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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遼東三萬等衛督視屯田指揮、千百戶八十二人鈔八百二十錠。
壬子,太陰與熒惑會於井。
癸丑,命湖廣布政使陳惟春復任。惟春,山西人,初以才諝薦授知府,改試觀察使,繼署通政使司事,升湖廣布政使。至是,考滿赴京,命復任。
是月,思明府知府黃廣成遣其弟威佑奉表,貢馬及方物,詔賜威佑等鈔有差。
秋七月丙辰朔,享太廟。
夜,歲星入於井。
戊午,廣西鎮安府土官岑志綱遣其從兄岑武貢馬及方物。先是,向武州知州黃世鐵侵奪鎮安高寨等地,殺掠其人民馬牛,朝廷遣兵平之,以其地屬鎮安,故志綱奉表入貢謝恩。
己未,廣東惠州衛指揮丁振、王虒、潮州衛千戶彭德興、鎮海衛千戶呂仁下海巡寇,遇賊懦怯,不即進兵剿捕,致賊殺傷官軍。事聞,皆命誅之。
庚申,上謂侍臣曰:“人之常情,待己厚而待人薄,己之所為有不善,雖大亦隱忍而不露,他人所為或有過失,雖小不能容忍,亦有過在己而怨咎他人者,若此是皆不明之所致,惟明者責己厚而責人薄,責己厚故能成德,責人薄故得寡怨,昧者責己薄而責人厚,責己薄故德不修,責人厚故人多怨。”
癸亥。監察御史蔡民玉按事陝西還,言:“諸府州縣民以轉輸邊郡道遠苦之,宜於驛道有軍民處置倉,令各處民夫就近地計程接遞運至邊衛給軍為便。”從之。
丙寅,上觀《唐書》至“宦者魚朝恩恃功玩忽無所憚”,謂待臣曰:“當時坐不當使此曹掌兵政,故恣肆暴橫,然其時李輔國、程元振及朝恩數輩勢皆極盛,代宗一旦去之,如孤雛腐鼠,大抵小人竊柄,人主苟能決意去之,亦有何難?但在斷不斷爾。”又曰:“漢末之時,宦官雖號驕縱,尚無兵權,故凡所為不過假人主之名,以濁亂四海;至唐世以兵柄授之,馴至權勢之盛,劫脅天子,廢興在其掌握,大抵此曹只充使令,豈可使之當要路執政操權,擅作威福?朕深鑒前轍,自左右服役之外,重者不過俾傳命四方而已,彼既無威福可以動人,豈能為患?但遇有罪,必罰無赦,彼自不敢驕縱也。”
戊辰夜,太白入於角。
己巳,置泰安衛指揮使司。時監察御史裴承祖言:“山東泰安州東接泰山,西連五道嶺,綿亘深邃,逋逃者多聚其間,時出劫掠,宜於本州置衛,五道嶺立巡檢司以鎮之。”詔從其言,遂命立衛於泰安州。
遣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給南丹、奉議等衛屯田軍士。
丙子,詔在外未入流官陪祭俱用祭服。先是,淮安鹽城縣儒學教諭王孟上言:“公服以朝,祭服以祀。今在外凡祀山川諸神,流官具祭服,未入流官具公服,然公服既於朝賀、迎接諸禮用之,而又服以祀神,禮有未宜,且未入流官公服制之,自八品以下皆同,則祭服亦宜與之同。”上是其言,詔自今未入流官凡祭皆用祭服,與九品同。
辰州麻陽縣言:“荒田四十四頃六十餘畝,歲租五百七十餘石無徵。”上命蠲之,以其田與沅州、平溪二衛軍士屯種。
丁丑,命給鈔償水西、金築、烏蒙馬直。初,大軍征雲南,命水西、金築、烏蒙出馬以給軍用,水西馬一千餘匹,金築安撫司及烏蒙軍民府馬各五百匹。至是,命給鈔償之,匹二十錠,凡給鈔四萬餘錠。
