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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8節論述的歷史決定論學說認為社會科學必須採取直覺悟性的方法。上面那些論述也可以表明對此該作如何批評。
哈耶克教授在第二段論及社會現象時說:“……我們對產生這些社會現象所依據的原理的了解,往往不能使我們預測任何具體情況的準確結果,如果我們能夠解釋某現象出現所依據的原理並能夠根據這知識排除出現某些結果的可能性,例如排除某些事件一起出現的可能性等,那麼,我們的知識在一定的意義上將只是消極的知識,即它只能使我們排除某些結果而不能使我們充分縮小可能性的範圍直至剩下一種可能性”。
這段話遠不是描述社會科學所特有的情況,而純屬描述自然規律的性質,因為事實上自然規律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排除某些可能性而已,(“你不能用竹籃子打水”;見上面第20節)尤其是,說我們照例不能“預測任何具體情況的精確結果”這句話,揭開了預測的不精確性問題(見前面第5節)。我認為,對於具體的物質世界也完全可以這樣說。通常只有採用人工實驗隔離,我們才能預測物理事件。(太陽系是一個例外情況——它是自然的隔離,而不是人工的隔離,一旦它受到足夠大的外來物體的侵入,這種隔離就會被破壞,而我們所有的預測都會被推翻。)甚至在自然科學領域,我們遠遠不能預測某個具體情況(例如一場暴風雨或火災)的準確結果。
在這裡不妨簡單地對複雜性問題(見前面第4節)再說幾句話。毫無疑問,對任何具體社會情況的分析都由於其複雜性而極為困難。但是,對於任何具體的自然情況來說,情形也是如此。許多人都有一種偏見,以為社會情況之所以比自然情況更為複雜,這種偏見可能有兩個來源。其一是我們往往把不應比較的事情來加以比較,我指的是具體的社會情況和人工隔離實驗的自然情況。(其實,後者可以和人工隔離的社會情況,例如監獄或實驗性群體相比較。)另一個來源是一個古老的想法,認為社會情況的描述必須涉及有關的每一個人的精神狀態乃至生理狀態(或者必須回歸為這些狀態)。然而,這種想法是不妥的;其不妥之處較之如下的不可能要求尤甚,即要求描述具體的化學反應,也要包括原子狀態和一切更小的基本粒子的狀態(儘管化學的確可以歸結為物理學)。這種想法也顯示了一般人的看法,他們認為社會實體(例如機構或協會)是具體的自然實體(例如人群),而不是為了解釋人與人之間某種選定的抽象關係而建立的抽象模式。
事實上,有充分的理由認為,社會科學不但不如物理學那麼複雜,而且具體的社會情況一般說也不如具體的自然情況那麼複雜,因為,社會情況多半(若不是全部的話)有著理性的因素,固然,人類並非總是很理性地行事(這就是說,如果人們很好地利用一切可以獲得的知識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就是理性地行事),但是,他們的行為仍然多少是理性的,這使我們能夠把人們的行為和相互作用建立一些比較簡單的模式,並把這些模式作為近似值來使用。
最後一點,在我看來,確實表明了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值得考慮的區別——或者,它們方法上的最重要區別,因為其他重要區別,即進行實驗的特殊困難(見第24節末尾)和應用數量方法的困難(見下面),只是程度問題而不是性質問題。我指的是,在社會科學中可以採取所謂的邏輯構成法或理性構成法,或“零點法(Zero method)”我所說的方法就是建立一個模式,這模式以一切有關的個人都完全合乎理性(或者都擁有完備的知識)作為假定並以模式行為用作零座標以估計人們的實際行為與模式行為的偏離。這個方法的例子是把實際行為(例如在傳統偏見影響下的行為等)和基於“純邏輯選擇”所預期的行為相比較,就象經濟學方程式所描述的那樣。例如,馬爾薩克的有趣的“貨幣幻覺”就可以如此解釋。在另一領域中,應用零點法的作法,可以在P.薩根特?弗羅倫斯(P.Sargant Florence)把工業中的“大規模生產的邏輯”與“實際生產的反邏輯”相比較中看到。
我想順便說一下,方法論個人主義的原理和建立理性模式的零點方法都不意味著我認為要採取的心理方法。恰恰相反,我相信這些原理可以和如下觀點相結合,即:社會科學是比較不依賴於心理學假定的,而心理學則可以作為各門社會科學中的一門,而不能作為一切社會科學的基礎。
在結束這一節時,我必須說一下在某些理論自然科學和理論社會科學的方法之間,我所認為的其他重要區別。我認為這是在於應用數量方法的特殊困難,尤其是計量方法(methods of measurenlent)。在這些困難中,有一些困難是可以並且已經由於統計方法的應用而被克服,需求分析就是一個例子。如果,比方說,數理經濟學的一些方程式要為純粹定量應用提供基礎,那麼這些困難就必須加以克服,因為如果沒有那些計量,我們就往往不知道有些起反作用的影響是否超過純粹定量計算所得出的結果。所以,純粹的定量研究有時很可能欺騙我們;引用弗里希(Frisch)教授的話來說,其騙人“有如說一個人把小船向前劃會因他的腳用力而使小船向後走一樣”。但是,有些根本困難無疑是存在的。例如,在物理學中,方程式的參數在原則上可以約簡為少量的自然常數——這種約簡已在許多重要情況中取得了成功。但在經濟學中並不如此;在經濟學中,參數本身是在非常重要的情況下迅速變化的變量。這顯然是把重要性、可解釋性和量度的可檢驗性減低了。
