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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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願為門前雙柳樹
作者:長隨
文案
她是一代巾幗梟雄,平定天下,開創了和國盛世。拒婚太子,抗旨不遵。他是低賤奴僕,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甚至連擁有自己的思想都是罪孽。十年已過,將軍鳳眼含笑,奴僕嘴角輕揚。佳人才子,羨煞世人。ps:1.男主是一個沒什麼大才能大本事的小奴隸,但是他的優點就是——他足夠疼愛(這詞很合適,相信本喵)將軍。各種溫柔體貼賢良淑德,像只易受驚的小兔子。2.本文主要講的是將軍歸隱後的故事,所以不會過多涉及打仗軍營什麼的。3.在感情上有點腹黑實則是個傻子的將軍(這麼說真的沒問題嗎),默默守護關懷備至的小奴隸。男主比女主小七八歲,但是別怕,女主比較面嫩……4.本文是男尊背景下的男生子,男主是神奇地女尊國後裔,雷者誤入(不過只有番外四有生子劇情,不喜可忽略)
內容標籤: 情有獨鍾 女強 甜文
搜索關鍵字:主角:孫承吟 ┃ 配角:幽竹 ┃ 其它:bg男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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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上初遇人如玉
“和國有巾幗,平南孫郡主,十七不織布,文才題在詩尾,武略騎在馬背。天下已定,國泰民康,聖上下旨賜婚太子,一向溫和賢雅的孫郡主摔杯而去,抗旨不遵。從此歸隱鄉野,再不問朝中事。”
“真有此奇女子?”
“照這樣說,那孫郡主今年也有二十四了吧?”
“聽說孫郡主貌似天仙,在十年前收復失地時把敵方將領迷得神魂顛倒呢!”
……
我又給自己續了杯酒,聽著別人的談話,心不在焉。其實方才那人說的不對,我今年,應該是二十五了。我也不是貌似天仙迷住了敵方將領,只是當時他看我是女子,大吃了一驚而已。
談論愈發熱切,太吵。我早年耳朵受過傷,最受不得喧鬧。看了一眼剩下的半壺酒,我扔下一塊銀錠,帶著酒壺走出了酒樓。
今天天氣不十分好,陰沉沉。我卻十分喜歡,陽光太熱切的話,我的眼睛會很疼。我不知道他們說的戰場上馳騁逍遙功名榮耀的孫郡主是誰,我只知道,我留下了一身毛病,古怪又難伺候。
我本名孫承吟,因亡父平南王只有我這一女,從出生起便被賦予了難以推卸的責任。我不喜歡平常女子用的胭脂水粉,連鮮艷衣物都鮮有。我也不會平常女子梳的那些複雜髮式,於我而言,只要不凌亂無傷大雅便可。我不會烹飪女紅,用飯都是隨便找個館子,穿衣從來只穿成衣。
離聖上賜婚也有兩年了,我每天這樣渾渾噩噩,根本沒有他們說的瀟灑逍遙,說白了,我是個喪失做個正常女子能力的行屍走肉。聖上賜我榮華富貴,賜婚不過是為了收我兵權,我抗旨聖上卻還給我如此富貴,倒是給了聖上個好名聲。