先是,有朝鮮使者歸至遼東,遼東都司遣百戶夏質送之,期至鴨綠江而止,使者乃誘質渡鴨綠江至義州,留萬戶府,數日始遣其還,因令船人沉質於江。至是,上聞,敕諭左軍都督楊文令咨朝鮮逮義州萬戶,訊其實。
己卯,給旗手等衛軍士十九萬九千一百餘人綿布三十九萬八千二百疋、明礬八百四十斤。
癸未,晉王進山西陽曲等縣所產嘉禾一莖五穗者、一本四穗者二本,三穗者十二本,二穗者二十一本。
是月,升貴州都指揮同知顧成為右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成,揚之江都人,自丙申從渡江,累官至貴州都指揮同知,復征康佐、西堡、獅子孔、白石崖等寨有功,故升今職。
頒表箋文式於天下。先是,天下諸司所進表箋多務奇巧,詞體駢儷。上甚厭之,乃命翰林院學士劉三吾、右春坊右贊善王俊華撰慶賀謝恩表箋成式,頒於天下諸司,令凡遇慶賀謝恩,則如式錄進。
衛卒有甲牧馬江北,值乙與之忿爭,乙以磚擲甲仆地,甲之子時年幼,持田器在旁,因以器擊乙而死,乙家訴於官,甲之子被逮。刑部尚書夏時奏應絞,上曰:“過矣,方其父被傷,時其子但知顧父,豈知有法耶?況其幼無識,情可矜,宜減死論。”
八月丙戌朔。
丁亥,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蘭州衛指揮僉事徐遵等以父及祖母俱病卒,奏願以喪歸葬鄉里。廷議以遵等職守邊徼,例不得歸葬。上曰:“此人子大事,不可以公義廢其私恩,可其奏。”
戊子,祭大社、大稷。
欽天監言:“近歲,井宿東偏北第二星暗小,且促聚不端列。”
庚寅,遣官祭歷代帝王。
置開平左、右、前、後四屯衛指揮使司。初,詔立開平中屯衛。至是,北平都指揮使司奏:“已立中屯衛於沙峪,今議立左屯衛於七合營,右屯衛於軍台,前屯衛於偏嶺,後屯衛於石塔。”俱從之。
壬子,太陰與熒惑會於井。
癸丑,命湖廣布政使陳惟春復任。惟春,山西人,初以才諝薦授知府,改試觀察使,繼署通政使司事,升湖廣布政使。至是,考滿赴京,命復任。
是月,思明府知府黃廣成遣其弟威佑奉表,貢馬及方物,詔賜威佑等鈔有差。
秋七月丙辰朔,享太廟。
夜,歲星入於井。
戊午,廣西鎮安府土官岑志綱遣其從兄岑武貢馬及方物。先是,向武州知州黃世鐵侵奪鎮安高寨等地,殺掠其人民馬牛,朝廷遣兵平之,以其地屬鎮安,故志綱奉表入貢謝恩。
己未,廣東惠州衛指揮丁振、王虒、潮州衛千戶彭德興、鎮海衛千戶呂仁下海巡寇,遇賊懦怯,不即進兵剿捕,致賊殺傷官軍。事聞,皆命誅之。
庚申,上謂侍臣曰:“人之常情,待己厚而待人薄,己之所為有不善,雖大亦隱忍而不露,他人所為或有過失,雖小不能容忍,亦有過在己而怨咎他人者,若此是皆不明之所致,惟明者責己厚而責人薄,責己厚故能成德,責人薄故得寡怨,昧者責己薄而責人厚,責己薄故德不修,責人厚故人多怨。”
癸亥。監察御史蔡民玉按事陝西還,言:“諸府州縣民以轉輸邊郡道遠苦之,宜於驛道有軍民處置倉,令各處民夫就近地計程接遞運至邊衛給軍為便。”從之。
丙寅,上觀《唐書》至“宦者魚朝恩恃功玩忽無所憚”,謂待臣曰:“當時坐不當使此曹掌兵政,故恣肆暴橫,然其時李輔國、程元振及朝恩數輩勢皆極盛,代宗一旦去之,如孤雛腐鼠,大抵小人竊柄,人主苟能決意去之,亦有何難?但在斷不斷爾。”又曰:“漢末之時,宦官雖號驕縱,尚無兵權,故凡所為不過假人主之名,以濁亂四海;至唐世以兵柄授之,馴至權勢之盛,劫脅天子,廢興在其掌握,大抵此曹只充使令,豈可使之當要路執政操權,擅作威福?朕深鑒前轍,自左右服役之外,重者不過俾傳命四方而已,彼既無威福可以動人,豈能為患?但遇有罪,必罰無赦,彼自不敢驕縱也。”
