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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曾鞏:《隆平集》卷20。

  ①《西夏書事》卷20。

  ②《溫國文正公文集》卷38,《橫山疏》。

  ③霍昇平、楊秀琴譯:《西夏箴言集錦》“十六字箴言”,載《民族藝林》1988年第1期。

  ④《舊唐書》卷198,《党項傳》。

  ⑤《遼史》卷115,《西夏外紀》。

  ⑥《宋史》卷486,《夏國傳下》。

  ①《舊唐書》卷198,《党項傳》。

  宇”。這種“棟宇”的內部情況如何呢?史載: “西戎(指西夏)之俗,所居正寢,常留中一間,以奉鬼神, 不敢居之,謂之‘神明’,主人乃坐其旁。”② 說明棟宇之內,有三間屋並列,中間為供神明之用,左右兩間才是人居 住的地方。

  党項族遷居西北後,隨著農業的出現與發展,一部分党項人開始過 定居生活。因此,党項人的居室,除氈帳外,新增了土屋和瓦屋。“民 居皆土屋,有官爵者,始得覆之以瓦”③。西夏各族所居土屋,還可以從 已發掘的遺址得到印證。1964及1965年,在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廟 台公社南約一公里處,發掘的西夏德明時所建的省嵬城遺址“除南城門 址發現少量的磚、瓦等建築材料外,遺址中未見磚瓦”④,表明城內居民 的住房絕大部分為土屋。

  至於磚瓦建造的房屋,非一般老百姓所能建造,而且數量較少,這 里就不一一敘述了。

  由於党項人從事畜牧業,因此,其衣著多為皮毛製品。他們頭戴氈 帽,身穿毛織布衣或皮衣,足穿皮靴,腰間束帶,上掛小刀,小火刀等 物。他們所穿的毛皮製成品《蕃漢合時掌中珠》有明確的記載。如上身 穿的計有皮襲短靿、長靿、褐衫,等等。

  “衣皮毛”,雖是党項族的傳統服裝,但這僅限於党項一般牧民, 至於統治階級,由於受中原漢族穿著的影響,早已穿起輕軟華麗錦綺服 裝了。這種錦綺服裝的來源,一是來自宋朝的“歲賜”。宋朝為了滿足 西夏統治者的需要,每年都要派專人“押時服賜夏國”①。如公元 年(元豐元年)十月,神宗命“合門祗候趙勘押賜仲冬時服至,秉常以 番書附之入謝”②。二是通過榷場和市貿易得來。通過貿易獲得錦、綺、 綾羅之類的絲織品。然後加工成華麗的服裝。

  但統治階級的服飾並非一成不變。元昊建國時,為了在穿著上同宋 有別,突出本民族的特點。對文武官員及老百姓的服式做了如下具體規 定: “文資則幞頭、靴笏、紫衣、緋衣;武職則冠金帖起雲鏤冠、 銀帖間金鏤冠、黑漆冠,衣紫旋襴,金塗銀束帶,垂蹀躞,佩解結 錐、短刀、弓矢■,馬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便服則紫皁 地繡盤毯子花旋襴,束帶。居庶青綠,以別貴賤”③。

  這表明西夏文官服飾因襲唐宋,武職裝束與唐宋有所不同。同時還注意 “以衣冠彩色別士庶貴賤”④。其所以如此,是由於西夏是封建性質的國 家,國內階級矛盾尖銳,等級森嚴。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秩序,需要從各 方面(包括服飾)去區別尊卑貴賤的。

  ②《夢溪筆談》卷18,《技藝》。

  ③《隆平集》卷20。

  ④寧夏回族自治區展覽館:《寧夏石嘴山市西夏城址試掘》,載《考古》1981年第1期。

  ①《西夏書事》卷24。

  ②《宋史》卷350,《周永清傳》。

  ③《宋史》卷485,《夏國傳上》。

  ④陳邦瞻:《宋史記事本末》卷30,《元昊拒命》。

  元昊以後由於存在著“漢禮”和“蕃禮”的變化,因此,西夏人的 服飾也相應地起著某些變化。如毅宗諒祚改用“漢禮”,經宋同意,西 夏改用漢族衣冠。惠宗秉常時,母黨梁氏專權,下令廢漢禮,復蕃禮, 其服飾當然也要相應起些變化。

  同時,西夏服飾除了同一時期的服飾有所變化外,各族之間服飾有 別,一個民族的各階層服飾有別,男女老幼的服飾有別,各行各業的服 飾有別,一年四季的服飾有別。據《蕃漢合時掌中珠·人事下》記載, 除了有許多不同種類的毛皮服裝外,還有襖子、■襴、襪肚、汗衫、布 衫、襯衣、裙、褲、■、腰繩、背心、領襟、鞋、韈、冠冕、涼笠、暖 帽、耳環、綿帽、耳墜、脘釧、冠子、釵錦,等等。而夏文《雜字》則 記載了男服26種,女服19種。總之,西夏服飾多種多樣,豐富多彩, 既受漢族和吐蕃等族服飾的影響,又有自己的民族特色。我們應當將它 作為文化的重要組成部份進行具體而深入的研究。

  三、婚姻與喪葬 党項族的婚姻有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隋唐之際,由於党項處於原 始社會末期階段,因此,党項人明顯保存著原始群婚的習俗。史載: “妻其庶母及伯叔母、嫂、子弟之婦,淫穢烝褻,諸夷中最為 甚,然不婚同姓”①。

  這種婚姻風俗,不僅限於党項族,很多民族都有。這是一種原始的婚姻 習俗。

  党項人自定居西北,尤其在建立夏州地方割據政權之後,隨著社會 生產的發展,其婚姻盛行明媒正娶之制。《番漢合時掌中珠·人事下》 云: “男女長大,遣將媒人,諸處為婚,索與妻眷,?.嫁與他人。

  送與■房,親家翁□,並諸親戚,盡皆聚集。兒女了畢,方得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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