“賤奴,這點小事都做不好,要你何用?!”深秋已至,街邊的樹葉都已經三三兩兩開始脫落,我天生俱寒,此時更是披上了厚重的墨色披風。說話之人一身家丁打扮,手裡是一根鞭打馬匹的長鞭,那鞭子就那樣直直地落在灰衣少年身上。
他的單薄衣衫破舊地不成樣子,隨著鞭子落下,更是顯露出一道道血痕,乾涸了凝固在破舊的衣衫上,又被新的血液沾染。他的長髮胡亂地披散著,卻並不太凌亂,發尾處還有斷開的布條,這孩子,看來是束好了頭髮出門的。
我本不是喜愛多管閒事之人,也不喜看熱鬧一說,不知怎麼今日心血來潮,停下了腳步。
他穿著過了時的舊糙鞋,露出的腳背泛青,粗劣的灰色布料,褲子明顯有些短了,只到他的小腿,上衣的袖子也只到手腕他的腰上。有一條簡陋的腰帶,破了的衣服也沒有fèng補,一身衣服不知道穿了幾個年頭,卻沒有太多的污穢。
除此之外,他的身上再沒有別的裝飾與遮掩,簡單的過分與心酸。應該是家丁讓這個少年推車,不過少年體力不支,沒能勝任,反而是讓那些絲綢布匹掉落了些。
“賤奴,這些布匹哪一件不比你貴幾倍,如今你我都沒法交代,真是蠢笨!”家丁越說,嘴裡的話就越不乾淨,下手的力度也越來越沒譜了。
我見慣了粗壯的男子,他那樣瘦弱的身板,給我看都怕折斷了,那家丁的鞭子卻是毫不留情面。我善用弩,殺敵從來一招致命,與其如此活活受折磨,倒不如乾脆點去了好。
我若是有那般命運,定不會苟延殘喘。好男兒當血氣方剛,這樣的人兒,我實在是瞧不上。
少年跪在地上,腦袋低垂,一聲不吭。難不成他是個啞的?還是傻的?不知怎的,我有些生氣,我實在看不慣人這樣卑躬屈膝沒有半點尊嚴的樣子,實在窩囊可氣。
只為了活著?為什麼像螻蟻一樣低賤?那時候,自幼飽讀詩書,年少進入軍營,開國功臣孫家唯一血脈,一直生活在富貴與敬仰中的我,自然是不懂的。
“賤奴,啞巴了?怎麼不說話?!”家丁一聲暴喝,我的耳朵突然像是遭遇炸雷一般,嗡嗡作響,這個人,太聒噪。
“下奴知錯,請放過下奴。”他的聲音也是柔柔弱弱的,我聽慣了粗聲大氣,他這樣的聲音讓我的耳朵痒痒的,不過算不上不太舒服。
“下奴再也不敢了,請您饒了下奴。”低聲下氣,柔柔的語氣里滿滿的哀求。饒是我看不慣這樣的小白臉男人,也受不了這樣的哀求了,可是那家丁卻突然笑了。
嘲諷的笑,刺眼。“哈哈哈哈哈,賤奴,還真是賤到骨子裡了啊。你舔舔大爺的鞋,再從我□□鑽過去,我就饒了你。”不過是個家丁,說話如此放肆,看來這孩子身份應該十分低賤了。和國十年前就廢除奴隸制,這孩子應該是個賤民。
我和那些看熱鬧的人一樣,冷眼旁觀,等待著他的反應。我覺得他是從心裡低賤的人,應該會為了性命照做的。打死一個賤民,並不用承擔什麼,只要付給奴隸主人相應賠償就是。
少年抬起了頭,大大的眼睛裡滿是淚水。他的面容被碎發擋住,可眼睛裡的慌亂和無助告訴我,他的恐慌——他或許還有救。
我實在太寂寞太清閒,或許拯救一顆被奴化的心,會十分有趣。我向來說做就做,絕不拖延,在少年又低下頭,似乎打算照做的時候,我走了過去“我買他。”
家丁有些惱怒,看了我一眼,揮了揮手中的鞭子“去去去,一個女人來湊什麼熱鬧,趕緊回家洗衣做飯去。”我聞言冷笑,在戰場上,有許多人質疑和嘲諷我女子的身份,最後,他們都成了我的弩下鬼。不過我已不是將軍,也不想惹上人命,但教訓是必要的,不然這些人不知會如何禍害人間。
