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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等著看卓雅如何舌戰腦殘粉了。”楊清一聽就知道肯定有更有趣的事情發生。
作者有話要說: 剛剛知道了一位學長的得獎作品抄襲了日劇,忽然心情很沉重。
抄襲果然是無處不在,但是公義一直都在,抄襲一定會被查出來。
☆、八
到了真正開庭那一天,李卓雅卻有點難過。因為微風習習和浮花始終沒有承認錯誤,認為自己做的事都是正確,《深宮禁苑》仍然拍攝中。她不明白她們的想法,為甚麽不願意腳踏實地用心創作屬於自己的故事呢?為甚麽要用別人的文字來充當自己的作品?
“李小姐,你真的要上庭嗎?”前往法院之前,周偉堂正色道。
周偉堂有信心可以打贏這場官司,根本不需要李卓雅出面。雖然說歌手寫小說不是問題,但像李卓雅這樣子把抄襲者告到絕境,某程度上會留下不佳的名聲。
“我當然要去了,我又沒有做虧心事。”李卓雅說。“這件案麻煩周律師了,結案時我請客。”
周偉堂笑說:“那就謝謝李小姐,這件案子出最多力的是你的書迷們和我的助手蕭濤。”他還是第一次見到不收錢的比收錢的更積極,不光是搜集微風習習和浮花的罪證,連其他抄襲過李卓雅的網絡寫手也一網打盡,找來的抄文居然有上萬頁,法律助理們都看吐了,說一年半載都不想再看任何小說。
幸好李卓雅重點是控告微風習習和浮花侵權,否則光是發律師信,就夠他們一陣忙了。
“我會感謝他們。”提起默默支持她的書迷們,李卓雅也覺得非常感動,身為一個開坑看心情,填坑憑感覺的無良作者,居然得到書迷們如此積極的幫助,她決定在官司完結之後,一天更十章來報答他們。“蕭律師也辛苦了,一會兒你們拿主意去哪兒吃飯。”
“李小姐,你這宗案件說不定會成為國內侵權案的首例。”
“是嗎?周律師不會覺得我太過分嗎?”李卓雅完全沒打算放過微風習習和浮花,她甚至打算在成功控告二人之後,再把北亞告上法庭。
“李小姐,我不喜歡看小說和電視劇,但是我的太太和女兒都愛看電視劇,我希望她們看到的作品都優秀的原創作品,而不是東拼西湊的抄襲作品。”周偉堂笑說。他在萬榮公司工作這麽久,最欣賞就是這間公司的作風,不徇私、有創意、風格獨特,這樣才符合現今的影視潮流,而不是一味只拍婆媳劇和抗日神劇。
“我們會努力。”李卓雅笑說。
抵達法院時,李卓雅才想起這是她人生第一次來到這麽神聖的地方,希望今天法律不會令她失望。
周偉堂反覆叮囑她上庭的事項,要她一定注意情緒,別一時失言,法庭上講求的是證據,要以事實來說話。
“我明白了。”李卓雅坐在原告席上,雙手互握,放在膝上,表情嚴肅,她的眼睛始終盯著坐在被告席的兩名年輕女子。
李卓雅終於見到微風習習和浮花的真面目。雖然已經有書迷替她人肉了她們的照片和個人資料,但說實話,她真的看不出這兩個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女子會做出抄襲和死口不認帳的事情。微風習習穿著一條黑色連衣裙,臉色蒼白,臉頰消瘦,長了不少痘痘,看來為了上庭的事情受了不少壓力。浮花看起來大約二十多歲,臉容較成熟,一看就是上班族。
萬靜怡見到法院肅穆的陣仗,已經被嚇一跳,再看一看原告席上坐著的那名亮麗女子,不禁張口
結舌。
那個女人不是李卓雅嗎?
她怎會、怎會坐在那裡?
難道她就是青龍嗎?
邱小南表面上很平靜,但內心的波濤起伏不下於萬靜怡。難怪她費盡工夫,怎樣也查不到青龍的真實身份,原來「他」是一個女人,還是一個非常有名的歌手。如果娛樂新聞沒有騙她的話,李卓雅去年的收入達到五千萬,而她今年只是二十六歲,比自己還要小三歲,已經名成利就了。
邱小南不禁心酸地低下頭,她怎樣努力也比不上被上天眷顧的人了。
這場官司李卓雅知道自己贏定,並不是因為她聘請的律師是知名律師周偉堂,而是罪證確鑿,萬靜怡和邱小南根本無法抵賴。
擺在法官面前的文件全是《宮牆》、《深宮禁苑》、《菩薩蠻》和《宮喪》的對比文件,她們如此張狂地抄襲,就是覺得法律不能制裁她們,而原作者不會浪費時間和精力去控告她們。李卓雅就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告訴所有原作者:我們要捍衛自己的作品!我們可以做得到!
