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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馬兒罕遣回回劄魯剌等一百九十一人來朝,貢馬一千九十五匹,詔賜鈔二萬五千一百九十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六
洪武二十九年五月丁巳朔。
戊午,給賜錦衣等衛軍士七千七百餘人布絹萬五千五百疋。
續置吏部文官曆仕貼黃簿內、外二冊,其以事去官者,則別置冊附錄,以備稽考。
庚申,會川衛軍民指揮使司指揮同知孫禧言:“武安等州縣為月魯帖木兒作亂,人民逃散,洪武二十五年夏麥秋田俱不耕收,逋糧二千八百八十九石無徵。”敕戶部蠲之。
命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徐凱署四川行都指揮使司事。
辛酉端午,宴群臣於奉天門。
增置廣西全州柳蒲、建安二巡檢司。
壬戌,後軍都督府言:“開平宜立五屯衛。”命先置中屯衛,調官軍屯守。
甲子,賜國子監雲南琉球生夏衣。
乙丑,詔各都司致仕武臣俱於今年九月赴京。
賜琉球國使臣吳宜堪彌結致等衣鈔,遣還。
貴州都勻衛平浪長官司洞水等寨蠻賊狄把作亂,殺其土官王應名,貴州都指揮使程暹率兵討平之。應名妻吳氏攜其九歲子阿童來訴,請襲父職,從之。
丙寅,熒惑犯諸王西第一星。
庚午,上以湖廣諸郡宜桑而種之者少,命於淮安府及徐州取桑種二十石,遣人送至辰沅、靖全、道永、寶慶、衡州等處,各給一石,使其民種之。
四川威龍州土官知州普習叛。普習,月魯帖木兒妻之兄也,官軍捕之,普習中流矢死。
辛未,給旗手等衛軍士二十一萬七千七百餘人冬衣布帛六十四萬七百疋。
壬申,月食於斗宿。
乙亥,蘇州府言是歲海運糧米凡八十萬四千四百二十二石有奇。
四川松潘衛納卜、薛卜、任昌等寨番寇不時竊發,殺害官軍,蜀王奏遣都指揮僉事尹林等率步騎五千討平之。
丁丑,播州宣慰使楊鏗遣其弟恕祥等來朝,貢馬,賜以文綺、鈔錠。
戊寅,賞湖廣、廣西、江西諸衛從征南丹將士綺帛、鈔錠有差。
初命詹事府、翰林院、尚寶司、中書舍人、六科給事中、儀禮司於午門內出入者,各給牌為驗。
庚辰,有流星青白色,起自天市東垣內,西行至雲中沒。
癸未,置徐州石山驛、河間府任丘縣新中驛、獻縣富莊驛。
甘州護衛將士巡邊至供窩兒,獲胡人乃哈歹等,詢知逃寇祈者孫乞奴往哈梅里,哈剌章往速剌討來川,偽王撒戶失加往朵工。事聞,詔陝西行都司及肅府護衛:“祈者孫已遠遁,宜勿追,哈剌章在討來川,不可不捕,哈歹等二十人發戍沿海衛所。”
乙酉,詔分調馴象衛軍士五千人隸奉議衛,尋增設中左中、右中、前中、後四千戶所。
廣東連山縣盜起,燒劫縣治,命廣東都司發兵捕之。
是月,修峨眉至越嶲道途畢工。先是,命成都各衛軍士與民合力修治,至是功成。
六月丁亥朔。
戊子,河南左布政使周榮言:“近年,宜陽縣洛河泛溢,渰沒民田,乞修築河防,使水復故道,以便耕種。”詔令預備磚石,俟農隙發軍民併力修之。
廣西都指揮同知姜旺、童勝率兵抵慶遠思恩縣鎮寧等村洞,殺獲叛蠻三千餘人,降一千一百四十三戶,以所得故宋太平興國六年銅印一來上。
