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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瑪聃說道,來這裡的人,大多和我一樣,落魄至此,如果不是走投無路,誰願意來做這買賣鬼魂的勾當。但是這裡的人,都身懷技藝,擺出來賣的,未必就是露了家底,據我所知,這裡好多人手上的鬼魂,可比在攤位上出售的要厲害得多,隨便找了一個去,都能夠派上大用場。就連我自己,擺出來賣的也只是我願意賣的,做人要謹慎,因為誰都想一次買個好,你不也是一樣嗎?昨天挑選了半天,把我擺出來賣的最好的一個鬼魂給買走了。
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我身上的兵馬符。昨晚從甲瑪聃這裡買過來的那個自殺的亡魂,此刻正在裡頭進行周天循環。我問甲瑪聃,這些人到底什麼來頭,你看我也不跟你拐彎抹角了,還希望甲瑪兄有言則言,就算是積德幫忙了。甲瑪聃哼了一聲說。年輕人,昨天沒給你們店教訓,是因為你自稱是秦不空前輩的徒弟,我給他老人家幾分面子,今天就這麼大搖大擺地來打聽事情,是不是有點太不禮貌了。我早料到他有可能會這麼說。於是對他說道,我不會讓你白白告訴我,你的消息能值多少錢,你直接喊價就行。你來這裡賣鬼,不就是圖個財嘛,咱們各取所需。就算誰都不欠誰。
也許我說的也很直接,很赤裸,甲瑪聃必須要在心裡對比一下,有些他所知道的事情說給了我聽,會不會因此而影響到他自己。於是他看著我沉默了很久,但是看我和大毛都表情凝重。於是他皺了皺眉說,年輕人,你們到底想要知道什麼?我告訴他,第一,我要知道這裡是否真的存在一個身穿綠色旗袍,且腦袋上中了一槍的女鬼。其二,我希望知道那些看守的人幕後主使者的身份,因為我知道他們就是同一撥人。
說完這句話,我把我身上剩餘的錢財都拿了出來,全部都擺放在甲瑪聃的身前。此刻我也知道,甲瑪聃此人雖然看上去高深莫測,我也相信他是真的有本領的人,但是對於他自身而言,最重要的還是錢財。錢財對我來說雖然也一樣重要,但終究是身外之物,我就算沒有了這些,也能夠很輕易地賺回來。至少不會像甲瑪聃一樣,淪落到天天吃蘿蔔青菜,要來這個暗無天日的地方販賣鬼魂。
甲瑪聃盯著地上的錢,然後沉默了片刻對我說道,你們記住,下面的話你們不是從我這裡聽來的,將來出了任何亂子,也不要把我扯下水。我喜出望外,然後答應道放心吧,江湖兒女,自當一言九鼎。而我同時也意識到,既然甲瑪聃說出這樣的話。證明他也是察覺到這背後有非常複雜的關係,有可能會引發一場爭端的那種。
甲瑪聃說道,這個鬼市存在已久,在很早以前只是一個自由販賣的集市,規則和現在如出一轍,大家各取所需,出了這片竹林子,誰也不會認識誰。而進入這裡有個規矩,你帶來了多少鬼魂,必須在這裡統統賣完,否則是不允許離開的,這個不成文的規矩雖然沒有交代如果不照做的話,會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但是大家卻都因為害怕,紛紛照做。進入鬼市的時候,是街頭的那片竹林子,但是賣完離開,卻是從另外一頭,這叫不走回頭路,走出去之後,這裡的一切都要緘口莫提。
於是我這才明白了,為什麼甲瑪聃看上去生意似乎並不好,而且他手上的鬼魂除了那個自殺的之外,別的其實沒有多大的競爭力,外加他賣的價格還實在不便宜,難怪在這裡呆了這麼長時間都還未能離開,原來還有這樣的規矩。
甲瑪聃指了指大毛說道,這位小兄弟去而復返,想必不是留戀,而是要調查,既然如此,你們在來這裡之前,應該都打聽過了一些,這個市場最近幾年的實際操控者,是一個有軍隊背景的人,而他要找的那個中彈身亡的綠色旗袍女子,據說是他一個很重要的女人,這裡的人偶有說起,那是此人前世的姻親。
第十五章 .前世姻親
所謂“前世姻親”,是在說兩個在不同時代的人,也許退回到稍早的那個時代,其實是夫妻關係。但是這種宿命的說法,其實是很難得到論證的。因為即便是我,也可以在街上隨便拉一個好看的姑娘,然後告訴她你是我前世的姻親之類的話。