我隨手奪過他手中的鞭子,踢中他的小腿。他重重跪在地上,甚至能聽見骨裂的聲音,我特意用了些力氣,他這雙腿,不費些功夫是站不起來了。
書名:願為門前雙柳樹
作者:長隨
文案
她是一代巾幗梟雄,平定天下,開創了和國盛世。拒婚太子,抗旨不遵。他是低賤奴僕,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甚至連擁有自己的思想都是罪孽。十年已過,將軍鳳眼含笑,奴僕嘴角輕揚。佳人才子,羨煞世人。ps:1.男主是一個沒什麼大才能大本事的小奴隸,但是他的優點就是——他足夠疼愛(這詞很合適,相信本喵)將軍。各種溫柔體貼賢良淑德,像只易受驚的小兔子。2.本文主要講的是將軍歸隱後的故事,所以不會過多涉及打仗軍營什麼的。3.在感情上有點腹黑實則是個傻子的將軍(這麼說真的沒問題嗎),默默守護關懷備至的小奴隸。男主比女主小七八歲,但是別怕,女主比較面嫩……4.本文是男尊背景下的男生子,男主是神奇地女尊國後裔,雷者誤入(不過只有番外四有生子劇情,不喜可忽略)
內容標籤: 情有獨鍾 女強 甜文
搜索關鍵字:主角:孫承吟 ┃ 配角:幽竹 ┃ 其它:bg男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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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初遇人如玉
“和國有巾幗,平南孫郡主,十七不織布,文才題在詩尾,武略騎在馬背。天下已定,國泰民康,聖上下旨賜婚太子,一向溫和賢雅的孫郡主摔杯而去,抗旨不遵。從此歸隱鄉野,再不問朝中事。”
“真有此奇女子?”
“照這樣說,那孫郡主今年也有二十四了吧?”
“聽說孫郡主貌似天仙,在十年前收復失地時把敵方將領迷得神魂顛倒呢!”
……
我又給自己續了杯酒,聽著別人的談話,心不在焉。其實方才那人說的不對,我今年,應該是二十五了。我也不是貌似天仙迷住了敵方將領,只是當時他看我是女子,大吃了一驚而已。
談論愈發熱切,太吵。我早年耳朵受過傷,最受不得喧鬧。看了一眼剩下的半壺酒,我扔下一塊銀錠,帶著酒壺走出了酒樓。
今天天氣不十分好,陰沉沉。我卻十分喜歡,陽光太熱切的話,我的眼睛會很疼。我不知道他們說的戰場上馳騁逍遙功名榮耀的孫郡主是誰,我只知道,我留下了一身毛病,古怪又難伺候。
我本名孫承吟,因亡父平南王只有我這一女,從出生起便被賦予了難以推卸的責任。我不喜歡平常女子用的胭脂水粉,連鮮艷衣物都鮮有。我也不會平常女子梳的那些複雜髮式,於我而言,只要不凌亂無傷大雅便可。我不會烹飪女紅,用飯都是隨便找個館子,穿衣從來只穿成衣。
離聖上賜婚也有兩年了,我每天這樣渾渾噩噩,根本沒有他們說的瀟灑逍遙,說白了,我是個喪失做個正常女子能力的行屍走肉。聖上賜我榮華富貴,賜婚不過是為了收我兵權,我抗旨聖上卻還給我如此富貴,倒是給了聖上個好名聲。
“賤奴,這點小事都做不好,要你何用?!”深秋已至,街邊的樹葉都已經三三兩兩開始脫落,我天生俱寒,此時更是披上了厚重的墨色披風。說話之人一身家丁打扮,手裡是一根鞭打馬匹的長鞭,那鞭子就那樣直直地落在灰衣少年身上。
