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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要出去的,我對本市的教育制度沒信心。」

  「才十二歲哪。」

  「男兒志在四方。」

  「我同外國人商量一下。」

  「現在咱們家逢有事便找外國人做顧問,她自己萬一有事,找誰商議?」

  「她?」一我發一陣子呆,「她那麼強,她自己會想得通的。」

  「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誰敢替她出主意呢。」

  「給你作外國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搖頭,「不做不做,但我喜歡有她這麼一個親人,強壯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們來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傾訴,求她解決,卻從不問及他的需要。外國人嘛,同我們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這個綽號不是白白得來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讓她享受。

  我遺在編織件兔毛毛衣,準備在稍後送給她。

  我還能做什麼呢?我是個沒有身分的女人,一個平凡的小家庭主婦。

  我是中國人。

  她是外國人。

  分別就在這兒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國人與我,是永遠的好朋友。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寫作的時候,用一個很漂亮的筆名,大成不過是他在家喚的小名。

  我自小認識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寫作人所用的藝名。

  大成有一年沒有新作面世了,說來話長,都是因為被書評家害慘了的緣故。

  他們稱讚地,捧他,但往往在評論後加一句:「峻峰原來可以成為嚴肅作家……他可以變得更好,他應該選擇比較嚴肅的題材。」

  峻峰說,作者都希望變得更好,所以當他賺了一點錢,為求進步,便把工作停下來,思考嚴肅的題材,冥想,旅行,以求進步。

  評論家把他的行蹤報導出來,猛贊他清高飄逸,是文壇將來未可限量的棟樑。

  真坑了他。

  大成是個天真熱誠的人,人家批評他,他全相信,人家稱讚他,他也全接受,情緒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個頑強的人,人家說什麼,我就算在乎也斷然不會給人知道我在乎,何況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與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電腦,他干藝術,但我們是好朋友。我們的感情,好比兄妹。

  這一年來,他不住的流浪,找尋獨步單方,參加很多活動,但是沒有寫作。

  他也與我談過很多次,有關他寫作的前途。

  我覺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實在是值得驕傲的事,他應當寫下去。

  寫作人最要緊的事,便是坐下來寫。

  他會說這是外行人所說的話。

  我與他爭論過多次,但我無法說服他。

  我說:「你有你的讀者,我見你在路上都有讀者抓住你要你簽名。他們喜歡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變方針?」

  他說:「求進步。」

  「寫窮人的生活便是進步?真荒謬。社會一般人都安居樂業,為什麼不能寫小資產階級?」

  「我沒有說要寫窮人,何況貧苦的階層也有資格入小說。」

  「然,很多社會小說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歡你的作品,反正愛窮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愛繁華的人可以照舊。但,請記住,這不過是生活方式,窮與氣節高尚並無直接關係,手邊有節儲也與虛榮無關。」

  「對於科學家來說,當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學作風不是這樣的。」

  「一定要窮是不是?住到山邊墾荒去才有誠意。」我笑。

  大成一輩子活在大城市中,家裡做小生意,只有他這個兒子,念中學時就愛寫作投稿,進大學已經出書成名,他始終有種不滿足,十甘心做一個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無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這類作家在寫作時並沒有抱住要揚名後世的意念,相信楊振寧在做研究時也沒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卻是無意中得來,似大成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會成功。

  這些論點我也同他說過了。這也許是我們兩個人討論過的唯一嚴肅的題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討厭嚴肅,不是說平日做事吊兒郎當,但下了班誰不要輕鬆一下,還牽涉到社會大問題幹什麼,沒的頭痛。

  好幾次都是我自己舉起雙手投降,「不說了不說了。」

  但是他不肯再與我出去吃飯跳舞,他努力鑽研學問,買了一大堆硬皮英文書來細讀。

  我又弄不明白了,讀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對他的事業有什麼幫助?我們住在亞洲,黃皮膚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讀那種枯燥的作品幹什麼?

  「你懂什麼?」他擺擺手生氣「對你來說,閱讀不過是消閒。」

  「嘿!」我冷笑,「閱讀還能幫我什麼?你能從詩集裡找到什麼?不過有些人搓麻將,有些人閱讀而己,對社會有什麼貢獻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學家,科學家奠定社會文明,藝術家才得有機會做些錦上添花的瑣事。」

  「你與你電腦去跳樓吧。」

  「沒有電腦,你在銀行排隊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歡你了。」

  我與他作一個鬼臉。

  後來他出發去旅行,選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見,「巴黎是文明社會,有自來水供應,不夠嚴肅,不作數,人家照樣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個流行小說作家,你得選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連廁所都沒有的地方最妥當。」

  大成追著我來打。

  其實我說的都是實話,誰讓他要走一條嚴肅的路呢?幹革命的人哪有資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兩個月,遠遠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麼新的題材,與我通了許多長信,也說過上萬元的長途電話,最後覺得悶,決定回來。

  我去機場接他。

  他瘦了很多,清秀的面孔有一層風霜。看得出心理負擔很大。

  你看你看,藝術家也不好做。

  他皺起眉頭,「真傖俗,開口都是錢。」

  我一點都不生氣,滑稽的朝他杯杯眼。

  「我想寫一個移民的故事。」

  「何勞你寫!!!本市每個家庭都有親友在做移民或想做移民,多悶。」

  「我寫的是一百年前的故事。」

  「當然是含辛茹苦了,苦苦苦,苦過黃連。」我揮舞雙手。

  「你再這樣咱們就不用說下去。」

  這種題材也不新鮮:辮子、小腳,鋪鐵路,開洗衣店,受歧視,遭侮辱……

  他雙手捧住頭丫,「那寫什麼呢?」

  「回家再說吧。」

  在車上我要求他寫一個女強人甘心跟一個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幫他賺錢,他卻把錢取回去餵原配與孩子,充滿矛盾衝突……

  「天方夜譚。」大成說。

  「哎唷,可是能夠滿足一些男人呀,令他們覺得紅顏知己仍然存在,尚未滅絕,多好。」

  「沒有人會看這種令人生氣的小說。」

  「不一定,我個人最恨「掀開社會陰暗面」的小說,越黑越有深度,父親嗜賭,母親生肺病,兒子帶毒,女兒是jì女.,在一個雷雨之夜,齊齊服毒自殺──是誰的錯?社會的錯!金錢是萬惡的.溫情是永恆的。」

  「你沒有同情心。」

  「你會寫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筆法,你會做得成功。」我說:「還有,對了,美姿畫報找你寫小說。」

  「你怎麼知道?」他有點興奮。

  「我聽的電話,每千字四位數字,請你立刻同他們聯絡。」

  他很高興,「美姿的要求一向嚴格。」

  我看他一眼,「不過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寫美姿。」

  「為什麼?」他愕然。

  「人家每個月出兩期,期期銷十多廿萬冊,太流行了,這麼流行,怎麼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麼嚴肅得起來?」我強忍著笑。

  他怔住,認真的思索起來。

  他這個人最近有點走火入魔。

  評論家把所有的文章分為明類:流行作品絕非文藝,凡是文藝必須曲高和寡,然後又慨嘆文藝刊物都關門,沒有讀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該等作品打入流行類,這不是開玩笑是什麼。

  我說下去,你要寫文藝作品,就必須放棄廣大的群眾作讀者,只被少數的評論家品賞,評論家本身有沒有作品不打緊,他不會寫,他會批評就得了。

  「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賞?」他天真的問。

  「誰肯承認自己是俗人,所以你說,做不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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