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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慣了喪屍,其實這不足以震驚。真正吸引我注意的是,被碾死的男人,竟然就是之前招呼我的那個老闆。

  誰開的悍馬車?鑰匙可一直在我的口袋裡啊。難道是狼?狼為什麼要把老闆碾死?莫非老闆想置我於死地,或者對我不利?我慌忙伸長脖子朝悍馬內張望。不出所料,車裡空無一人。

  遠處隱約傳來一陣警笛,冗長而尖利。聽到這聲音,我居然忍不住打了個哆嗦。悍馬是我的,老闆我也接觸過,車內還有一把手槍,一把微沖和一些彈匣,一旦查起來,百口莫辯。

  這麼想著,我立刻反應過來。思忖片刻,半本筆記在手裡,錢包也在,去納米比亞問題不大。不管如何,先離開這裡。

  我快步朝街角走去,推開熙熙攘攘的人群,避免被人發現。直到穿過整整五條馬路,才終於停下腳步,迅速地攔了一輛計程車,直奔機場。

  飛機是第二天上午九點的。錢包里除了機票,還有一些狼為我製造的假證件。與地攤上那類粗糙的不同,這些證件完全可以亂真,甚至能夠順利通過審查。

  買了一副墨鏡,換了套衣服,又在機場的角落裡窩了一晚上,終於挨到了第二天早晨。我現在的裝扮,和國際通緝犯簡直有過之而無不及。

  更糟糕的是,我始終都感覺有人在暗處窺伺著自己的一舉一動。不知道狼是否始終跟在身後,也不清楚那對情侶如今身處何方。這種被跟蹤的感覺非常不好受,甚至快把我逼瘋了。就連睡覺都必須時刻警覺,有時還不得不枕著那半本筆記入眠。真是驗證了屠蘇2015年時對我說的話:“就憑你這種程度的警戒心,奉勸你晚上睡覺時,不要深眠。”

  納米比亞位於非洲西南部,距離科拉半島相當遙遠。在轉了一次機,又顛簸了好幾個小時之後,終於在第三天的傍晚時分到達了這個瀕臨太平洋的遙遠國度。

  筋疲力盡的我到達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個旅館好好地睡一覺。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裡的官方語言是英語,溝通並不困難。作為“逃犯”,自然要求也簡陋許多,有張床就好。

  走進房間,小心翼翼地鎖好房門,我直接就把自己重重地甩進柔軟的床墊,腦子裡一片空白。不多會兒,困意漸漸襲來,眼皮也越來越沉。等醒了,就去骷髏海岸。這麼想著,我翻了個身,扯過枕頭。

  而就在此時,猛地傳來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經歷了這麼多,我早就如同驚弓之鳥,異常警覺。第一下敲門聲響起的一瞬間,剛要進入夢鄉的我馬上一個鯉魚打挺從床上跳了起來,右手迅速地朝床頭櫃摸去。入手的是一個簡陋之極的檯燈。此時也管不了那麼多,捏緊檯燈,調整呼吸,隨即朝房門慢慢地靠了過去。

  所幸,房門上有個貓眼。門看起來也比較堅固。我稍稍地鬆了口氣,緩緩地把眼睛對上貓眼的位置。

  然而,一看之下,卻生生地嚇了一大跳。乍一眼看去,門外一片漆黑,但仔細觀察可以發現,漆黑並不是因為走廊內沒有亮燈,而是——門外的人在我張望貓眼的同時,也把自己的眼睛貼了上去,與我隔著一扇門,安靜地對視。

  “狼?”我縮回腦袋,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只得低低地問了一句。

  無人應答。門外忽然恢復了一片寂靜。

  “誰?”我只得再次出聲,同時輕輕地搭上門把手——完全出於本能。

  就在這時,門外突然傳來一陣非常尖利而恐怖的聲音,好像是有人在用指甲一下下地刮著門板,試圖剝落門上的油漆。聽得我一陣焦躁,內心仿佛有千百隻螞蟻在抓撓啃食。

  這是什麼意思?鬧鬼?不可能。吸引注意,騙我出去?

  正當我猶豫著是否要再次探上貓眼看個究竟的時候,猛地感覺有什麼東西輕輕地觸碰了一下拖鞋。

  我條件反射地後退一步,低頭看去。震驚地發現,就在自己的腳下,此時居然靜靜地躺著幾張色彩清晰的照片。

  很顯然,這是被站在門外的那個人從門縫底下塞進來的。

  第二十一章 照片

  更新時間2013-4-1 0:53:01 字數:2088

  我盯著那些照片,卻沒有立即將它們撿起來。而是不動聲色地緩緩靠近房門,再次朝貓眼張望。

  這一次,終於看清了門外的情況。寂靜的走廊內空無一人,白熾燈閃爍跳躍,頗有些冷清淒涼的荒蕪感。門外的人就是為了給我送些照片?倘若不願意以真面目示人,又為何不直接把照片塞入,而是選擇敲門?

  無論怎麼說,玄機應該就在這照片上。

  這麼想著,我彎腰撿起那一疊整齊碼放著的照片,迫不及待地湊到眼前。

  然而,才看清第一張,我立刻一愣,慌忙再次朝門外瞥去,猶豫片刻,還是輕輕地搭上了門把手。

  因為,第一張照片內的人,居然是自己。右下角的拍攝日期,顯示的是2013年3月。

  照片中的自己正坐在寫字桌前打字,側臉滿是專注的神態,似乎根本不知道有人正在暗中拍攝。看角度,好像是從窗外照的相,像素比較高,甚至能看清楚每一根髮絲。

  誰在拍我?或者說,誰在偷拍我?我為什麼渾然不知?

  門外的人,一定認識我!

  來不及翻開下面幾張照片了。我深呼吸一口氣,一把拉開房門,準備抬腳去追那個神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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