按照大毛之前對這個女鬼的描述,不難看出是民國年間的女子。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的持續時間是從公元1912年到1949年,持續了三十七年時間,也就是說,這個女人是在這三十七年內死去的,而就算是最早死於1912年,截止到目前位置,如果此人尚且健在,也差不多六十四歲的樣子。從先前了解當中得知。這個幕後的神秘人是比較年輕的,大概也就在三十歲上下,那麼換句話講,如果這個女人真的是他的“前世姻親”的話,這個隔代轉世,僅僅也才三十年左右的時間,也就意味著此人前世剛剛死去,立刻就轉世輪迴了。
無論在佛教還是道教,這個說法都是相當不符合邏輯的。原則上來說,人從死亡時間開始算起。四十九天之後,就算是能夠進入輪迴,具體進入的時間,那得分人。在佛教的輪迴論里,常常會在輪迴前面加上兩個字。稱之為“六道”。所謂六道,就是天、人、畜生、地獄、惡鬼、阿修羅,任何生命在死後進入輪迴,具體進入那一個道,則取決於在世時的善惡尊卑。
簡單的說。普遍認為那種高僧大德,因為做出了非常大的貢獻,所以功績非常卓著,所以能夠很快進入輪迴,而這次的輪迴就比前一次更高,如從人道,直接進入天道。天道則為六道之首,意思是已經位列神佛。但如果一個人生前無惡不作,兇殘成性,殺人無數,罪責難逃,這人在死後進入輪迴的時間也是會非常快的,不過和前者相反的是,由於此人應該承受的罪責遠遠超過一死了之,所以在死後依舊需要受罰贖罪,會進入餓鬼道或者地獄道。而一般老百姓,既無大功,也無大過,庸庸碌碌過完一生,則輪迴的時間相對較長。只不過去處也不會太差。
如此說來,和這個女鬼既然是前世姻親,那麼這個女鬼生前的丈夫,死亡的時間應該和這個女鬼差不多一致。且若是大惡人的話,今生絕不會進入人道。由此一來就只有一個解釋,此人的前世,竟然是一個德高望重,對社會有極大貢獻的人。
那麼矛盾點又出來了,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麼會年紀輕輕就死去,而且自己的夫人,竟然死於爆頭槍殺?
所以當甲瑪聃說出這番話的時候,這些念頭和邏輯迅速在我的腦子裡打轉,並且我保持著相當大的懷疑。也許有可能是這個幕後的神秘人被人蠱惑,隨便編了個理由來騙得他相信,然而正如我所說的那樣,這一切是無法證實的。所以既然甲瑪聃這麼說,我也就暫且這麼聽著。
甲瑪聃接著說。聽說當時這個人得知自己的前世姻親是這樣一個女人之後,就詢問告訴他這番話的那個人,現在該去哪裡尋找,才能找到前世姻親,再續前緣…我聽到這裡的時候,忍不住打斷了甲瑪聃說,甲瑪兄…你等會兒,你剛剛說什麼來著,再續前緣?甲瑪聃滿臉都是那種有些古怪的笑意,然後說道。對啊,當時我聽說的時候,也是吃了一驚,這人鬼殊途的,怎麼個再續前緣法。後來接著聽下去才知道,是此人聽說自己年幼就遭到不幸變故,父親是軍人,死在了沙場之上,而母親將他送給了別人,自己也從此不知道去向。於是此人的童年基本上都是在最最低級的市井當中渡過的。而造成這一切的主要原因。竟然是因為前世姻親在自己轉世之後,卻沒能夠得以轉世,時至今日還在世間流連。
甲瑪聃說,此人雖然是軍人出身,但是對這些玄門之說。也是深信不疑。於是在別人幾番鼓動之下,他開始相信自己出身低微,雖然參軍入伍後有所改善,直到現在也仍舊是孤家寡人一個。那個告訴他這些信息的人說,長此以往下去,不但最後無後終老,還不能死得其所。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找到這個前世姻親,抽出自身一婚與那個女鬼再續前緣,才能夠讓這個女鬼重進輪迴,沒有了前世姻親的牽絆,他餘生才能夠有所轉機。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開始暗暗覺得有點道理。且不論此人前世究竟是不是什麼大聖人,但是那個鼓吹這個理論的人,實話說。還真是沒撒謊。然而他說得還算客氣,用了“前世姻親”這個詞,而實際上,就是一個冤親債主。