壬辰,徵山西、北平、湖廣、廣東四都司從軍年深武官赴京,以備擢用。
癸巳,萊州府知府饒孟文致仕。孟文,臨川人,初以耆民選署陝西布政使司事,遷知萊州府。至是,以年老致仕。
甲午,熒惑犯司怪南第二星。
以遼東三萬衛指揮僉事劉顯為鳳陽留守中衛指揮僉事,賜米百石。
庚子,歲星犯井鉞星。
辛丑。先是,會同縣奏:“所轄上下十八洞凡十六里,惟洞口二里遵約束,其餘蠻民各立寨柵,置標槍刀弩拒命,不供賦役,恐日久生變,乞捕之。”遂命湖廣都司發兵討捕,至是,以所獲蠻民械送京師。詔宥之,謫戍三萬衛。
癸卯,流星赤色,起自西南雲中,南行至雲中沒。
以五軍都督府斷事廖昇為太常司左少卿,翰林院編修張顯宗為太常司丞,左僉都御史辛彥德為詹事府詹事,人賜衣一襲。
甲辰,置五軍都督府照磨所。初,五軍文牘俱庋於庫,無官專掌,多致混亂,故特立照磨所以掌之。
命吏部選國子生年三十以上者,分隸諸司,練習政事,月給米一石,三月則考其勤怠,能者擢用之。
乙巳,以監察御史李文敏為四川按察使,張定為陝西按察使,王平為副使,鄭金保為廣東按察使,耿賢為副使,張明為河南按察使,胡璉為山東按察使,丘野為副使,王冀為廣西按察司副使,王仲和為福建按察使,齊魯及刑部郎中曹瑾為副使。
戊申,命工部左侍郎孫顯署本部尚書事。
戶部尚書郁新言:“海北之鹽,往者召商人於桂林入米二石、鈔三貫,給鹽一引,其時米賤鹽貴,商人利之,故中鹽者多。比來米貴鹽賤,雖累榜招之不至。今宜減其價,每引米一石鈔五貫。”從之。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致仕唐鐸言:“昨運廣東鹽已至廣西,宜召商人於南丹、奉議、慶遠衛倉,依例納米,給梧州所貯之鹽償之。其原定桂林府鹽糧,宜且罷中。”從之。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六
洪武二十九年五月丁巳朔。
戊午,給賜錦衣等衛軍士七千七百餘人布絹萬五千五百疋。
續置吏部文官曆仕貼黃簿內、外二冊,其以事去官者,則別置冊附錄,以備稽考。
庚申,會川衛軍民指揮使司指揮同知孫禧言:“武安等州縣為月魯帖木兒作亂,人民逃散,洪武二十五年夏麥秋田俱不耕收,逋糧二千八百八十九石無徵。”敕戶部蠲之。
命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徐凱署四川行都指揮使司事。
辛酉端午,宴群臣於奉天門。
增置廣西全州柳蒲、建安二巡檢司。
壬戌,後軍都督府言:“開平宜立五屯衛。”命先置中屯衛,調官軍屯守。
甲子,賜國子監雲南琉球生夏衣。
乙丑,詔各都司致仕武臣俱於今年九月赴京。
賜琉球國使臣吳宜堪彌結致等衣鈔,遣還。
貴州都勻衛平浪長官司洞水等寨蠻賊狄把作亂,殺其土官王應名,貴州都指揮使程暹率兵討平之。應名妻吳氏攜其九歲子阿童來訴,請襲父職,從之。
丙寅,熒惑犯諸王西第一星。
庚午,上以湖廣諸郡宜桑而種之者少,命於淮安府及徐州取桑種二十石,遣人送至辰沅、靖全、道永、寶慶、衡州等處,各給一石,使其民種之。
四川威龍州土官知州普習叛。普習,月魯帖木兒妻之兄也,官軍捕之,普習中流矢死。
辛未,給旗手等衛軍士二十一萬七千七百餘人冬衣布帛六十四萬七百疋。
壬申,月食於斗宿。