他的單薄衣衫破舊地不成樣子,隨著鞭子落下,更是顯露出一道道血痕,乾涸了凝固在破舊的衣衫上,又被新的血液沾染。他的長髮胡亂地披散著,卻並不太凌亂,發尾處還有斷開的布條,這孩子,看來是束好了頭髮出門的。
我本不是喜愛多管閒事之人,也不喜看熱鬧一說,不知怎麼今日心血來潮,停下了腳步。
他穿著過了時的舊糙鞋,露出的腳背泛青,粗劣的灰色布料,褲子明顯有些短了,只到他的小腿,上衣的袖子也只到手腕他的腰上。有一條簡陋的腰帶,破了的衣服也沒有fèng補,一身衣服不知道穿了幾個年頭,卻沒有太多的污穢。
除此之外,他的身上再沒有別的裝飾與遮掩,簡單的過分與心酸。應該是家丁讓這個少年推車,不過少年體力不支,沒能勝任,反而是讓那些絲綢布匹掉落了些。
“賤奴,這些布匹哪一件不比你貴幾倍,如今你我都沒法交代,真是蠢笨!”家丁越說,嘴裡的話就越不乾淨,下手的力度也越來越沒譜了。
我見慣了粗壯的男子,他那樣瘦弱的身板,給我看都怕折斷了,那家丁的鞭子卻是毫不留情面。我善用弩,殺敵從來一招致命,與其如此活活受折磨,倒不如乾脆點去了好。
我若是有那般命運,定不會苟延殘喘。好男兒當血氣方剛,這樣的人兒,我實在是瞧不上。
少年跪在地上,腦袋低垂,一聲不吭。難不成他是個啞的?還是傻的?不知怎的,我有些生氣,我實在看不慣人這樣卑躬屈膝沒有半點尊嚴的樣子,實在窩囊可氣。
只為了活著?為什麼像螻蟻一樣低賤?那時候,自幼飽讀詩書,年少進入軍營,開國功臣孫家唯一血脈,一直生活在富貴與敬仰中的我,自然是不懂的。
“賤奴,啞巴了?怎麼不說話?!”家丁一聲暴喝,我的耳朵突然像是遭遇炸雷一般,嗡嗡作響,這個人,太聒噪。
“下奴知錯,請放過下奴。”他的聲音也是柔柔弱弱的,我聽慣了粗聲大氣,他這樣的聲音讓我的耳朵痒痒的,不過算不上不太舒服。
“下奴再也不敢了,請您饒了下奴。”低聲下氣,柔柔的語氣里滿滿的哀求。饒是我看不慣這樣的小白臉男人,也受不了這樣的哀求了,可是那家丁卻突然笑了。
嘲諷的笑,刺眼。“哈哈哈哈哈,賤奴,還真是賤到骨子裡了啊。你舔舔大爺的鞋,再從我□□鑽過去,我就饒了你。”不過是個家丁,說話如此放肆,看來這孩子身份應該十分低賤了。和國十年前就廢除奴隸制,這孩子應該是個賤民。
我和那些看熱鬧的人一樣,冷眼旁觀,等待著他的反應。我覺得他是從心裡低賤的人,應該會為了性命照做的。打死一個賤民,並不用承擔什麼,只要付給奴隸主人相應賠償就是。
少年抬起了頭,大大的眼睛裡滿是淚水。他的面容被碎發擋住,可眼睛裡的慌亂和無助告訴我,他的恐慌——他或許還有救。
我實在太寂寞太清閒,或許拯救一顆被奴化的心,會十分有趣。我向來說做就做,絕不拖延,在少年又低下頭,似乎打算照做的時候,我走了過去“我買他。”
家丁有些惱怒,看了我一眼,揮了揮手中的鞭子“去去去,一個女人來湊什麼熱鬧,趕緊回家洗衣做飯去。”我聞言冷笑,在戰場上,有許多人質疑和嘲諷我女子的身份,最後,他們都成了我的弩下鬼。不過我已不是將軍,也不想惹上人命,但教訓是必要的,不然這些人不知會如何禍害人間。
我隨手奪過他手中的鞭子,踢中他的小腿。他重重跪在地上,甚至能聽見骨裂的聲音,我特意用了些力氣,他這雙腿,不費些功夫是站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