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容探想說話,卻發現自己發不出聲音來了,他幾乎沒有力氣再動彈,只臉頰貼著李牧的後腦勺,聞到了李牧脖子上的汗水味道。
那汗水味道卻不讓人討厭,他的嘴唇貼著李牧的後頸,汗水潤澤了他的嘴唇。體溫讓他心生貪戀,他覺得他大概大限已到,因為他竟然覺得這汗水味香甜,想要咬上一口。他著迷地吸了一下李牧的味道,猛地睜大了眼睛。
「快……快放我下來。」
「你醒了?我看到山下有個茅糙屋,好像有人住,你再堅持一會。」
「放我下來。」
「都到這個地步,你還要逞強?」
容探卻是不聽,只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掙扎了一番,大概是身體已經不聽使喚,他一用勁,四肢竟然開始控制不住抖了起來。他知道李牧不會將他放下,便咬住了自己的胳膊。
他想他如果變成了行屍,大概逮著肉就吃,逮著血就喝,也不會分辨咬的是誰的胳膊,而且據他觀察,行屍都是無知覺的,不知道疼。他如果真變成了行屍,可以自己咬自己。
天色大亮的時候,他們終於走到了那個茅糙屋前面。那茅糙屋建在一處湖泊旁,孤零零唯此一座房子,那房門口的一棵石榴樹下拴著一頭騾子,老遠就衝著他們叫了起來。李牧剛準備要將容探放下,就見房內走出一個年輕的男孩子來,約莫十三四歲的樣子,衣衫襤褸,赤著腳,看了他們一眼,一邊蹲下來安撫著那條騾子,一邊回頭喊:「爺爺,來了兩個人。」
李牧聽見他說話,心下便安了一下,背著容探繼續往前走,不多時一個鬚髮花白的老頭就從房裡走了出來。
容探抬眼看了一下,便徹底暈了過去。
這一暈就是老半天,醒過來的時候卻發現自己還趴在李牧的背上。他微微睜開眼睛,卻看不清東西,只摸到掌下溫熱的皮毛,心下一驚,這李牧身上什麼時候長了這麼多毛?!
他這一驚嚇,神志竟然清醒了一些,強撐著直起身體,才發現原來他是趴在一頭騾子上。
「你醒了?」
容探扭頭看到李牧那張俊秀無雙的臉,點點頭,想要說話,卻只是覺得自己嗓子嘶啞,發不出聲音了。前面一個衣衫襤褸的少年說:「就快到了。」
容探這才看清楚不久前茅糙屋看見的那對爺孫也在,似乎在給他們領路,不用說,馱著他的這頭騾子也是他們家的。人間自有真情在啊,這荒山野嶺里相依為命的爺孫倆,倒比那富庶小鎮的人更有情義。
這一日天氣倒好,日頭透過樹葉fèng隙照下來,迷離斑駁,晃著人的眼睛。羊腸小道彎彎曲曲,只容一人的寬度,也不知道通往哪裡。容探趴在騾子上,覺得自己感覺好受了不少……因為他覺得這騾子身上的氣味很難聞,完全和李牧身上的味道沒法比。這說明他還沒有變成行屍,行屍可不管味道好聞不好聞,看見活的就想咬。可如果讓他去咬這騾子,想到他一張嘴一口血一口毛,他就覺得反胃!
那他剛才是怎麼了,他既然沒有要變成行屍,那當時在李牧的背上,他為何覺得那汗味迷人,想要咬上一口那皮肉?
