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頁
法庭的情緒有了一點微妙的變化,這番話滿足了中國人潛意識中的自尊心,多少熨平了聽眾剛才產生的敵意。梅茵又說:
“我有一個要求:請WHO的松本先生對低毒病毒的功與罪提供證言。”
按照法庭規則,開庭前被告方已經把要傳喚的證人名單提交法庭,審判長同意了。這些天一直沉默不語的松本先生走上證人席,一位日語翻譯跟著他。
“你的名字和職業。”
“我叫松本義良,在世界衛生組織特殊病原體分部工作,是WHO醫學倫理委員會委員。”
“請向法庭陳述。”
“對於梅茵博士的行為是否違犯了中國現行法律,我當然不宜於表示意見。我僅代表WHO十一名資深專家向中國政府呼籲:保留梅茵博士的實驗室和她培育的低毒天花病毒株。這種低毒病毒的防病方法是否有價值,是否會成功,只能等待歷史的驗證。但至少已經確認它對人類的毒性很低,是基本安全的。以這種方式保留天花病毒株有益而少害,權衡利弊,應當允許這項研究繼續下去。”
他念了在證言上簽名的十一名醫學科學家的名字。又補充一句:
“噢,對了,我們十一人將努力說服WHO,為這項研究提供長期資助。”
他向審判員和聽眾都鞠了躬,走下證人席。
這段證言有效地改變了法庭氣氛,把梅茵的“刑事犯罪”拉回到“學術研究”的位置。審判長讓公訴方和被告方都做了最後陳述,然後休庭,審判員們閉門討論,一會兒要當庭宣判。休息期間,旁聽席上充斥著緊張的氣氛,幾乎劃根火柴就能引爆。人們三三兩兩交談,努力壓低聲音,仿佛聲音大了會影響到宣判結果。旁聽者的心理很矛盾,差不多都同情梅茵。這是位殉道者,沒有任何私利,她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人類的未來。她在上帝面前是無罪的。但依“現行的人類法律”她肯定無法脫罪,如果“故意殺人罪”成立,按中國刑法是要判死刑的。對於梅茵這樣的聖人,這個結局太悲慘,無人能接受。可是――想想她竟然往孤兒的生日蛋糕上撒放病毒!無論是低毒性高毒性,這麼做都太過分了,沒人能從感情上接受。幾個外國記者湊到松本義良、拉斯卡薩斯那一排,用英語低聲商量著:如果真的判了死刑,是否可以請一些外國元首出面,呼籲赦免。金市長坐得離他們不遠,他的英語水平不行,就讓薛愈為他翻譯。薛愈問他:
“有可能判死刑嗎?”
金市長原來有把握對梅茵輕判的,但法庭上波譎雲詭,這會兒他也說不好了。只是說:“耐心等著吧。”
三個審判員依次回到法庭,眾人起立,開始宣讀判決書:
“本院認為,被告梅茵,其行為已構成傳染病病毒、菌種擴散罪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被告人梅茵犯傳染病病毒、菌種擴散罪,判決有期徒刑六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被告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決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0月12日起到2019年10月12日止。”
梅茵的律師杜純明鬆了一口氣,這個判決當然不能令人滿意,與他決定打這場法律之戰時的初衷相差太遠。但這是梅茵有意而為,依她自承的罪名本來可以判死刑的,畢竟中國的法官們能夠把握分寸。下面的聽眾,包括薛愈、金市長差不多也是這個心情。也許最輕鬆的是梅茵,她畢生從事的工作讓她欠了太多的良心債,欠斯捷布希金的、馬醫生的、孫奶奶的、梅小雪的,甚至金市長的、薛愈的,現在,她把這些債連本帶息一次付清了。
下面對孫景栓的判決已經沒有懸念。法庭對他明顯網開一面,最後判決他犯玩忽職守罪,有期徒刑 6個月,緩刑6個月。孫景栓聽完判決馬上把目光轉向梅茵,自己如願脫罪了,但妻子卻得蹲七年大牢。縱然這是兩人在被拘捕前的共識,但他仍覺得於心不忍。梅茵回了一個燦爛的笑,嘴唇翕動著,孫景栓非常明白地讀懂了她的話:
小雪。幫我照顧小雪。
梅茵側過身,對杜律師低聲說:“謝謝。”杜律師遺憾地搖搖頭。梅茵也向後邊的聽眾,尤其是八個外國人、金市長和薛愈,用目光表達了謝意。法庭要閉庭了,這時聽眾席上發生一件意外。是薛愈的舅舅趙與舟,這些天沒人注意到他,連薛愈也幾乎把他忘了,但他其實一直在旁聽席上。這會兒他忽然站起來,憤怒地喊:
“法庭徇情,重罪輕判!我強烈抗議!我要在網上公布我的抗議,你們等著接受世人的譴責吧!”
