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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閒的時候我也問自己:他到底想怎麼樣?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邊?

  像我這樣的女人是很多的,何必一定要舊人,況且這舊人已經嫁人。

  他第一個電話終於來臨。

  大成剛出門,我以為是他忘記文件還是什麼的。

  電話里的聲音卻不是大成。

  「你忘記我了?」聲音蕩氣迥腸。

  我淡然說:「是你?」

  「你好嗎,生活可愉快?」

  說不愉快,他會覺得有機會乘虛而入、說愉快,又怕他妒忌破壞。

  對牢這種人,只得說:「托賴,過得去。」

  他清清喉嚨:「有孩子沒有?」

  「快了。」

  「為什麼把東西退回來?」

  「用不著。」

  他人在什麼地方?電話中的聲音那麼清晰。

  「我想來看你。」

  我心頭一松,幸虧他不在此地,還可以施緩兵之計。

  我馬上說:「看到你也不會認得我,老多了。」

  「我是不應該放棄你的。」

  「過去的事,不要去提它。」

  「我以為你不會再聽我的電話。」

  「大家還是朋友嘛。」

  他嘆口氣,「你不恨我?」

  「恨?為什麼要恨?我在你那裡學到很多,我們在一起也曾經高興過。」

  「你一向是個懂事的女孩子。」

  「謝謝你。現在我要出門辦點事,下次再談吧。」

  我掛上電話。他的消息真靈通,不知在什麼地方找到一萬多公里外的電話號碼。

  在目前的生活中遭到不如意,便想往回走,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過得很好,好得不作他想,尤其是經他不住騷擾之後,更覺現在的平靜舒適難能可貴。

  大成與我已經很有了解,他是好伴侶,在周末,他閱讀,我做運動,或是他看足球賽,我打理盆栽,兩人可以半天不交談,但心靈相通,脈脈流動。

  做好夫妻至要緊有諒解,有時候我覺得我們倆是好夥伴、好兄弟,我極珍惜他,他也愛護我,兩人一起坐看電視也會握著手。

  這個小城使我們心靜,有機會好好地培養感情,我想我們之間不會有問題。

  我絕對不會回到以前的噩夢裡去。

  天天早上,我推開露台的玻璃門,深呼吸,公寓對牢海景及公園,猶如仙境,靜得可聽見露水滴下,喝瓶牛奶,伸個懶腰,便有種夫復何求的感覺。

  讓我告訴你什麼是快樂。

  快樂是身體健康,可以有足夠的體力去應付日常生活所需;快樂是活動一天之後,回到自己的家,與伴侶高高興興、談談笑笑吃頓晚飯,然後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八個小時。

  快樂就是那麼簡單。

  我不會容忍任何人來侵略這種快樂。

  大成在下午下班返來,問我:「怎麼瞼色有點蒼白?」

  我微笑,「老了。」

  「去買那種一百美金一瓶的營養霜來搽臉呀,」他笑,「GG上不是說可以青春常駐嗎?」

  「駐太久了,返陽乏術。」

  「心情不好?」

  「哪裡。」我說:「你別瞎疑心。」

  「我關注你身體,會不會有了孩子?」

  「我在密切注意中,不會錯過。」

  他握住我的手,「生活還愉快嗎?」

  「希望可以躲到更安全更遙遠的地方去,天之涯,海之角,大成,單獨與你在一起,避開那些無良的人的追殺。」

  「有什麼人要害你?」

  「誰沒有仇人?」我反問。

  「我會替你出氣。」

  「至怕你屆時離棄我。」

  「我像那種人嗎?」

  「要來到臨頭才會知道。」

  那日下午我們到城內去逛街,買了許多釣魚用的工具,秋季快來,又是釣三文魚的季節。戴一頂塑膠雨帽,穿最舊的牛仔褲,帶野餐籃子,一瓶最好的白酒,以及兩張摺疊的小帆布椅,便可消磨成個傍晚。

