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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是使顏異致死的主要責任者。但是他不久也因法律的嚴酷而陷於死地。有人揭發,張湯辦案時挾嫌報復,草菅人命,又有經濟關係方面的污點。在審理時,張湯自殺。然而他死後,發現其家產不過五百金,都是正常俸祿所得。他的親屬想厚葬張湯,張湯的母親卻說:“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焉!”於是出葬時載以牛車,有棺無槨。漢武帝得知張湯葬禮簡樸,斷定他因誣陷致罪,於是誅殺了揭發張湯的丞相府長史,丞相莊青翟也受到牽連,下獄後被迫自殺。這也許是一個錯案又引帶出了另外的錯案。
在漢武帝時代,法令極其嚴酷。據《漢書·刑法志》說,當時因為社會矛盾尖銳,“窮民犯法,酷吏擊斷”,法網越來越繁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法律文書堆滿了辦公地方的書案和書架,主持司法的官員也不可能全部通讀。
在這樣的法制環境下,冤獄紛生,不知有多少人不平而罪,不平而死,特別是沒有權勢,沒有政治影響力的下層民眾。其中,自然很可能也有一些本來可以促使文明進步,推動社會前行的“英雄”,被暴政和酷刑滅殺了。
我們說“漢武帝時代”,通常是指漢武帝執政的歷史階段,也就是劉徹於漢景帝後三年(前141)正月即帝位到漢武帝後元二年(前87)二月去世這一時期,前後54年又1個月。如果是指漢武帝生活的年代,則從劉徹於漢景帝前元年(前156)出生到漢武帝後元二年(前87)去世,前後近70年。
現在對於“民族”的定義還存在不同意見。如果我們姑且使用一般理解的“民族”一語的含義,承認漢王朝管理地域的民眾可以看作一個民族共同體,那麼,是可以討論當時這個共同體的時代精神的。也就是說,可以通過回顧當時歷史文化的面貌,認識漢武帝時代的民族精神。
魯迅曾經由鑑賞漢代銅鏡這樣的藝術品,發表過對漢代文化特徵的評論。他在《墳·看鏡有感》中說:“遙想漢人多少閎放,新來的動植物,即毫不拘忌,來充裝飾的花紋。”“漢唐雖也有邊患,但魄力究竟雄大,人民具有不至於為異族奴隸的自信心,或者竟毫未想到,絕不介懷。”對於美術風格,魯迅又在1935年致李樺的信中說:“惟漢代石刻,氣魄深沉雄大,唐人線畫,流動如生,倘取入木刻,或可另闢一境界也。”這裡所說的“魄力”、“氣魄”,當然已經不限於藝術,而涉及了文化精神。這位雖不專門治史卻對歷史有透徹理解的思想家評價中國傳統文化時往往多有悲涼感慨,然而他對於西漢時期民族精神之所謂“豁達閎大之風”的深情讚賞,卻以積極肯定的態度,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總結當時人的歷史創造時說:“要進步或不退步,總須時時自出新裁,至少也必取材異域。”古絲綢之路上發現的漢錦織文“登高明望四海”,正反映了這一時期漢文化面對世界的雄闊的胸襟,而積極進取的意向,也得到生動鮮明的體現。
“登高明望四海”表現出的立高懷遠的文化精神,是漢代文明繁榮的主要表現之一,也是中國文化史歷程中我們至今可以引以為自豪的閃光點。
魯迅所謂“閎放”和“雄大”,既可以看作對“取材異域”且“自出新裁”收穫最為突出的漢武帝時代社會文化風格的總結,也可以看作對當時我們民族性格、民族精神的表述。當時的漢人,比後來一些時代有更多的率真,更多的勇敢,更多的質樸,更多的剛強。而我們國民性中為近代激進學者所深惡痛絕的虛偽與懦弱,曲折與陰暗,在當時似乎還並不很明顯。有人說,當時是中國文化的少年時代,是有一定道理的。《太平御覽》卷七七四引《漢武故事》記錄了著名的顏駟事跡:漢武帝有一天乘輦來到郎署,看到一位白頭髮白鬍子的“老郎”。漢武帝問:“公何時為郎,何其老也?”回答說:“臣姓顏名駟,江都人,以文帝時為郎。”漢武帝詫異這位在自己祖父當政時就已經作了“郎”的顏駟,何以始終未得提升,又問道:“何其不遇也?”顏駟答道:“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世不遇。”漢武帝時代“好少”,如果超越帝王個人情趣,理解為當時的社會習尚,可能也是適宜的。
有人在談到漢武帝的時候說:“漢武帝所有的事都‘愣’,都過度,荷爾蒙旺盛,當一個人的人性得到最張揚的發揮時,肯定是他人的邊界被壓縮到最小的時候。漢武帝做事,除了他自己痛快,誰都不痛快。”這樣的評斷,不免簡單化絕對化之嫌。專制帝王“做事”,自然大都是“除了他自己痛快,誰都不痛快”。然而進行跨時代的歷史比較,以漢武帝和宋代以後的歷史時期對照,所謂“愣”,所謂“過度”,所謂“旺盛”以及“人性”“張揚”等等,是漢武帝的個性特徵,同時可能也是當時社會的一種共同的特徵。
