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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孤:“你變心了?”
蕭琮邑:“從未動心,何來變心。”
李孤笑:“我沒問你是否對我動心。”
蕭琮邑聽後簡直羞憤難當,跳下馬指著他說:“你下來。”
李孤很配合,下了馬,出奇的笑顏露了齒,看他要怎麼樣。
這樣表情更加憤恨,蕭琮邑有些氣急敗壞問他:“你什麼意思?”
李孤:“沒什麼意思。”
事實確實沒什麼意思,就是順著話問了一句。
蕭琮邑卻非常生氣,簡直氣炸了。
“你是不是耍我?”
“沒有啊。”
“你早就知道是不是?”
“知道什麼?”
“我喜歡你啊。”
李孤原本玩味的笑容收起,聽到這話猶如晴天霹靂,他似乎沒聽清,在說什麼?可是他那張臉,那樣的情緒,耳邊一遍遍嗡嗡響起的話,確定沒聽錯。
平時雲淡風輕鄙視世人的人震驚到手無處安放,喉結滾動,有些侷促。這種事情肯定是要回應的,李孤說話都有點結結巴巴:“那…那你…要我怎麼做……?”
蕭琮邑看他樣子,其實是有點得意的,很明顯並無拒絕惡感,相反有點害羞緊張,可能戳中心事?
從前生疏不好意思,終於可以問每天一直想問的問題:“我先問你,除了見我之外,你每日在宮外做什麼?”
李孤壓著喘回答:“躲…躲避仇家。”
蕭琮邑:“那宮中最安全,你出去做什麼?”
他思考一下說:“我不喜…不太喜歡。”
蕭琮邑微怒:“你不喜歡什麼?不喜歡我?”
李孤本來就有點緊張空白,他咄咄逼人到這種地步一下笑出聲。
然而並沒有正式沒回答這個問題。
走過去伸手摸著他的後腦,抵住他的額頭。
蕭琮邑一直以為他睡覺是沒呼吸的,神人武功,就算有噴出的氣也是冷的,此刻卻沒想呼在臉上溫熱,而且…非常熱。
然後抱在一起。
蕭琮邑有點懵,這是什麼意思?
這感覺肯定不是之前兄弟那種安慰形式,有點緊又有點粗笨。
鬆開後李孤聲線變了一樣,十足的溫柔:“你我既然情投意合,你對我好,我一定一輩子護著你。”
聲音清晰,面色正常,反到蕭琮邑有點不好意思,他真沒想那麼多,問道:“你你,你不怕非議?”
他跟著一起結巴了。
李孤滿不在乎:“天下人都斥我殺人魔頭,還要什麼非議。我無父母兄妹,無他牽掛,一生潦倒都在牽強活著,你若真心,我十倍還你,何況你還是帝王不懼怕,我又懼怕這些做什麼?”
蕭琮邑被他說的有點激動。
其實感情是什麼,他不知道,想必對方亦不清楚。
曾經受難於最窘迫之中,被迫相信他,最後慢慢信任,活了二十餘歲從未想過依賴別人,會想念,會在意,會開心,時間尚短並沒有到深入骨髓的地步,更沒有想過要一生一輩子這種長遠的考慮。
不過人深在其中,很容易被感染,即便感染也不能說違心的話,蕭琮邑老老實實說:“我沒想那麼多。”
李孤說:“你不需要想很多。”
蕭琮邑玩笑問他:“那你實話告訴我,你對我是不是早有企圖之心,不然怎麼會立馬跟我表白?”
明明混跡江湖那麼多年,臉竟然露有……羞色??
李孤不想回答這個問題,跨步牽著馬就向前走。
蕭琮邑追過去:“你這副神情是什麼意思?承認了?”
又看著他走路的方向,這不是去雲州道路,他不走了?
連忙說道:“你你你這是同意跟我去雲州啦?”
李孤應了一聲。
這事就這麼簡單嗎?
當初不如早點說,也無需整日憂心,心神不寧,在皇宮謹言慎行睡覺不得安生,如今有了他,如虎添翼,以後做什麼都不怕。
越想越開心。
表達喜愛之情對於蕭琮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你開心我開心,大家一起開心沒什麼不好。
況且的的確確真心歡喜與他相處,並無撒謊。
他們情緒很高,原本兩個人逗趣生氣,你做你的我是我的沒什麼關係,現在好像…拜了把子?
不知蕭琮邑想法李孤怎麼看。
進了雲州城李孤全身戒備,像衙門裡破案探官,蕭琮邑覺得他太好笑,真不想引人耳目,這樣豈不是更引人注意?
蕭琮邑隨便看著四處街上熱鬧玩意,邊跟他說:“你怎麼怕成這樣?真有仇家啊?”
李孤:“嗯。”
蕭琮邑:“你還有怕的人啊?誰敢惹你啊?”
李孤想了想也是,朗朗乾坤仇家那樣愛好名聲的人應該不會那麼巧當街遇見殺人,全身放鬆下來:“我怕傷著你。”
蕭琮邑就不樂意了:“你也太小看我了。我雖打不過你,可是一般人還動不了我好嗎?”
不知今天怎麼了,李孤好像說什麼都有道理。
他一個大男人,又不是三歲小孩,李長卿本事沒教他多少,輕功逃走卻不差,應該沒什麼問題。
第26章 民風
李孤的打算還是先找一個比較小的農家住上兩日,蕭琮邑不再同意,心道:都來到這種繁華地方還過苦日子,真是夠了。
又想,不就是錢嘛,隨手變賣下自己身上的東西就可以揮霍幾天,要不然去讓密探去衙門取些公銀來,總不至於天天住茅屋吧。
他思維簡單,想法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什麼都是皇家所有,平時去下面京城地方辦事多數是二郡王其次大郡王,他基本在皇宮呆著沒怎麼出門。
李孤見他不悅,且一意孤行徑直走向一家酒樓。
這酒樓鬧市街心。
李孤道:“人多眼雜……”
裡面人是真多,在門口就聽見叫喝聲音。
蕭琮邑出口就是道義理學:“人生在世,生死有命,處處提防,還是生死未卜。我在皇宮不與人交往安分守己不還是被人殺被人砍,整日憂慮能解決什麼問題?”
李孤向來不想跟他辯駁,何況的確很有道理。
於是前腳走後腳跟著一起進去。
怎麼說呢,對於一群西北糙漢或者一群北方遊牧民族較多的人來說,李孤本身已經夠風吹日曬對比出來屬於細皮嫩肉行列,再來一個更風華少年白白淨淨尊貴十足,其中任選擇一位就足夠吸引眼球,一同並排進來太過惹人注目,不少人目光聚焦觀看。
店小二很熱情,看他們打扮就覺得有錢人,帶著去了二樓景處,樓下便可看見熱鬧街市。
蕭琮邑坐下側目一看,李孤手正摸著鼻子半遮著臉。
蕭琮邑道:“我說,你也沒必要這樣吧,真有什麼人找你報仇我還在啊,我就不信咱們倆打不過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