戊辰夜,太白入於角。
己巳,置泰安衛指揮使司。時監察御史裴承祖言:“山東泰安州東接泰山,西連五道嶺,綿亘深邃,逋逃者多聚其間,時出劫掠,宜於本州置衛,五道嶺立巡檢司以鎮之。”詔從其言,遂命立衛於泰安州。
遣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給南丹、奉議等衛屯田軍士。
丙子,詔在外未入流官陪祭俱用祭服。先是,淮安鹽城縣儒學教諭王孟上言:“公服以朝,祭服以祀。今在外凡祀山川諸神,流官具祭服,未入流官具公服,然公服既於朝賀、迎接諸禮用之,而又服以祀神,禮有未宜,且未入流官公服制之,自八品以下皆同,則祭服亦宜與之同。”上是其言,詔自今未入流官凡祭皆用祭服,與九品同。
辰州麻陽縣言:“荒田四十四頃六十餘畝,歲租五百七十餘石無徵。”上命蠲之,以其田與沅州、平溪二衛軍士屯種。
丁丑,命給鈔償水西、金築、烏蒙馬直。初,大軍征雲南,命水西、金築、烏蒙出馬以給軍用,水西馬一千餘匹,金築安撫司及烏蒙軍民府馬各五百匹。至是,命給鈔償之,匹二十錠,凡給鈔四萬餘錠。
先是,有朝鮮使者歸至遼東,遼東都司遣百戶夏質送之,期至鴨綠江而止,使者乃誘質渡鴨綠江至義州,留萬戶府,數日始遣其還,因令船人沉質於江。至是,上聞,敕諭左軍都督楊文令咨朝鮮逮義州萬戶,訊其實。
己卯,給旗手等衛軍士十九萬九千一百餘人綿布三十九萬八千二百疋、明礬八百四十斤。
癸未,晉王進山西陽曲等縣所產嘉禾一莖五穗者、一本四穗者二本,三穗者十二本,二穗者二十一本。
是月,升貴州都指揮同知顧成為右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成,揚之江都人,自丙申從渡江,累官至貴州都指揮同知,復征康佐、西堡、獅子孔、白石崖等寨有功,故升今職。
頒表箋文式於天下。先是,天下諸司所進表箋多務奇巧,詞體駢儷。上甚厭之,乃命翰林院學士劉三吾、右春坊右贊善王俊華撰慶賀謝恩表箋成式,頒於天下諸司,令凡遇慶賀謝恩,則如式錄進。
衛卒有甲牧馬江北,值乙與之忿爭,乙以磚擲甲仆地,甲之子時年幼,持田器在旁,因以器擊乙而死,乙家訴於官,甲之子被逮。刑部尚書夏時奏應絞,上曰:“過矣,方其父被傷,時其子但知顧父,豈知有法耶?況其幼無識,情可矜,宜減死論。”
八月丙戌朔。
丁亥,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
蘭州衛指揮僉事徐遵等以父及祖母俱病卒,奏願以喪歸葬鄉里。廷議以遵等職守邊徼,例不得歸葬。上曰:“此人子大事,不可以公義廢其私恩,可其奏。”
戊子,祭大社、大稷。
欽天監言:“近歲,井宿東偏北第二星暗小,且促聚不端列。”
庚寅,遣官祭歷代帝王。
置開平左、右、前、後四屯衛指揮使司。初,詔立開平中屯衛。至是,北平都指揮使司奏:“已立中屯衛於沙峪,今議立左屯衛於七合營,右屯衛於軍台,前屯衛於偏嶺,後屯衛於石塔。”俱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