而冤親債主則解釋起來簡單多了,所謂“冤親”。分別指冤家和親家,一個是好的一個是不好的,但無論好壞,它們若是纏上活人,也只能夠是負面的影響。另一個“債主”。解釋起來就更加簡單,就是和此人前世有債的人。只不過這裡頭還得細分,究竟是討債的,還是還債的。是什麼樣的債,賭債?情債?人命債?以上種種。則決定了這種顯報的厲害程度。一般來講,被冤親債主纏上,那可就如同讓人給莫名其妙暴揍了一頓,還搶走了身上的衣服錢財,是一種倒霉至極的表現。
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我身上的兵馬符。昨晚從甲瑪聃這裡買過來的那個自殺的亡魂,此刻正在裡頭進行周天循環。我問甲瑪聃,這些人到底什麼來頭,你看我也不跟你拐彎抹角了,還希望甲瑪兄有言則言,就算是積德幫忙了。甲瑪聃哼了一聲說。年輕人,昨天沒給你們店教訓,是因為你自稱是秦不空前輩的徒弟,我給他老人家幾分面子,今天就這麼大搖大擺地來打聽事情,是不是有點太不禮貌了。我早料到他有可能會這麼說。於是對他說道,我不會讓你白白告訴我,你的消息能值多少錢,你直接喊價就行。你來這裡賣鬼,不就是圖個財嘛,咱們各取所需。就算誰都不欠誰。
也許我說的也很直接,很赤裸,甲瑪聃必須要在心裡對比一下,有些他所知道的事情說給了我聽,會不會因此而影響到他自己。於是他看著我沉默了很久,但是看我和大毛都表情凝重。於是他皺了皺眉說,年輕人,你們到底想要知道什麼?我告訴他,第一,我要知道這裡是否真的存在一個身穿綠色旗袍,且腦袋上中了一槍的女鬼。其二,我希望知道那些看守的人幕後主使者的身份,因為我知道他們就是同一撥人。
說完這句話,我把我身上剩餘的錢財都拿了出來,全部都擺放在甲瑪聃的身前。此刻我也知道,甲瑪聃此人雖然看上去高深莫測,我也相信他是真的有本領的人,但是對於他自身而言,最重要的還是錢財。錢財對我來說雖然也一樣重要,但終究是身外之物,我就算沒有了這些,也能夠很輕易地賺回來。至少不會像甲瑪聃一樣,淪落到天天吃蘿蔔青菜,要來這個暗無天日的地方販賣鬼魂。
甲瑪聃盯著地上的錢,然後沉默了片刻對我說道,你們記住,下面的話你們不是從我這裡聽來的,將來出了任何亂子,也不要把我扯下水。我喜出望外,然後答應道放心吧,江湖兒女,自當一言九鼎。而我同時也意識到,既然甲瑪聃說出這樣的話。證明他也是察覺到這背後有非常複雜的關係,有可能會引發一場爭端的那種。
甲瑪聃說道,這個鬼市存在已久,在很早以前只是一個自由販賣的集市,規則和現在如出一轍,大家各取所需,出了這片竹林子,誰也不會認識誰。而進入這裡有個規矩,你帶來了多少鬼魂,必須在這裡統統賣完,否則是不允許離開的,這個不成文的規矩雖然沒有交代如果不照做的話,會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但是大家卻都因為害怕,紛紛照做。進入鬼市的時候,是街頭的那片竹林子,但是賣完離開,卻是從另外一頭,這叫不走回頭路,走出去之後,這裡的一切都要緘口莫提。
於是我這才明白了,為什麼甲瑪聃看上去生意似乎並不好,而且他手上的鬼魂除了那個自殺的之外,別的其實沒有多大的競爭力,外加他賣的價格還實在不便宜,難怪在這裡呆了這麼長時間都還未能離開,原來還有這樣的規矩。
甲瑪聃指了指大毛說道,這位小兄弟去而復返,想必不是留戀,而是要調查,既然如此,你們在來這裡之前,應該都打聽過了一些,這個市場最近幾年的實際操控者,是一個有軍隊背景的人,而他要找的那個中彈身亡的綠色旗袍女子,據說是他一個很重要的女人,這裡的人偶有說起,那是此人前世的姻親。
第十五章 .前世姻親
所謂“前世姻親”,是在說兩個在不同時代的人,也許退回到稍早的那個時代,其實是夫妻關係。但是這種宿命的說法,其實是很難得到論證的。因為即便是我,也可以在街上隨便拉一個好看的姑娘,然後告訴她你是我前世的姻親之類的話。
按照大毛之前對這個女鬼的描述,不難看出是民國年間的女子。中華民國在大陸地區的持續時間是從公元1912年到1949年,持續了三十七年時間,也就是說,這個女人是在這三十七年內死去的,而就算是最早死於1912年,截止到目前位置,如果此人尚且健在,也差不多六十四歲的樣子。從先前了解當中得知。這個幕後的神秘人是比較年輕的,大概也就在三十歲上下,那麼換句話講,如果這個女人真的是他的“前世姻親”的話,這個隔代轉世,僅僅也才三十年左右的時間,也就意味著此人前世剛剛死去,立刻就轉世輪迴了。
