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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有幾個特點:第一個特點就是皇帝任命。總督巡撫不要說了,知府、知州不要說了,道員不要說了,一直到知縣由皇帝任命,由皇帝罷免,一句話吧,由皇帝任命。
第二個特點,就是總督和巡撫軍政合一。譬如說兩廣總督,他還兼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就是他還管軍隊,他這裡頭直接管理一部分軍隊叫“督標”,總督的“督”,標準的“標”。巡撫也是,巡撫一般也兼,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兵部侍郎,他管的那個軍隊叫“撫標”,巡撫的“撫”,標準的“標”,就是他在省這一級,他軍政是統一的。就是清朝的總督和巡撫不僅有行政權,而且還有軍權,這是清朝的一個特點。
第三個特點,就是行政司法統一。知縣既是知縣又是這個縣的法官。大家看戲,知縣開堂,他就是審判官,知府既有行政職能也有司法職能,總督和巡撫同樣,除了行政權力、軍事權力還有司法權力。因為皇帝是一元化的,皇帝既是國家元首,又是國家最高行政長官,還是國家最高軍事統帥,還是國家最高的祭祀者。
清朝的官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內官,太監。太監在中國歷史很悠久了,周朝就有,叫“閹人”,“寺人”,一直延續到清朝,清入關以前,努爾哈赤的時候,有太監了,但是很個別的。努爾哈赤跟各個貝勒下令,說你家裡養的這些奴僕,在小的時候,你要把他閹割了,不然他長大以後,和你家裡內室就容易發生淫亂,但是那時候是太監沒有形成制度,那順治入關之後,鑑於明朝滅亡原因之一,就是太監專權,多爾袞牢記明朝這個失敗的教訓,所以清朝進關之後,把很多明朝太監從宮廷裡頭趕出去了。後來發現了,宮廷裡頭沒太監不行,它宮女那麼多,有些事情要男性擔任,男性不閹割又不行,那就只有太監。所以後來,就把一部分趕出皇宮的太監,又紛紛,又回來,繼續做太監,數量當然比明朝少了。這時候的太監,豎了一塊鐵牌,下了一個禁令,就是避免明朝宦官專權的現象重演,這個鐵牌很嚴格,是這樣的:“明朝太監,專擅威權,干預朝政,開廠輯事,枉殺無辜,出鎮典兵,流毒邊境,甚至謀為不軌,陷害忠良,煽引黨類,稱功頌德,以致國事日非,覆敗相尋,足為鑑誡,順治告誡他的後世子孫,要以明朝太監為鑑戒”。所以清朝規定太監最高不能過四品,不能交往外臣,不得干預朝政。後來殺了安得海,慈禧殺了安得海,理由就是你宦官私自出京,勾結地方官員就殺了。明朝不是,明朝萬曆皇帝派太監到全國徵稅,征礦稅,派太監典兵,將軍在那兒指揮作戰,派個太監去監督,太監不懂軍事,不懂當地的風俗民情,不懂地理,不懂武器的運用,又沒有文化,但是他監督你。袁崇煥是兵部尚書薊遼督師,旁邊有個太監監督,事事得請示太監,但是清朝吸取這個教訓了,就太監不能出京,更不能監軍了。
那有太監,就得有個機構管理,所以順治時候呢,就設立個十三衙門,作為一個太監的管理機構。這個機構,比明朝的時候縮小了,它受內務府來管轄。清朝太監有明確的分工,清朝太監總的人數大概是三千多人,俗話說“夠不夠三千六”,最少的時候,光緒的時候,大概是一千九百多人,主要原因就是招不來了,就是後來清宮的太監很窮,人就不願意去做太監。有一本書就記載清朝太監的悲慘的情況,這樣說,說:“形容枯槁,衣服襤褸,個個與窮寡婦無異”。那就很悲慘,那清朝太監哪兒來,主要是北京附近地區,河間、寶坻、豐潤等一些貧窮的農民子弟,家裡窮,沒飯吃,就把這孩子賣出去了,做太監。