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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震哂笑,「我幾時不小心?倒是你,四處拈花惹糙,三更半夜還在大街上招搖,你在明、人在暗,自己當心吧。」

  「四處拈花惹糙?老兄,你也過分誇張了點,這一個月來我為了跑馬場的事,天天忙得焦頭爛額,哪還有閒心去找女人?不過去了明珠那邊兩趟,還是和大哥一起去的。」向英東想起了什麼,「對了,明珠說,下個禮拜這邊舉行的斐迪南領事迎接使團的晚宴,大哥會帶她一同來參加。」

  錦繡霍然抬頭。

  明珠要來?明珠知不知道她在百樂門做舞女的事?

  「她已經知道了。」左震彷佛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是我跟她說的。」

  錦繡垂下了頭,「她討厭我。」

  左震卻道:「我看未必。明珠是嘴硬心軟的人,也許只是一時意氣。不管怎麼說,你們是親姊妹,她承不承認,這都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當殷明珠穿著黑色裸肩晚禮服,踏上百樂門鋪滿紅氈的台階,緩緩綻放她迷魅的微笑,那是整個夜上海都要為之震動的。

  錦繡屏息地看著她這樣優雅地走進大廳,滿堂賓客目光的焦點都集於她一身而面不改色,好象早已習慣了接受這種驚艷的場面。一個女人,居然可以美到這種地步?怪不得她會成為美女如雲的百樂門一塊炙手可熱的紅牌,怪不得她以這種身份能夠成為向寒川的女人,怪不得人人背後提起她,都有莫名的羨慕和嫉妒。

  錦繡的臉上湧起紅暈,雙眼亮晶晶的,有點興奮和激動,也有點自嘆不如。不管明珠認不認她、喜不喜歡她,都不能改變明珠是她的姐姐這個事實,不是嗎?這個美麗帶點傳奇的女人,身上流著和她相同的血液。

  其實,雖然當初被明珠羞辱了一頓,又趕了出來,可是錦繡從來沒有真正怨恨過她。正像從前她對向英東說的,明珠十二歲就被趕出家門,流落街頭,她的遭遇多麼悽慘絕望,今天的一切又是付出了多大代價換取回來的,外人怎麼能體會?她是有資格有理由恨榮家的,這個不能怪她。

  錦繡不和她打招呼,甚至還往人多的地方躲了躲。因為她略覺尷尬,不知道該以什麼身份什麼態度面對明珠的冰冷。顯然,明珠不願意見到她,更加不願意承認她們的關係。

  而向寒川、向英東和左震,是陪同法領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進來的。滿堂賓客自動兩邊閃開,給他們讓出一條信道,嘩嘩地鼓起掌來。

  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其震動人心的風采。向寒川的尊貴沉穩,向英東的英偉倜儻,左震的俊挺冷靜,簡直可以用「交相輝映」四個字來形容。

  錦繡躲在人群後面偷偷地微笑,這樣看著英少光芒四射地周旋在賓客當中,心裡浮動著淡淡的喜悅。今天還是第一次看見英少的大哥向寒川,一直聽英少和左震提起他,現在見到了,才知道什麼叫做氣度雍容。他略顯黝黑,跟英少的輪廓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但主子的氣勢十分內斂,論外表,不如英少搶眼。可是明艷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邊,都不能把他給壓下去。

  晚宴之始十分隆重,但稍後就活躍起來。錦繡左右看看,沒什麼認得的人,英少和左震都忙著應酬賓客,就覺得有點無聊。今天是上流社會的盛宴,大多數男人都自帶舞伴,真正過來跳舞娛樂的客人寥寥無幾。

  端著一盤食物,她到外面的花廳里去。

  不遠處供休息用的長沙發上坐著群女眷,珠光寶氣,正在比較誰的衣服樣式新些、誰的戒指成色好些。

  「汪太太,你這隻戒指,是不是在霞飛路上寶麟堂買的?」一個細瘦的女人捉著另一個的手不放。「我上個月好象在那邊看到過,好貴哦。」

  那汪太太矜持地笑著,「可不是,買了又不那麼喜歡了,這種東西,也就圖個一時新鮮。」看樣子也的確是,她兩隻手上至少戴了五六個戒指。

  原來說話的女人羨慕地讚嘆:「唉,汪老闆真是大方,你好福氣呀,汪太太。」

  旁邊一個插嘴,「你們看沒看見殷明珠戴的那條鑽石項鍊?那是上次英倫拍賣行拍出去的極晶,沒有個十萬八萬,想都別想。」

  「啊!」一陣此起彼落的驚嘆聲。「真的?這世道真是……女人長得漂亮就是吃香。」「她憑什麼戴這個?」「就是,現在這種女人哪還有廉恥,抓住一個有錢的男人就拚命揩油水占便宜。」「有時候啊,那種見不得人的身份,反而更容易扯下臉皮來要錢,穿的戴的,比咱們這些正牌的太太還光鮮排場。」

  又有人幸災樂禍地下結論:「再怎麼說,賣過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再漂亮再妖媚,還不是被向先生藏在外邊,誰聽說人家向先生要娶她回家了?玩兩年玩厭了,還不是一腳就踢開?」

  錦繡端著盤子的手氣得握緊。

  這說的是什麼話!就因為明珠美,明珠戴了一條比她們貴重的項鍊,她們就可以這樣肆無忌憚地侮辱她?如果當著明珠的面,擔保她們連一聲都不敢吭,笑得比誰都甜,背後就嚼舌根潑髒水,是不是這樣心裡就舒坦些?

