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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大約是這樣的:1912年,馬丁·史托普和同伴柯洛奇兩人,深入蠻荒的烏拉圭內陸。史托普自己成功地探到了錳礦,但這時錢已花光,急需資金挹注以便開採,因此,他們找到另外兩名出資人,並答應付以較低比例的分紅——這兩人就是隆斯崔和德威特,拉線的人是柯洛奇。馬丁·史托普對於他被控謀殺妻子一事,做了痛心無比的澄清,用馬切提小刀殺他妻子的人,其實是柯洛奇。案發那晚,史托普自己待在礦坑附近沒回來,柯洛奇酒後亂性,竟意圖強暴史托普的妻子,但她堅決不從,柯洛奇遂殺了她。隆斯崔這罪魁禍首,逮住了這個機會,擬出個惡毒的計劃,聯合三人指控史托普謀害自己妻子,意圖把整個錳礦從史托普手中奪過來——當時這個礦尚未正式註冊。柯洛奇當時犯了重罪,嚇個半死,只要能脫罪什麼都干,立刻全盤接受;至於德威特,史托普說,此人性格比較軟弱,一向被隆斯崔騎在頭上,在威嚇利誘下也就昧心加入這個計劃。

  妻子的慘死,以及夥伴的惡毒出賣,擊潰了這位年輕的地質學者,在他判刑並發配坐牢不久,卻慢慢恢復了神智。這時,他清楚了解,自己已陷入完全絕望無助的境地。從那一刻起,為他的妻子、也為他自己報復的熱望在他心中熊熊燃起,他認定自己此生唯此一事未了,否則死不瞑目。那就是他必須逃離這異國的監牢,親手宰了這三個毀了他一生的仇人。他的越獄,事經長久而周詳的計劃,在此期間,內心的煎熬和監牢的苦役使他的容貌憔悴蒼老,但另一方面,卻也使他的身體強健無比。他合理地認定,當復仇的時候來臨時,這三個他的仇敵絕對認不出他的樣子來。

  「然而,這些過結,」布魯諾結論道,「對目前這三樁謀殺案而言,其實也並沒那麼重要。雷恩先生,對於——好吧,至少對我個人而言——您以這樣超乎自然的能力,完全洞見了這一連串罪案的根源,我實在想知道您究竟以何鍾神鬼之才能做到這一點?」

  「超乎自然?」雷恩搖搖頭,「我從不相信奇蹟,自然,我也不可能創造奇蹟。若說在這一連串引人入勝的調查中,我會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就,我所有的,不過是觀察、詢問、談話和思考,如此而已,毫無神秘可言。

  「我們就從整體觀點開始好了,舉例來說,擺在我們面前這三樁罪案,最單純的是第一樁。隆斯崔乍看離奇的死亡,其實有清晰的邏輯可依循。你們二位應該還清楚記得,我所知隆斯崔被殺的情況,是通過間接而理論不足的方式得到的——全是轉述來的,而不是直接接觸到罪案的相關種種,這非得謹慎克服不是親身觀察所必有的落差。然而,無論如何我得再強調一次,」——說到這裡,雷恩帶著感激的神色面對薩姆——「薩姆巡官的敘述非常準確而且非常詳盡,讓我如同親臨現場,目睹這齣兇殺戲劇的前後一切經過和細節。」

  哲瑞·雷恩先生的眼睛亮了起來,「這一樁發生於電車上的謀殺案,有個簡單結論是毫無疑義的。它幾乎是呼之欲出。而直到現在這一刻,我還弄不清為什麼以你們二位如此敏銳的腦子,會讓這麼清楚自我顯現的事實溜出你們的視線和思考之外。總而言之,殺人兇器本身的特性已清楚透露出,兇手不可能用赤手直接使用,而不讓這些毒針刺傷自己從而喪命。巡官,你自己便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這個插滿針的軟木塞——因此你用鉗子來夾,隨即放進香菸盒裡。你已清楚地把這件兇器的特點告訴了我,我也就立刻看出,兇手必定有某種保護自己手掌和手指的措施,方能在電車中,帶著這個精巧的殺人利器,順利放入隆斯崔的口袋之中。我再說一次,我當時立刻看出這一點,儘管我並未親眼見到兇器本身,但由於你的描述這麼清晰,我不可能錯過這關鍵的一點。

  「於是,有個疑問自然跟著浮現:保護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麼?最簡單的答案是:手套。當然,手套對兇手來說是否合用?我們知道,對於他的謀殺計劃而言,手套簡單而實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護,尤其是皮革質料的手套;而且,對一般人的正常穿著而言,戴著手套比其他任何不尋常的護手方式,要顯得自然不突兀。畢竟,在一件計劃周詳的謀殺案中,我們沒理由認為,兇手會放棄最自然、最適宜、最足以保護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種奇奇怪怪的護手方法;退一步來說,若戴著手套被人瞧見也不顯眼也不致引起疑問。而我們來想,其他能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於太礙眼太引人注目的方式還有什麼?應該是手帕。但攜帶手帕也許很自然,但一條纏在手上的手帕卻多少不對勁,引人好奇,而更要緊的,對尖銳的針並不能提供足夠的保護。我也考慮過,兇手是否也可能用薩姆巡官的方式來做——就是用個小鉗子來夾,但稍稍一想馬上就可推翻這個假設,畢竟,在兇手夾著避免刺傷自己的同時,這作的操作動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張胆了——想想看,擁擠不堪的車廂里,幾乎沒有自由活動的空間可言,這使得這種方式完全不可行。

  「至此,我以為事情非常明確,兇手把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時,他必定戴著手套。」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覷,雷恩閉上雙眼,用低沉平靜的聲音繼續說:「我們知道,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的時間,是他上車以後的事,從事後每個人的證詞都可確定這點;而我們也知道,打從隆斯崔上車之後,車門和車窗就再沒打開過。當然有兩個例外我們不能忽略,但其實這也毫無疑問,兇手必定是事發之後薩姆巡官偵訊過的、還留在電車上的一員,而從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車之後,就再沒有人離開電車一步,除了一個例外,這個人奉達菲警官之命下車,但很快回到車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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