大概是他太挑食了,即便變成行屍,那也是養尊處優的貴公子行屍,吃肉喝血那也比一般的行屍講究些。他默默地想,莫名有些害臊,側過頭趴著去看旁邊的李牧,看到李牧原本柔和的臉龐似乎多了幾分堅毅的輪廓,那鼻樑高挺,脖頸頎長,身上穿的雖然是墨藍衣袍,頸口露出的內里卻是白衫,沾染了星點血漬,既有光潔之貌,又有剛毅之相,身姿挺拔磊落光明,從頭到腳,都是一塊好肉。
他心下竟有幾分垂涎,想要吃了這個人。
太陽從雲彩里跳出來的時候,世間萬物仿佛陡然有了光彩。容探趴在騾子上往前看,看到一個小山村出現在他們面前,村口有個石牌坊,上面寫著「海棠村」三個大字。儘管他渾身無力,視線模糊,此刻也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只見一大片的秋海棠艷麗如同紅雲,籠罩著整個村子,茅糙屋點綴其間,浮起裊裊炊煙。一輪紅日從東方山頭上升起來,日光也沾染了海棠顏色。尤其是牌坊後面的一棵老海棠樹,不知百年千年,枝幹繁茂,綿延數丈遠,他們從樹下走過,只覺得這海棠樹遮天蔽日。容探吃驚地仰頭看著,細碎的陽光從繁花之間透下來,風一吹落花飄零,落在他的身上。
☆、16.201704
村裡有一條小溪穿行而過,糙坡上散養著牛羊。在經歷了慘烈的幾場生死戰之後,看到這樣的世外桃源,竟讓人心生戚戚。
「這附近住著的人啊,不管誰有個頭疼腦熱的,都會來這裡找孫大夫瞧。孫大夫醫術高超,沒他治不好的病。前年我孫子也是高燒不退,就是被他給治好的。」
容探聽那老頭如此說,便看了李牧一眼。也不知道在他昏睡這段時間裡都發生了什麼,李牧又是如何跟這爺孫倆說的。這爺孫倆獨自居住在深山老林里,大概還不知道外頭已經有了行屍之禍,以為他只是尋常的發熱呢。萬一被這孫大夫看出端倪來,那可如何是好。
他們到了孫大夫家裡,卻只看到一個年紀很大的婆婆在院子裡紡織。
「孫婆婆,」那少年喊了一聲:「孫爺爺在家裡麼?」
「他不在,昨天半夜的時候被人請走了,還沒回來呢。」那孫婆婆站了起來,抖落身上棉絮,朝李牧和容探看了一眼:「他是怎麼了?」
「高燒不退。」
「進來吧。」
那少年對李牧說:「孫婆婆也略通醫術的。」
李牧便將容探抱了下來。容探趴在他耳邊說:「你看著我。」
他是怕他突然變身,再害了這些人。李牧低聲說:「你放心。」
李牧將容探抱到屋子裡,將他放到一張軟塌上。孫婆婆伸手探了探容探的額頭:「燒的這麼厲害。」她說著扭頭看向李牧:「看你穿衣打扮,也是大戶人家的公子,怎麼會到這深山老林里來?」
「我們要回鄉探親,路上遇到了行屍,為避難才走了山林小道。」
孫婆婆頗為驚訝地說:「你們這是被行屍咬了?」
容探強打著精神,躺在榻上說:「我被咬了,他沒有,他是被狼給咬了。」
孫婆婆沉吟了一會,李牧道:「孫婆婆請放心,他如果真變成了行屍,我自會帶他離開,絕不連累你們。」
「你是不知道這行屍的厲害,」孫婆婆道:「只是我也是聽我家老頭子說過行屍的事,不敢當尋常發熱給他醫治。他的傷,得我家老頭子回來親自給他醫治。不過你身上的傷,我倒是可以治,你跟我來,我幫你包紮一下。」
李牧低頭看了容探一眼,容探的眼睛要睜開未睜開一般看著他:「快去。」
李牧便走了兩步,在長凳上坐下。孫婆婆說:「將你的衣袍脫下。」
李牧將衣袍脫了,露出光裸的上半身。容探躺在榻上扭頭看,只看見李牧結實寬闊的脊背,那右臂卻是一片血污,幾道牙印觸目驚心,血肉都出來了。孫婆婆用藥酒幫他清理傷口,李牧始終一言不發,只是後背肌肉繃緊,拳頭也緊緊握著。孫婆婆道:「你倒是能忍。」
