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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知道,12月9日至14日中共中央召開了一次與他們有關的政治局會議。
會上談到中共中央提出的與陳獨秀合作抗日的三項條件,王明反對說:“我們和甚麼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
在中國,我們可以與蔣介石及其屬下的反共特務等人合作,但不能與陳獨秀合作。
針對“陳獨秀與托洛茨基究竟有所不同”的反駁,王明說:“史達林正在雷厲風行的反托派,而我們卻要聯絡托派,那還了得……
陳獨秀他們是領取日本津貼的漢奸、殺人犯……
陳獨秀即使不是日本間諜,也應該說成是日本間諜。
當時,蘇聯正在審判布哈林、李可夫“右派和托派反蘇聯聯盟案”。
1938年新年伊始,剛創刊的《新華日報》及《群眾》、《解放》雜誌突然登出許多文章,說陳獨秀是“托匪漢奸”、“托洛茨基匪首”、“日寇偵探”等。
其中,康生在《解放》周刊29、30期上發表《剷除日寇偵探民族公敵的托洛茨基匪徒》一文,道出了陳獨秀當日寇偵探的“事實”:“1931年‘3·18’事變……
上海的日本偵探機關,經過親日派唐有壬,與陳獨秀、彭述之、羅漢等所組織的托匪‘中央’進行了共同合作的談判,當時唐有壬代表日本偵探機關,陳獨秀、羅漢代表托匪的組織,談判的結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礙日本侵略中國’,而日本給陳獨秀的‘托匪中央’每月300元津貼,待有成就後再增加之。
這一賣國的談判確定了,日本津貼由陳獨秀托匪中央的組織部長羅漢領了……
美國的托匪格拉斯……
聯合著陳獨秀、彭述之、羅漢……
在上海北方建立托匪日探組織……
雖然陳匪獨秀從九一八以來就與日寇勾結,然而他還可以在武漢演講,使用其老奸巨滑的偵探技術……
這無怪魯迅先生痛罵陳獨秀等托匪是有悖於中國人為人的道德。
3月16日,王星拱、傅汝霖、高一涵、段錫朋、梁寒操、周佛海等人在《大公報》、《武漢日報》發表信函,為陳獨秀鳴不平。
信上說,“漢奸匪徒之頭銜可加於獨秀先生,則人人亦可任意加諸異己……
為正義、為友誼,均難緘默,特此為表白。
第二天,《掃蕩報》也將此信轉載。
《新華日報》發表了“幸之”的短評,駁斥王星拱等人來信,謂“此風不可長”。
“托匪漢奸”案(2)
林庚白看了報上的信,發現與原來簽字的信有出入,原文是“為新文化運動起見,”現在成了“為正義為友誼。
於是林庚白去信《新華日報》,提出對該信不負責任。
民主人士沈鈞儒也在漢口《大公報》上發表文章,不贊成給陳獨秀扣上漢奸的帽子。
《新華日報》發表了一個短評《陳獨秀是否托派漢奸問題》,說這個問題“要由陳獨秀是否公開聲明脫離托派漢奸組織和反對托派漢奸行為為斷”。
陳獨秀看了這個評論,十分氣惱,原來是這樣定我為漢奸的呀!他對羅漢說:“他們見我不跟他們走,便捏造罪名陷害我,真是不講道德。
當晚,陳獨秀寫了一封《給〈新華日報〉的信》,信上怒氣沖沖,《新華日報》拒絕發表陳獨秀的信。
在其短評《不容含糊和小心上當》中,有“我們再一次坦白聲明,陳獨秀現在還是否托派漢奸,要由陳獨秀本人是否公開聲明脫離托派漢奸組織和反托派漢奸行動以為斷”的話。
陳獨秀把他給《新華日報》的信寄給了《掃蕩報》,後者於3月20日刊出。
陳獨秀在信中說:“我如果發現了托派有做漢奸的真憑實據,我頭一個要出來反對……
受敵人的金錢充當間諜,如果是事實,乃是一件刑事上的嚴重問題,決不能夠因為聲明脫離漢奸組織和反對當漢奸行動而事實便會消失;是否漢奸應該以有無證據為斷……
中國是否有托派組織存在,我不甚知道,我在南京和劍英談話時,曾聲明我的意見,除陳獨秀外,不代表任何人。
我們要為中國大多數人說話,不願為任何黨派所拘束,來武漢後一直到今天,還是這樣的態度。
最後他質問康生等人:“你們向來不擇手段,不顧一切事實是非,只要跟著你們牽著鼻子走,便是戰士,反對你們的便是漢奸,做人的道德應該是這樣嗎?!”次日,《新華日報》發出短評說:“以曾經是中國托派首領身份的陳獨秀,聲明他今天未參加漢奸黨派……
在托派漢奸已經成為全國人民公敵時,陳獨秀有這種表示,足見其尚有羞恥之心,這是值得贊同的事……
可是,他仍然不願意起來反對他過去的夥伴和部屬,不願意起來反對那些喪盡天良的托派漢奸,而且還力為洗刷辯護……
