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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搜查的時候,看過這兩個房間嗎?”

  “沒有。”

  “那麼在那之後呢?有沒有去看過?”

  “進去過一次儲藏室,另外一間沒有去過。那個房間一直都是鎖著的。”

  就在這個時候,法官的眼皮不停地跳動著,就像是有什麼不祥的預兆。

  奚斯沒有進一步發問,坐了下來。

  在多柏斯小姐準備再度離開證人席的時候,羅藍突然走了出來。

  “剛才你已經對伯林漢先生經常佩戴的聖甲蟲飾品作了說明。”他說,“你說1902年11月23日,伯林漢先生去赫伯特先生家的時候,並沒有佩戴這個飾品。你真的可以確定嗎?”

  “是的,我可以。”

  “對於這一點,請你一定要特別謹慎。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你可以發誓,那個時候他的表鏈上確實沒有掛聖甲蟲寶飾嗎?”

  “是的,我發誓。”

  “那你留意過他的表鏈嗎?”

  “沒有,我並沒有特別留意。”

  “既然這樣,你怎麼能那麼確定聖甲蟲寶飾沒有拴在表鏈上呢?”

  “因為不可能。”

  “什麼不可能?”

  “因為如果它掛在那裡,我肯定會發現。”

  “伯林漢先生的錶帶是什麼樣的?”

  “最普通的那種。”

  “我的意思是,它究竟是鏈子、緞帶還是皮帶?”

  “我想應該是鏈子吧!也有可能是緞帶……當然,也許是皮帶。”

  法官白了她一眼。羅藍繼續追問道:

  “你究竟有沒有注意,伯林漢先生到底戴的是哪一種錶帶?”

  “沒有。我為什麼要注意?跟我又沒有關係。”

  “那你為什麼偏偏對那個寶飾如此肯定?”

  “是的,十分肯定。”

  “你的意思是,你注意到了?”

  羅藍停了下來,無奈地看著證人。旁聽席傳來一陣竊笑聲。這時,法官終於按捺不住了,他問道:“這個問題你到底能否明確地回答?”

  多柏斯小姐不再吭聲,突然她低下頭啜泣起來。

  羅藍趕緊坐了下來,停止了提問。

  多柏斯小姐離席之後,進入證人席的有諾巴瑞博士、赫伯特先生,以及車站寄物櫃的管理員,但是這三個人都沒有提供新的線索,只不過進一步證實了傑里柯和女僕的證詞。接著走入證人席的是在悉德卡發現屍骨的那名工人,他複述了一遍曾在死因調查庭中說過的話——棄置在水芥菜田裡的骨頭不會超過兩年。蘇瑪斯醫生最後一個被傳喚。他簡短地敘述了自己檢驗骸骨的過程,然後羅藍律師開始了提問:“你聽到傑里柯先生對立遺囑人外貌的描述了嗎?”

  “是的。”

  “你檢查的死者的骸骨與那些描述吻合嗎?”

  “大致是一樣的。”

  “請你明確地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的。但是,我要強調一點,對於死者身高的看法,只是我的推測。”

  “這個我能理解。根據你的檢查結果,以及傑里柯先生對立遺囑人的特徵描述,能不能說那些骸骨是屬於約翰·伯林漢先生的?”

  “是的,有這種可能。”

  聽完這句證詞,羅藍坐了下來;而奚斯立刻站了起來,開始對他進行詢問。

  “蘇瑪斯醫生,在檢查那些骸骨的時候,有沒有發現特別的特徵讓你認定骸骨是屬於某一個人,而不是屬於身高、年齡、體格類似的一群人的?”

  “很遺憾,沒有。”

  奚斯沒有再發問,於是蘇瑪斯醫生離開了證人席。

  這時,羅藍站起來陳述了他訴請本案的目的,法官昏昏欲睡似的點了點頭;接著奚斯代表辯方作總結,他的陳詞非常簡短,也沒有華麗的辭藻,只是簡單地反駁了申請人律師的說辭。在指出立遺囑人失蹤時間過短,不能作出死亡判定的請求之後,奚斯說道:“所以本次申請案應該建立在確鑿的證據之上。原告律師認為立遺囑人已經死亡,那麼就必須有證據來證明。可是他提出證據了嗎?我認為沒有。他只是一再指出,立遺囑的人無依無靠,沒有任何牽掛,是一個獨身主義者,可以自由來去,所以沒有任何失蹤潛逃的理由和動機。這些便是對方申辯的內容。另外,他巧奪天工的演說,也許不止是想證明這一點。因為,如果立遺囑人果真是像對方辯解的那樣,立遺囑人是一個充分擁有自由的人,他不會無緣無故失蹤;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因為他擁有自由,所以他可以毫無顧忌地不告而別?對方律師聲稱,立遺囑人能夠憑藉心情隨意去任何地方,因此沒有潛逃的必要。我倒想說,既然他擁有絕對的自由,可以隨意來去,那麼他利用這種自由,也不足為奇!對方律師指出,立遺囑人在沒有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就消失了,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準備去哪裡。我倒想問,他要通知誰呢?他無依無靠,不需要為誰負責,他的存在與否和任何人都沒有關係。假如有突發情況,需要他立刻出國,他沒有理由不去!對方律師還說過,立遺囑人在沒有作出任何安排的情況下,不顧一切地離開了。我要問問在座的各位,對於一個多年來習慣於將所有事物交給諳熟一切業務,並且值得完全信任的律師去處理的立遺囑人,這種說法成立嗎?當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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