乙亥,蘇州府言是歲海運糧米凡八十萬四千四百二十二石有奇。
四川松潘衛納卜、薛卜、任昌等寨番寇不時竊發,殺害官軍,蜀王奏遣都指揮僉事尹林等率步騎五千討平之。
丁丑,播州宣慰使楊鏗遣其弟恕祥等來朝,貢馬,賜以文綺、鈔錠。
戊寅,賞湖廣、廣西、江西諸衛從征南丹將士綺帛、鈔錠有差。
初命詹事府、翰林院、尚寶司、中書舍人、六科給事中、儀禮司於午門內出入者,各給牌為驗。
庚辰,有流星青白色,起自天市東垣內,西行至雲中沒。
癸未,置徐州石山驛、河間府任丘縣新中驛、獻縣富莊驛。
甘州護衛將士巡邊至供窩兒,獲胡人乃哈歹等,詢知逃寇祈者孫乞奴往哈梅里,哈剌章往速剌討來川,偽王撒戶失加往朵工。事聞,詔陝西行都司及肅府護衛:“祈者孫已遠遁,宜勿追,哈剌章在討來川,不可不捕,哈歹等二十人發戍沿海衛所。”
乙酉,詔分調馴象衛軍士五千人隸奉議衛,尋增設中左中、右中、前中、後四千戶所。
廣東連山縣盜起,燒劫縣治,命廣東都司發兵捕之。
是月,修峨眉至越嶲道途畢工。先是,命成都各衛軍士與民合力修治,至是功成。
六月丁亥朔。
戊子,河南左布政使周榮言:“近年,宜陽縣洛河泛溢,渰沒民田,乞修築河防,使水復故道,以便耕種。”詔令預備磚石,俟農隙發軍民併力修之。
廣西都指揮同知姜旺、童勝率兵抵慶遠思恩縣鎮寧等村洞,殺獲叛蠻三千餘人,降一千一百四十三戶,以所得故宋太平興國六年銅印一來上。
壬辰,徵山西、北平、湖廣、廣東四都司從軍年深武官赴京,以備擢用。
癸巳,萊州府知府饒孟文致仕。孟文,臨川人,初以耆民選署陝西布政使司事,遷知萊州府。至是,以年老致仕。
甲午,熒惑犯司怪南第二星。
以遼東三萬衛指揮僉事劉顯為鳳陽留守中衛指揮僉事,賜米百石。
庚子,歲星犯井鉞星。
辛丑。先是,會同縣奏:“所轄上下十八洞凡十六里,惟洞口二里遵約束,其餘蠻民各立寨柵,置標槍刀弩拒命,不供賦役,恐日久生變,乞捕之。”遂命湖廣都司發兵討捕,至是,以所獲蠻民械送京師。詔宥之,謫戍三萬衛。
癸卯,流星赤色,起自西南雲中,南行至雲中沒。
以五軍都督府斷事廖昇為太常司左少卿,翰林院編修張顯宗為太常司丞,左僉都御史辛彥德為詹事府詹事,人賜衣一襲。
甲辰,置五軍都督府照磨所。初,五軍文牘俱庋於庫,無官專掌,多致混亂,故特立照磨所以掌之。
命吏部選國子生年三十以上者,分隸諸司,練習政事,月給米一石,三月則考其勤怠,能者擢用之。
乙巳,以監察御史李文敏為四川按察使,張定為陝西按察使,王平為副使,鄭金保為廣東按察使,耿賢為副使,張明為河南按察使,胡璉為山東按察使,丘野為副使,王冀為廣西按察司副使,王仲和為福建按察使,齊魯及刑部郎中曹瑾為副使。
戊申,命工部左侍郎孫顯署本部尚書事。
戶部尚書郁新言:“海北之鹽,往者召商人於桂林入米二石、鈔三貫,給鹽一引,其時米賤鹽貴,商人利之,故中鹽者多。比來米貴鹽賤,雖累榜招之不至。今宜減其價,每引米一石鈔五貫。”從之。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致仕唐鐸言:“昨運廣東鹽已至廣西,宜召商人於南丹、奉議、慶遠衛倉,依例納米,給梧州所貯之鹽償之。其原定桂林府鹽糧,宜且罷中。”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