北京專門對太監閹割的有兩個地方,一個地方就是南北長街那個會計司,那裡有一個人叫“畢五”,他就專門做閹割太監這個手術,還有一個在鼓樓前方磚胡同,那個人姓劉,叫“小刀劉”,當時麻藥不行,那小孩子做宮刑的時候,他哭他鬧啊,完全被捆起來,把烙鐵刀燒紅了,他怕發炎,那是很殘酷的。很多的太監做了閹割之後就留下終身的殘疾。到了宮裡後,他要拜師傅,要教給他怎麼禮節、怎麼伺候。大部分太監都是很窮苦,但是有少數的太監飛黃騰達,發財致富,這是極個別的。司馬遷曾經說過,說:“詬莫大於宮刑”。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莫大於宮刑,這些人在宮裡頭有嚴格的紀律,譬如說規定該起床的時候晚起了,說話聲音大了,說你喧譁,就打板子。最嚴重的時候,一種刑罰叫“氣斃”,喘氣那“氣”,死亡那個“斃”,氣斃,就是受刑的太監用七層綿紙蘸上水,把七竅,眼、耳、鼻、嘴整個糊上,糊七層,完了打,連打帶憋,所以叫氣斃,憋死了。特別是溥儀出宮之後,很多太監他沒有一技之長生活很困難,後來他們聚集在北長街會計司胡同,五十年代在初期,我還做學生的時候,到那個地方做一些義務的活動。那個院裡頭有28個太監,就都是一些老年太監,六七十歲以上,我親自跟他們一塊談過話,聊過天。那些人長的樣子,就是羅著腰,很像一個老太太,都沒有鬍子,說話的聲音就是尖聲尖氣的,政府發一點救濟,勉強維持生活。很遺憾,當時沒有留這個心,把它做一點詳細的筆錄,就是一個很好的材料,在清宮做過太監的現在活著的一個沒有了。我剛才說到太監的來源,我小時候也聽說,說小孩別亂跑,小心“拍花子”的。我也不明白怎麼回事,後來看了書明白了,所謂“拍花子”就是有一些拐騙兒童的人,把小男孩搶走了,搶走完了過一段時間就賣了,賣完了就閹割以後就做太監了。當然也有的太監,你像康熙的時候有一個太監他自己做生意,做生意虧了,沒辦法了,自己請人閹割,完了以後做了太監。乾隆的時候發現了,這人已經歲數很大了,乾隆特別恩典,放他回家,跟他家人團聚。大部分太監都是生活無著,有的走投無路,才淨身做了太監,太監是封建制度的一個贅瘤,隨著王朝的覆亡,太監製度跟著就消失了。
第二個特點,就是總督和巡撫軍政合一。譬如說兩廣總督,他還兼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就是他還管軍隊,他這裡頭直接管理一部分軍隊叫“督標”,總督的“督”,標準的“標”。巡撫也是,巡撫一般也兼,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兵部侍郎,他管的那個軍隊叫“撫標”,巡撫的“撫”,標準的“標”,就是他在省這一級,他軍政是統一的。就是清朝的總督和巡撫不僅有行政權,而且還有軍權,這是清朝的一個特點。
第三個特點,就是行政司法統一。知縣既是知縣又是這個縣的法官。大家看戲,知縣開堂,他就是審判官,知府既有行政職能也有司法職能,總督和巡撫同樣,除了行政權力、軍事權力還有司法權力。因為皇帝是一元化的,皇帝既是國家元首,又是國家最高行政長官,還是國家最高軍事統帥,還是國家最高的祭祀者。
清朝的官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內官,太監。太監在中國歷史很悠久了,周朝就有,叫“閹人”,“寺人”,一直延續到清朝,清入關以前,努爾哈赤的時候,有太監了,但是很個別的。努爾哈赤跟各個貝勒下令,說你家裡養的這些奴僕,在小的時候,你要把他閹割了,不然他長大以後,和你家裡內室就容易發生淫亂,但是那時候是太監沒有形成制度,那順治入關之後,鑑於明朝滅亡原因之一,就是太監專權,多爾袞牢記明朝這個失敗的教訓,所以清朝進關之後,把很多明朝太監從宮廷裡頭趕出去了。後來發現了,宮廷裡頭沒太監不行,它宮女那麼多,有些事情要男性擔任,男性不閹割又不行,那就只有太監。