不能掩飾陳獨秀的不願反對日本間諜的托派漢奸的本意,這首先是因為陳獨秀在今天思想上仍然是與托派漢奸聯結在一起不是沒有理由的。
會上談到中共中央提出的與陳獨秀合作抗日的三項條件,王明反對說:“我們和甚麼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
在中國,我們可以與蔣介石及其屬下的反共特務等人合作,但不能與陳獨秀合作。
針對“陳獨秀與托洛茨基究竟有所不同”的反駁,王明說:“史達林正在雷厲風行的反托派,而我們卻要聯絡托派,那還了得……
陳獨秀他們是領取日本津貼的漢奸、殺人犯……
陳獨秀即使不是日本間諜,也應該說成是日本間諜。
當時,蘇聯正在審判布哈林、李可夫“右派和托派反蘇聯聯盟案”。
1938年新年伊始,剛創刊的《新華日報》及《群眾》、《解放》雜誌突然登出許多文章,說陳獨秀是“托匪漢奸”、“托洛茨基匪首”、“日寇偵探”等。
其中,康生在《解放》周刊29、30期上發表《剷除日寇偵探民族公敵的托洛茨基匪徒》一文,道出了陳獨秀當日寇偵探的“事實”:“1931年‘3·18’事變……
上海的日本偵探機關,經過親日派唐有壬,與陳獨秀、彭述之、羅漢等所組織的托匪‘中央’進行了共同合作的談判,當時唐有壬代表日本偵探機關,陳獨秀、羅漢代表托匪的組織,談判的結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礙日本侵略中國’,而日本給陳獨秀的‘托匪中央’每月300元津貼,待有成就後再增加之。
這一賣國的談判確定了,日本津貼由陳獨秀托匪中央的組織部長羅漢領了……
美國的托匪格拉斯……
聯合著陳獨秀、彭述之、羅漢……
在上海北方建立托匪日探組織……
雖然陳匪獨秀從九一八以來就與日寇勾結,然而他還可以在武漢演講,使用其老奸巨滑的偵探技術……
這無怪魯迅先生痛罵陳獨秀等托匪是有悖於中國人為人的道德。
3月16日,王星拱、傅汝霖、高一涵、段錫朋、梁寒操、周佛海等人在《大公報》、《武漢日報》發表信函,為陳獨秀鳴不平。
信上說,“漢奸匪徒之頭銜可加於獨秀先生,則人人亦可任意加諸異己……
為正義、為友誼,均難緘默,特此為表白。
第二天,《掃蕩報》也將此信轉載。
《新華日報》發表了“幸之”的短評,駁斥王星拱等人來信,謂“此風不可長”。
“托匪漢奸”案(2)
林庚白看了報上的信,發現與原來簽字的信有出入,原文是“為新文化運動起見,”現在成了“為正義為友誼。
於是林庚白去信《新華日報》,提出對該信不負責任。
民主人士沈鈞儒也在漢口《大公報》上發表文章,不贊成給陳獨秀扣上漢奸的帽子。
《新華日報》發表了一個短評《陳獨秀是否托派漢奸問題》,說這個問題“要由陳獨秀是否公開聲明脫離托派漢奸組織和反對托派漢奸行為為斷”。
陳獨秀看了這個評論,十分氣惱,原來是這樣定我為漢奸的呀!他對羅漢說:“他們見我不跟他們走,便捏造罪名陷害我,真是不講道德。
當晚,陳獨秀寫了一封《給〈新華日報〉的信》,信上怒氣沖沖,《新華日報》拒絕發表陳獨秀的信。
在其短評《不容含糊和小心上當》中,有“我們再一次坦白聲明,陳獨秀現在還是否托派漢奸,要由陳獨秀本人是否公開聲明脫離托派漢奸組織和反托派漢奸行動以為斷”的話。
陳獨秀把他給《新華日報》的信寄給了《掃蕩報》,後者於3月20日刊出。
陳獨秀在信中說:“我如果發現了托派有做漢奸的真憑實據,我頭一個要出來反對……
受敵人的金錢充當間諜,如果是事實,乃是一件刑事上的嚴重問題,決不能夠因為聲明脫離漢奸組織和反對當漢奸行動而事實便會消失;是否漢奸應該以有無證據為斷……
中國是否有托派組織存在,我不甚知道,我在南京和劍英談話時,曾聲明我的意見,除陳獨秀外,不代表任何人。
我們要為中國大多數人說話,不願為任何黨派所拘束,來武漢後一直到今天,還是這樣的態度。
最後他質問康生等人:“你們向來不擇手段,不顧一切事實是非,只要跟著你們牽著鼻子走,便是戰士,反對你們的便是漢奸,做人的道德應該是這樣嗎?!”次日,《新華日報》發出短評說:“以曾經是中國托派首領身份的陳獨秀,聲明他今天未參加漢奸黨派……
在托派漢奸已經成為全國人民公敵時,陳獨秀有這種表示,足見其尚有羞恥之心,這是值得贊同的事……
可是,他仍然不願意起來反對他過去的夥伴和部屬,不願意起來反對那些喪盡天良的托派漢奸,而且還力為洗刷辯護……
不能掩飾陳獨秀的不願反對日本間諜的托派漢奸的本意,這首先是因為陳獨秀在今天思想上仍然是與托派漢奸聯結在一起不是沒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