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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劉徹送給劉安一隻拐杖,給上年紀的諸侯送拐杖算是一個傳統,表示尊重,意思是年齡大了,以後就不用車馬勞頓來長安朝拜了。估計就是劉徹嫌他煩,不想見他了。

  外甥女兒的事兒還沒過去幾天,淮南國又出動靜了。

  劉安座下一個郎中,雷被,來長安上書:我有冤要訴!

  1)淮南大案(1)

  長安城有個公車署辦公室,有一項職責是接待民間上訪,或曰上書,就是後世說的公車上書。皇帝如果有興趣,興許會見一見當事人,比如主父偃;如果沒興趣,大概就是泥牛入海了,在長安等一年都不帶回音兒的;如果皇帝覺得應該處理一下,比如告狀什麼的,一般會打給相關部門去辦。

  雷被的案子涉及到淮南王,這屬于敏感詞彙,很快報到劉徹手裡。這份上書的內容很蹊蹺,雷被在裡邊說他想從軍去打匈奴,淮南王卻橫加阻攔,他是從淮南國逃到長安來訴冤的。

  任何人想從軍都可以來長安報名,這是劉徹親手簽發的詔書,紅頭文,發往全國所有郡縣諸侯。當然這份詔書是有背景的,跟匈奴在打仗嘛。

  我鼓勵從軍,你阻攔,這不跟我對著幹嗎?這個淮南王沒毛病吧?

  現在看好像是真有點毛病。要查。劉徹把案子打給廷尉署處理。

  廷尉署把雷被傳來問訊,基本上把本案來去了解差不多。雷被和劉安的太子劉遷比劍,不慎誤傷了他,致使劉遷懷恨在心。雷被擔心自己被劉遷殺掉,所以想離開淮南國,躲一躲。雷被認為離開淮南國最好的藉口就是去報名打匈奴,因為這是皇帝提倡和鼓勵的,想來劉安不敢不放人。但是劉遷已經提早給劉安打好了招呼,而這個劉安是個溺愛孩子的人,所以雷被被攔住了,意思就是,你傷了我兒子,就這麼一走了之算什麼道理。並且撤了雷被的職,以示懲罰。但也就如此了,劉安並非狠心之人,不是一定要殺了雷被怎樣怎樣。

  但是雷被是擔心自己這條命的,後來他找到機會潛逃出境,來到長安,上書自明。雷被不指望別的,不指望長安能替他出氣,他只想去從軍打匈奴,他寧願上戰場也不想膽戰心驚呆在淮南國。

  案情調查報告送到劉徹手裡。這是涉及到諸侯的問題,劉徹肯定是不會蓋過去的,一定要處理。劉徹的指示很簡單,你們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並且額外關照,特別安排了離淮南國很近的河南郡,給廷尉署跑腿兒。人犯往來,傳遞文件,都是河南郡的事兒,廷尉署發號施令。

  既然這個案子是淮南王阻止雷被從軍,劉安有過錯,最直接的當然就是把劉安抓來問問。但這是句玩笑話,劉安是一方諸侯,老王爺,皇帝送過拐棍的人,誰敢去抓。那隻好去抓淮南太子劉遷了,反正事情是因他而起,讓他協助調查也是正當要求。抓人當然由河南郡負責,河南郡很難辦,跑到淮南國去抓人家太子,這叫什麼破差事。於是河南郡扯皮,找到壽春縣,壽春縣是淮南國都城所在,讓壽春縣出面抓人,說這可是長安廷尉署的命令,怎麼做你看著辦。壽春縣大罵河南郡王八蛋。

  壽春縣更難辦,比河南郡還難辦。因為壽春縣是淮南國的領土,縣令縣丞都是劉安任命的,抓人的事壽春縣丞具體負責,縣丞都要愁死了。一邊是長安來的命令,要抓劉建,那邊等著要人;一邊是自己的地頭蛇老大,老闆,要靠他吃飯的,哪有下屬抓老闆兒子的。縣丞就在那兒拖著,能拖一天是一天。

  這個情形就讓淮南國丞相很不爽,我們知道諸侯丞相都是中央政府任命的,他肯定支持廷尉署,越早抓到劉建越好,所以他去把壽春縣丞罵了一頓,你怎麼還不動手抓人,你有多少腦袋敢抗廷尉署的令。

  此時畫面應該分屏並定格,廷尉署占一塊屏,河南郡一塊,淮南國一塊,淮南丞相一塊,中間是壽春縣。中央、地方、諸侯全了。當時的政治局勢,看這一幀定格畫面就夠了。

  1)淮南大案(2)

  中央到地方,政令暢通無阻;

  郡的地位遠遠不如諸侯——這也不奇怪,諸侯都姓劉;

  中央到諸侯,有可能政令不通;

  諸侯和中央關係不好;

  諸侯國王室和諸侯國政府(由中央負責給組織的),關係很差;

  各諸侯國的真正老大還是王,中央政府對諸侯的控制力度不夠;

  但是局勢會變化,畫面一秒鐘會跑掉24格,都很快。劉徹對諸侯國內外兼施,先是推恩令,再又滅燕滅齊,劉安腦袋足夠清醒的話,他應該看出時代變了,應該低調,應該狠狠心把自己兒子送出去。劉安人很聰明,也不是沒危機意識,可惜他太愛這個兒子了,愛得沒有原則,所以一怒之下,他把淮南丞相告了,一份狀子送到劉徹那裡,說這個淮南丞相在他國內作亂,你得把他弄回去。

  劉徹覺得很好奇,呀?淮南國又出事兒了,很好,我奉陪到底。廷尉署,再壓給你一個案子,去查吧。

  劉安告了丞相的狀,忽然後悔了。丞相可是長安派來的人,我怎麼把他給告了?!

  劉安嚇得不得了,派人去長安探聽這個案子的進展,一有風聲趕緊報到淮南國。

  劉安收到的第一條消息是:長安輿論對淮南王一片殺聲。

  老頭子嚇得癱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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