容探側頭看著,只覺得一陣心浮氣躁,便平躺著閉上了眼睛。或許是燙的厲害,眼皮一合上,就有眼淚落下來。這房間裡滿是藥的清苦香味,聞著卻叫人安心。他慢慢放鬆了心神,再次陷入到沉睡當中去了。
這一睡卻做了個美夢,夢到范行之二十歲加冠那一天。
五大家族裡,要從列祖列宗算起,家世最顯赫的其實是范家,范氏的先人在本朝開國皇帝打江山的時候立下汗馬功勞,名列首輔,成為都城第一大家,並在開國皇帝病死之後趁著新帝年幼,成功把持了朝政。只是范家興盛了幾代之後就沒落了,容、趙、韓、劉四大家族後來居上,幾百年來輪流把持朝政。這曾經屬於自己的飯碗被其他人搶走了,范氏如何不眼紅懊惱,所以范氏也是卯足了勁,世世代代的子弟都以重耀門楣為己任,自識文斷字開始,每日晨昏定省,都要誦讀一則重振范氏的家訓。據說范首輔,也就是范行之他爹自幼便刻苦律己,少年有名,終於在他這一代重振范氏門楣,將范家失落了數百年的權勢重新攥到了手裡。
或許是隱忍了太久,一朝得勢之後,范首輔便頗為張揚高調,有事沒事就愛把五大家族的人湊到一塊,享受一朝揚眉吐氣的喜悅。他的二兒子要行加冠禮,也和大兒子一樣大操大辦,廣邀賓客,容探作為容氏家族的獨子,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因為范氏的權力就是從容氏手裡搶過來的,所以其他四大家族之中,范氏最忌諱的一直都是容家的人,容探作為在都城為質的容氏二公子,范首輔一直對他「關愛有加」,好吃好喝好玩的,每天換著花樣送到召庭去。外頭的人因此都盛讚范氏大度,說這范首輔疼愛容探,遠勝過疼愛自己的兒子。
「你們剛才看見了麼,這首輔大人多疼愛容家的二公子,竟然叫他坐在自己身邊,自己的親兒子反倒隔了一張席!」
「這還值得大驚小怪麼。要不是范容兩家素有恩怨,恐怕首輔大人早就收他做義子了。你們等著看吧,等到這容二公子行加冠禮的時候,不知道會給他辦的多隆重呢。」
「這個容二公子,都說他是糙包紈絝,我看倒未必。能跟首輔大人和范家的公子處的這麼好,也是他的本事!肚子裡鬼點子不會少了!」
「不過這容二公子生的真是光彩照人,眉目風流,五大世家的公子裡,屬他最出眾呢。」
容探抱著一罈子酒橫跨在樹幹上,聽到這句話,心裡總算是暢快了許多。
這幾個人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爺,竟在這後園子裡嚼舌根,他聽了半天,直想罵這群飯桶鼠目寸光。好在最後聽了一句舒心的話,他容探第一公子的美名,倒不是吹的。
「都城的公子裡頭他自然是最出眾的,可是要和其他人比起來,他未必就排的上號了。他那個家臣李獻臣,你們看見了麼?真是一表人才,只可惜他沒有做公子的命,不然這五大家族的公子們加在一起,也不敵他一個!」
「都城裡誰不認識李獻臣呢,聽說今年秋獵他拔得頭籌,連聖上都對他青睞有加呢。你們說真是奇了,這容二公子有名的紈絝無才,他的臣子倒是文武皆通。他還成天把李獻臣帶在身邊,好像唯恐不對比不知道他無能一樣。」
樹下幾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容探被他們說的有些害臊,本來想教訓他們兩句,到底還是忍住了,只把垂著的腳縮了回來,抱著酒罈子往樹上一靠。
這種話他已經不是頭一回聽說了,聽了臊一會也就完了。他對這個不甚在意,何況李牧確實是個優秀的人,連他也是心悅誠服的,比不上李牧?那很正常!
