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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車跟我的人生差不多,”車開到第十大道,路燈燈光射進車子裡,他說,“亂七八糟,但是很舒服。現在我們要怎麼辦?跟卡薩賓他們走同一條路線嗎?”

  “你知道比較近的路嗎?”

  “近不近無所謂,只要不一樣就行了。現在我們走西側道,不要上高速公路,我們走布魯克林的道路。”

  “比較慢,不是嗎?”

  “可能吧,讓他們先到。”

  “你說了算。有什麼特別的理由?”

  “這樣的話比較容易知道有沒有人在跟蹤我們。”

  “有人會跟蹤我們?”

  “我現在沒發現徵兆,因為他們不知道我們要到哪裡去,不過我可想不出辦法來搞清楚我們面對的到底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

  “那倒是真的。”

  “下個街角右轉,從五十六街轉到大路上去。”

  “了解。馬修,你要不要什麼?”

  “你這話什麼意思?”

  “我說你要不要喝點什麼?把置物箱打開裡面應該有些喝的。”

  裡面果然有一瓶酒,剩了不到十分之一,喝不了幾口。瓶子是綠色的,有點弧度,放到口袋裡不會覺得不舒服。

  “我不知道你怎麼樣,”他說,“但我是興奮得不得了。我不想說什麼屁話,但是我覺得讓自己有點精神也不壞。”

  “反正用不了多少時間就可以解決。”我同意他的說法,扭開了瓶蓋。

  我們從西側路轉到卡納爾路,沿著曼哈頓橋橫穿布魯克林,再走平林大道,終於開到海洋公園大道。我們每遇紅燈必停,有好幾次,我發現他的眼睛盯著前座置物箱看。不過他卻沒說什麼,因此除了先前一人喝了一小口之外,那瓶酒始終擱在那裡沒動。

  斯基普把玻璃窗搖到底,把胳膊肘擱在窗邊,手指按在車頂,還不時敲出點聲響。有的時候我們會講一兩句話,但絕大部分時間,我們都在沉默。

  斯基普在路上說:“馬修,我想知道這是誰搞的,應該是自己人吧,你說是不是?有人知道這兩本帳本中有玄機,知道有利可圖,所以就下手偷走了。一定是以前在店裡工作過的人,只是我不明白他們是怎麼混進來的。就算我開除了幾個混蛋、醉醺醺的酒保和幾個常常不來的小妹,然後他們想要報復,但他們又怎麼混進辦公室,偷走我的帳本呢?你倒想想看。”

  “要進你的辦公室並不難,斯基普。只要知道酒吧有隔間的人,就很容易從浴室溜進你的辦公室,保證不會驚動任何人。”

  “可能吧。其實我運氣並不壞,幸好他們沒溜到我的吧檯上,撒泡尿,再寫個到此一游。”他從胸前口袋裡抽出一根煙,在方向盤上敲了敲。“我欠約翰五千塊。”他說。“怎麼回事?”

  “贖金啊。他拿三萬,我拿了兩萬。雖然他的私房錢比我多得多,但是我知道他在別的地方又花了五萬塊,所以雖然他只比我多拿五千塊,也夠他受了。”他踩下剎車,讓一輛計程車超過我們。“看看那個王八蛋,”他的口氣里沒有絲毫怨氣,“全世界的人都這樣開車,還是只有在布魯克林才是這個德性?好像在過橋的時候,大家都喜歡胡亂開車。我剛才說到哪裡了?”

  “你說到卡薩賓的那筆錢。”

  “對了,所以他每個星期都會從我那份錢里扣下來一部分,直到湊齊五千塊為止。馬修,我在銀行存了兩萬塊,現在卻放在皮箱裡等著拱手讓人,再過幾分鐘,我又是一無所有了。我實在覺得這不是真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想我明白。”

  “所以我不覺得那只是一堆紙而已。如果那只是一堆紙,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為它抹脖子上吊了。錢放在銀行里,你覺得好像你什麼都沒有,要把錢給了別人,你就真的是什麼都沒有了。我一定要知道這是誰幹的,馬修。”

  “也許我們會知道這是誰幹的。”

  “我他媽的一定要知道。我相信卡薩賓,你知道的,干我們這行的,如果連合伙人你都信不過,那你就玩完了。兩個人在吧檯前,你盯著我,我盯著你,沒半年,兩個人都瘋了。就算你一天能盯他二十三個小時,剩下的那一個小時,他照樣可以玩花招。天哪,負責採買的是卡薩賓啊,如果你想上下其手,光是採買,你知道你能撈多少錢嗎?”

  “你到底想說什麼,斯基普?”

  “我想說的是:最近有人告訴我,這是約翰設下的陷阱,想從我手裡榨出兩萬塊。你說這種話好不好笑?這行業本來就是我們兩個合作投資的,他自己也投下不少現金,他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從我這裡弄錢?我除了相信他之外,也找不到理由不相信他。他那個人直來直往,如果他想從我這裡弄個兩三萬塊錢,他會用比較簡單的辦法,而且我連一點感覺都沒有。可是在我聽到這種風聲之後,我相信他也聽到,因為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有點古怪,可能我在看他的時候也有點古怪。這種感覺比賠錢還糟糕,我沒騙你,再這樣下去,我們的店遲早會關門。”

  “我想前面就是海洋公園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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