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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曉棠知道夏父在擔心什麼。

  他擔心夏清時將晏時找到,擔心他的腎臟沒有著落。

  其實像晏時這樣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國內原本就是不被允許捐獻器官的——若說最保險的方法,原本就是將捐獻雙方都送去國外做這一場換腎手術。

  可夏父如今十分謹慎,只怕這樣要暴露行蹤,更怕夜長夢多,所以便冒險選擇了一家外資私立醫院,打算在這裡做換腎手術。

  夏曉棠深吸一口氣,決定不再去想這些事情。

  她打了個電話給沈璐瑤,電話那頭傳來輕微的背景音樂聲,對方大概是咖啡廳之類的地方。

  其實沈璐瑤現在同夏父也沒有離婚,兩人只是分居而已。

  先前她們母女倆猝然間被趕出家門,沒有地方可去,她只能求助易霄。

  住了一星期後夏曉棠便找到房子,東三環的一個一居室——饒是一居室,可對現在的她來說也絕不便宜。

  她都已經打算好了到時候讓母親住臥室,自己睡客廳。

  只是沈璐瑤嫌棄租的房子環境差,依舊還是住在易霄的豪華公寓裡不肯搬。

  夏曉棠勸不動母親,毫無辦法,等到知道她還拿著易霄的卡揮霍時,就更是再沒了任何想法。

  母女倆之間鬧了好幾場冷戰,眼下對沈璐瑤,夏曉棠的語氣是斟酌了又斟酌的:“媽,你……能不能去醫院陪陪夏叔叔?”

  意料之中的,沈璐瑤冷笑一聲:“陪他?他當初怎麼把我們母女倆趕出來的,你現在忘記了?”

  夏曉棠輕微的倒抽一口氣:“是你先……他才——”

  她止住這個話題,不再說下去。

  沈璐瑤冷笑:“你既然知道他不是你爸爸,就更沒必要上趕著去當孝女了。”

  夏曉棠嘆口氣,不再同她爭辯,只是轉而道:“他馬上要動手術了,現在一個人在醫院裡待著,難免會胡思亂想,你去陪陪他,就這幾天,好不好?“

  誰知這話卻是引起了沈璐瑤十二萬分的警惕,她反問道:“手術?他要動什麼手術?”

  夏曉棠不吭聲。

  沈璐瑤狐疑道:“他找到合適的腎源了?”

  夏曉棠依舊不語。

  沈璐瑤瞭然,她冷哼一聲:“是他那個傻兒子的腎?他那個妹妹怎麼會同意?”

  夏曉棠不說話,算作是默認。

  “我和你說——”沈璐瑤起了個話頭,可說到一半卻是止住了。

  頓了好幾秒,沈璐瑤才繼續道:“行,我去一趟,他在哪個醫院?”

  ***

  在這天晚一些的時候,霍廷易接到了來自前任岳母的電話。

  沈璐瑤在電話那頭“呵呵”笑著:“我猜你們現在肯定因為在找夏晏時急得團團轉吧。”

  霍廷易心頭一震,可表面仍然八風不動,不動聲色道:“是在找他。”

  沈璐瑤又笑了笑:“你能猜到他現在是什麼處境吧?”

  霍廷易依舊是不置可否的“嗯”了一聲。

  沈璐瑤胸有成竹,勝券在握的模樣:“給我兩千萬,立刻打到我的帳上,我告訴你他在哪裡。”

  霍廷易沒吭聲。

  電話那頭的人這才有些著急,又追問了一句:“怎麼?你這麼有錢,你老婆的哥哥還不值兩千萬?”

  霍廷易當然不是不急,但這是談判的技巧,對方越是以為他著急,他便不能如了對方的意,表現出半分急迫來。

  果然,對方自己先著急了:“你怎麼不說話了?”