他不在意,不代表別人不在意。
「你們這群王八蛋,就知道背後嘰嘰歪歪,剛才在席上,你們癩皮狗似的纏著我家公子的樣子你們都忘了?!」
那汗水味道卻不讓人討厭,他的嘴唇貼著李牧的後頸,汗水潤澤了他的嘴唇。體溫讓他心生貪戀,他覺得他大概大限已到,因為他竟然覺得這汗水味香甜,想要咬上一口。他著迷地吸了一下李牧的味道,猛地睜大了眼睛。
「快……快放我下來。」
「你醒了?我看到山下有個茅糙屋,好像有人住,你再堅持一會。」
「放我下來。」
「都到這個地步,你還要逞強?」
容探卻是不聽,只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掙扎了一番,大概是身體已經不聽使喚,他一用勁,四肢竟然開始控制不住抖了起來。他知道李牧不會將他放下,便咬住了自己的胳膊。
他想他如果變成了行屍,大概逮著肉就吃,逮著血就喝,也不會分辨咬的是誰的胳膊,而且據他觀察,行屍都是無知覺的,不知道疼。他如果真變成了行屍,可以自己咬自己。
天色大亮的時候,他們終於走到了那個茅糙屋前面。那茅糙屋建在一處湖泊旁,孤零零唯此一座房子,那房門口的一棵石榴樹下拴著一頭騾子,老遠就衝著他們叫了起來。李牧剛準備要將容探放下,就見房內走出一個年輕的男孩子來,約莫十三四歲的樣子,衣衫襤褸,赤著腳,看了他們一眼,一邊蹲下來安撫著那條騾子,一邊回頭喊:「爺爺,來了兩個人。」
李牧聽見他說話,心下便安了一下,背著容探繼續往前走,不多時一個鬚髮花白的老頭就從房裡走了出來。
容探抬眼看了一下,便徹底暈了過去。
這一暈就是老半天,醒過來的時候卻發現自己還趴在李牧的背上。他微微睜開眼睛,卻看不清東西,只摸到掌下溫熱的皮毛,心下一驚,這李牧身上什麼時候長了這麼多毛?!
他這一驚嚇,神志竟然清醒了一些,強撐著直起身體,才發現原來他是趴在一頭騾子上。
「你醒了?」
容探扭頭看到李牧那張俊秀無雙的臉,點點頭,想要說話,卻只是覺得自己嗓子嘶啞,發不出聲音了。前面一個衣衫襤褸的少年說:「就快到了。」
容探這才看清楚不久前茅糙屋看見的那對爺孫也在,似乎在給他們領路,不用說,馱著他的這頭騾子也是他們家的。人間自有真情在啊,這荒山野嶺里相依為命的爺孫倆,倒比那富庶小鎮的人更有情義。
這一日天氣倒好,日頭透過樹葉fèng隙照下來,迷離斑駁,晃著人的眼睛。羊腸小道彎彎曲曲,只容一人的寬度,也不知道通往哪裡。容探趴在騾子上,覺得自己感覺好受了不少……因為他覺得這騾子身上的氣味很難聞,完全和李牧身上的味道沒法比。這說明他還沒有變成行屍,行屍可不管味道好聞不好聞,看見活的就想咬。可如果讓他去咬這騾子,想到他一張嘴一口血一口毛,他就覺得反胃!
那他剛才是怎麼了,他既然沒有要變成行屍,那當時在李牧的背上,他為何覺得那汗味迷人,想要咬上一口那皮肉?
