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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年代德國經濟繁榮的重要原因是外國貸款的源源流入,德國自身金融 力量薄弱,銀行業的基礎也非常脆弱。一次大戰前,德國銀行自有資本與存 款的比例是 1:3—4,29 年代降為 1:15—20。一旦存戶大量提款,銀行很 容易倒閉。另外,外國貸款半數以上是 6 個月期限的短期貸款。因此,20 年 代德國的經濟非常脆弱。

  魏瑪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

  自近代以來,德國就有政府控制公用事業和大規模參與工業活動的傳 統。魏瑪共和國建立後,社會民主黨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有所增強,他們 反對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但主張對私人經濟加以一定程度的監督和干預。 同時,以一次大戰時期的戰時經濟為依據,一部分資產階級人士如拉特瑙和 雅費,也提出了所謂“公共經濟”的理論,主張將社會生產和消費置於公共 監督之下,根據國民經濟的總體計劃調節生產,由國家調節企業主的利潤率 和工人的工資額,由企業主、工人、國家和消費者一起,組成各級經濟自治 機構,干預經濟生活。在諸種因素的影響下,20 年代德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措 施加強幹預經濟生活。

  完善勞資仲裁制度。根據魏瑪憲法,各經濟大區曾組建過經濟公共公司、 聯邦曾建立過全國經濟委員會,然而,這些機構的設立並未實現“勞資共決” 的原則。作為彌補性手段,20 年代逐漸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仲裁制度。如果 勞資雙方在談判中僵持不下,由政府任命的調解委員會或調解人就可以進行 干預。調解部門作出的決定只要被一方接受就能生效。如果雙方都不接受調 解,調解部門或勞工部長就可以根據勞工部提出的統一規定,就工資、勞動 時間、假期等問題作出裁決,雙方必須服從。1927 年,全國從地方到聯邦, 建立了統一的勞資爭議法庭系統,以裁決勞資糾紛。“全國最高勞資爭議法 庭”是該仲裁系統的最高一級機構。勞資仲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勞資 矛盾,減少了勞資糾紛。但同時,該制度使政府包攬了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 固有弊病,一旦經濟運行失調,資本家和工人都會怪罪於政府。

  建立失業保險制度。1926 年,德國的失業救濟制度改為失業保險制度。

  該制度規定,工人剛失業時,從保險金帳目中支取保險費。該帳目的資金來 源由勞資雙方按工資的一定比例對半提供,發放額也按失業者原來的工資額 分成幾等。失業較長者改領危機救濟金,該項資金 4/5 由國家提供, 1/5 由 地方提供。長期失業者改領由地方支出的社會救濟金,數額大為減少。

  參與住宅及公用事業的建設。20 年代,魏瑪政府直接參與了住宅建設。

  1925 年到 1930 年間,德國新增住宅總數中,私人投資者建造了 50%,公益 生產合作社建造了 40%,國家建造了 10%。國家還負責制訂住宅建築計劃, 並通過向房屋抵押貸款債務人徵收房屋利息稅,撥出 6%的公共事業開支, 補貼私人建房者和建房合作社,以資鼓勵。同時政府又嚴格控制房租上漲, 一定程度上保護承租者的利益。此外,國家還建造了很多學校、醫院、體育 場、劇院和圖書館等公共建築,擴大並改善了電力、煤氣、自來水和城市交 通等公共事業。

  擴大國有企業的數量。一次大戰期間國家興辦的同軍火工業有關的工 廠,戰後繼續歸國家所有。1923 年,聯邦政府建立了“聯合工業企業股份公 司”,普魯士政府建立了普魯士礦山和冶金股份公司”,負責經營全部國有 企業。道威斯計劃生效後,國家鐵路改組成國家所有的獨立經濟企業。到 20 年代中期,德國發電能力的 77%,煉鋁業生產能力的 70%,製鹽業生產能力

  的 41%,煉鉛業生產能力的 35%已為國家所擁有,在鐵礦、採煤和機器製造 業中國有企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國有企業的資產高達數百億馬克。全部國

  有企業都以私人企業的方法經營,並與私人資本集團競爭,這已成為政府參 與工業活動的一種手段。

  壟斷資本實力增強

  在經濟恢復和發展過程中,德國的生產和資本進一步集中,托拉斯化急 速發展。從 1926 年到 1929 年,擁有 500 萬馬克資本以上的大企業在全德企 業資本總額中的比重,由 37.6%增至 41.4%。一批托拉斯企業在化學、冶金、 採煤、電氣、造船等重要工業部門崛起。

  1925 年 12 月成立的,由數家德國大壟斷企業聯合組成的化學康采恩“法 本工業公司”,控制了德國全部染料和人造汽油的生產,還掌握著德國 80% 的氮、40%的藥劑、25%的人造絲、大部分攝影器材的生產,還建造了“不 來梅號”和“歐羅巴號”等高速豪華遠洋客輪。該企業控制了國內約 400 家 企業,在國外也有約 500 家商行。1929 年該公司擁有 12 萬名工人,成為資 本主義世界中最大的化學壟斷組織。1926 年,德國 6 大煤鋼壟斷組織合併成 “聯合鋼鐵公司”。該公司是歐洲最大的黑色冶金托拉斯,擁有 8 億馬克的 自有資金和 17.7 萬工人,德國 1/4 的煤、1/2 的生鐵和 2/5 的鋼由它生產。 如果包括與其有密切聯繫的企業和銀行,它所控制的資本共計有 66 億馬克。 此外,電氣工業中的通用電氣公司和西門子公司,軍火工業中的克虜伯公司, 航運業中的漢堡——美洲輪船公司等,都是擁有數億馬克的資本和幾萬名工 人的大型壟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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