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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影響

  清政府影響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除割地賠款以外清政府給予東洋人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清政府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清政府半殖民地化進程,加深民族危機。

  馬關條約原本(現藏於台北故宮)

  ①台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清政府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清政府的野心,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而且還造成了台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②巨額賠款,加重了清政府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東洋人軍國主義的發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債,致使列強控制了清政府的經濟命脈。

  ③通商口岸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清政府內地。

  ④允許在華投資辦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地在清政府開設工廠,嚴重阻礙了清政府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同時也反映出列強對華經濟侵略由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清政府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總之,《馬關條約》使清政府面臨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清政府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亞洲影響

  ①從清政府方面看,第一,《馬關條約》的簽訂(甲午中日戰爭清政府失敗)標誌著歷時三十餘年的洋務運動的失敗,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為烏有,打破了近代以來清政府人民對民族復興的追求。第二,割地賠款,主權淪喪,便利列強對華大規模輸出資本,掀起瓜分狂潮,標誌著列強侵華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大大加深了清政府的半殖民地化。清政府的國際地位急劇下降。第三,甲午戰爭及《馬關條約》直接導致清政府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運動高漲,資產階級掀起了維新變法運動和民主革命運動,清政府人民自發反抗侵略的鬥爭高漲,如義和團運動。

  ②對東洋人而言,通過《馬關條約》得到巨額賠款和台灣等戰略要地,不僅促進了本國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而且便利了東洋人對遠東地區的進一步侵略,使東洋人一躍成為亞洲唯一的新興資本主義強國。另外,東洋人為了《馬關條約》日文原件

  對抗俄國,湔雪三國干涉之恥,一方面提出“臥薪嘗膽”的口號,重新開啟十年擴軍計劃;另一方面促成了“英日同盟”的形成,開始了東亞地區新一輪的爭霸。

  ③對朝鮮而言,《馬關條約》從法理上標誌著中朝之間上千年的宗藩關係正式終結,東亞傳統的華夷秩序和封貢體制也遭最後一擊而宣告崩潰。朝鮮名義上獲得了獨立,實際上卻被東洋人控制。之後俄國勢力進入朝鮮,東洋人和俄國在朝鮮的爭奪日趨激烈,最終引發了1904年日俄戰爭。

  ④對遠東局勢來說,《馬關條約》掀起了帝國主義瓜分清政府的狂潮,加劇了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的爭奪,三國干涉還遼事件明顯地反映了列強在侵華問題上既相互勾結又相互爭鬥。

  相關評論

  《馬關條約》其歷史影響是極其深遠的,帝國的覆亡、民國軍閥的形成和清政府急待解決的台灣問題和釣魚島問題等等都與之息息相關。《馬關條約》條款非常苛刻,就清政府而言,如賠償和財力損失是極大的。賠償的軍費達2億兩,加上贖遼費3000萬兩和威海衛東洋人駐守費150萬兩,共計2億3千150萬兩,相當於清政府3年的財政收入。另外,東洋鬼子還從清政府掠奪了大量的船隻、兵器、機器、糧食等也價值1億兩。巨額的賠款,使清政府不得不靠舉借外債應付,列強則通過貸款控制清政府的經濟命脈。《馬關條約》的簽訂是清政府近代史上的一個大轉折,對這古老的帝國來說,東亞霸主的地位被彈丸小國取代,猶如晴天霹靂。

  正如梁啓超所說:“吾國四千年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爭敗割台灣,償二百兆始。”政治上的半殖民地化,並不代表整個社會也是沉淪的。晚清70餘年,清政府逐步陷入了一種受侵略、受奴役的境地。清政府民眾遭受著苦難,但是沉淪僅更多的體現在政治上(特別是政府行為),它也沒有阻止帝國的官僚們,開明士大夫和廣大的民眾卻未曾放棄探索清政府富強之路。他們的努力也成了清政府社會向前發展的不竭動力。《馬關條約》的簽訂,人們就自然會想到這一回可真要弄得國將不國,瀕臨滅亡的邊緣了。

  1895年以前皇帝、官僚、士紳大多數生活在傳統的思想世界裡。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發動的歷次侵華戰爭,也都以清政府的失敗和簽訂喪權國的不平等條約而告終。但隨著烽煙的暫平息,朝野上下在受過一陣驚恐和發生一番吵嚷之後,很快就又恢復老樣子。依舊是文恬武嬉,歌舞昇平。嚴重的內憂外患,不但未能使這個昏睡的,陷於麻木狀態的帝國的大多數統治者們驚醒、振作。他們在自欺欺人的“自強中興”和所謂“中外和好”的夢幻中自我陶醉。甲午慘敗和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的簽訂,情形已和已往不同了。一則是這次戰爭敗得太慘,東洋人提出的條款太苛刻。再則是這次戰爭的對手是清政府人一直看不上眼的小國——東洋人。戰後社會各階層都是極大的震撼和痛心疾首。慘敗的結局使光緒皇帝蒙受到難以承受的恥辱與刺激。他痛感國事危艱、危亡在即,“若不變法圖強,社稷難資保守。”前線將領、朝臣和士大夫紛紛上折條陳反對議和,18個督撫中10個反對和約,朝霞林院侍讀奎華等一百五十五人聯名上書認為“東洋人提出的賠款、割地的各條款是‘五洲所未有之奇聞,三千年所無之變局’如照此簽約,後果必然是‘法人窺粵,英人窺滇,俄人西窺新疆,東窺三省(奉天、吉林、黑龍江)四夷入侵,各示所欲’”。張之洞和易順鼎的奏摺指出,“如批准條約,不僅台灣人民反抗鬧事,各省軍民也‘必致痛哭深怨,斷不甘心。’結果會弄得‘民窮財盡,國防解體,海軍無歸宿,陸軍無利器,‘各國侵凌,商人嗟怨,外患迭至,內變將出’,‘地險商利,餉力兵權,一朝奪盡神人共憤。’‘行見奉(天)、錦(州)、登(州)、(蓬)萊一帶不復立錐,江浙粵各疆,不復能安忱,海口、海面,皆非我有,餉械無濟,而海運即窮;戰爭無能布置而海防又立窮。清政府將來必無可辦之洋務。’”而作為知識分子的進京趕考的舉人們則掀起“公車上書”運動,要求清廷拒和、練兵、遷都、變法。另一方面革命分子,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他在《馬關條約》簽訂前的1895年2月領導興中會發動廣州起義,主張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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