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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江青、康生在接見中央專案組第二辦公室工作人員時,康生說:"我提醒你們,體委是賀龍現行反革命活動的重要地點。他給體委發了槍、炮。炮安在什剎海,炮口對準中南海。海軍、空軍都有他的國防俱樂部,有無線電俱樂部。賀與劉仁、與團中央王照華都有關係,一次發槍700條……"
江青說:"賀龍是個大劊子手!"
江、康二人又一唱一和地把子虛烏有的"二月兵變"升了格,於是,所謂"二月兵變"越傳越玄,竟轟動全國。這條純屬虛構的罪名,也成了賀龍被立案審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1968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命令》:內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包括國際俱樂部)系統,是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夥同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賀龍、劉仁、榮高棠完全按照蘇修的辦法炮製起來的。"
接著,康生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了"賀龍專案組"的全體人員,康生用指示的口氣說:"賀龍這個大土匪,歷史上叛變投敵,他的現行反革命活動也一定會有,可以由'此'到現實的這個'彼',由這個問題想到另一個問題。"
在康生講話的兩天後,即1968年5月18日,賀龍專案組給江青、康生、陳伯達寫了《"賀龍專案組"案情進展綜合報告》,稱:"'賀龍專案組'自去年9月13日建立,現有辦案人員24名,負責審查的案犯18名,有關案犯五名,共23名。其中省、軍以上的19名(內有政治局委員二名,中央委員一名,候補中央委員一名)。"
林彪一夥為搞倒賀龍,把賀龍過去的一些下屬幹部,他們的子女乃至親友非法關押,刑訊逼供,強令他們交待賀龍的"罪行"。這些幹部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不少好幹部含恨而死。其中死得最慘的是大將許光達。
1967年8月14日,國防部副部長、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司令員許光達大將被捕,並被誣衊為"賀案中的二號人物"。
許光達遭到了刑訊逼供。這位滄海泛舟千里找黨的開國元勛,黃埔五期的熱血男兒,任憑筋斷骨折,也沒說一句違心的話。從1968年2月開始,許光達咳嗽吐血,心臟病時常發作。然其照樣一次次的挨批鬥,最長一次竟達53個小時。造反派們輪流吃飯、睡覺、休息,許光達卻一直站在那裡,被怒罵和不時的拳打腳踢,他終於挺不住而昏死過去。
許光達的罪名是"二月兵變"的黑參謀長和賀龍專案中的第二號人物。
造反派們為攻下許光達的口供,以達到向"九大"獻禮的目的,遂對許光達迫害更劇。
1969年4月10日,許光達寫下了這樣的"交待材料":"凡是已經做過壞事的人們,趕快停止做惡,悔過自新,脫離蔣介石,准其將功贖罪。老實人、敢講真話的人,歸根到底,於人民事業有利,於自己也不吃虧。愛講假話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總是吃虧。只要通通(痛痛)快快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就好了,就取得了主動。越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就越會被鬼纏住,越陷越深,老是被動,最後還得解決。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隱瞞是不能持久的,總有一天會暴露出來。一切依靠帝國主義的寄生蟲,不論如何蠢動一時,他們的後台總是靠不住的,一旦樹倒猢猻散,全局就改變了。"
1969年6月3日晚8時30分,許光達大將含恨而去。他在留下的《毛澤東選集》扉頁上寫下了一首詩:
身經百戰驅虎豹,萬苦艱辛膽未寒,
只為人民求解放,粉身碎骨若等閒。
