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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師姐小彩虹的時候,余梁已經十五歲了。我沒有讓師姐看到我的樣子。
師父死後,我決定這輩子做個“隱形人”。因為我背負著尋找金碗、懲罰竊賊的重任。我不知道何時才能完成,所以只能生活在黑夜裡,過著不見天光的日子。
余梁年輕有為,是個好孩子,起碼是個正直的人。
我很想把嬌嬌許配給她,可是嬌嬌和他沒有夫妻之緣,只有兄妹之緣——這或許就是命中注定吧。不過這樣也不錯,我死之後,嬌嬌也算有了個娘家人,替她撐腰,不至於讓她受到婆家的欺負。
我相信余梁會視她如親妹妹一樣的,我相信嬌嬌也會把當成親哥哥看待。
關於整治許躍一事,余梁的推理絲毫不差。
我沒有想到,那傢伙是個人精,他用裝瘋賣傻騙過了我的裝神弄鬼。
我從不認為許躍是可以被饒恕的。他的壞,他的惡,比之蘇一敏,有過之而無不及。當初在蘆葦村,我一時大意,見他瘋了傻了,就放過他了。現在想想,很是後悔。後悔也沒用了,就看警方怎麼處治他了。
我殺的第三個人是熊毛毛,三師哥熊文兆的女兒。
四十五歲那年,我經過百般打探終於找到了三師哥的下落。不巧的是,他剛剛得肺病死掉,我恨老天,為何我的運氣這麼差!
三師哥留下了一兒一女。兒子敦厚樸實,在電子廠上班;女兒溫婉可人,嫁給了一個廚師。幫忙料理後事的時候,我問起三師嫂關於那隻金碗的事兒,她的回答是完全不知情。我當然不會輕信,趁她不在,我像賊一樣搜了她的家,但毫無斬獲。
離開之前,三師嫂告訴我,她還有一個叫毛毛的女兒,當年為了逃避計劃生育,把毛毛過繼給了一個遠親,此後再沒聯繫過。我心有所動,開始尋找起毛毛來。雖然歷經波折,好在天不負我,總算讓我找到了。
毛毛青春靚麗,身材高挑,唯一的缺點是不愛講話,跟誰都愛搭不理的。她的養父養母皆已歸天,她在一家珠寶店做營業員。
一年之後,她成了那家珠寶店老闆的兒子的女朋友。這小子流里流氣,不學無術,成天出入夜店洗頭房——毛毛為什麼相中他?因為他爸是鑽石王老五嗎?我搞不明白。
後來,我發現她的生活越來越糟糕,甚至沾染了毒品。我寫過一封匿名信,勸她浪子回頭。我在信上說:我是你父親的朋友,看到你自甘墮落,我很痛心。既然有了家庭,就不要吸毒了,不然會毀了自己。
但是她根本沒把我的勸告當成一回事兒。某一天,我堵到她,向她挑明身份:“毛毛,悔改吧。”
“悔改個屁,你算老幾啊!”她滿口粗話。
“好歹我是你的長輩吧。”我語重心長,“聽叔一句,毒海無邊,回頭是岸!”
“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
“毒品不能沾啊,孩子!”我幾乎是求她了。
“老不死的,給我閃開啦!”她狠狠推了我一把,大搖大擺地走掉了。
接下來的幾年間,她和毒品幾乎形影不離,成為一個令人生畏的女毒梟。我決定不能放手不管了,我想起偉人的一句話:“人固有一死,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熊毛毛要是死了,絕對輕於鴻毛。
***
半個月以前,我帶著嬌嬌去芙蓉館,赴余梁之約。
之所以約到那兒,基於兩點考慮。
一,我發現了熊毛毛和芙蓉館主江雲山的“姦情”——江是有家有室的人,熊毛毛橫插一槓子,當起了第三者。熊毛毛肯定想見到江雲山,所以我提出芙蓉館的時候,她不假思索就答應了。
二,當然跟余梁有點關係,我想撮合他和嬌嬌。我對他說,哪怕是跟嬌嬌見一面,也了卻了我的心愿。他同意了,並且提出在芙蓉館見面。
芙蓉館是個公眾場所,殺人之後,比較容易脫身,所以我那天找個理由把熊毛毛約了出來,然後順手牽羊,殺死了她。
選擇芙蓉館作為殺人現場,並非為了嫁禍江雲山。我其實挺喜歡這個年輕人,不僅相聲說得好,做人也很有骨氣。另外,他是我四師哥葉文丙的徒弟,打斷骨頭還連著筋,所以我看到他就覺得親切。
我常喬裝改扮到芙蓉館聽相聲,後院休息室我也勘察過,演員演出的時候,那裡基本沒人,很合適下手。
不過,熊毛毛之死帶給江雲山的諸多麻煩不全是我的責任,余梁也有份兒。如果他不選擇芙蓉館和嬌嬌見面,我很可能另選地方殺掉熊毛毛。
我借上廁所到了後院,熊毛毛在一間休息室向我招手。於是我進去,關好門。她上來就問:“不是想和我做生意嗎,貨呢?”
“急什麼,”我說,“我得先跟你說一件事。你媽病了,看樣子是活不久了,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她?”
“開什麼玩笑,我媽八百年前就死了。”熊毛毛嘿嘿一笑。
“你媽沒死!”我解釋道,“你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你是你媽最小的女兒,只不過一出生就過繼給你的堂叔了,所以你的養父養母其實是你的堂叔堂嬸。我若有一句瞎話,天打五雷轟!況且我這麼大年紀了,用得著騙你嗎?”
