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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家跟小西家住得很近,小時候,大人都是叫孩子的小名,南方就叫“南南”。有段時間,文小西喜歡叫他的小名,因為在她心裡,那是與眾不同的且讓人自豪的,那是她跟他關係親密的體現,直到南方跟她說“請叫我周南方,不要叫我南南”。

  從那以後,她對南方的感情開始矛盾,一邊喜歡一邊畏懼,一邊克制不住的想要接近,一邊害怕她又做出什麼舉動惹他厭煩,誠惶誠恐戰戰兢兢的小心爭取著一點點和他在一起的機會。

  “不是……我並沒有討厭過你,我只是,怕她誤會。”他說了實話。

  文小西努力跟他表現親密關係好的時候,已經是初中了,那個時候無論男孩女孩,都極為敏感,他一門心思都在言敘身上,生怕文小西這樣的舉動讓言敘誤會什麼,因此他做出那樣的行為。現在想想,文小西似乎從那個時候起,在他面前就格外拘束。

  “我能再問一個問題嗎?”

  南方點點頭。

  “如果……”

  那竄上心口的一股氣最終還是泄了,她咬了咬嘴唇:“你真的不在我家吃晚飯麼?”

  “不了,我爸在等我。”

  “嗯。”文小西點點頭。

  南方轉身出去了,文小西看著沒下完的那盤棋發呆。

  如果沒有言敘,他會喜歡她嗎?

  可是這個問題還有什麼意義呢?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如果是成立的,假如有成立的“如果”,那它就不是如果了,而是事實。

  不討厭她,從來沒有討厭過她。

  這樣的一個結果,已經足夠滿足她了。

  第 9 章

  接下來的幾天有點閒得慌,在家沒什麼事情可做,她一向懶散,小時候還做一些家務活,漸漸大了,媽媽覺得女孩子干那麼多家務會磨糙了手,便什麼都不讓她干。

  她翻出小說來讀,她從學校帶回來一本小說,叫做《荊棘鳥》,足有五百多頁,據說這是考林·麥卡洛一生的一個神話,她原先是學醫的,業餘時間才寫作,寫來自娛自樂,可是後來《荊棘鳥》轟動一時,她便棄醫從文專職寫小說,雖然後來又寫了好多部小說但是卻無一可以超過這本《荊棘鳥》。

  “有一個傳說,說的是有那麼一隻鳥兒,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聲比世界上所有一切生靈的歌聲都更加優美動聽。從離開巢窩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尋找著荊棘樹,直到如願以償,才歇息下來。然後,它把自己的身體扎進最長、最尖的荊棘上,在那蠻荒的枝條之間放開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時刻,它超脫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聲竟然使雲雀和夜鶯都黯然失色。這是一曲無比美好的歌,曲終而命竭……”

  文小西看著篇首這段題記,心想,這難道不是說的作者自己?這不就是對她一生創作現象的最好描述嗎?

  文小西看小說有個很不好的習慣:拿的起,放不下。她一旦打開一部小說,除非不是自己喜歡的題材,否則就沒完沒了沒日沒夜,白天看,晚上看,吃飯上廁所也要看,走哪帶哪,書不離手。最誇張的時候是熬夜通宵看,直到看完為止,一般再厚的書,她也最多三四天就搞定。

  小說看完了,她又無聊起來,在家翻箱倒櫃的翻看以前初中高中時留下的東西,有很多本日記,收在一個小盒子裡,她拿出來看,每一頁都是關於南方的,細細記錄著關於他的一點一滴,第一本是初二時候寫的,那時候南方要去參加數學競賽,她悄悄將一張紙條塞進了他的英語作業本,於是有了第一篇日記。後來每個學期一本,不一定是每天都有寫,只是有些想要記錄下來的瞬間,便用一隻水筆細細鋪灑在上面。從最初的悸動,到後來看似無意的小心接觸,再到後來體味到他喜歡言敘時的矛盾與無措,以及認真放手的緩慢過程……那不僅是她青春期無疾而終的一段暗戀,也是她的成長。

  她輕輕對自己說:“文小西,下一個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不要再走這樣的路,義無反顧一點,好不好?”

  文小西看著一頁頁密密麻麻的字,忽然噗嗤笑出來,果然字很醜。

  真的很醜。

  她將日記本收起來,給言敘打電話,問她去不去市里。

  那邊言敘“哎”了一聲,繼續說道:“正無聊呢,看電視看得眼睛疼,我給夏喬打電話。”

  文小西掛了電話,穿了羽絨服下樓跟媽媽打了招呼,便出門去了,她家這個小地方,只有市里有一家像樣的書店,能買到像樣的字帖。

  文小西到的時候,夏喬和言敘已經在等她了,三個人匯合。

  “先去趟書店,剩下時間你們安排。”文小西喜歡先辦正事,目標明確。

  到了書店,她去藝術區挑選字帖,夏喬和言敘在小說區看小說。

  都是些小學生初中生字帖,什么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初中生好詞好句之類的,什麼田英章、司馬彥,描紅形式居多,上面一層半透明的白紙,覆在字上面描,不適合她現在練習,而且,字也太規整,不是她喜歡的字體。最後終於在成堆的字帖下面找到一本荊霄鵬的,前面是兩個範字,後面是空格,正好合適她模仿,字也活潑些,不像印刷體,剛柔並濟,還不錯,於是挑了兩本楷書一本行書買下了,夠她消磨完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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