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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奇怪,普羅瓦洛夫中尉心想,我們有那麼多資源,卻無法得到一點可靠的情報。難道他在追蹤的是一個鬼魂嗎?他手邊已經有五個冤魂了。阿夫賽顏科、瑪莉亞?莎布琳、記不起名字的司機,以及兩名前特種部隊的殺手。前三個人在早上的尖峰時間被炸死,後兩個人在干下這件命案後被謀殺―――是因為任務成功還是失敗呢?

  “好吧,你有什麼發現就通知我。”

  “我會的,奧萊格。”阿伯拉莫夫保證道。

  民兵中尉掛上電話,整理桌面,把所有檔案都鎖進抽屜,然後下樓開車前往他最喜愛的酒吧。

  他進門時,萊利向他揮手。普羅瓦洛夫掛起外套,走過去和萊利握手;他看到已經有杯酒在等著他了。

  “你是個真正的好同志,米夏。”他對美國友人說道,舉杯一飲而盡。

  “嘿,我了解你的處境,朋友。”調查局幹員同情地說道。

  “你也有過相同的遭遇。”

  “當我還是個菜鳥時,調查過一件大案子,我們費盡千辛萬苦才抓到那個混蛋,後來又經過三次審判,才把他送進大牢里。出了什麼問題?”

  “我們找不到那個蘇佛洛夫,米夏,他好像根本就不存在。”

  “真的嗎?”對萊利來說,這消息既意外又不意外。之所以意外,是因為俄國就像許多歐洲國家一樣,掌握人民行蹤的程度中心在美國引起第二次獨立戰爭,在過去的蘇聯時代,有三分之一的人是國安會的眼線,而承襲這項傳統的本地警方,應該知道每個人住的地方才對,找不到人是很不尋常的事。

  不意外是因為如果蘇佛洛夫真的是前國安會幹員,必定接受過隱藏行蹤的訓練,不但遠比美、俄兩國的黑道人物精明許多,更不會因為太多嘴而丟了命。一般的罪犯太愛自吹自擂,也挑錯了聽眾,而其他罪犯出賣‘朋友’就像小個便一樣容易。

  這個叫蘇佛洛夫的傢伙是個行家,必須花很大的功夫和很長的時間才能找到他。不過警方最後還是會逮到他,因為他們不會放棄搜索,而他則遲早會犯錯。他不會和前國安會的夥伴在一起,雖然他們會幫他躲藏,不會把消息透漏給外人。他現在的處境既不利,也不安全,對他不太妙。萊利有時會同情犯罪者,但絕不會同情殺手,有些界限是不能跨越的。

  “他好像挖了個洞躲了進去,而且完全不露行蹤。”普羅瓦洛夫語帶挫折。

  “我們對他知道多少?”

  普羅瓦洛夫把他剛知道的消息說出來,“他們說會去詢問妓女認不認識他。”

  “很好。”萊利點點頭,“我敢說他喜歡高級妓女,就像我們的唐雅小姐。奧萊格,也許他認識阿夫賽顏科,或是他手下的女孩。”

  “有可能,我可以舉報人去詢問她們。”

  萊利表示贊同,再向酒保點了兩杯酒。“你遇到一件相當有趣的案子,真希望我能幫得下忙。”

  “你喜歡這個案子?”

  “當然了,奧萊格,愈難辦的案子愈刺激,而且最後將壞蛋繩之以法的感覺真好。”萊利舉起酒杯,“為些罪犯笨到不會走正途。他們自以為+ 魔高一丈,雖然他們的確有時會占上風,但遲早……”萊利搖搖頭。

  “你認為蘇佛洛夫也一樣?”

  萊利對他的新朋友微笑,“奧萊格,你曾經犯過錯誤嗎?”

  “每天至少一次。”

  “那麼,你為什麼認為他們比你聰明?”萊利問道,“每個人都會犯錯,不管他是垃圾車司機,還是美國總統;我們通常犯錯,這就是人性。如果你承認這個事實,你就能有很大的進展。也許這個傢伙訓練有素,但我們都有弱點,而且也沒聰明到能看出自己的弱點。愈聰明的人愈看不到自己的弱點。”

  “你簡直是個哲學家。”普羅瓦洛夫笑著說。他喜歡這個美國人,他們是同一種人,像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也許吧,你知道聰明人和笨蛋有什麼差別嗎?”

  “我相信你會告訴我的。”普羅瓦洛夫說道。

  “聰明人和笨蛋之間的差別在於犯的錯的大小,而且你不會把重要的事交給笨蛋去做,”伏特加讓他忍不住高談闊論,“而是交給聰明人,所以笨蛋就沒有機會像聰明人一樣捅出大樓子。奧萊格,輸掉戰爭的不是士兵,而是將軍。將軍很聰明,對嗎?你必須很聰明才能當醫生,但醫生時常會失手醫死人。人本來就會犯錯,再高的智力和再多的訓練也不能改變這種情況。我會犯錯,你也會,”萊利再度舉杯,“所以蘇佛洛夫同志也一樣。”弱點一定在他的‘老二’上,萊利心想,如果他喜歡嫖妓,那話兒一定會讓他倒大霉。萊利知道蘇佛洛夫不是第一個因為好色而惹禍上身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有用嗎?”柳明問道。

  “什麼?”野村回應。奇怪,她應該還沉浸在快感的喜悅中,因為他的手臂還環繞著她,兩人正在享受做愛後的一根煙。

  “我裝在辦公室電腦上的東西。有用嗎?”

  “我不確定,”野村回答,“我還沒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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