哈耶克教授在第二段論及社會現象時說:“……我們對產生這些社會現象所依據的原理的了解,往往不能使我們預測任何具體情況的準確結果,如果我們能夠解釋某現象出現所依據的原理並能夠根據這知識排除出現某些結果的可能性,例如排除某些事件一起出現的可能性等,那麼,我們的知識在一定的意義上將只是消極的知識,即它只能使我們排除某些結果而不能使我們充分縮小可能性的範圍直至剩下一種可能性”。
這段話遠不是描述社會科學所特有的情況,而純屬描述自然規律的性質,因為事實上自然規律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排除某些可能性而已,(“你不能用竹籃子打水”;見上面第20節)尤其是,說我們照例不能“預測任何具體情況的精確結果”這句話,揭開了預測的不精確性問題(見前面第5節)。我認為,對於具體的物質世界也完全可以這樣說。通常只有採用人工實驗隔離,我們才能預測物理事件。(太陽系是一個例外情況——它是自然的隔離,而不是人工的隔離,一旦它受到足夠大的外來物體的侵入,這種隔離就會被破壞,而我們所有的預測都會被推翻。)甚至在自然科學領域,我們遠遠不能預測某個具體情況(例如一場暴風雨或火災)的準確結果。
在這裡不妨簡單地對複雜性問題(見前面第4節)再說幾句話。毫無疑問,對任何具體社會情況的分析都由於其複雜性而極為困難。但是,對於任何具體的自然情況來說,情形也是如此。許多人都有一種偏見,以為社會情況之所以比自然情況更為複雜,這種偏見可能有兩個來源。其一是我們往往把不應比較的事情來加以比較,我指的是具體的社會情況和人工隔離實驗的自然情況。(其實,後者可以和人工隔離的社會情況,例如監獄或實驗性群體相比較。)另一個來源是一個古老的想法,認為社會情況的描述必須涉及有關的每一個人的精神狀態乃至生理狀態(或者必須回歸為這些狀態)。然而,這種想法是不妥的;其不妥之處較之如下的不可能要求尤甚,即要求描述具體的化學反應,也要包括原子狀態和一切更小的基本粒子的狀態(儘管化學的確可以歸結為物理學)。這種想法也顯示了一般人的看法,他們認為社會實體(例如機構或協會)是具體的自然實體(例如人群),而不是為了解釋人與人之間某種選定的抽象關係而建立的抽象模式。
事實上,有充分的理由認為,社會科學不但不如物理學那麼複雜,而且具體的社會情況一般說也不如具體的自然情況那麼複雜,因為,社會情況多半(若不是全部的話)有著理性的因素,固然,人類並非總是很理性地行事(這就是說,如果人們很好地利用一切可以獲得的知識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就是理性地行事),但是,他們的行為仍然多少是理性的,這使我們能夠把人們的行為和相互作用建立一些比較簡單的模式,並把這些模式作為近似值來使用。
最後一點,在我看來,確實表明了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值得考慮的區別——或者,它們方法上的最重要區別,因為其他重要區別,即進行實驗的特殊困難(見第24節末尾)和應用數量方法的困難(見下面),只是程度問題而不是性質問題。我指的是,在社會科學中可以採取所謂的邏輯構成法或理性構成法,或“零點法(Zero method)”我所說的方法就是建立一個模式,這模式以一切有關的個人都完全合乎理性(或者都擁有完備的知識)作為假定並以模式行為用作零座標以估計人們的實際行為與模式行為的偏離。這個方法的例子是把實際行為(例如在傳統偏見影響下的行為等)和基於“純邏輯選擇”所預期的行為相比較,就象經濟學方程式所描述的那樣。例如,馬爾薩克的有趣的“貨幣幻覺”就可以如此解釋。在另一領域中,應用零點法的作法,可以在P.薩根特?弗羅倫斯(P.Sargant Florence)把工業中的“大規模生產的邏輯”與“實際生產的反邏輯”相比較中看到。
我想順便說一下,方法論個人主義的原理和建立理性模式的零點方法都不意味著我認為要採取的心理方法。恰恰相反,我相信這些原理可以和如下觀點相結合,即:社會科學是比較不依賴於心理學假定的,而心理學則可以作為各門社會科學中的一門,而不能作為一切社會科學的基礎。
在結束這一節時,我必須說一下在某些理論自然科學和理論社會科學的方法之間,我所認為的其他重要區別。我認為這是在於應用數量方法的特殊困難,尤其是計量方法(methods of measurenlent)。在這些困難中,有一些困難是可以並且已經由於統計方法的應用而被克服,需求分析就是一個例子。如果,比方說,數理經濟學的一些方程式要為純粹定量應用提供基礎,那麼這些困難就必須加以克服,因為如果沒有那些計量,我們就往往不知道有些起反作用的影響是否超過純粹定量計算所得出的結果。所以,純粹的定量研究有時很可能欺騙我們;引用弗里希(Frisch)教授的話來說,其騙人“有如說一個人把小船向前劃會因他的腳用力而使小船向後走一樣”。但是,有些根本困難無疑是存在的。例如,在物理學中,方程式的參數在原則上可以約簡為少量的自然常數——這種約簡已在許多重要情況中取得了成功。但在經濟學中並不如此;在經濟學中,參數本身是在非常重要的情況下迅速變化的變量。這顯然是把重要性、可解釋性和量度的可檢驗性減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