大概是他太挑食了,即便變成行屍,那也是養尊處優的貴公子行屍,吃肉喝血那也比一般的行屍講究些。他默默地想,莫名有些害臊,側過頭趴著去看旁邊的李牧,看到李牧原本柔和的臉龐似乎多了幾分堅毅的輪廓,那鼻樑高挺,脖頸頎長,身上穿的雖然是墨藍衣袍,頸口露出的內里卻是白衫,沾染了星點血漬,既有光潔之貌,又有剛毅之相,身姿挺拔磊落光明,從頭到腳,都是一塊好肉。
他心下竟有幾分垂涎,想要吃了這個人。
太陽從雲彩里跳出來的時候,世間萬物仿佛陡然有了光彩。容探趴在騾子上往前看,看到一個小山村出現在他們面前,村口有個石牌坊,上面寫著「海棠村」三個大字。儘管他渾身無力,視線模糊,此刻也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只見一大片的秋海棠艷麗如同紅雲,籠罩著整個村子,茅糙屋點綴其間,浮起裊裊炊煙。一輪紅日從東方山頭上升起來,日光也沾染了海棠顏色。尤其是牌坊後面的一棵老海棠樹,不知百年千年,枝幹繁茂,綿延數丈遠,他們從樹下走過,只覺得這海棠樹遮天蔽日。容探吃驚地仰頭看著,細碎的陽光從繁花之間透下來,風一吹落花飄零,落在他的身上。
☆、16.201704
村裡有一條小溪穿行而過,糙坡上散養著牛羊。在經歷了慘烈的幾場生死戰之後,看到這樣的世外桃源,竟讓人心生戚戚。
「這附近住著的人啊,不管誰有個頭疼腦熱的,都會來這裡找孫大夫瞧。孫大夫醫術高超,沒他治不好的病。前年我孫子也是高燒不退,就是被他給治好的。」
容探聽那老頭如此說,便看了李牧一眼。也不知道在他昏睡這段時間裡都發生了什麼,李牧又是如何跟這爺孫倆說的。這爺孫倆獨自居住在深山老林里,大概還不知道外頭已經有了行屍之禍,以為他只是尋常的發熱呢。萬一被這孫大夫看出端倪來,那可如何是好。
他們到了孫大夫家裡,卻只看到一個年紀很大的婆婆在院子裡紡織。
「孫婆婆,」那少年喊了一聲:「孫爺爺在家裡麼?」
「他不在,昨天半夜的時候被人請走了,還沒回來呢。」那孫婆婆站了起來,抖落身上棉絮,朝李牧和容探看了一眼:「他是怎麼了?」
「高燒不退。」
「進來吧。」
那少年對李牧說:「孫婆婆也略通醫術的。」
李牧便將容探抱了下來。容探趴在他耳邊說:「你看著我。」
他是怕他突然變身,再害了這些人。李牧低聲說:「你放心。」
李牧將容探抱到屋子裡,將他放到一張軟塌上。孫婆婆伸手探了探容探的額頭:「燒的這麼厲害。」她說著扭頭看向李牧:「看你穿衣打扮,也是大戶人家的公子,怎麼會到這深山老林里來?」
「我們要回鄉探親,路上遇到了行屍,為避難才走了山林小道。」
孫婆婆頗為驚訝地說:「你們這是被行屍咬了?」
容探強打著精神,躺在榻上說:「我被咬了,他沒有,他是被狼給咬了。」
孫婆婆沉吟了一會,李牧道:「孫婆婆請放心,他如果真變成了行屍,我自會帶他離開,絕不連累你們。」
「你是不知道這行屍的厲害,」孫婆婆道:「只是我也是聽我家老頭子說過行屍的事,不敢當尋常發熱給他醫治。他的傷,得我家老頭子回來親自給他醫治。不過你身上的傷,我倒是可以治,你跟我來,我幫你包紮一下。」
李牧低頭看了容探一眼,容探的眼睛要睜開未睜開一般看著他:「快去。」
李牧便走了兩步,在長凳上坐下。孫婆婆說:「將你的衣袍脫下。」
李牧將衣袍脫了,露出光裸的上半身。容探躺在榻上扭頭看,只看見李牧結實寬闊的脊背,那右臂卻是一片血污,幾道牙印觸目驚心,血肉都出來了。孫婆婆用藥酒幫他清理傷口,李牧始終一言不發,只是後背肌肉繃緊,拳頭也緊緊握著。孫婆婆道:「你倒是能忍。」