到了1978年7月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黨委向中央軍委並總政治部呈送了《關於許光達同志被迫害致死的情況報告》,稱:
……1966年7月,康生誣陷賀龍同志搞所謂"二月兵變"。8月,某軍政委程世清向林彪寫信,誣告說許光達同志對林彪"最不滿、最仇恨","有裡通外國之嫌疑","一旦有事,就是修正主義的旗手,一個大危險人物"。9月8日,林彪在軍委常委會議上,誣陷賀龍同志"要奪取政權",說"賀想利用許光達控制總參"。1967年3月6日,裝甲兵機關從此開始著手組織批鬥許光達。5月11日,裝甲兵向全軍文革報告:"請示審批將許光達、張文舟作為重點批判鬥爭對象。"6月15日,裝甲兵政委提出對許、張處派崗哨加以控制。7月5日,為向軍委報告,裝甲兵政委主持裝甲兵黨委、常委擴大會議,非法決定成立"斗許、張專案組"。8月12日,許光達同志被隔離關押。11月13日,"斗許、張專案組"改組,分成"許光達專案組"和"張文舟專案組"。1968年2月12日,"賀龍專案組"派朱鐵錚等五人到"許光達專案組"直接參加迫害活動。朱鐵錚宣稱:許光達是"賀案中的二號人物"。從此,加緊了對許光達同志的迫害活動。從1967年12月起,對許光達同志進行政治迫害和身體摧殘。他們無中生有,編造假材料,誣陷許光達同志"參與賀龍篡軍奪權","里通蘇修","是混入我黨的假黨員",是"三反分子",並且有計劃地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進行刑訊、逼供。把許光達同志硬打成"假黨員"、"三反分子",剝奪了許光達同志出席黨的"九大"的權利。在一年多的批鬥、審訊中,經常罰站、彎腰、請罪,多次搞"車輪戰",其中一次長達三天三夜。還多次把許光達同志搞到外單位去游斗。許光達同志被整得昏厥過去,經醫生搶救後,繼續審訊。專案人員都曼林、黨志壁拳打在許光達的臉上、腰上,打得口流鮮血。關押期間,降低伙食,室內空氣污濁,夜裡開大燈泡睡覺。1968年11月中旬,許光達同志夜間咳嗽,出現痰中帶血、吐血等症狀。"專案組"人員毫無憐憫之心,照樣頻繁審訊和逼寫材料。從11月中旬到住院,兩個月中,共審訊79次,逼寫材料25次。"專案組"不顧許光達病重,把病房當牢房,加緊審訊和逼寫材料。據記載,在第一次住院的78天裡,被審訊29次,逼寫材料29次。出院後21天,審訊八次,寫材料七次。第二次住院,已是生命垂危,仍有審訊活動,直到逝世前三天,還被迫請罪。……
江青說:"賀龍是個大劊子手!"
江、康二人又一唱一和地把子虛烏有的"二月兵變"升了格,於是,所謂"二月兵變"越傳越玄,竟轟動全國。這條純屬虛構的罪名,也成了賀龍被立案審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1968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命令》:內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包括國際俱樂部)系統,是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夥同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賀龍、劉仁、榮高棠完全按照蘇修的辦法炮製起來的。"
接著,康生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了"賀龍專案組"的全體人員,康生用指示的口氣說:"賀龍這個大土匪,歷史上叛變投敵,他的現行反革命活動也一定會有,可以由'此'到現實的這個'彼',由這個問題想到另一個問題。"
在康生講話的兩天後,即1968年5月18日,賀龍專案組給江青、康生、陳伯達寫了《"賀龍專案組"案情進展綜合報告》,稱:"'賀龍專案組'自去年9月13日建立,現有辦案人員24名,負責審查的案犯18名,有關案犯五名,共23名。其中省、軍以上的19名(內有政治局委員二名,中央委員一名,候補中央委員一名)。"
林彪一夥為搞倒賀龍,把賀龍過去的一些下屬幹部,他們的子女乃至親友非法關押,刑訊逼供,強令他們交待賀龍的"罪行"。這些幹部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不少好幹部含恨而死。其中死得最慘的是大將許光達。