  「是啊,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被向先生帶到今天這種大場合來亮相,還買給她這麼值錢的首飾,寵得不象話,唉,真是的,怪不得別人忍不住要眼紅。」錦繡忍住氣,在一邊涼涼地插話。別人可以置身事外,可以聽了裝作聽不見,但她不能,明珠是她的親人。

  「你胡說什麼?」汪太太沉不住氣,惱了起來,「誰眼紅誰了?我們行得正坐得直,光明正大明媒正娶.眼紅一個給人家當小還進不了人家大門的女人幹什麼?」

  「喔,是嗎?」錦繡冷笑,「不知道這個『人家』是誰呀?上海有多少女人想給這個『人家』提鞋子都還不配呢:有的人要是再年輕十倍,漂亮十倍,倒還有資格擠過去比一比。」

  一群女人紛紛開罵:「哪來的小騷蹄子,看這一臉狐媚相,跟那個女人一模一樣,還會是什麼好東西?」「八成是百樂門侍候男人的吧,這麼眼生。」「操心操心你自個兒吧,真下賤,還出來替別人打抱不平。」

  錦繡哼了一聲,「你們這麼忌諱百樂門哪?倒也是,自己的老公天天在百樂門舒服開心,做太太的在家坐冷板凳,是怪可憐的。有本事就綁好自家的男人,少吃不到葡萄怨葡萄酸,拿人家殷明珠來出氣。」她本來是個溫順羞怯的人,在多人的場合,連大聲點說話都會不自在。也不知怎麼了,面對這種局面,憤怒的情緒卻壓過了一切,什麼尊嚴不尊嚴、教養不教養,今天不替明珠出這口惡氣,她就不叫榮錦繡!

  對面的女人們又爆出一陣吵嚷,氣急敗壞。

  錦繡不屑地昂起頭,擱下盤子,慢條斯理地悠然走開。這種表面端莊內心骯髒的女人,早該有人教訓教訓她們了。

  可是,一掀開厚厚的絲絨帘子,錦繡就赫然嚇了一跳。

  殷明珠就站在外面,拿著杯酒,帶著一種若有若無的微笑,似乎聽見了一切,又好像什麼都沒有聽到。

  「明珠……」錦繡有點擔心地囁嚅了一聲,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聽左震說,你在這裡做事。」明珠含蓄地一笑,「還做得慣嗎?」

  錦繡不禁臉紅,「有什麼慣不慣,能賺碗飯吃已經不錯了,哪還有挑三揀四的份兒?」

  明珠點點頭:「說得對,我當初也是這樣熬過來的,」

  錦繡沉默了一下,又衝口而出:「既然都已經過來了,以前的事情就忘掉吧!」

  「忘掉?」明珠涼涼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是總有人不斷地提醒我,提醒我過去是多麼的淒涼寒傖。」這麼說,她是聽到外面剛才那番爭執了?所以她的態度才會比較溫和些嗎?

  「她們提醒我,淪落風塵賣笑賣身來換取生存的那段過去;而你,榮錦繡,你提醒我帶著病重的母親被趕出家門,走投無路貧困潦倒的那段過去。」明珠看著她,「我怎麼忘得掉?」?錦繡愕然。自己的出現,對明珠而言,只是對過去傷痛的一次回味,一個諷刺嗎?

  「很多人瞧不起我。」明珠笑了,「如果我要認真計較,一早把自己氣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夢也會想著我的身體流口水,可是他們在骨子裡又看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表面上羨慕我,心裏面卻恨得牙痒痒。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的噁心。」

  錦繡明白她這種感覺。「可是還得活下去。」她說,哪一個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風順地長大,離開父母溫暖的懷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寵愛憐惜,建立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最后庄嚴地老去?誰會想墮入翻滾紅塵、出賣尊嚴感情,為了三餐飽暖和一處棲身之地而苦苦掙扎,任人恥笑?

  不甘心凍死餓死,不甘心在街頭乞討,不甘心承受別人的欺凌,是一種錯誤嗎?

  「聽左震說,你在街上流落了一陣子,還吃了些苦頭。」明珠啜了一口紅酒,「他想讓我留下你,但我想,還是分開的好。」

  錦繡難堪地張了張口,想說什麼,終於還是沒說出來。

  「我們沒有做姐妹的緣分。」明珠輕嘆,「老實說,我不應該把當年榮家的錯算在你頭上,那時候你還小,懂得什麼?只是我發過誓,今生今世和榮家不再有關係。」她語聲清幽,神色也有點恍惚,「當年,我和媽被趕出來,除了田叔偷偷塞給我的二十塊大洋,身上連一件值錢的東西都沒有。

  「我們千辛萬苦從鎮江找到上海,想投奔遠房表舅,才知道他們一家人已經搬到廣東去做生意,都走了一年多了。沒有地方住、沒有飯吃、沒有衣裳穿,媽病得奄奄一息,天天吐血。我自己都不明白——為什麼那時我居然沒有一頭跳進黃浦江?

  「為了討口飯吃,我做過乞丐、做過小偷,坑蒙拐騙什麼都做過;和一群叫化子打架,為了爭橋洞睡覺,吃飯店泔水桶里的餿飯;為了掙錢給媽治病,去給洗衣房的老闆幫工,還差一點被他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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