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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湖廣管理驛傳鹽法道,與行鹽事務密切相關。順治十二年湖廣驛傳鹽法道為於時躍,當時湖廣每年“金粟仰給吳楚凡百餘萬,公檄行數千里外,越洞庭、瀟湘,溯流而上,過分水嶺,艫舳相銜,不致乏絕。”又“兵略夙嫻,在行間久御諸將帥,恩威互濟,如指臂腹心。”[181]可見上下合作愉快,後升任廣西巡撫,由曾在江南任職的分巡上荊南道卞三元接任,“湖廣用兵之區,更需疏引招商,行鹽利民。”[182]他們兩人對湖廣軍前販鹽之事定然多有貢獻。
(5)辦理各項軍前庶務
長沙幕府成員,當然是辦理湖廣軍前各項庶務的最佳人選。糧餉收發、轉運、草豆收貯、支放、買馬、修城、築路、整頓驛站等等,都由幕府人員上下其手、前後照料、四處支應。
順治十二年蔣應泰出任寧鄉知縣,整頓驛站、“杜派民馬”成為一項頗有遺響的益政[183];湖廣驛傳鹽法道於時躍因為驛站關係到軍情塘報,全力清查整頓,“裒多益寡,驛站漸有起色。”[184]至於洪氏最初派到各地管理地方的幕僚,大多將修復當地驛站作為要務辦理,長沙驛站經過洪氏親自整頓之後,運轉有效[185]。甚至幕僚的部下也以買馬招兵為己任,得到洪氏鼓勵[186]。另如黃中通出任永州知府,除轉輸軍餉之外,也曾與張道澄等一起修理東安、衡陽等地的城牆。
凡此種種,都屬軍前庶務,是戰備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與洪承疇在湖廣前線布置的軍事防禦體系又有直接關係,因此,軍事防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不能不說也有長沙幕府的一份功勞。
注釋:
[126] 宋世煦:《耒陽縣誌》卷4之5《武功·實任》。案:文中順治五年為順治十二年之誤。
[127] 《洪承疇章奏文冊彙輯》第154頁,順治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特舉旗下積勞官員擬補極邊要缺事揭帖》。
[128] 《明清檔案》第25冊,A25-92,順治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之一《五省經略洪承疇題報湖北招撫有功縣官職名》記載:“查得招撫投誠偽將軍李有實等案內麻城、黃陂等縣各知縣皆系黃州府所屬”。
[129] 王葆心:《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1,《形勢編》第23頁、《鄂寨編》第33頁,載《明清史料彙編》第七集,第四冊,台灣文海出版社影印晦堂叢書本。
[130] 《十朝詩乘》卷2,第15頁。
[131] 余晉芳:《麻城縣誌前編》卷9《耆舊·文學·明·曹胤昌》,民國二十四年鉛印本。楊鳳苞:《秋室集》卷5《曹石霞紀略》,第29頁,光緒九年陸氏刻本。案:楊鳳苞記其“順治八年潛歸里”,概指雲南之行。因為早在順治二年他已經在家鄉組織山寨武裝了。
[132] 閔爾昌:《碑傳集補》卷35《曹應昌傳》,第1464-146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1月版。案:閔爾昌避雍正諱,以“胤”為“應”。
[133] 以上未指明出處者,均見《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1,《鄂寨編》,第63-65頁。
[134] 劉恭冕:《黃岡縣誌》卷24,《兵事》記載:康熙十三年冬,“于成龍牒知士榮據黃土坳,乃遣諸生張本恕等徵集鄉勇分守山隘”,光緒八年刊本。
[135] 《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247-248頁,順治十年八月初十佚名題本《孫可望進軍湖南湖北易道亨李有實等起而響應及其失敗情形》。
[136] 李有實投誠後,他的兒子李森,“匿東山,倔強如故”,還有黃岡永寧鄉人何士勝、士榮兄弟“預此次東山之役,解散後,其兄弟乃走長沙,與吳三桂通。未幾,士勝沒,士榮仍在長沙觀釁。”(《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1《鄂寨編》第65頁。)後來,何士榮乘三藩之亂,在黃岡再次發動山寨武裝抗清,最終被于成龍平定。聯繫前後事實,李有實投誠是否別有企圖,確實值得懷疑。
[137] 《洪承疇章奏文冊彙輯》第128頁,順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軍前十二年分收支兵馬錢糧事揭帖》。
[138] 李來章:《連陽八排風土記》第111-112頁,“馬寶結瑤據縣”,中山大學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139] 《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165頁,順治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經略洪承疇揭帖》;《明清檔案》第29冊,A29-85,同日《五省經略洪承疇揭報偽官投誠分別安插並招撫有功各官請准敘錄》。
