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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被某友吐槽:「你居然現在才知道你很變態?!遙想那個@#$%&……」

  我:「……」唉,往事已矣,莫再提,莫再講。

  我只知道,人家現在金盆洗手、放下屠刀、一心向佛了,如此毀三觀的劇情實在好糾結啊!光楔子我就糾結一個月下不了筆,以前的我好像真沒那麼俗辣,怎麼狗血怎麼來,沒在怕的。

  是的,聰慧如你們,應該看得出來,前十章跟後五章的差異(就說我現在潛心向佛了咩),不過話又說回來,都已經虐了趙小寒這麼久,愈虐愈上手,默默覺得這人天生自帶悲劇色彩,悲劇人生才是他的路線嘛……(說好的一心向佛呢?)

  好,最後的最後,我擠這篇後記出來,只是要當分隔線。

  看完書後,如果你還意猶未盡,別走開,後面還有驚喜小彩蛋。

  (其實根本就是作者自己寫完之後,情緒抽不出來,隨筆又寫了幾篇生活二三事,撒撒糖,甜甜大家。)

  幕後花絮·生這公的

  生命的意義,在於傳承。

  趙小寶一歲半時,趙之寒首度對這句話,有一番體悟。

  那天,他坐在客廳處理一些昨晚帶回來的公事,聽見廚房傳來尖叫聲,已經完全習以為常,不必問發生什麼事,處變不驚地拿起拖鞋往聲音發源處行進。

  坐在地板上玩小車車的小崽子,歪頭研究了一下爬過來的小生物——活的,會動,有須。

  可以玩。

  一秒判定。

  趙之寒的拖鞋到達以前,小爪子已經一把抓起那隻小小活物。

  爹娘驚呆。

  「啊啊啊啊啊——」當娘的瞬間抱頭慘叫,陷入歇斯底里、喪失理性的崩潰邊緣。「丟掉、丟掉!快點丟掉——」

  她快瘋了。

  不想魔彥繼續穿腦蹂躪聽覺,趙之寒抄起兒子進浴室,指著馬桶。「丟進去。」

  趙小寶聽話照辦。

  「做得不錯。」按下沖水鍵,他拍拍兒子,讚許道,頗有後繼有人的欣慰感。

  「生活公約第一條,要負責打蟑螂。」他開始傳承。

  「不過下次你可以用這個。」把拖鞋塞到小手上,並且事後,來來回回幫兒子洗了三遍手。再然後,趙小寶兩歲時。

  某個風和日麗的周末,正在戒尿布的小崽子,從房間裡跑出來,全身光溜溜被他半路攔截。「生活公約第六條,在家中嚴禁露點裸奔。」諄諄告誡。

  這不僅露點,還滿屋子遛鳥,已經嚴重違反女主人所訂定的生活公約,他覺得自己有義務要告知小室友。

  「少廢話,快點幫他洗澡,小寶尿床了,我要換床單。」身後的女主人,不但沒生遛鳥俠的氣,還指派他勞動服務。

  再然後,趙小寶學刷牙時,小爪子抓起牙膏噗嘯就擠一坨出來,並未謹遵從下方擠的規定,整條牙膏擠得歪曲扭八,她卻沒有表達不滿。

  還有,小寶不吃苦瓜,餐桌上從來不碰。

  有一次,他試著表達苦瓜可以少煮一點,他其實也不怎麼喜歡那個味道,卻被她以生活公約第五條駁回來,並且小寶可以不吃的食物,他全部都要吃完。

  他深覺不平,向她抗爭,表達律法不能因人而異的理念。

  結果她白眼他:「小寶幾歲?你幾歲?」

  真理跟幾歲無關,而且這明顯就是偏袒,小寶長大以後,上廁所有時忘記掀馬桶蓋,也沒聽她碎念過半句。

  最過分的是,後來還追加第七條「不回家吃飯要打電話,不然罰洗碗」,這種很針對性的條款,連趙小寶都有權力訂生活公約了。他也不過就忘記一次而已,是要鞭多久?

  以上,諸多血淚斑斑史佐證,他終於深深認知了某項事實:在這個家,他是次等公民,只有他須遵守生活公約,其他人都有豁免權。

  次等公民含悲忍辱,憋屈地過了十數年,直到某一天,趙小寶打完籃球回來沖涼,穿著一件四角褲在廚房喝水,被他娘罵:「生活公約第六條!」

  那時他午睡醒來,剛要踏出房門,也沒穿上衣,尷尬地與小寶對望,後者一臉「來吧兄弟!咱們有難同當」的幸災樂禍。

  他默默地想收回前腳,潛逃回房湮滅事證,被她一眼瞄到。「咦,你醒啦!很熱岣?我煮了綠豆湯,要不要喝?」

  非常之雙重標準。

  「要。」他朗聲回應,步伐輕快地踏出房門。

  修水電、跑腿打雜等勞動服務一日日換手,生活公約的奉行準則,決定了一個人在家中的地位。默默當了十多年次等公民的趙之寒,一吐多年怨氣,經過時不忘拍拍兒子的肩膀鞭屍——你也有這一天吶!

  那日的綠豆湯,喝起來格外清涼消暑。

  幕後花絮·小兔子

  某個尋常的午後,江晚照又扛不住人情壓力,答應接了一單急件,於是,已經被調教到什麼針法都會一點的某人,又被抓來當槍手。

  比起上了小學之後,交到新朋友常常跑到不見人影的趙小寶,他好商量多了,從來不會嘰嘰歪歪擺出「本人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嘴臉,叫他縫什麼就縫什麼,乖巧聽話,配合度高,相當好使喚。

  她對這位私人專用家庭代工感到滿意。

  縫到一半,他突然想到什麼,停下手邊的工作,抬頭問出懸在心上許久的疑惑:「為什麼要給我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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