容探側頭看著,只覺得一陣心浮氣躁,便平躺著閉上了眼睛。或許是燙的厲害,眼皮一合上,就有眼淚落下來。這房間裡滿是藥的清苦香味,聞著卻叫人安心。他慢慢放鬆了心神,再次陷入到沉睡當中去了。
這一睡卻做了個美夢,夢到范行之二十歲加冠那一天。
五大家族裡,要從列祖列宗算起,家世最顯赫的其實是范家,范氏的先人在本朝開國皇帝打江山的時候立下汗馬功勞,名列首輔,成為都城第一大家,並在開國皇帝病死之後趁著新帝年幼,成功把持了朝政。只是范家興盛了幾代之後就沒落了,容、趙、韓、劉四大家族後來居上,幾百年來輪流把持朝政。這曾經屬於自己的飯碗被其他人搶走了,范氏如何不眼紅懊惱,所以范氏也是卯足了勁,世世代代的子弟都以重耀門楣為己任,自識文斷字開始,每日晨昏定省,都要誦讀一則重振范氏的家訓。據說范首輔,也就是范行之他爹自幼便刻苦律己,少年有名,終於在他這一代重振范氏門楣,將范家失落了數百年的權勢重新攥到了手裡。
或許是隱忍了太久,一朝得勢之後,范首輔便頗為張揚高調,有事沒事就愛把五大家族的人湊到一塊,享受一朝揚眉吐氣的喜悅。他的二兒子要行加冠禮,也和大兒子一樣大操大辦,廣邀賓客,容探作為容氏家族的獨子,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因為范氏的權力就是從容氏手裡搶過來的,所以其他四大家族之中,范氏最忌諱的一直都是容家的人,容探作為在都城為質的容氏二公子,范首輔一直對他「關愛有加」,好吃好喝好玩的,每天換著花樣送到召庭去。外頭的人因此都盛讚范氏大度,說這范首輔疼愛容探,遠勝過疼愛自己的兒子。
「你們剛才看見了麼,這首輔大人多疼愛容家的二公子,竟然叫他坐在自己身邊,自己的親兒子反倒隔了一張席!」
「這還值得大驚小怪麼。要不是范容兩家素有恩怨,恐怕首輔大人早就收他做義子了。你們等著看吧,等到這容二公子行加冠禮的時候,不知道會給他辦的多隆重呢。」
「這個容二公子,都說他是糙包紈絝,我看倒未必。能跟首輔大人和范家的公子處的這麼好,也是他的本事!肚子裡鬼點子不會少了!」
「不過這容二公子生的真是光彩照人,眉目風流,五大世家的公子裡,屬他最出眾呢。」
容探抱著一罈子酒橫跨在樹幹上,聽到這句話,心裡總算是暢快了許多。
這幾個人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爺,竟在這後園子裡嚼舌根,他聽了半天,直想罵這群飯桶鼠目寸光。好在最後聽了一句舒心的話,他容探第一公子的美名,倒不是吹的。
「都城的公子裡頭他自然是最出眾的,可是要和其他人比起來,他未必就排的上號了。他那個家臣李獻臣,你們看見了麼?真是一表人才,只可惜他沒有做公子的命,不然這五大家族的公子們加在一起,也不敵他一個!」
「都城裡誰不認識李獻臣呢,聽說今年秋獵他拔得頭籌,連聖上都對他青睞有加呢。你們說真是奇了,這容二公子有名的紈絝無才,他的臣子倒是文武皆通。他還成天把李獻臣帶在身邊,好像唯恐不對比不知道他無能一樣。」
樹下幾個人都哈哈大笑起來。容探被他們說的有些害臊,本來想教訓他們兩句,到底還是忍住了,只把垂著的腳縮了回來,抱著酒罈子往樹上一靠。
這種話他已經不是頭一回聽說了,聽了臊一會也就完了。他對這個不甚在意,何況李牧確實是個優秀的人,連他也是心悅誠服的,比不上李牧?那很正常!
他不在意,不代表別人不在意。
「你們這群王八蛋,就知道背後嘰嘰歪歪,剛才在席上,你們癩皮狗似的纏著我家公子的樣子你們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