嗎?」
「呵,你們結婚了。」延英十分驚奇。
「都快十周年,」他一直笑,「兩個孩子,一男一女。」
「明日下午闔府統請。」延英說了一個喝茶的地址。
誰知那周俊華立刻打蛇隨棍上,「那我們不客氣了。」
明敏的延英立刻知道,這位周俊華可能已不是她想見的周俊華,他一定變了很多。
十年後的他必然已經成為一個務實的小家庭男主人,精打細算,盡忠職守。
那麼早婚,大抵沒有升學。
真可惜,中學時期地功課非常好,可能是因為家境問題,才放棄大學課程,但是一早成家,負擔豈非更重,簡直好比自火坑跳進油鍋……但,他似乎又很快活。
延英很快見到周家四口。
他們很準時,都打扮過了,穿著像新衣的新衣,周氏夫婦長胖許多,兩個孩子十分乖巧,只是像吃不飽似的,各要了一客三文治及兩塊蛋糕。
如果在街上碰見周俊華與趙小冰,延英絕對不會認得他們,外型變太多了,此刻夫妻二人同在官立小學任教師職。
趙小冰聽說延英要移民,問了許多問題。
一小時後,延英看看金表,只說要趕一個商務約會,便結束是次會面,臨結帳吩咐侍者挑一隻最大的巧克力蛋糕給他們帶回去。
兩個孩子一接到手,使忙不迭道謝。
延英看著他們住地下鐵路口走過去。
奇怪不奇怪,曾經一度,延英恨得他倆要死,而且起碼恨了三年整。
此刻都想不起來為著什麼。
延英與周君統共是純潔的,他比她高兩班,他們只在過馬路的時候拉過手,看過幾部電影,以及一起吃過冰淇淋。
中途因為發現了丙班的趙小冰,才疏遠延英,他根本沒有做錯什麼,只不過作出了一個選擇。
青春期少女,不是要找個人愛,便是要找個人恨,以平息發泄衝動的情緒。
周君與趙小冰無辜成為延英的犧牲品。
而今世道已慣,延英已知道被拒絕被淘汰出局,也是生活經驗的一部分,比這大十倍百倍的失意也得處之泰然,因為世界不是她的,因為老天不欠她什麼。
周氏夫婦一開始便給她新地址,但是延英沒有將之抄進人名冊里。
不知恁地,她願意把他倆的名字劃掉,延英深切了解到,這兩個已是無關痛癢的人。
把地址記下亦無用,她不會同他們通訊,也不會寫卡片問候。
是夜,延英又興致勃勃修改人名冊。
一頁一頁翻過去,看到了第一份補習的地址,習泳班、法語班的電話,第一個銀行戶口號碼,同學們往外升學留下的海外地址以及十個字電話……
猶如重溫舊夢,延英沉醉其中。
我們就是這樣長大的。
然後,她看到了一個重要的名字:吳。
什麼人有一個這樣別致的名字?自然不是普通人。
他是國畫大師吳嘉瑜的兒子,他本人可也沒辜負了這個美名,他既是機械工程學生,又作得一手好書,他才是延英第一個戀愛對象。
延英站起來,點著一支煙。
順手按了右胸,一顆心,還似有特別感覺。
她微微牽動嘴角。
她愛他嗎?至今未能分辨。
她經人介紹,參加國畫班,認識了吳。
第一次偶遇,令延英瞠目結舌:從沒見過那麼英俊的男孩子。
大學裡有的是出類拔萃的男生,但沒有一個比得上吳。
他剪平頂頭,冷冷的濃眉,有北方人的長臉,單眼皮的眼睛特別清秀,高佻身裁,穿白衣白褲。
吳老師的書齋很大很靜,那一天,老師正午睡,延英自顧自練習,吳-進來,見無人,便說聲對不起,退出。
過了一會兒,他再進書房,捧進一碟子水果。
延英當然敏感,立即知道年輕人對她有好感。
她沒有放下毛筆,仍然在宣紙上練畫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