李卓雅一直看著萬靜怡及邱小南,看著她們由一臉緊張,到聽法官宣判時的臉若死灰。
"被告人萬靜怡及邱小南未經原告李卓雅的授權,抄襲她的作品,並放在網上獲利,及出售予影視公司,編排戲劇作品,這種侵犯版權的方式視為「直接侵犯版權 」,控方並不需要證明侵權者是否有犯罪意圖。所以,即使侵權者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侵犯了版權,侵權者仍要負上法律責任。即使侵權行為是間接地進行,仍算是侵犯版權。"
李卓雅聽不懂這些專門的法律名詞,只知道這場官司將要結束。
"透過電訊系統將作品傳送開去,令到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可接收有關傳送的人,都能夠製造侵犯版權的複製品……"
"本席宣布被告邱小南及萬靜怡侵犯他人版權罪名成立,萬靜怡判監四年,罰款五萬元,另一被告邱小南案情較輕,故判監兩年零八個月,罰款三萬元,即時執行判決。"
萬靜怡滿臉錯愕地看著法官,她不相信自己要去坐牢,四年?為甚麽她要坐四年監?她只是抄了李卓雅的文字而已,這種事大家都做,為甚麽只有她要被抓?
"我要上訴!我一定要上訴!你們都是一夥的!"萬靜怡激動地站起來大叫,女庭警連忙把她控制住。
邱小南不停拭淚,渾身顫抖。這個結果不是她預期的,從來就沒有抄襲者要坐牢,不是只需要交罰款就行嗎?抄襲而已,有必要判得這麽重嗎?她含淚望向旁聽席上年邁的父母憂心忡忡,老淚縱橫,本來她以為自己在網上寫小說出名之後,可以令父母臉上有光……
她真的不是想做壞事……
李卓雅看著萬靜怡和邱小南被庭警帶走,聽周律師說,她們會直接送到監獄,即使是離開監獄之後,仍然留有案底,一輩子算是玩完了。
*********************
案件正式告一段落,李卓雅邀請了律師團隊一起吃飯,答謝他們這段時間的努力。周偉堂說家裡有事,要先行一步,其他律師和助理跟著李卓雅去預先約好的酒店餐廳吃飯。
大概是頂頭上司不在,加上大家都是年輕人,席上大家都放開心情,你一言我一語討論剛才的案件。
李卓雅身為原告人,不好意思發表太多意見,只是安靜地聽他們發言。
“其實網上還有很多侵權事件,不過沒人去告抄襲者。”
作者有話要說: 剛剛知道了一位學長的得獎作品抄襲了日劇,忽然心情很沉重。
抄襲果然是無處不在,但是公義一直都在,抄襲一定會被查出來。
☆、八
到了真正開庭那一天,李卓雅卻有點難過。因為微風習習和浮花始終沒有承認錯誤,認為自己做的事都是正確,《深宮禁苑》仍然拍攝中。她不明白她們的想法,為甚麽不願意腳踏實地用心創作屬於自己的故事呢?為甚麽要用別人的文字來充當自己的作品?
“李小姐,你真的要上庭嗎?”前往法院之前,周偉堂正色道。
周偉堂有信心可以打贏這場官司,根本不需要李卓雅出面。雖然說歌手寫小說不是問題,但像李卓雅這樣子把抄襲者告到絕境,某程度上會留下不佳的名聲。
“我當然要去了,我又沒有做虧心事。”李卓雅說。“這件案麻煩周律師了,結案時我請客。”
周偉堂笑說:“那就謝謝李小姐,這件案子出最多力的是你的書迷們和我的助手蕭濤。”他還是第一次見到不收錢的比收錢的更積極,不光是搜集微風習習和浮花的罪證,連其他抄襲過李卓雅的網絡寫手也一網打盡,找來的抄文居然有上萬頁,法律助理們都看吐了,說一年半載都不想再看任何小說。
幸好李卓雅重點是控告微風習習和浮花侵權,否則光是發律師信,就夠他們一陣忙了。
“我會感謝他們。”提起默默支持她的書迷們,李卓雅也覺得非常感動,身為一個開坑看心情,填坑憑感覺的無良作者,居然得到書迷們如此積極的幫助,她決定在官司完結之後,一天更十章來報答他們。“蕭律師也辛苦了,一會兒你們拿主意去哪兒吃飯。”
“李小姐,你這宗案件說不定會成為國內侵權案的首例。”
“是嗎?周律師不會覺得我太過分嗎?”李卓雅完全沒打算放過微風習習和浮花,她甚至打算在成功控告二人之後,再把北亞告上法庭。
“李小姐,我不喜歡看小說和電視劇,但是我的太太和女兒都愛看電視劇,我希望她們看到的作品都優秀的原創作品,而不是東拼西湊的抄襲作品。”周偉堂笑說。他在萬榮公司工作這麽久,最欣賞就是這間公司的作風,不徇私、有創意、風格獨特,這樣才符合現今的影視潮流,而不是一味只拍婆媳劇和抗日神劇。
“我們會努力。”李卓雅笑說。
抵達法院時,李卓雅才想起這是她人生第一次來到這麽神聖的地方,希望今天法律不會令她失望。
周偉堂反覆叮囑她上庭的事項,要她一定注意情緒,別一時失言,法庭上講求的是證據,要以事實來說話。
“我明白了。”李卓雅坐在原告席上,雙手互握,放在膝上,表情嚴肅,她的眼睛始終盯著坐在被告席的兩名年輕女子。
李卓雅終於見到微風習習和浮花的真面目。雖然已經有書迷替她人肉了她們的照片和個人資料,但說實話,她真的看不出這兩個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女子會做出抄襲和死口不認帳的事情。微風習習穿著一條黑色連衣裙,臉色蒼白,臉頰消瘦,長了不少痘痘,看來為了上庭的事情受了不少壓力。浮花看起來大約二十多歲,臉容較成熟,一看就是上班族。
萬靜怡見到法院肅穆的陣仗,已經被嚇一跳,再看一看原告席上坐著的那名亮麗女子,不禁張口
結舌。
那個女人不是李卓雅嗎?