1967年8月14日,國防部副部長、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司令員許光達大將被捕,並被誣衊為"賀案中的二號人物"。
許光達遭到了刑訊逼供。這位滄海泛舟千里找黨的開國元勛,黃埔五期的熱血男兒,任憑筋斷骨折,也沒說一句違心的話。從1968年2月開始,許光達咳嗽吐血,心臟病時常發作。然其照樣一次次的挨批鬥,最長一次竟達53個小時。造反派們輪流吃飯、睡覺、休息,許光達卻一直站在那裡,被怒罵和不時的拳打腳踢,他終於挺不住而昏死過去。
許光達的罪名是"二月兵變"的黑參謀長和賀龍專案中的第二號人物。
造反派們為攻下許光達的口供,以達到向"九大"獻禮的目的,遂對許光達迫害更劇。
1969年4月10日,許光達寫下了這樣的"交待材料":"凡是已經做過壞事的人們,趕快停止做惡,悔過自新,脫離蔣介石,准其將功贖罪。老實人、敢講真話的人,歸根到底,於人民事業有利,於自己也不吃虧。愛講假話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總是吃虧。只要通通(痛痛)快快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就好了,就取得了主動。越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就越會被鬼纏住,越陷越深,老是被動,最後還得解決。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隱瞞是不能持久的,總有一天會暴露出來。一切依靠帝國主義的寄生蟲,不論如何蠢動一時,他們的後台總是靠不住的,一旦樹倒猢猻散,全局就改變了。"
1969年6月3日晚8時30分,許光達大將含恨而去。他在留下的《毛澤東選集》扉頁上寫下了一首詩:
身經百戰驅虎豹,萬苦艱辛膽未寒,
只為人民求解放,粉身碎骨若等閒。
到了1978年7月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黨委向中央軍委並總政治部呈送了《關於許光達同志被迫害致死的情況報告》,稱:
……1966年7月,康生誣陷賀龍同志搞所謂"二月兵變"。8月,某軍政委程世清向林彪寫信,誣告說許光達同志對林彪"最不滿、最仇恨","有裡通外國之嫌疑","一旦有事,就是修正主義的旗手,一個大危險人物"。9月8日,林彪在軍委常委會議上,誣陷賀龍同志"要奪取政權",說"賀想利用許光達控制總參"。1967年3月6日,裝甲兵機關從此開始著手組織批鬥許光達。5月11日,裝甲兵向全軍文革報告:"請示審批將許光達、張文舟作為重點批判鬥爭對象。"6月15日,裝甲兵政委提出對許、張處派崗哨加以控制。7月5日,為向軍委報告,裝甲兵政委主持裝甲兵黨委、常委擴大會議,非法決定成立"斗許、張專案組"。8月12日,許光達同志被隔離關押。11月13日,"斗許、張專案組"改組,分成"許光達專案組"和"張文舟專案組"。1968年2月12日,"賀龍專案組"派朱鐵錚等五人到"許光達專案組"直接參加迫害活動。朱鐵錚宣稱:許光達是"賀案中的二號人物"。從此,加緊了對許光達同志的迫害活動。從1967年12月起,對許光達同志進行政治迫害和身體摧殘。他們無中生有,編造假材料,誣陷許光達同志"參與賀龍篡軍奪權","里通蘇修","是混入我黨的假黨員",是"三反分子",並且有計劃地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進行刑訊、逼供。把許光達同志硬打成"假黨員"、"三反分子",剝奪了許光達同志出席黨的"九大"的權利。在一年多的批鬥、審訊中,經常罰站、彎腰、請罪,多次搞"車輪戰",其中一次長達三天三夜。還多次把許光達同志搞到外單位去游斗。許光達同志被整得昏厥過去,經醫生搶救後,繼續審訊。專案人員都曼林、黨志壁拳打在許光達的臉上、腰上,打得口流鮮血。關押期間,降低伙食,室內空氣污濁,夜裡開大燈泡睡覺。1968年11月中旬,許光達同志夜間咳嗽,出現痰中帶血、吐血等症狀。"專案組"人員毫無憐憫之心,照樣頻繁審訊和逼寫材料。從11月中旬到住院,兩個月中,共審訊79次,逼寫材料25次。"專案組"不顧許光達病重,把病房當牢房,加緊審訊和逼寫材料。據記載,在第一次住院的78天裡,被審訊29次,逼寫材料29次。出院後21天,審訊八次,寫材料七次。第二次住院,已是生命垂危,仍有審訊活動,直到逝世前三天,還被迫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