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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東,除了上述陸路外,由於水上交通發達,故可沿江東下,至吳越之地,直達東海之濱。往西,《史記·貨殖列傳》指出:“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楚成王滅夔(今湖北秭歸),是經枝江、宜昌陸路去的。水路則溯江而上,經三峽而通往巴蜀之地。

  往南,水上一路,由江入湘,直達今廣西全州西北;另一路由江入資、沅、澧、油(即古油水,源自湖南石門境,東至公安北古油口入江),至今湖南各地。水陸路是相連的,楚南有洞庭、蒼梧,故今漢湖湘地區,在戰國時早已緊密聯繫在一起了。莊入滇,今雲南、貴州也留下了楚人的足跡。

  第十五章:戰國時期楚國文化的重大成就

  一、毛筆、竹簡與帛書

  春秋末至戰國後,楚文字數量多,書寫流暢,與毛筆的創製使用是分不開的。西晉崔豹《古今注》說:“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即秦筆耳。”“蒙恬造筆”故事流傳至今,無人不曉。事實上,早在蒙恬之前,楚人就已能造筆,並用毛筆書寫了。從本世紀四十年代以來,湖北、湖南、安徽各地楚墓出土的竹簡、帛書、帛畫、漆器圖案,都是用毛筆書寫和描繪的。1954年長沙左家公山戰國中期楚墓出土了毛筆和竹片、鋼削刀、小竹筒,後三者顯然是和毛筆配套使用的。1957年信陽戰國中期楚墓出土了一件文具箱,內裝有毛筆和其他配套工具。由此可見,戰國後,楚人已廣泛使用毛筆了。

  毛筆的使用,不僅使書寫範圍擴大(突破了原來甲骨文和銘文的局限性)、字數增多,而且在字體上亦有新的發展。當然,楚文字總體看與中原文字是一致的,但亦有自己的特色。如字體流利,或簡或繁,比較隨便,其字體結構、波勢挑法,已具有“古隸”的特點,後來秦隸、漢隸,正是在楚字與其他地區文字的基礎上吸收發展而成的。

  楚地盛產竹,故楚人就地取材,對竹進行加工處理,成為人們書寫最簡便的材料,稱為竹簡。自本世紀五十年代初在長沙楚墓首批出土竹簡後,在湖南其他地區,以及河南、湖北各地也先後出土了大量的竹簡,其中尤以江陵、荊門出土的竹簡最多。大量竹簡的出土,對研究楚國與中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方面提供了十分珍貴的資料。

  早在1942年,在長沙東郊子彈庫楚墓中,就出土了一幅帛書。帛書共948字(缺94字),有三篇,一為《四時》篇,二為《天象》篇,三為《月忌》篇李學勤《論楚帛書中的天象》(《湖南考古輯刊》1982年第1集)。

  帛書,即為寫在絲綢品上的文字,是迄今為止所見的我國最古老的縑帛文字資料,具有極其重要的史料價值。原品1945年流入美國,現國內所見的是帛書攝影件。

  二、莊子思想

  莊子(約前369-280年),名周,宋國蒙(今河南商丘東北,一說今安徽蒙城)人,做過蒙地的管理漆園的小官。生活窮困潦倒,曾向監河侯(官名)借糧度日。他本來是宋國人,因公元前286年(楚頃襄王十三年)齊滅宋後,齊與魏、楚三分其地,蒙地屬楚,故莊子為楚人。他往來於趙、魏各國間,與楚國關係較深,和楚威王、楚頃襄王都有往來。據《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載,楚威王聞其賢,派人請他任楚相(令尹),莊子以“寧遊戲污瀆之中自快,無為有國者所羈”為辭,堅決拒絕。

  莊子著作是道家的主要代表作,書名即稱《莊子》。據《漢書·藝文志》說,《莊子》一書有52篇,現存只有內篇7篇,外篇15篇,雜篇11篇,計33篇。一般認為內篇為莊子著,外篇、雜篇為莊子後學著。因唐玄宗尊莊子為南華真人,故《莊子》又稱《南華經》。內容豐富多彩,文字汪洋恣肆,多採用寓言故事形式,無論在哲學上或文學上,均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

  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思想,故歷史上老莊並稱,道家思想又稱為老莊思想。

  莊子的故國----宋國,與陳、鄭、蔡等國一樣,春秋後一直是晉、楚等大國爭奪的中間地帶,戰爭頻仍,人民經受長期戰亂的禍害。公元前318年(宋君偃十一年),宋君偃自稱為王,暴虐無道,諸侯皆曰“桀宋”,民眾又在國內飽受壓迫奴役之苦。莊子晚年,宋又亡國。莊子一生生活在如此多災多難的國度里,客觀的環境不可避免地給莊子思想鑄成深深的烙印。

  在宇宙觀方面,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觀點,認為道是“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莊子·大宗師》。)的,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莫知其高,莫知其終”(同上。)這種超越感覺的道,卻是世界萬物的本源,“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同上),否定了世界有神的主宰,具有泛神論的色彩。同時,莊子又進而認為“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我即道,道即我,道就成為主觀精神的東西。

  莊子思想的可貴之處,是具有樸素的唯物自然觀和辯證法因素。他認為“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陰陽者,氣之大者也,道者為之公”(《莊子·則陽》),氣,即物質自然性,故其主觀精神的道,是與客觀自然的氣分不開的。莊子繼承和發展了春秋後否定天命觀的思想,認為“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氣”(《莊子·知北游》。),死,亦為客觀自然的事,無君臣尊卑之別,這無異揭示了人的自然屬性,否定了權貴奴役人民的合理性。他指出客觀事物都是變化的,“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物量無窮,時無止,分無常,終始無故”(《莊子·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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