無論在佛教還是道教,這個說法都是相當不符合邏輯的。原則上來說,人從死亡時間開始算起。四十九天之後,就算是能夠進入輪迴,具體進入的時間,那得分人。在佛教的輪迴論里,常常會在輪迴前面加上兩個字。稱之為“六道”。所謂六道,就是天、人、畜生、地獄、惡鬼、阿修羅,任何生命在死後進入輪迴,具體進入那一個道,則取決於在世時的善惡尊卑。
簡單的說。普遍認為那種高僧大德,因為做出了非常大的貢獻,所以功績非常卓著,所以能夠很快進入輪迴,而這次的輪迴就比前一次更高,如從人道,直接進入天道。天道則為六道之首,意思是已經位列神佛。但如果一個人生前無惡不作,兇殘成性,殺人無數,罪責難逃,這人在死後進入輪迴的時間也是會非常快的,不過和前者相反的是,由於此人應該承受的罪責遠遠超過一死了之,所以在死後依舊需要受罰贖罪,會進入餓鬼道或者地獄道。而一般老百姓,既無大功,也無大過,庸庸碌碌過完一生,則輪迴的時間相對較長。只不過去處也不會太差。
如此說來,和這個女鬼既然是前世姻親,那麼這個女鬼生前的丈夫,死亡的時間應該和這個女鬼差不多一致。且若是大惡人的話,今生絕不會進入人道。由此一來就只有一個解釋,此人的前世,竟然是一個德高望重,對社會有極大貢獻的人。
那麼矛盾點又出來了,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麼會年紀輕輕就死去,而且自己的夫人,竟然死於爆頭槍殺?
所以當甲瑪聃說出這番話的時候,這些念頭和邏輯迅速在我的腦子裡打轉,並且我保持著相當大的懷疑。也許有可能是這個幕後的神秘人被人蠱惑,隨便編了個理由來騙得他相信,然而正如我所說的那樣,這一切是無法證實的。所以既然甲瑪聃這麼說,我也就暫且這麼聽著。
甲瑪聃接著說。聽說當時這個人得知自己的前世姻親是這樣一個女人之後,就詢問告訴他這番話的那個人,現在該去哪裡尋找,才能找到前世姻親,再續前緣…我聽到這裡的時候,忍不住打斷了甲瑪聃說,甲瑪兄…你等會兒,你剛剛說什麼來著,再續前緣?甲瑪聃滿臉都是那種有些古怪的笑意,然後說道。對啊,當時我聽說的時候,也是吃了一驚,這人鬼殊途的,怎麼個再續前緣法。後來接著聽下去才知道,是此人聽說自己年幼就遭到不幸變故,父親是軍人,死在了沙場之上,而母親將他送給了別人,自己也從此不知道去向。於是此人的童年基本上都是在最最低級的市井當中渡過的。而造成這一切的主要原因。竟然是因為前世姻親在自己轉世之後,卻沒能夠得以轉世,時至今日還在世間流連。
甲瑪聃說,此人雖然是軍人出身,但是對這些玄門之說。也是深信不疑。於是在別人幾番鼓動之下,他開始相信自己出身低微,雖然參軍入伍後有所改善,直到現在也仍舊是孤家寡人一個。那個告訴他這些信息的人說,長此以往下去,不但最後無後終老,還不能死得其所。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找到這個前世姻親,抽出自身一婚與那個女鬼再續前緣,才能夠讓這個女鬼重進輪迴,沒有了前世姻親的牽絆,他餘生才能夠有所轉機。
聽到這裡的時候,我開始暗暗覺得有點道理。且不論此人前世究竟是不是什麼大聖人,但是那個鼓吹這個理論的人,實話說。還真是沒撒謊。然而他說得還算客氣,用了“前世姻親”這個詞,而實際上,就是一個冤親債主。
而冤親債主則解釋起來簡單多了,所謂“冤親”。分別指冤家和親家,一個是好的一個是不好的,但無論好壞,它們若是纏上活人,也只能夠是負面的影響。另一個“債主”。解釋起來就更加簡單,就是和此人前世有債的人。只不過這裡頭還得細分,究竟是討債的,還是還債的。是什麼樣的債,賭債?情債?人命債?以上種種。則決定了這種顯報的厲害程度。一般來講,被冤親債主纏上,那可就如同讓人給莫名其妙暴揍了一頓,還搶走了身上的衣服錢財,是一種倒霉至極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