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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袋不算輕,我牢牢抱著,生怕失手。我回頭看去,見趙明達叫喊著掙扎幾下,就被肖天明上了背銬。

  周圍不明所以的旅客看到這個狀況,紛紛驚叫出聲,有的還湊到跟前看熱鬧。

  幾名鐵路民警跑上前進行疏導,讓我們將趙明達順利帶出候車大廳。

  火車站外,陸續有隊裡民警趕到。肖天明將趙明達交給他們押上車,然後沖我一伸手:“給我。”我將懷裡抱著的那個黑色旅行袋小心遞給他。

  眼下來不及找專業排爆人員,為防止旅行袋內藏有炸藥,必須馬上進行檢查,我們將車開到郊外一個空曠的野地。

  天色深黑,肖天明讓我們將車頭相對,圍成一個巨大光圈,雪亮異常。我們站在遠處,緊張地看著肖天明。

  肖天明蹲在光圈中心,身形動作清晰至極,他微微眯起眼睛,慢慢伸出手,緩緩拉開旅行袋的拉鏈。

  當時現場極靜,鎖扣摩擦拉鏈,發出均勻細密的咔嗒聲,一聲聲傳進耳朵。

  肖天明探手進去,停了好半天,慢慢上提,從裡面拎出一條褲子,等了等,又慢慢掏出一卷手紙……隨著取出來的東西越來越多,肖天明的速度也越來越快……

  終於,他一屁股坐下,抬手抹抹腦門,回頭朝我們大喊:“都過來吧,沒炸彈!”

  聽他這麼說,我們懸著的心才算落了地。

  回去的路上,我問肖天明:“肖哥,剛才你害怕不?”肖天明嘿嘿一樂,動動屁股,說:“渾身都叫汗濕透了,你說我害怕不。”

  第十一章 “我咽不下這口氣!”

  回到隊裡已是第二天清晨,我們顧不上吃飯,立即對趙明達進行訊問。

  估計是早有心理準備,趙明達沒有做任何抵抗,很痛快地交代了犯罪經過。

  自十年前受馮超奪妻羞辱後,他始終耿耿於懷,不久便含怒舉家搬離我市,後又輾轉在黑龍江一個礦廠工作。由於心懷鬼胎,他利用職務之便和管理上的疏漏,藏匿了一些雷管和炸藥。

  爆炸案發生前不久,趙明達的妻子終於耐不住清貧生活,與他一拍兩散。這件事情給照明大的觸動很大,再次勾起了他對馮超的仇恨,認為自己落到今天這步田地,完全是馮超一手造成的。

  幾經躊躇之後,他決定對馮超實施報復。他從舊物市場買來一台21英寸熊貓牌彩色電視機,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安置進炸藥和雷管,並打聽清楚了馮超的現住址。

  案發當天下午,趙明達攜帶電視機乘坐大巴來到我市。從客運站一出來,剛好遇到上前拉活的計程車司機王強。

  按照事先的預謀。趙明達掏出50元錢,委託王強將電視機送往馮超家中,又謊稱已經和接收人聯繫妥當,送到時對方還會支付50元。

  可是他萬萬沒有料到,馮超竟然會拒絕收下這台來路不明的電視,而王強夫婦卻因此成了替罪羊。

  至於趙明達家中那台電視炸彈,則是他新近製作完成的,準備送給自己的另一個仇人。若不是我們及時偵破。恐怕還會發生一起離奇的爆炸案。至於會在哪裡響起,可就難說了。

  訊問到最後,趙明達滿臉恨色,低著腦袋,喃喃自語:“該死的沒死,不該死的死了,我咽不下這口氣。”

  聽他這麼說,肖天明冷冷一笑:“甭著急,你很快就會咽下這口氣的。”

  雖然這起爆炸案破了,但我總是感到一種難以形容的壓抑,實在讓人無法理解,十年前的一段仇恨,竟然可以在一個人的心裡埋藏這麼久,而且還延續到今天。在這十年之中,趙明達每天都為仇恨煎熬,他所過的日子又該是何種滋味呢?

  在為趙明達感到可悲的同時,我又想到那一對枉死的小兩口,他們才是這段仇恨中最無辜的犧牲品。不過現在兇手已經被抓到,很快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他們可以瞑目吧!

  後記

  我們以故意殺人罪對趙明達申請報捕,檢察院也以相同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但在審理期間卻出現一個小插曲:趙明達究竟是構成故意殺人罪,還是構成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與故意殺人罪的主要區別在於,其爆炸行為是否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受到威脅。如果行為人雖使用爆炸的方法殺人,但其行為並沒有危及公共安全,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如果危及到公共安全,則應認定為爆炸罪。

  當時有人認為,趙明達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理由是他為了泄憤,自製電視炸彈,並欺騙計程車司機王強送給馮超,明知這樣會造成馮超的死亡而希望這種結果發生,因此趙明達具有殺人故意,且犯罪對象為特定的馮超。只不過因為一些意外,電視炸彈最後在王強家中爆炸,但並不影響其故意殺人罪的認定。

  不過更多人認為,趙明達的行為構成爆炸罪。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危害公共安全,不應只看行為人的主觀犯意,還應看行為人對危害公共安全持有何種心理態度,更主要的是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是否足以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趙明達為了泄憤,自製爆炸物並哄騙王強送到馮超家中,從表面上看侵犯的對象為特定的馮超,但不能保證馮超在打開電視時無旁人在場,這足以說明趙明達在主觀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間接故意,客觀上也危及公共安全,使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受到嚴重威脅。因此,其行為應認定為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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