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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學院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希拉蕊在芝加哥參加了厄弗?庫普西內特主持的在全美播出的電視訪談節目;當選為女性選民聯盟中前後兩代女性民權主義者的聯絡員;成為報紙上的新聞人物。希拉蕊很享受這些關注,享受自己的特立獨行—她走的是一條與眾不同的、更有思想的道路。隨之而來的是人們對她將會選擇選舉政治之路的猜測,而她則從未公開回應過這樣的猜測。其實,當時國會已經完全放棄了對戰爭問題的監督職責,而她不但沒有把參加政治競選當做自己的政治目標,而且也不相信選舉政治的力量—選舉政治對她沒有什麼特別的吸引力。希拉蕊仍然認為公益事業應該是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服務的,包括那些最沒有權力的、被邊緣化的或是受歧視最嚴重的人。在所有應該得到幫助的人中,希拉蕊最想幫助的是孩子。孩子是公民中最脆弱的群體,也是最應該得到幫助的,尤其是窮苦人家的孩子和黑人的子女。她認為,為了孩子們的利益,法律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而她可以找到辦法努力促成此事。

  那年秋天,希拉蕊乘車往返於紐哈芬和華盛頓之間,這是職業和學習任務之間的完美結合。她在國會大廈為女性公眾人物瑪麗安?埃德爾曼組織聽證會,評估了可能會影響兒童生活的法規。在紐哈芬,她為自己制訂了獨特的課程和工作計劃,廣泛涉獵法律、醫學和心理學。她一邊在耶魯大學醫學院旁聽,一邊在耶魯—紐哈芬醫院從事與兒童身心健康問題有關的工作,其中包括受虐兒童身心問題的研究,這個問題還是第一次被作為重要的社會現象加以研究。她幫醫院建立了法律程序來處置醫院的疑似虐待兒童案例。整整一學年,她大部分的時間都用來在耶魯兒童研究中心觀察兒童治療過程,以及同醫生進行案例討論。希拉蕊說:“我開始仔細思考影響兒童的因素,包括看得見的、看不見的,法律管轄範圍內及範圍外的。”像許多法律專業的學生一樣,她被派到聯邦資助的隸屬國家法律服務計劃的地方機構工作。在那裡,一個名叫佩恩?羅迪恩的年輕司法援助律師指導她為那些被忽視的受虐待兒童辯護。

  和佩恩?羅迪恩一起,希拉蕊代表一位五十多歲的黑人寄養母親出庭,這位女士自孩子一出生就照顧她,直到孩子兩歲。寄養母親要求收養那個混血女孩,她自己已經養育了兩個成年的孩子。但是康乃狄克州社會服務部卻駁回了她的收養請求,下令給這個小女孩找一個“更合適的家庭”,希拉蕊和羅迪恩起訴該州,但是失敗了。

  儘管輸了官司,但是為兒童爭取權利的運動卻從此展開。希拉蕊指出,受虐兒童是“兒童公民”,有權和成年人一樣享有《憲法》賦予的相關權利。她在母親小時候受虐待的遭遇和現在某些父母對孩子所做的可怕事情之間發現了內在的聯繫。她想幫助那些孩子。

  希拉蕊為了替兒童爭取權利而寫作的學術著作和所做的工作,後來成了柯林頓政敵攻擊的目標。他們通過誇張的漫畫對希拉蕊的作品及其煽動性進行諷刺,將其稱為“左翼理論家的偽善”。到1992年總統選舉的時候,派屈克?布坎南在共和黨大會上說,希拉蕊持有“反家庭”的觀念,她“認為12歲的孩子應該擁有起訴父母的權力,還……將婚姻同奴役體制相提並論”。事實上,她的學術著作構思縝密,在《家庭法》領域廣受讚譽,而且並未提出會引起嚴重爭議的觀點。歷史學家加里?威爾在《紐約書評》上發表的對希拉蕊作品的述評中說,這些作品值得一提,希拉蕊完全當得起“過去20年中重要的學者活動家”的稱號。

  《希拉蕊傳》耶魯的愛情與戰爭(5)

  希拉蕊決定在耶魯從事兒童研究,且參與瑪麗安?埃德爾曼的華盛頓研究計劃,這兩件事使她感到非常安心和滿足。最終,她似乎找到了自己這一生想做的事情。“我想成為美國兒童的代言人。”她說。

  45歲那年,希拉蕊又一次否決了同丈夫離婚的意向,而且很快就要搬入白宮,這時,有人問她,二十多歲時最令她欣喜若狂的經歷是什麼,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愛上比爾?柯林頓。”我們有理由相信她這種說法是發自內心的,也是真實的。儘管,通常我們不會用“欣喜若狂”這個詞來形容希拉蕊這個最訓練有素、最嚴格自律,又最有控制欲的人,但談到她在1971年春天踏上的那條道路,這也許是最好的解釋。

  進入法學院僅僅18個月,她就成了同齡人中最耀眼的明星。然而,突然之間,她卻以一種最傳統的方式顛覆了自己的生活:她無法自拔地愛上了一個男人。比爾?柯林頓是“她井然有序的理智世界中的不可控因素”。一個朋友這樣說。她的魂兒被勾走了,而比爾?柯林頓也是一樣。“他是我遇到的第一個不怕我的人。”她說。柯林頓的朋友們則對他的無畏深表懷疑。“我害怕我們倆。”他說。而朋友們認為,事實上更可能是柯林頓掩飾了自己對她的恐懼。希拉蕊與他所有的前任女友是如此截然不同,她的品性讓他著迷,而他的自信也正經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與此同時,她卻說自己感受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舒適感。

  他們經常講起的那個邂逅並相愛的故事被適當地進行了一些戲劇化的處理,沒有不合時宜地提起他們共同的野心,而且還特意製造出了幾分神秘的色彩。不過,這個故事卻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1970年秋天,在耶魯大學法學院開學第一天,他們就已經經人介紹認識了對方,可當時誰也沒有留意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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