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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孫立軍把這話記在了心裡。但是,他也清楚,自己沒有辦法除掉郝雷,一旦事情敗露,李秋華會恨死自己。他也曾考慮過找趙明幫忙,但趙明這個人江湖氣很濃,短短几天內,竟然已經與郝雷兄弟相稱。看來,要想得到李秋華,只能自己想辦法。

  從那天起,他經常性地跑到J市,隨時掌握著郝雷的動向。很快他就發現,郝雷竟然和經常來舞廳跳舞的一個女子好上了,而且這名女子還是一個有夫之婦。他立刻將這件事情告訴了李秋華,以為就此可以讓李秋華對郝雷失望,從而轉投自己的懷抱。

  李秋華得知此事後,自然十分氣憤,立刻來到J市找郝雷質問。

  因為當時沒有人在場,所以只能從孫立軍的描述進行推測。估計是郝雷意識到自己目前還是要依靠李秋華的這層關係,所以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兩人竟然重歸於好。

  看到這一幕,孫立軍更加憤怒,自己對李秋華一往情深,卻換不來任何回饋,郝雷在外面拈花惹草,李秋華卻始終情有獨鍾。至此,孫立軍的內心嚴重失衡,發誓要除掉郝雷。

  思前想後,孫立軍覺得應該假借別人的手除掉郝雷。於是,他就找到了對立幫派的那個小頭目,兩人剛好以前還相識。趕巧的是,對方的老大讓小頭目去舞廳搗亂,兩人一拍即合,就由孫立軍充當內應。在孫立軍的策劃下,兩人決定縱火燒毀舞廳。對於這個提議,孫立軍是有著自己的考慮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郝雷,得到李秋華;另一方面,作為一個皮藝匠人,他曾看過郝雷背上的那個刺青,覺得品質極佳,難免技癢。或許還有另一層目的,就像司馬局長說的,那個刺青是一種物化的投影體現,孫立軍對此印象深刻。

  案發那晚,孫立軍來到了郝雷所在的舞廳,看到了在裡面巡視的郝雷和另外兩名打手。孫立軍與三人相熟,而且還等同於是郝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沒有引起他們的懷疑。孫立軍以聊天為由,將三人拉到舞廳的那間休息室內,張羅吃起了夜宵,並拿出事先已經摻入麻醉藥品的白酒。

  見三個人暈倒,孫立軍決定開始對郝雷進行剝皮。他在鷹形刺青的上方輕輕劃了一條細縫,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動把手,將郝雷後背的皮膚一點點地捲入皮磙子上。然後,按照同樣的辦法,又取下了郝雷兩臂上的多枚刺青。這個皮磙子,類似於我們住戶刮大白的滾輪,是皮藝匠人取皮的一種特殊工具。

  整個取皮過程大約持續不到20分鐘,因為所取的皮膚組織均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僅3毫米,而且是採用的特殊揭取手藝,所以郝雷身上的傷口血流量極少。

  看著郝雷赤裸著上半身,表麵皮膚大量缺損地躺在地上,孫立軍感到一陣由衷的痛快,還踢了幾腳。

  取皮結束後,孫立軍將郝雷的上衣穿回,然後來到舞廳外,示意小頭目裡面已經解決,可以進入放火。

  然而小頭目在傾灑汽油過程中,恰好碰到剛從外面趕回來的熊天陽,情急之下,才說出了那句“你還在這兒呢”,這才引發了我們最初的懷疑。

  孫立軍在揭取了郝雷的皮膚後,立即回到家中進行硝制保存。

  李秋華得知郝雷被燒死在大火中,情緒非常激動,連續哭了多日。孫立軍在一旁好言相勸,同時,對李秋華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攻勢。當時李秋華已經懷孕四個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來,孫立軍就說,我是真的愛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將來一定能對孩子好。

  眼見事已至此,無奈之下,李秋華嫁給了孫立軍。

  郝雷雖然已死,但李秋華依舊對其念念不忘,這種表情孫立軍看在眼裡,雖然表面無動於衷,但內心也承受著極度的煎熬。憤憤之下,孫立軍買來了做鼓用的相關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藝將郝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偷偷藏了起來。這之後,每過一段時間,他心頭怨恨難以抑制的時候,就將那人皮鼓取出來敲打一番,心情就會平復不少。

  兩個人在D鎮住了一段日子,因為孫立軍在當地沒有親人,兩人回到了我市,和李秋華的父親李東革同住,後來,孫立軍也在我市找到了一份工作。

  1997年下崗後,他解體之前的劉建(衛)國到市京劇團看庫房。耳濡目染之下,突發奇想,偷偷將人皮鼓放進劇團的庫房內。

  因為是自己管理,而且當時京劇已經不太吃香,劇團鮮有演出任務,所以始終沒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當有機會看到更多的人敲打著這面鼓,他都會感到無比興奮,有一種發泄的快感。

  不久前,當我們第一次找到他詢問這面鼓的時候,他就已經意識到事情可能敗露,但他不知道是從哪裡暴露的,表面上無動於衷,只說這面鼓是他來之前就有的。

  然而,當我們後來又多次來到市京劇團進行調查,並調取了當年的工作人員名單,場面之大,讓孫寶庫意識到,公安機關這回肯定是動真格的了,自己離最終被發現的時間肯定已經不遠。

  此時,他想到的並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產生一種極度的恨意,最後的瘋狂。他為這麼多年來始終沒有得到李秋華的愛而感到痛苦,並且將這種恨意轉嫁到名義上是自己的兒子,其實是郝雷的兒子,也就是李鷹的身上。

  案發的那個晚上,他藉口有事請假離開了京劇團,並以吃飯的名義將李鷹叫到家中。席間,他不停地灌李鷹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動手實施了勒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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