所以後來,就把一部分趕出皇宮的太監,又紛紛,又回來,繼續做太監,數量當然比明朝少了。這時候的太監,豎了一塊鐵牌,下了一個禁令,就是避免明朝宦官專權的現象重演,這個鐵牌很嚴格,是這樣的:“明朝太監,專擅威權,干預朝政,開廠輯事,枉殺無辜,出鎮典兵,流毒邊境,甚至謀為不軌,陷害忠良,煽引黨類,稱功頌德,以致國事日非,覆敗相尋,足為鑑誡,順治告誡他的後世子孫,要以明朝太監為鑑戒”。所以清朝規定太監最高不能過四品,不能交往外臣,不得干預朝政。後來殺了安得海,慈禧殺了安得海,理由就是你宦官私自出京,勾結地方官員就殺了。明朝不是,明朝萬曆皇帝派太監到全國徵稅,征礦稅,派太監典兵,將軍在那兒指揮作戰,派個太監去監督,太監不懂軍事,不懂當地的風俗民情,不懂地理,不懂武器的運用,又沒有文化,但是他監督你。袁崇煥是兵部尚書薊遼督師,旁邊有個太監監督,事事得請示太監,但是清朝吸取這個教訓了,就太監不能出京,更不能監軍了。
那有太監,就得有個機構管理,所以順治時候呢,就設立個十三衙門,作為一個太監的管理機構。這個機構,比明朝的時候縮小了,它受內務府來管轄。清朝太監有明確的分工,清朝太監總的人數大概是三千多人,俗話說“夠不夠三千六”,最少的時候,光緒的時候,大概是一千九百多人,主要原因就是招不來了,就是後來清宮的太監很窮,人就不願意去做太監。有一本書就記載清朝太監的悲慘的情況,這樣說,說:“形容枯槁,衣服襤褸,個個與窮寡婦無異”。那就很悲慘,那清朝太監哪兒來,主要是北京附近地區,河間、寶坻、豐潤等一些貧窮的農民子弟,家裡窮,沒飯吃,就把這孩子賣出去了,做太監。北京專門對太監閹割的有兩個地方,一個地方就是南北長街那個會計司,那裡有一個人叫“畢五”,他就專門做閹割太監這個手術,還有一個在鼓樓前方磚胡同,那個人姓劉,叫“小刀劉”,當時麻藥不行,那小孩子做宮刑的時候,他哭他鬧啊,完全被捆起來,把烙鐵刀燒紅了,他怕發炎,那是很殘酷的。很多的太監做了閹割之後就留下終身的殘疾。到了宮裡後,他要拜師傅,要教給他怎麼禮節、怎麼伺候。大部分太監都是很窮苦,但是有少數的太監飛黃騰達,發財致富,這是極個別的。司馬遷曾經說過,說:“詬莫大於宮刑”。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莫大於宮刑,這些人在宮裡頭有嚴格的紀律,譬如說規定該起床的時候晚起了,說話聲音大了,說你喧譁,就打板子。最嚴重的時候,一種刑罰叫“氣斃”,喘氣那“氣”,死亡那個“斃”,氣斃,就是受刑的太監用七層綿紙蘸上水,把七竅,眼、耳、鼻、嘴整個糊上,糊七層,完了打,連打帶憋,所以叫氣斃,憋死了。特別是溥儀出宮之後,很多太監他沒有一技之長生活很困難,後來他們聚集在北長街會計司胡同,五十年代在初期,我還做學生的時候,到那個地方做一些義務的活動。那個院裡頭有28個太監,就都是一些老年太監,六七十歲以上,我親自跟他們一塊談過話,聊過天。那些人長的樣子,就是羅著腰,很像一個老太太,都沒有鬍子,說話的聲音就是尖聲尖氣的,政府發一點救濟,勉強維持生活。很遺憾,當時沒有留這個心,把它做一點詳細的筆錄,就是一個很好的材料,在清宮做過太監的現在活著的一個沒有了。我剛才說到太監的來源,我小時候也聽說,說小孩別亂跑,小心“拍花子”的。我也不明白怎麼回事,後來看了書明白了,所謂“拍花子”就是有一些拐騙兒童的人,把小男孩搶走了,搶走完了過一段時間就賣了,賣完了就閹割以後就做太監了。當然也有的太監,你像康熙的時候有一個太監他自己做生意,做生意虧了,沒辦法了,自己請人閹割,完了以後做了太監。乾隆的時候發現了,這人已經歲數很大了,乾隆特別恩典,放他回家,跟他家人團聚。大部分太監都是生活無著,有的走投無路,才淨身做了太監,太監是封建制度的一個贅瘤,隨著王朝的覆亡,太監製度跟著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