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頁
-----我是唯恐其人受累的分隔線------
按理說,老四派去看管小九的,應該是自己的親信之人,但實際上,作者覺得楚宗心裡是體諒小九的——
朕將塞思黑之事。交與楚宗。楚宗始初所奏一二事件。尚有實心黽勉效力之意。朕料伊久在軍前,年齒加長,必能改易前行,用加信任,畀以殊恩。乃楚宗將一二事件、致朕信任。未久、遂奏稱塞思黑邀買人心,大有關係,斷不宜處之極邊,應拏送京城禁錮等語。似此明系見民人令狐士義之投書流言,因而具奏,恐嚇朕躬。楚宗系專守塞思黑之人。將令狐士義之投書流言。並塞思黑與西洋人穆經遠、從窗牖出入、時常計議。如許事件。妄亂行為之處。盡為隱匿。不行奏聞。
楚宗雖然說了小九不宜處之極邊,卻沒有具體說令狐士義的事情,所以老四覺得楚宗“恐嚇朕躬”嗯……
雖然後來令狐士義的事情,還有穆景遠與小九的住處打通了的事情,老四都知道了,但並不是楚宗說的。
----我是恐嚇朕躬的分隔線-----
關於給老十的信:
又如允禟、曾寄信允礻我、有事機已失之語。洵足駭人聽聞。當時幸邀天祖皇考之靈。伊等不得肆其奸謀。乃伊等之福。儻若機會不失。伊等首領、尚得保乎。
又私與允礻我允禵相約。彼此往來密信。看後即行燒毀。圖謀不法之處顯然。眾所共知者一也。聖慈曲加保全。發往西寧居住。伊屢次延挨日期。既到西寧。寄書允礻我。內稱事機已失。追悔無及。逆亂之語。公然形之紙筆。眾所共知者一也。(28罪之一)
這事兒老四反覆提了N遍,懶得列完了,但是始終沒說清楚這封信具體內容,只說信里有……等語,其實這個“等”字很微妙,也許歷史記下的只是部分真相?私心裡我肯定傾向小九沒有要反的心思(廢話他是男主),否則令狐士義來找他,他直接答應不就完了,不過能“糾合山陝兵民”,大家到底是多喜歡九王爺呢55555
PS:早在雍正元年,老四就說過如下的話:“而允禟怠慢、不肯起程。奏雲俟過百日。又雲俟陵寢回來。屢次推委、耽延時日、誠屬何心。且允禟之太監何玉柱、一至微至賤之人。而使有家貲數十萬。伊府管領、何人不可用。而用一漢給事中秦道然。豈非欲耀內廷太監以財利。而要外廷漢人之稱譽乎。如此作為、朕猶並未革其貝子、降其俸祿、撤其家奴、所懲治者、特一二奸惡太監耳。而遽謂朕陵逼弟輩。揚言無忌。悖亂極矣。”
可見那個時候,朝野內外就有“陵逼弟輩”的說法,但是考察一下時間,老八封親王居高位,老十護送法師的骨灰去蒙古(送完就回來的那種),老十四守皇陵,因為德妃的去世,甚至加封了爵位,看起來每個人都並不慘,除了被流放的小九……所以我總感覺,這個“陵逼弟輩”的說法,主要是因為小九而引起的……
28罪中的兩條:
1.在西寧時、於所居後牆。潛開窗戶。密與穆經遠往來計議。行蹤詭秘。眾所共知者一也。
2.又向穆經遠雲、前日有人送字來。上寫山陝百姓說我好。又說我狠苦的話。我隨著人向伊說。我們兄弟、沒有爭天下的道理。穆經遠勸將此人拏交楚宗。塞思黑縱之使去。身在拘禁。尚為此悖逆之語。眾所共知者一也。
其實細看這28條大罪,更像是欲加之罪的感覺……
順便,後面不會有糖了。
第64章 生當復來歸
三年七月,楚宗終於捧了一道聖諭上門。
“貝子允禟,妄行悖亂,自往西寧,毫無悔改,外飾淳良,內藏奸邪,以至地方人等,僭稱九王,實為無恥。今奪其爵位,撤其佐領家人,即西寧幽禁。並曉諭山陝督撫,仍有擅稱允禟為九王爺者,從重治罪。”
楚宗看了穆景遠一眼,“奉皇命,西洋人穆景遠,遣送回京。”
所謂“家人”,是指胤禟名下的僕役,也晴與雲敦不在其列,展念看了二人一眼,“你們可願……”
也晴和雲敦齊齊搶道:“不願!”
展念望向胤禟,胤禟亦望向她,“餘下的銀錢,盡數分了罷。”
展念微微一笑,“好。”
也晴依言去喚所有的下人,雲敦亦開了地窖,將剩餘的家財搬出,穆景遠紅著眼,蹲在小院的牆角一聲不吭,胤禟走上前,一拍他的肩,“前月還念著京里的新戲,如今倒扭捏起來。”
“我還沒有買到中意的草場,還沒有邀請小阿哥們賽馬……”
弘晸和弘暲聽到,不由也都紅了雙眼。
展念笑他,“挑了大半年,草都黃了,還惦記著呢?”