  我出奇地適應這種生活。

  廿五歲之前與廿五歲之後的我是兩個極端。

  年輕的時候比較外露,鋒芒很勁,事無不可告人,掉一根頭髮都要宣揚出來,什麼地方跌了一跤,什麼時候與人吵罵,都是大事,太陽永遠只繞著我轉,稍受冷落便受不了。

  經過風霜後人生觀大變,現在只想尋個安樂窩躲起來,巴不得世人當我透明,不存在,好讓我太太平平做人。這就是所謂物極必反。

  有人偏偏要在這種時刻來騷擾我,怎能不惹我憎厭。多少禮物花束甜言蜜語,都不能再引起什麼漣漪。

  不過我實在怕得罪這種人,怕他會採取什麽離譜的行為。

  我想提醒那個人,在傷害別人的時候,行兇的人也往往會受到傷害。這是物理反應定律,

  壓力越強,反應也大。

  他也不是沒有身家財產的人,應當想到這一點。

  正當我的困擾尚未平服,他人到溫哥華來了。

  他叫我接飛機。

  他以為這還是他的全盛時期,我得伺候著他。我推說我要補課,並且告訴他,他來得不

  合時,我正要往紐約探親,說不定半個月也不同來。

  「你故意避開我。」他說。

  我說:「避人也要精力,干麽要避開你?」

  「至少你應請我吃一頓飯,替我洗塵。」

  「我實在忙,沒有時間吃吃喝喝的。」

  「哼,不是都說此地生活閒得慌?」

  「視人而定吧!」我說。「我沒說過。」

  「那你是肯定不出來?」

  「待你辦完正經事咱們再聯絡。」

  「我有辦法見到你。」

  這已經接近恫嚇,我也並沒有惱怒,順手掛掉電話。

  他為什麼拚了老命來纏住我?我弄不懂。看不得別人有好日子過?我並不是在做皇后,

  我開心不過是因為我滿足。

  即刻我收拾簡單的行李。

  我同大成說:「要向你請十天假。」

  「神出鬼沒,又到什麼地方去?」

  「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在展覽現代美術,我想去逛逛。」

  「三天還不夠?」

  「還想去參觀皇牌大廈。」

  「四天也夠了。」

  「看幾個舞台劇、演唱會及舞蹈。」

  「五天,最多給你五天半,周末要回來陪我。」

  我們習慣這樣討價還價的。

  我說:「一言為定,五天半。」

  「住哪家旅館,老規矩亞美利堅那?」

  我點點頭。

  「這間旅館已經很破,事事自己當心。」

  大成一關心我,就像個老太太,我看住他笑。

  我倒沒有胃口去避開任何人,好的歹的,避都避不開。

  一上飛機,發覺坐在我身邊的,便是那個人。

  我意外,這不是巧合吧。

  他的興致恁地好,萬里追蹤,是不是用上私家偵探?

  我忍不住笑出來,「你?」

  多年前追我的時候也沒有這麼吃力。

  他有點尷尬,「可不就是我。」

  他半絲沒有變,西裝煌然,周身名牌,什麼時興就把什麼搬到身上去,也不消化一下,處處顯得生硬。

  他看著我,「你變了。」

  「當然,老多啦。」我坐在他身邊。

  這樣也好,離遠些,不會把大成牽在內,傷害到他。

  「不,不是老,你像是換了一個人。」

  我摸摸鼻子下巴,「沒有呀,我並沒去整容,明年吧,明年也許該拉拉皮。」

  他膛目,像是不相信我會有這種幽默感。

  我系好安全帶便打算入睡,這一程旅程不長不短,挺悶的。

  他並沒有騷擾我,大概震驚過度,千里遙遙的來追求舊情人,沒想到她此刻邋邋遢遢,像個男人。以前我妝扮得很厲害,化妝時用的掃子都有十多把,起碼對牢鏡子刷大半個鐘頭才能出門。衣服與鞋子成配,手袋與鞋子又得成對,一絲不亂,做人像上舞台。

  我唏噓的想:人真是會變的。

  一覺醒來,我向侍應生取飲料,打開一本口袋書,讀了起來。

  他一直注視我,問:「你這樣子開心嗎?」

  「還不錯。」我合上書。

  「可是你跟從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是嗎?人生在各階段的要求不一樣。」

  「在紐約,我訂了華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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