當時雖然是在專制制度之下,依然有不少敢想敢說敢作的人,他們的心理,並沒有完全被臣民的奴性所鎖錮。俠風的盛起,就是這種精神傾向的社會表現之一。
在漢武帝時代,法令極其嚴酷。據《漢書·刑法志》說,當時因為社會矛盾尖銳,“窮民犯法,酷吏擊斷”,法網越來越繁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法律文書堆滿了辦公地方的書案和書架,主持司法的官員也不可能全部通讀。
在這樣的法制環境下,冤獄紛生,不知有多少人不平而罪,不平而死,特別是沒有權勢,沒有政治影響力的下層民眾。其中,自然很可能也有一些本來可以促使文明進步,推動社會前行的“英雄”,被暴政和酷刑滅殺了。
我們說“漢武帝時代”,通常是指漢武帝執政的歷史階段,也就是劉徹於漢景帝後三年(前141)正月即帝位到漢武帝後元二年(前87)二月去世這一時期,前後54年又1個月。如果是指漢武帝生活的年代,則從劉徹於漢景帝前元年(前156)出生到漢武帝後元二年(前87)去世,前後近70年。
現在對於“民族”的定義還存在不同意見。如果我們姑且使用一般理解的“民族”一語的含義,承認漢王朝管理地域的民眾可以看作一個民族共同體,那麼,是可以討論當時這個共同體的時代精神的。也就是說,可以通過回顧當時歷史文化的面貌,認識漢武帝時代的民族精神。
魯迅曾經由鑑賞漢代銅鏡這樣的藝術品,發表過對漢代文化特徵的評論。他在《墳·看鏡有感》中說:“遙想漢人多少閎放,新來的動植物,即毫不拘忌,來充裝飾的花紋。”“漢唐雖也有邊患,但魄力究竟雄大,人民具有不至於為異族奴隸的自信心,或者竟毫未想到,絕不介懷。”對於美術風格,魯迅又在1935年致李樺的信中說:“惟漢代石刻,氣魄深沉雄大,唐人線畫,流動如生,倘取入木刻,或可另闢一境界也。”這裡所說的“魄力”、“氣魄”,當然已經不限於藝術,而涉及了文化精神。這位雖不專門治史卻對歷史有透徹理解的思想家評價中國傳統文化時往往多有悲涼感慨,然而他對於西漢時期民族精神之所謂“豁達閎大之風”的深情讚賞,卻以積極肯定的態度,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總結當時人的歷史創造時說:“要進步或不退步,總須時時自出新裁,至少也必取材異域。”古絲綢之路上發現的漢錦織文“登高明望四海”,正反映了這一時期漢文化面對世界的雄闊的胸襟,而積極進取的意向,也得到生動鮮明的體現。
“登高明望四海”表現出的立高懷遠的文化精神,是漢代文明繁榮的主要表現之一,也是中國文化史歷程中我們至今可以引以為自豪的閃光點。
魯迅所謂“閎放”和“雄大”,既可以看作對“取材異域”且“自出新裁”收穫最為突出的漢武帝時代社會文化風格的總結,也可以看作對當時我們民族性格、民族精神的表述。當時的漢人,比後來一些時代有更多的率真,更多的勇敢,更多的質樸,更多的剛強。而我們國民性中為近代激進學者所深惡痛絕的虛偽與懦弱,曲折與陰暗,在當時似乎還並不很明顯。有人說,當時是中國文化的少年時代,是有一定道理的。《太平御覽》卷七七四引《漢武故事》記錄了著名的顏駟事跡:漢武帝有一天乘輦來到郎署,看到一位白頭髮白鬍子的“老郎”。漢武帝問:“公何時為郎,何其老也?”回答說:“臣姓顏名駟,江都人,以文帝時為郎。”漢武帝詫異這位在自己祖父當政時就已經作了“郎”的顏駟,何以始終未得提升,又問道:“何其不遇也?”顏駟答道:“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好老,臣尚少。陛下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世不遇。”漢武帝時代“好少”,如果超越帝王個人情趣,理解為當時的社會習尚,可能也是適宜的。
有人在談到漢武帝的時候說:“漢武帝所有的事都‘愣’,都過度,荷爾蒙旺盛,當一個人的人性得到最張揚的發揮時,肯定是他人的邊界被壓縮到最小的時候。漢武帝做事,除了他自己痛快,誰都不痛快。”這樣的評斷,不免簡單化絕對化之嫌。專制帝王“做事”,自然大都是“除了他自己痛快,誰都不痛快”。然而進行跨時代的歷史比較,以漢武帝和宋代以後的歷史時期對照,所謂“愣”,所謂“過度”,所謂“旺盛”以及“人性”“張揚”等等,是漢武帝的個性特徵,同時可能也是當時社會的一種共同的特徵。
當時雖然是在專制制度之下,依然有不少敢想敢說敢作的人,他們的心理,並沒有完全被臣民的奴性所鎖錮。俠風的盛起,就是這種精神傾向的社會表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