家中僕役已紛紛而來,在一片心照不宣的靜默中,等待主人的發落。胤禟頷首,雲敦便將金銀珍奇一一平分,遞與各人手中,不知是所贈太過貴重,還是實在不舍的緣故,眾人齊齊跪下,卻沒有人說話。
胤禟開口道:“諸位來此清苦之地,已兩年有餘,未嘗有片語相怨,在此謝過。”說罷,他長身一揖,展念亦隨他行禮。
院中諸人,盡皆叩首。
“諸位回京,恐遭查問,切莫愚忠,為我出言。望諸位平安歸去,各自珍重。”
按理說,老四派去看管小九的,應該是自己的親信之人,但實際上,作者覺得楚宗心裡是體諒小九的——
朕將塞思黑之事。交與楚宗。楚宗始初所奏一二事件。尚有實心黽勉效力之意。朕料伊久在軍前,年齒加長,必能改易前行,用加信任,畀以殊恩。乃楚宗將一二事件、致朕信任。未久、遂奏稱塞思黑邀買人心,大有關係,斷不宜處之極邊,應拏送京城禁錮等語。似此明系見民人令狐士義之投書流言,因而具奏,恐嚇朕躬。楚宗系專守塞思黑之人。將令狐士義之投書流言。並塞思黑與西洋人穆經遠、從窗牖出入、時常計議。如許事件。妄亂行為之處。盡為隱匿。不行奏聞。
楚宗雖然說了小九不宜處之極邊,卻沒有具體說令狐士義的事情,所以老四覺得楚宗“恐嚇朕躬”嗯……
雖然後來令狐士義的事情,還有穆景遠與小九的住處打通了的事情,老四都知道了,但並不是楚宗說的。
----我是恐嚇朕躬的分隔線-----
關於給老十的信:
又如允禟、曾寄信允礻我、有事機已失之語。洵足駭人聽聞。當時幸邀天祖皇考之靈。伊等不得肆其奸謀。乃伊等之福。儻若機會不失。伊等首領、尚得保乎。
又私與允礻我允禵相約。彼此往來密信。看後即行燒毀。圖謀不法之處顯然。眾所共知者一也。聖慈曲加保全。發往西寧居住。伊屢次延挨日期。既到西寧。寄書允礻我。內稱事機已失。追悔無及。逆亂之語。公然形之紙筆。眾所共知者一也。(28罪之一)
這事兒老四反覆提了N遍,懶得列完了,但是始終沒說清楚這封信具體內容,只說信里有……等語,其實這個“等”字很微妙,也許歷史記下的只是部分真相?私心裡我肯定傾向小九沒有要反的心思(廢話他是男主),否則令狐士義來找他,他直接答應不就完了,不過能“糾合山陝兵民”,大家到底是多喜歡九王爺呢55555
PS:早在雍正元年,老四就說過如下的話:“而允禟怠慢、不肯起程。奏雲俟過百日。又雲俟陵寢回來。屢次推委、耽延時日、誠屬何心。且允禟之太監何玉柱、一至微至賤之人。而使有家貲數十萬。伊府管領、何人不可用。而用一漢給事中秦道然。豈非欲耀內廷太監以財利。而要外廷漢人之稱譽乎。如此作為、朕猶並未革其貝子、降其俸祿、撤其家奴、所懲治者、特一二奸惡太監耳。而遽謂朕陵逼弟輩。揚言無忌。悖亂極矣。”
可見那個時候,朝野內外就有“陵逼弟輩”的說法,但是考察一下時間,老八封親王居高位,老十護送法師的骨灰去蒙古(送完就回來的那種),老十四守皇陵,因為德妃的去世,甚至加封了爵位,看起來每個人都並不慘,除了被流放的小九……所以我總感覺,這個“陵逼弟輩”的說法,主要是因為小九而引起的……
28罪中的兩條:
1.在西寧時、於所居後牆。潛開窗戶。密與穆經遠往來計議。行蹤詭秘。眾所共知者一也。
2.又向穆經遠雲、前日有人送字來。上寫山陝百姓說我好。又說我狠苦的話。我隨著人向伊說。我們兄弟、沒有爭天下的道理。穆經遠勸將此人拏交楚宗。塞思黑縱之使去。身在拘禁。尚為此悖逆之語。眾所共知者一也。
其實細看這28條大罪,更像是欲加之罪的感覺……
順便,後面不會有糖了。
第64章 生當復來歸
三年七月,楚宗終於捧了一道聖諭上門。
“貝子允禟,妄行悖亂,自往西寧,毫無悔改,外飾淳良,內藏奸邪,以至地方人等,僭稱九王,實為無恥。今奪其爵位,撤其佐領家人,即西寧幽禁。並曉諭山陝督撫,仍有擅稱允禟為九王爺者,從重治罪。”
楚宗看了穆景遠一眼,“奉皇命,西洋人穆景遠,遣送回京。”
所謂“家人”,是指胤禟名下的僕役,也晴與雲敦不在其列,展念看了二人一眼,“你們可願……”
也晴和雲敦齊齊搶道:“不願!”
展念望向胤禟,胤禟亦望向她,“餘下的銀錢,盡數分了罷。”
展念微微一笑,“好。”
也晴依言去喚所有的下人,雲敦亦開了地窖,將剩餘的家財搬出,穆景遠紅著眼,蹲在小院的牆角一聲不吭,胤禟走上前,一拍他的肩,“前月還念著京里的新戲,如今倒扭捏起來。”
“我還沒有買到中意的草場,還沒有邀請小阿哥們賽馬……”
弘晸和弘暲聽到,不由也都紅了雙眼。
展念笑他,“挑了大半年,草都黃了,還惦記著呢?”
家中僕役已紛紛而來,在一片心照不宣的靜默中,等待主人的發落。胤禟頷首,雲敦便將金銀珍奇一一平分,遞與各人手中,不知是所贈太過貴重,還是實在不舍的緣故,眾人齊齊跪下,卻沒有人說話。
胤禟開口道:“諸位來此清苦之地,已兩年有餘,未嘗有片語相怨,在此謝過。”說罷,他長身一揖,展念亦隨他行禮。
院中諸人,盡皆叩首。
“諸位回京,恐遭查問,切莫愚忠,為我出言。望諸位平安歸去,各自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