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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花山,蔣介石還都後將汪精衛的墳墓炸毀,遺體燒卻。

  第三部分之七:汪精衛死後南京政府的結局

  汪精衛於1944年11月10日客死於日本名古屋,他的遺體於11月12日由專機運

  回中國。汪精衛死後,南京國民政府專門成立了哀典委員會,由陳公博任主任委員,周佛

  海、王克敏、褚民誼為副主任委員。南京政府於11月12日發出公告:“國民政府汪主

  席於民國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申時,在日本名古屋帝大醫院逝世,距生於民國紀元前二十

  九年五月四日已時,享壽六十有二,謹於十一月十二日恭迎遺體回國成殮,擇期舉行國葬

  ,飾終典禮,由國民政府會同中央黨部組織哀典委員會敬謹辦理。”

  11月12日下午六時,裝載汪精衛遺體的專機降落在南京光華門外機場、陳公博、周佛

  海、王克敏等一百餘名官員到機場迎候。南京政府按照汪精衛生前的遺願,把汪的陵墓建

  在國父孫中山陵墓左側的梅花山上,表示他生前是孫中山的助手,死後也要追隨左右。由

  於汪精衛生前有過陵墓不要勞民傷財的遺囑,加上南京政府的財政有限,所以汪精衛陵墓

  的規模不大。不過汪精衛的棺木外面用鋼筋混凝土澆灌了厚厚的一層墓殼,倒是十分堅固

  。

  汪精衛死後,南京政府推舉陳公博為國府主席,繼任行政院長及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但陳

  公博堅持在最高職務上加個“代”字,陳公博說:“現在汪先生走了,人亡政息,這台戲

  也該結束了。我來繼承汪先生的職位,是來辦理收場的,而不是來繼續演出的。”此時日

  本的敗局已定,南京政府也處於風雨飄搖之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8月17日,陳公博在南京主持召開中央

  政治會議,決定解散南京國民政府,把中央政治會議改為南京臨時政務委員會,軍事委員

  會改為治安委員會。當晚,陳公博廣播發表了《國民政府解散宣言》,至此,歷時5年4

  個月的短命政權宣告結束。

  陳公博解散南京政府後,向日本方面提出到日本避難的意願。此時日本已投降,但還是安

  排讓陳公博、林柏生、周隆庠等人於8月25日秘密飛往日本。陳到日本後,化名東山公

  子,隱居於京都郊外的金閣寺。但不久陳公博等人潛居日本的消息泄露,中國政府向日本

  提出將陳公博等人引渡回國的要求,作為戰敗國的日本只得無條件答應中國的要求。日本

  前首相近衛文呂得知陳公博要被引渡回國,匆匆趕到金閣寺和陳公博道別,近衛說:“實

  在對不起。。。“,陳公博倒爽快地回答說:“大家都是為了自己的國家和民族,說不上

  誰對不起誰。”

  1945年10月3日,陳公博一行7人被引渡回中國受審。1946年4月4日,江蘇

  高等法院開庭審訊陳公博。陳公博對指控他的漢奸罪表示不服,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說:

  “我認為抗戰應該,而和平是不得已。平心靜氣去想想,當日汪先生來京之時,淪陷地方

  至十數省,對於人民只有搶救,實無國可賣。在南京數年為保存國家人民的元氣,無日不

  焦頭爛額,忍辱挨罵,對於個人只有熬苦,更無榮可求。到了今日,我們應該念念汪先生

  創立民國的功勳,念念他的歷史和人格”。1946年4月12日,法庭判決陳公博死刑

  ,於1946年6月3日執行。臨行前,陳公博要求向陳璧君告別。在陳璧君的囚室外,

  陳公博向陳璧君深深鞠了一大躬,雙手捧上自己用過的一把茶壺,說:“夫人,我先隨汪

  先生去了。牢中別無長物,一把茶壺,權做留個紀念吧!”

  陳璧君被捕後,更是表示堅決不服罪。1946年4月16日江蘇高等法院開庭審訊陳璧

  君,陳璧君在法庭上說:“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汪

  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重慶統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南京統治下的地區

  ,是日本人的占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只有從敵人手中奪回權利,還有什

  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收回淪陷區,如今完壁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

  功。”法庭最後判處陳璧君無期徒刑,陳璧君接到判決書時卻說:“本人有受死的勇氣,

  而無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陳璧君個性十分剛烈,汪精衛在日本治病時,陳璧君一直伴隨汪身旁,但從來沒有對日本

  人說過一句感謝的話,日本人對她也很發怵。1949年共產黨奪取大陸後,蔣介石並沒

  有把陳璧君移往台灣,而是把陳留給共產黨。1952年,和陳璧君私交很深的孫中山夫

  人宋慶齡和廖仲愷夫人何香凝,去監獄探望陳璧君。1912年汪精衛和陳璧君結婚時,

  何香凝還曾作過陳璧君的伴娘。宋慶齡和何香凝告訴陳璧君,中央已經決定,只要陳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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