她怎會、怎會坐在那裡?
難道她就是青龍嗎?
邱小南表面上很平靜,但內心的波濤起伏不下於萬靜怡。難怪她費盡工夫,怎樣也查不到青龍的真實身份,原來「他」是一個女人,還是一個非常有名的歌手。如果娛樂新聞沒有騙她的話,李卓雅去年的收入達到五千萬,而她今年只是二十六歲,比自己還要小三歲,已經名成利就了。
邱小南不禁心酸地低下頭,她怎樣努力也比不上被上天眷顧的人了。
這場官司李卓雅知道自己贏定,並不是因為她聘請的律師是知名律師周偉堂,而是罪證確鑿,萬靜怡和邱小南根本無法抵賴。
擺在法官面前的文件全是《宮牆》、《深宮禁苑》、《菩薩蠻》和《宮喪》的對比文件,她們如此張狂地抄襲,就是覺得法律不能制裁她們,而原作者不會浪費時間和精力去控告她們。李卓雅就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告訴所有原作者:我們要捍衛自己的作品!我們可以做得到!
李卓雅一直看著萬靜怡及邱小南,看著她們由一臉緊張,到聽法官宣判時的臉若死灰。
"被告人萬靜怡及邱小南未經原告李卓雅的授權,抄襲她的作品,並放在網上獲利,及出售予影視公司,編排戲劇作品,這種侵犯版權的方式視為「直接侵犯版權 」,控方並不需要證明侵權者是否有犯罪意圖。所以,即使侵權者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侵犯了版權,侵權者仍要負上法律責任。即使侵權行為是間接地進行,仍算是侵犯版權。"
李卓雅聽不懂這些專門的法律名詞,只知道這場官司將要結束。
"透過電訊系統將作品傳送開去,令到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可接收有關傳送的人,都能夠製造侵犯版權的複製品……"
"本席宣布被告邱小南及萬靜怡侵犯他人版權罪名成立,萬靜怡判監四年,罰款五萬元,另一被告邱小南案情較輕,故判監兩年零八個月,罰款三萬元,即時執行判決。"
萬靜怡滿臉錯愕地看著法官,她不相信自己要去坐牢,四年?為甚麽她要坐四年監?她只是抄了李卓雅的文字而已,這種事大家都做,為甚麽只有她要被抓?
"我要上訴!我一定要上訴!你們都是一夥的!"萬靜怡激動地站起來大叫,女庭警連忙把她控制住。
邱小南不停拭淚,渾身顫抖。這個結果不是她預期的,從來就沒有抄襲者要坐牢,不是只需要交罰款就行嗎?抄襲而已,有必要判得這麽重嗎?她含淚望向旁聽席上年邁的父母憂心忡忡,老淚縱橫,本來她以為自己在網上寫小說出名之後,可以令父母臉上有光……
她真的不是想做壞事……
李卓雅看著萬靜怡和邱小南被庭警帶走,聽周律師說,她們會直接送到監獄,即使是離開監獄之後,仍然留有案底,一輩子算是玩完了。
*********************
案件正式告一段落,李卓雅邀請了律師團隊一起吃飯,答謝他們這段時間的努力。周偉堂說家裡有事,要先行一步,其他律師和助理跟著李卓雅去預先約好的酒店餐廳吃飯。
大概是頂頭上司不在,加上大家都是年輕人,席上大家都放開心情,你一言我一語討論剛才的案件。
李卓雅身為原告人,不好意思發表太多意見,只是安靜地聽他們發言。
“其實網上還有很多侵權事件,不過沒人去告抄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