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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與參謀長們之間的分歧雖然不是秘密,但也未完全公開化。原因何在呢?因為大多數人希望避免衝突。他們更喜歡巧妙地傳遞不同意見而不願正面提出來。我想林登· B·詹森也和其他總統一樣,不希望他的左膀右臂發生分裂,特別是在戰爭時期。所以他把我們的意見分歧壓了下來。這是個富有人情味的舉措,但我現在後悔他、迪安· 臘斯克和我沒有正視我們之間以及我們與參謀長們之間的這些意見分歧,並進行坦率而深入的爭論。

  分歧和矛盾繼續發展,甚至蔓延到個人之間。十二月,小亨利·卡伯特·洛奇對總統說他預期“在一九六七年會取得突出的軍事成就”和政治局勢的改善,但他又說: “結束戰爭也許得五年時間。”一九六七年二月初訪問西貢之後,厄爾·G·“巴斯” ·惠勒報告說:“越共和北越軍隊絕無希望在南越獲得軍事勝利”。然而不到六個星期,即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八日,威廉·威斯特摩蘭就提出了如下要求:增派二十萬軍隊(這將使軍隊總數從四十七萬增至六十七萬);把地面行動範圍擴大到寮國和柬埔寨境內;對北越進行規模更大的轟炸和破壞;考慮水陸並進入侵非軍事區以北地區。這意味著要動用預備役人員,把直接參戰的軍隊增加到五十萬,每年再增加一百億美元軍費開支——在國防部每年大約七百一十億美元的軍費預算中已有二百五十億美元直接用於東南亞地區。

  四月二十七日,我們在白宮討論了上述建議。威廉·威斯特摩蘭在他的回憶錄中說我“強迫”他做如下估計:在美軍增加二十萬人、增加十萬人或保持四十七萬人不變的情況下,“完成我們的使命”分別需要多長時間。他最後說分別需要二年、三年和五年時間。會上,總統曾問他:“我們增派軍隊時敵人不也能增加軍隊嗎?果真如此,何時能了結呢?”

  在這次會議上厄爾·G·“巴斯”·惠勒指出:“轟炸行動即將達到這樣一個階段:除港口之外,所有有價值的固定目標都已受到我們的轟炸。”與此相適應,我在一九六七年五月二日的周二午餐會上建議總統不僅要拒絕參謀長們提出的擴大轟炸規模的要求(摧毀剩餘的電力設施的要求除外),而且要把轟炸行動局限在北緯二十度線以南地區(河內和海防以南的“柄狀狹長區域”,大多數軍隊和物資經此區域流向南方)。

  我理解並同情軍方人士對於削弱對敵人的懲罰的潛在擔憂,但我的建議依據的是以下幾個因素:四月二十七日厄爾·G·“巴斯”·惠勒的發言;我相信用炸彈和水雷封鎖港口會產生與蘇聯直接對抗的巨大危險;美國駐香港總領事埃德蒙·賴斯和在馬來西亞的羅伯特·湯普森爵士均認為霹靂計劃加強而不是削弱了河內的意志;在北緯二十度線以北地區美國飛行員每次出擊時的傷亡人數是該線以南地區的六倍多;我認為與美國飛行員的重大傷亡相比,我們在該線以北地區給北越造成的損失是得不償失的。賽勒斯· R·萬斯、尼古拉斯·卡曾巴赫、理察·赫爾姆斯、沃爾特·羅斯托和威廉·P·邦迪贊成我的建議,離開政府後仍與總統保持接觸的麥喬治·邦迪在五月三日的一份備忘錄中也表示支持。中央情報局的評估也支持這一立場。

  我的擔憂和懷疑越來越重,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九日我向總統呈上一份長長的備忘錄(引起了廣泛爭論),表述我的看法。《五角大樓文件彙編》後來說這份備忘錄所持的是“激進的”立場,它闡明了我對事態發展趨勢的嚴重懷疑,也使此後的爭議變得更加尖銳。由於它非常重要,所以我較為廣泛地引用了它。

  這份備忘錄開篇寫道: 本備忘錄是在找不到極具吸引力的行動策略的情況下寫成的。河內很可能已經決定在一九六八年十一月美國舉行大選之前不進行任何談判。繼續奉行我們目前的政策而不進行更大規模的戰爭改變不了河內的決心,也不能使美國人民滿意;增派軍隊和加強對北越的打擊也不可能改變河內的決心,相反可能使我們在東南亞陷得更深,使我們與中國和蘇聯發生嚴重對抗(如果不是戰爭的話);我們也不願意屈服。所以,我們必須做出不是十全十美的選擇。

  我接著討論了美國的形勢: 越南戰爭在本國是不受歡迎的。當戰爭不斷升級——傷亡的美軍更多,人們擔心戰爭規模會進一步擴大,國內事務中的秘密越來越多,南越和北越非戰鬥人員遭受的苦難越來越大時,人們就越來越不歡迎了。大多數美國人不知道我們是怎樣走到目前這一步的,大多數美國人都認為我們無論如何都不應該陷得如此之深,雖然他們講不出理由。所有人都希望戰爭結束,都期待由總統來結束它。我們要麼成功,要麼失敗。

  美國的這種形勢使美國政界產生了不耐煩的情緒,卻不幸使河內更加有耐心了(人們普遍認為在一九六八年十一月美國舉行大選之前河內是不會放棄的)。

  南越的形勢: 美軍與北越軍隊在南越的“大戰”進展順利。我們在一九六五年避免了軍事失敗,在一九六六年獲得了軍事主動權,給敵人造成了嚴重損失,摧毀了他們的一部分攻擊能力……(但是),流入南越的物資仍然十分充足……敵人仍有發動各種規模的進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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