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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丁·艾爾克。我從印第安人的村子來。”

  “好,斯坦丁·艾爾克。你有沒有看到是誰牽來的那匹棕色公馬?”

  “不,我不知道是誰。”印第安人穿著一條毛了邊的鹿皮褲,頭上圍著頭飾帶,但沒有插羽毛。他的個子比本略矮,看起來也更年輕一些。

  “你沒看到有人騎馬過來嗎?大約——多久,艾米?”

  “一個小時左右。你遇到我之前一小時,他搶走了我的馬。當然,他可能比我們騎得快一些。”

  “我沒看到。”斯坦丁·艾爾克一口咬定。

  “好吧,”本說,“來吧,艾米。我們過一會兒再為你的馬傷腦筋。”

  一位身著禮拜日法袍的牧師站在傳教區教堂外,小心翼翼地躲避在鐘樓投射下的陰影里。他很年輕,有著一頭金髮,本想像著他的皮膚在新墨西哥沙漠的烈日下很快被曬傷。

  “早上好!”他向本問候道,“歡迎來到聖伯納蒂諾傳教區。你今天怎麼樣,艾米?”

  “我現在很好,這位是本·斯諾,安吉里斯神父。”

  神父彎身致意,本初次注意到垂在他法袍後面的兜帽。“我很遺憾,你沒有趕上彌撒,本。我們這裡只在十點舉行一場禮拜。每天早上還有一場日常彌撒。”

  “神父,本在沙漠裡救了我的命。一個槍手搶走了我的馬。”

  “槍手?在這附近?”

  “我們覺得他朝這裡來了,神父,”本告訴他,“他殺人搶劫,無惡不作,自稱波德爾。”

  “力量,”牧師下意識地翻譯道,“我沒聽說過這個人,”他轉向艾米,“但是,我的親愛的孩子,經歷過這些,你一定覺得很累——進來吧,讓羅德里格茲夫人照顧你。”

  艾米開口推辭,安吉里斯神父卻十分堅持。本跟在他們身後,直到艾米被交給一個一臉慈祥、胖胖的墨西哥女人。之後,本等著牧師虔誠地褪下法袍,疊起收好。

  “在沙漠中央,這地方真是不錯,”本說,“我對這裡不熟,但我應該了解一下。”

  “你從哪兒來?”安吉里斯神父把額前的金髮撥開,問道。

  “我出生在中西部。但我已經流浪好幾年了。我想我根本沒有一個家,”他們穿過通往修道院的迴廊,他問道,“你們有多少人住在這兒?”

  “雷諾德神父、坎澤斯神父還有我。目前只有五個凡人修士,還有幾個人給我們幫幫忙。羅德里格茲夫人負責一日三餐,路易斯星期日打鐘,斯坦丁·艾爾克照料馬匹,還有皮德羅·威爾德打理貿易站。其他人路過這裡時會順道看望我們。就像艾米。”

  一個一臉稚嫩的修道士走進修道院的大門,安吉里斯神父叫住他介紹道:“亞伯拉罕修士,這位是本·斯諾,一個路過歇腳的旅行者。”

  牧師說完,亞伯拉罕修士微微屈身行禮,“很高興你來到這裡。我希望你在這裡過得愉快。”

  “我一定會的。”本對他說完,修道士便走開了。

  “亞伯拉罕,”本說道,“舊約中的一個名字。”

  “一個總統的名字,”安吉里斯神父糾正道,“現在,用林肯的名字命名的這一代孩子已經長大成人了。”

  “這附近的印第安人有沒有給你找麻煩?”

  “傑羅尼莫投降後,就再沒有了。阿帕切人曾經騷擾過我們,但他們現在好像安分了。印第安村寨的村民一向是我們的朋友。很多人已經皈依了基督教,雖然他們頑強固守著他們古老的禮節。”

  他領著本參觀了修道院裡空蕩蕩的如囚室般的房間。“好像監獄一樣。”本說出了自己的看法。

  “從某種角度說是,但是精神是自由的。像亞伯拉罕這樣的凡人修士在田間辛苦勞作,我們時常陪伴在他們身旁。每天早上,我們其中一人主持彌撒,一般情況下,貿易站的所有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都會參加。”

  “有很多墨西哥人。”本注意到。

  “邊境離這兒不遠。”

  “你認識一個叫湯米·岡左拉斯的男人嗎?他好像有一半墨西哥血統。”

  “我想他有時候來這兒。你為什麼問這個?你在找他嗎?”

  “我已經找到他了。”

  他們回到了教堂,經過一座巨大的十字架下面時,他在胸前畫了十字。“你像個槍手一樣帶著槍,斯諾先生。我希望湯米·岡左拉斯沒有受到傷害。”

  “我找到他時,他已經受到傷害了,神父。我把他埋在了沙漠裡。”

  “願上帝令他的靈魂安息。”

  “他既是個銀行劫匪,又是個殺人犯,神父。他和我尋找的那個叫波德爾的男人是一夥兒的。”

  “搶了艾米·弗瑞斯特的馬的人?”

  “就是他。”

  “我對他一無所知。”

  “這個星期,有人離開修道院嗎?”

  “這可沒法兒說。就像我剛說的,他們來來往往。斯坦丁·艾爾克可能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他照料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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