  霍廷易笑了笑,這才開口道:“只是一時找不到,等等看,說不定他過段時間就自己回家了,這筆錢沒必要花。”

  “過段時間?”電話那頭的人,“過段時間他的腎早就被割完了,他能等你過段時間?”

  終於引導著對方說出他想要的內容,霍廷易略略鬆一口氣。

  他關停錄音鍵,對著電話那頭道:“你要兩千萬,我給你四千萬,只要你幫我做一件很簡單的事。”

  雖然他不能保證夏清時知道他做的這些後是什麼反應,可為了永除後患,只剩下這唯一的手段了。

  第72章

  掛了電話回到房間, 霍先生並沒有第一時間告訴霍太太剛才的電話是誰打來的。

  當然,從晏時走丟到現在, 霍太太的全副心思都在找他, 自然沒空關注其他。

  唯一分走過她注意力的事情,就只有霍從熙從高樓墜亡這一件事。

  霍從熙在用刀刺死康欣兒後, 給夏清時發過一條簡訊——倒也沒說什麼別的, 霍從熙只是告訴夏清時,她突然就很想念過世已久的母親。

  當然, 那時夏清時忙著尋找晏時的下落,並沒有看見這條簡訊。

  等到夏清時看見這條簡訊, 已經是被警察請去協助調查的時候了——她是霍從熙生前聯繫的最後一個人。

  先是震驚, 但夏清時很快便冷靜了下來。

  對於這起案情, 她並不知曉任何內情,但她將她所知道的都告訴了警察,包括霍從熙懷疑先前的那場車禍是容禹一手主導, 包括霍從熙留下的那一串數字。

  當然,儘管這些線索於案情的幫助並不大, 但警方的調查結果還是很快便出來了。

  這是一起沒有太多懸念的案件。

  根據事發公寓內的監控視頻,當天下午六點,容禹的太太康欣兒來到霍從熙所在的公寓內, 兩個小時後,容禹趕到事發地點。

  在容禹進入公寓五分鐘後,霍從熙從十七層高的臥室窗台上墜落,現場沒有打鬥掙扎的痕跡, 目前已經被警方判定為自殺。

  至於康欣兒……警方通報中提到,她的死亡時間被法醫初步判定為進入公寓後的十分鐘內。

  換而言之就是,在康欣兒一進入公寓後,霍從熙便捅了她數刀直至她身亡。

  而在接下來的近兩個小時時間內,霍從熙就在這間公寓裡,和這具屍體共處一室。

  直到容禹出現,她當著他的面從十七層樓上一躍而下。

  當然,容禹很快就改口供了。

  警察在案發現場發現他時,他整個人一直保持著跪在窗台前的姿勢,整個人似乎受了極大的衝擊,口中一直在不停喃喃自語。

  而那時,就在這間臥室里,他懷孕兩個月的妻子,身中數刀倒在一旁的沙發上,他卻連半分關注都吝嗇給予。

  那時他對著警察喃喃自語的是:“我沒有拉住她……”

  只是才不過幾個小時後,在同他的私人律師見面後,容禹迅速改了口供。

  據他聲稱,他當時在客廳里打電話,是在聽見巨大的動靜後才進的臥室。

  當然,容禹的否認十分好理解:畢竟之前的兩個小時裡霍從熙一直好好的,卻在他進入公寓後的短時間內便跳了樓。

  事發時只有他一個人在場,前一刻霍從熙才剛剛殺了他懷孕的妻子,論起作案動機來,容禹不是沒有。

  更何況男女之間力氣相差懸殊,對於容禹而言,要將霍從熙扔下樓而不留下半點掙扎打鬥痕跡,不算什麼難事。

  為了徹底擺脫謀殺嫌疑,“他根本沒有進臥室”自然是比“他沒有拉住她”對他更有利的證詞。

  當然,容禹並沒有撒謊。

  霍從熙墜樓之前,他的確打過一個時長半分鐘的電話。

  有了通話記錄的印證,他的證詞看起來似乎天衣無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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