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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至此,我一頁一頁,重新查閱這三名少婦的資料。

  第一名少婦孫洋,中學美術老師,老公是某廠採購部業務員。

  第二名少婦唐亞琳,在地下商場做買賣,老公是赴韓國勞務輸出的人員。

  第三名少婦崔秀芳,物價局普通科員,老公是一名刑警。

  她們均為普通市民,一切似乎都很平常,看不出有什麼特別之處。

  屋內極靜,紙張逐頁翻過,發出輕輕的刷刷聲。受害人的生前彩色照片,逐一出現在眼前。檯燈光線昏暗,恍惚中,她們的臉孔彼此疊印重合,竟似完全一個模樣。

  突然,桌上的手機嗡嗡振動。我嚇了一跳,急忙伸手抓過,顯示進來一條簡訊,是陸超發來的,說女兒一直在哭著要媽媽,問我什麼時候能回家。

  我皺皺眉,剛要回復,猛地又停住,我腦中靈光一閃,終於知道三名少婦有著什麼共同點了。

  老公!她們的老公有問題!

  三名少婦的老公工作性質非常相似,都是常年在外奔波,至少也是多日不能回家。而高中男生和老年婦女的背景則很普通,沒有發現任何關聯性。

  憑著直覺,我不相信這僅僅是一種巧合,似乎兇手是在有意識地尋找這類目標,而中間穿插的那兩名死者……

  我有點不敢往下想了,我意識到,他們可能是兇手故意放出的煙霧,試圖掩蓋其真正的目標選擇。

  我當即將這一猜測上報專案組,並將所有材料逐一列出。

  司馬局長想了想,慢慢地說:“如果真如你所說,那麼接下來要是再發生第六起刨錛案,受害人則絕對不會是少婦,而應該是兇手隨機選擇的普通人。也就是說,還會出現一個倒霉的,成為兇手的煙幕彈。”

  我說:“沒錯,下一個受害人肯定不是少婦,但第七個肯定還是少婦。”

  可是除了司馬局長,所有人都對我的猜測表示質疑。因為按照我的推論,如果兇手是有意尋找這類作案目標,那就意味著,兇手對死者的家庭狀況比較了解,知道其家中男主人常年在外,並且有著極深的矛盾,但根據之前排查結果顯示,三名少婦死者的社會關係極為簡單,本人和配偶都沒有發現與人結怨。

  還有一點無法解釋,三名少婦彼此素昧平生,查不出她們之間的交集。舉個例子,我認識王二、張三、李四,而這三個人卻彼此不認識,但他們偏偏都是腳氣病患者。

  兇手要在滿足以上兩個條件的家庭中尋找適合的作案目標,並在短短兩個月內完成全部罪行,這簡直就是巧合中的巧合,奇蹟中的奇蹟,概率極小,難度極大,應該是長期謀劃而形成的。同時,還要故布疑陣,隨機選擇其他人進行擊殺。可是問題在於:兇手這麼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司馬局長和省廳刑偵、技偵總隊協助我們的幾名同志商量了一會兒,最終還是選擇相信了我的推測。

  司馬局長說:“在目前沒有任何線索的條件下,不應該輕易否定桑佳慧的推測,或許這還是一條打開突破口的捷徑呢。但是,我還要補充兩點,推測終究還是推測,巧合總是無處不在的。而且,這三名少婦的配偶均是常年在外的事實,似乎僅僅是種表面現象,其中一定還隱藏著沒有被我們發現的共通點。剛才我和省廳的幾位領導研究過了,從現在開始,在一方面保持布控蹲守警力不變的基礎上,另一方面全力調查三名死亡少婦,力爭在她們身上挖到那個隱藏著的共通點。”

  說完這些,司馬局長還頗為促狹地看著我們,慢慢地說:“丈夫常年在外,妻子獨居在家,最容易引發的事情應該是紅杏出牆。刑警的工作性質特殊,大家做到心裡有數,尤其是你們這些小年輕的。”

  很快,他的面色回復嚴肅,又說了一句:“同志們,我不希望用第六起案件來證明桑佳慧的推測。大家玩命兒吧。”

  在這次會議上,技術人員又匯報了關於兇器的相關檢驗結果。

  通過對死者創口測量,提取微量遺留物並進行綜合比對,我們發現五起案件共使用了三種兇器,分別為羊角錘兩次、錛子一次、榔頭兩次。下一步也要全力尋找兇器來源,對本市木工工具售賣店進行拉網排查,對全市木工盡最大可能進行摸排。

  案情分析會後,我們分出部分警力對三名少婦展開了細緻調查。同時,繼續加大對前科劣跡人員的跟蹤布控,重點掌握疑似人員的近期活動軌跡。

  在移動、聯通、電信等多家運營商的配合下,我們儘可能地將死者的手機和小靈通上的全部通話、簡訊記錄調取出來,逐一進行審查比對,沒有發現任何相同的記錄。也就是說,沒有一個號碼是同時出現在兩名以上死者手機中的。

  通過對死者配偶、親屬、同志和鄰居的大量走訪,我們了解到她們平時都有上網聊天的習慣。但這也屬正常,尤其是獨居在家的人,難道兇手會是通過這一點接近的死者嗎?

  為了驗證這一推測,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我們從騰訊公司調取了死者QQ歷史聊天記錄,逐天逐人進行比對分析,還是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莫非我們的偵查方向錯了,兇手真是隨機選擇作案對象,三名少婦偏巧都是配偶在外?

  第五章 “戴……黑帽子,看不……清臉,身體很……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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