法庭上除了薛愈和梅茵外,沒人認識他,都不知道這個老頭兒為啥會突然跳出來。有人好奇地看他,在他背後嘀咕著:這老頭兒是誰?是不是與梅茵有私仇?趙與舟聽見後邊的私語,非常委屈。他與梅茵沒有任何私人過節,他的義憤完全是無私的,是科學信徒對科學叛徒的義憤。這個走火入魔的女人已經蛻變成了殺人的女巫,但法庭卻輕描淡寫地判了僅僅八年刑期,甚至還有不少人同情他!這個世道太令人失望了。群眾的好奇心顯然有限,不一會兒他周圍的人都離開了,連記者也都走了,沒人來採訪他。薛愈想過去勸他,但猶豫片刻,搖搖頭,逕自走出去。趙教授未免尷尬,氣嘟嘟地離開法庭。
“我有一個要求:請WHO的松本先生對低毒病毒的功與罪提供證言。”
按照法庭規則,開庭前被告方已經把要傳喚的證人名單提交法庭,審判長同意了。這些天一直沉默不語的松本先生走上證人席,一位日語翻譯跟著他。
“你的名字和職業。”
“我叫松本義良,在世界衛生組織特殊病原體分部工作,是WHO醫學倫理委員會委員。”
“請向法庭陳述。”
“對於梅茵博士的行為是否違犯了中國現行法律,我當然不宜於表示意見。我僅代表WHO十一名資深專家向中國政府呼籲:保留梅茵博士的實驗室和她培育的低毒天花病毒株。這種低毒病毒的防病方法是否有價值,是否會成功,只能等待歷史的驗證。但至少已經確認它對人類的毒性很低,是基本安全的。以這種方式保留天花病毒株有益而少害,權衡利弊,應當允許這項研究繼續下去。”
他念了在證言上簽名的十一名醫學科學家的名字。又補充一句:
“噢,對了,我們十一人將努力說服WHO,為這項研究提供長期資助。”
他向審判員和聽眾都鞠了躬,走下證人席。
這段證言有效地改變了法庭氣氛,把梅茵的“刑事犯罪”拉回到“學術研究”的位置。審判長讓公訴方和被告方都做了最後陳述,然後休庭,審判員們閉門討論,一會兒要當庭宣判。休息期間,旁聽席上充斥著緊張的氣氛,幾乎劃根火柴就能引爆。人們三三兩兩交談,努力壓低聲音,仿佛聲音大了會影響到宣判結果。旁聽者的心理很矛盾,差不多都同情梅茵。這是位殉道者,沒有任何私利,她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人類的未來。她在上帝面前是無罪的。但依“現行的人類法律”她肯定無法脫罪,如果“故意殺人罪”成立,按中國刑法是要判死刑的。對於梅茵這樣的聖人,這個結局太悲慘,無人能接受。可是――想想她竟然往孤兒的生日蛋糕上撒放病毒!無論是低毒性高毒性,這麼做都太過分了,沒人能從感情上接受。幾個外國記者湊到松本義良、拉斯卡薩斯那一排,用英語低聲商量著:如果真的判了死刑,是否可以請一些外國元首出面,呼籲赦免。金市長坐得離他們不遠,他的英語水平不行,就讓薛愈為他翻譯。薛愈問他:
“有可能判死刑嗎?”
金市長原來有把握對梅茵輕判的,但法庭上波譎雲詭,這會兒他也說不好了。只是說:“耐心等著吧。”
三個審判員依次回到法庭,眾人起立,開始宣讀判決書:
“本院認為,被告梅茵,其行為已構成傳染病病毒、菌種擴散罪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被告人梅茵犯傳染病病毒、菌種擴散罪,判決有期徒刑六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被告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決有期徒刑五年;二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0月12日起到2019年10月12日止。”
梅茵的律師杜純明鬆了一口氣,這個判決當然不能令人滿意,與他決定打這場法律之戰時的初衷相差太遠。但這是梅茵有意而為,依她自承的罪名本來可以判死刑的,畢竟中國的法官們能夠把握分寸。下面的聽眾,包括薛愈、金市長差不多也是這個心情。也許最輕鬆的是梅茵,她畢生從事的工作讓她欠了太多的良心債,欠斯捷布希金的、馬醫生的、孫奶奶的、梅小雪的,甚至金市長的、薛愈的,現在,她把這些債連本帶息一次付清了。
下面對孫景栓的判決已經沒有懸念。法庭對他明顯網開一面,最後判決他犯玩忽職守罪,有期徒刑 6個月,緩刑6個月。孫景栓聽完判決馬上把目光轉向梅茵,自己如願脫罪了,但妻子卻得蹲七年大牢。縱然這是兩人在被拘捕前的共識,但他仍覺得於心不忍。梅茵回了一個燦爛的笑,嘴唇翕動著,孫景栓非常明白地讀懂了她的話:
小雪。幫我照顧小雪。
梅茵側過身,對杜律師低聲說:“謝謝。”杜律師遺憾地搖搖頭。梅茵也向後邊的聽眾,尤其是八個外國人、金市長和薛愈,用目光表達了謝意。法庭要閉庭了,這時聽眾席上發生一件意外。是薛愈的舅舅趙與舟,這些天沒人注意到他,連薛愈也幾乎把他忘了,但他其實一直在旁聽席上。這會兒他忽然站起來,憤怒地喊:
“法庭徇情,重罪輕判!我強烈抗議!我要在網上公布我的抗議,你們等著接受世人的譴責吧!”
法庭上除了薛愈和梅茵外,沒人認識他,都不知道這個老頭兒為啥會突然跳出來。有人好奇地看他,在他背後嘀咕著:這老頭兒是誰?是不是與梅茵有私仇?趙與舟聽見後邊的私語,非常委屈。他與梅茵沒有任何私人過節,他的義憤完全是無私的,是科學信徒對科學叛徒的義憤。這個走火入魔的女人已經蛻變成了殺人的女巫,但法庭卻輕描淡寫地判了僅僅八年刑期,甚至還有不少人同情他!這個世道太令人失望了。群眾的好奇心顯然有限,不一會兒他周圍的人都離開了,連記者也都走了,沒人來採訪他。薛愈想過去勸他,但猶豫片刻,搖搖頭,逕自走出去。趙教授未免尷尬,氣嘟嘟地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