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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韓侑死在了她的房中,那麼官府肯定會懷疑她是兇手。

  但在詩會中就完全不同了。

  參加詩會的人那麼多,有誰會懷疑一個弱不禁風的女子呢?

  不過她最終還是被發現了,難逃大明律的制裁。

  殺人償命,沒什麼可說的。

  韓侑判決紫鳶斬決,要和死刑犯一起報備到京師,只要皇帝陛下勾決就可以押監牢中,待到來年秋後便可以押赴刑場,開刀問斬了。

  了結了一樁命案,陳縣令只覺得十分暢快,退堂之後便急不可耐的朝後院奔去。

  他的寵妾正在床上等他,是時候享受一番魚水之歡了。

  寧修聽到結案的消息,心中也是一沉。

  想不到兇手竟然會是一個弱不禁風的歌妓。

  她的身份就是最好的掩飾,正常情況下絕不會有人想到一個歌妓身上去。

  最毒婦人心啊。

  為情殺人,本以為只會在中出現誰曾想就發生在寧修身邊,真是叫人不寒而慄。

  不過這個紫鳶也得到了懲罰,一命換一命,沒什麼可多說的。

  科試剛剛結束,距離鄉試還有七八個月,光是每日溫書太過無聊。寧修便將精力抽出一些,放在推出新菜上。

  對一個酒樓來說,核心菜式是不能變的,那是招牌。

  這點寧修做到了,不管是披薩餅,炸雞還是烤串在荊州都是獨一份。包括後來推出的串串香,也是絕無僅有的。

  人們總在抨擊壟斷,可當壟斷對他們有好處時卻會十分享受。

  寧修顯然處於這樣一個狀態。

  但他明白推陳出新亦不可少。

  大明的食客可是很挑剔的,等到他們覺得厭煩的時候便已經晚了。

  故而寧修需要讓他們保持好奇,保持飢餓感。這當然就需要新菜了。

  死鬼老爹寧良見兒子又一頭扎進了廚房自然十分不滿。

  在他看來兒子已經是要中舉的人了,怎麼還能往廚房鑽呢?

  讀書人不是有一句話嗎,君子遠庖廚啊。

  可寧修不在乎,如果他那麼在意世人的看法他就不是寧修了。

  何況自家酒樓的事情只要不刻意宣揚又有多少外人會知道呢?

  今日寧修要做的土豆宴。

  土豆是晚明傳入的,但並沒有明確的時間記載。

  不過大體時間就是在萬曆年間。

  有詩為證。

  「榛實軟不及,菰根旨定雌。吳沙花落子,蜀國葉蹲鴟。配茗人猶未,隨羞箸似知。嬌顰非不賞,憔悴浣紗時。」

  這首題為《土豆》的律詩作者就是大才子徐渭,可見當時已經有了土豆這個說法了。

  《長安客話》中也有記載:「土豆,絕似吳中落花生及香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此書作者也是明朝萬曆年間人。

  話雖如此,此時土豆畢竟還未全面普及種植。寧修也是一次意外才從張家吃到的。

  既然土豆都未普遍種植,菜式自然單一的可怕。

  所以寧修覺得有必要做出一道焗土豆泥改善他們的生活。

  ps:關於土豆的傳入時間,首先公認的晚明沒有疑問吧?徐渭在世是1521-1593年。徐老大人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去世的,也就是說徐老大人寫《土豆》這首詩的時候肯定是萬曆中期以前,那時土豆已經入菜,再往前推一推,萬曆初年肯定有土豆了。當時確實達官顯貴才吃的到。故而老坤才會說寧修是在張家吃到的土豆。至於具體哪年土豆傳入誰也不知道,老坤能做的考據也就是到這個程度。嘛,不要太較真。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第一百七十九章 土豆宴(一)(第四十四更,求訂閱,求月票!)

  寧修要做的第一道菜就是醋溜土豆絲了。

  沒錯,這個在後世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家常菜!

  因為土豆剛剛傳入沒多久的緣故,這種食材的加工方法還十分有限。

  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蒸熟了吃。這樣雖然可以充分感受到土豆質地面軟的口感,但從美食學的角度看是有很大浪費的。

  寧修前世最喜歡吃的就是土豆,對於各種土豆菜餚的做法研究的透徹。

  他最拿手的菜就是醋溜土豆絲了。

  醋溜土豆絲的做法並不複雜。寧修首先取來一個土豆,刮皮用刀切成細絲碼在一起。

  接下來他用清水把土豆絲清洗了一遍。

  之後他把全部土豆絲倒進一個瓷盆里,倒滿水來浸泡。

  這一步的目的是去除澱粉,使得炒出來的土豆絲口感爽脆。

  常有人向寧修抱怨說炒出來的土豆絲太面,一點不好吃。寧修總會笑著告訴他這個小竅門。

  有時候真的是細節決定成敗,一個小細節就能讓一道菜餚的口感有天壤之別。

  泡了大概有兩刻鐘,寧修取出所有土豆絲把水控干。

  接下來就是準備輔料了。

  寧修取了蔥和蒜,分別切成碎末小塊。

  蔥原產於華夏,蒜是漢代傳入。這兩種東西早已是百姓飲食生活中的必需品,完全不用擔心加入後不合口味的問題。

  之後寧修開始往鍋里倒油。

  他倒得自然是菜油了。事實上明代酒樓菜館裡還是習慣於用動物油來炒菜。但這樣炒菜有一個問題,需要預熱的時間有些長,而且動物油多少有些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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