師父死後,我決定這輩子做個“隱形人”。因為我背負著尋找金碗、懲罰竊賊的重任。我不知道何時才能完成,所以只能生活在黑夜裡,過著不見天光的日子。
余梁年輕有為,是個好孩子,起碼是個正直的人。
我很想把嬌嬌許配給她,可是嬌嬌和他沒有夫妻之緣,只有兄妹之緣——這或許就是命中注定吧。不過這樣也不錯,我死之後,嬌嬌也算有了個娘家人,替她撐腰,不至於讓她受到婆家的欺負。
我相信余梁會視她如親妹妹一樣的,我相信嬌嬌也會把當成親哥哥看待。
關於整治許躍一事,余梁的推理絲毫不差。
我沒有想到,那傢伙是個人精,他用裝瘋賣傻騙過了我的裝神弄鬼。
我從不認為許躍是可以被饒恕的。他的壞,他的惡,比之蘇一敏,有過之而無不及。當初在蘆葦村,我一時大意,見他瘋了傻了,就放過他了。現在想想,很是後悔。後悔也沒用了,就看警方怎麼處治他了。
我殺的第三個人是熊毛毛,三師哥熊文兆的女兒。
四十五歲那年,我經過百般打探終於找到了三師哥的下落。不巧的是,他剛剛得肺病死掉,我恨老天,為何我的運氣這麼差!
三師哥留下了一兒一女。兒子敦厚樸實,在電子廠上班;女兒溫婉可人,嫁給了一個廚師。幫忙料理後事的時候,我問起三師嫂關於那隻金碗的事兒,她的回答是完全不知情。我當然不會輕信,趁她不在,我像賊一樣搜了她的家,但毫無斬獲。
離開之前,三師嫂告訴我,她還有一個叫毛毛的女兒,當年為了逃避計劃生育,把毛毛過繼給了一個遠親,此後再沒聯繫過。我心有所動,開始尋找起毛毛來。雖然歷經波折,好在天不負我,總算讓我找到了。
毛毛青春靚麗,身材高挑,唯一的缺點是不愛講話,跟誰都愛搭不理的。她的養父養母皆已歸天,她在一家珠寶店做營業員。
一年之後,她成了那家珠寶店老闆的兒子的女朋友。這小子流里流氣,不學無術,成天出入夜店洗頭房——毛毛為什麼相中他?因為他爸是鑽石王老五嗎?我搞不明白。
後來,我發現她的生活越來越糟糕,甚至沾染了毒品。我寫過一封匿名信,勸她浪子回頭。我在信上說:我是你父親的朋友,看到你自甘墮落,我很痛心。既然有了家庭,就不要吸毒了,不然會毀了自己。
但是她根本沒把我的勸告當成一回事兒。某一天,我堵到她,向她挑明身份:“毛毛,悔改吧。”
“悔改個屁,你算老幾啊!”她滿口粗話。
“好歹我是你的長輩吧。”我語重心長,“聽叔一句,毒海無邊,回頭是岸!”
“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
“毒品不能沾啊,孩子!”我幾乎是求她了。
“老不死的,給我閃開啦!”她狠狠推了我一把,大搖大擺地走掉了。
接下來的幾年間,她和毒品幾乎形影不離,成為一個令人生畏的女毒梟。我決定不能放手不管了,我想起偉人的一句話:“人固有一死,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熊毛毛要是死了,絕對輕於鴻毛。
***
半個月以前,我帶著嬌嬌去芙蓉館,赴余梁之約。
之所以約到那兒,基於兩點考慮。
一,我發現了熊毛毛和芙蓉館主江雲山的“姦情”——江是有家有室的人,熊毛毛橫插一槓子,當起了第三者。熊毛毛肯定想見到江雲山,所以我提出芙蓉館的時候,她不假思索就答應了。
二,當然跟余梁有點關係,我想撮合他和嬌嬌。我對他說,哪怕是跟嬌嬌見一面,也了卻了我的心愿。他同意了,並且提出在芙蓉館見面。
芙蓉館是個公眾場所,殺人之後,比較容易脫身,所以我那天找個理由把熊毛毛約了出來,然後順手牽羊,殺死了她。
選擇芙蓉館作為殺人現場,並非為了嫁禍江雲山。我其實挺喜歡這個年輕人,不僅相聲說得好,做人也很有骨氣。另外,他是我四師哥葉文丙的徒弟,打斷骨頭還連著筋,所以我看到他就覺得親切。
我常喬裝改扮到芙蓉館聽相聲,後院休息室我也勘察過,演員演出的時候,那裡基本沒人,很合適下手。
不過,熊毛毛之死帶給江雲山的諸多麻煩不全是我的責任,余梁也有份兒。如果他不選擇芙蓉館和嬌嬌見面,我很可能另選地方殺掉熊毛毛。
我借上廁所到了後院,熊毛毛在一間休息室向我招手。於是我進去,關好門。她上來就問:“不是想和我做生意嗎,貨呢?”
“急什麼,”我說,“我得先跟你說一件事。你媽病了,看樣子是活不久了,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她?”
“開什麼玩笑,我媽八百年前就死了。”熊毛毛嘿嘿一笑。
“你媽沒死!”我解釋道,“你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你是你媽最小的女兒,只不過一出生就過繼給你的堂叔了,所以你的養父養母其實是你的堂叔堂嬸。我若有一句瞎話,天打五雷轟!況且我這麼大年紀了,用得著騙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