[140] 《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163頁,《兵部題本》,《明清檔案》第28冊,A28-21,順治十三年六月(日不詳)之八《兵部揭覆鄖襄增兵事宜並請內院撰給武將敕書關防》。
[141] 《清代檔案史料從編》第六輯,第194頁,順治十年七月二十一日《祖澤遠為會剿農民軍機宜事揭帖》,中華書局1980年8月版。
[142] 《明清檔案》第30冊,A30-12,順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二《五省經略洪承疇揭報投誠文職姓名並請准照例降授》。
[143] 《明清檔案》第23冊,A23-4,順治十二年四月《鄖陽撫治胡全才揭報偽將奉詔來歸分別獎賞》。
[144] 《明清檔案》第27冊,A27-61,順治十三年五月之十三《鄖陽撫治胡全才揭報殲滅姚黃積寇並請優敘有功》中提到:“剿殺姚黃等賊,燒毀賊營房萬餘間,盔甲五千餘副,招撫偽總副參游52員,兵民男婦11350名,敖爾吉男婦552名。”。
(5)辦理各項軍前庶務
長沙幕府成員,當然是辦理湖廣軍前各項庶務的最佳人選。糧餉收發、轉運、草豆收貯、支放、買馬、修城、築路、整頓驛站等等,都由幕府人員上下其手、前後照料、四處支應。
順治十二年蔣應泰出任寧鄉知縣,整頓驛站、“杜派民馬”成為一項頗有遺響的益政[183];湖廣驛傳鹽法道於時躍因為驛站關係到軍情塘報,全力清查整頓,“裒多益寡,驛站漸有起色。”[184]至於洪氏最初派到各地管理地方的幕僚,大多將修復當地驛站作為要務辦理,長沙驛站經過洪氏親自整頓之後,運轉有效[185]。甚至幕僚的部下也以買馬招兵為己任,得到洪氏鼓勵[186]。另如黃中通出任永州知府,除轉輸軍餉之外,也曾與張道澄等一起修理東安、衡陽等地的城牆。
凡此種種,都屬軍前庶務,是戰備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與洪承疇在湖廣前線布置的軍事防禦體系又有直接關係,因此,軍事防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不能不說也有長沙幕府的一份功勞。
注釋:
[126] 宋世煦:《耒陽縣誌》卷4之5《武功·實任》。案:文中順治五年為順治十二年之誤。
[127] 《洪承疇章奏文冊彙輯》第154頁,順治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特舉旗下積勞官員擬補極邊要缺事揭帖》。
[128] 《明清檔案》第25冊,A25-92,順治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之一《五省經略洪承疇題報湖北招撫有功縣官職名》記載:“查得招撫投誠偽將軍李有實等案內麻城、黃陂等縣各知縣皆系黃州府所屬”。
[129] 王葆心:《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1,《形勢編》第23頁、《鄂寨編》第33頁,載《明清史料彙編》第七集,第四冊,台灣文海出版社影印晦堂叢書本。
[130] 《十朝詩乘》卷2,第15頁。
[131] 余晉芳:《麻城縣誌前編》卷9《耆舊·文學·明·曹胤昌》,民國二十四年鉛印本。楊鳳苞:《秋室集》卷5《曹石霞紀略》,第29頁,光緒九年陸氏刻本。案:楊鳳苞記其“順治八年潛歸里”,概指雲南之行。因為早在順治二年他已經在家鄉組織山寨武裝了。
[132] 閔爾昌:《碑傳集補》卷35《曹應昌傳》,第1464-146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1月版。案:閔爾昌避雍正諱,以“胤”為“應”。
[133] 以上未指明出處者,均見《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1,《鄂寨編》,第63-65頁。
[134] 劉恭冕:《黃岡縣誌》卷24,《兵事》記載:康熙十三年冬,“于成龍牒知士榮據黃土坳,乃遣諸生張本恕等徵集鄉勇分守山隘”,光緒八年刊本。
[135] 《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247-248頁,順治十年八月初十佚名題本《孫可望進軍湖南湖北易道亨李有實等起而響應及其失敗情形》。
[136] 李有實投誠後,他的兒子李森,“匿東山,倔強如故”,還有黃岡永寧鄉人何士勝、士榮兄弟“預此次東山之役,解散後,其兄弟乃走長沙,與吳三桂通。未幾,士勝沒,士榮仍在長沙觀釁。”(《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1《鄂寨編》第65頁。)後來,何士榮乘三藩之亂,在黃岡再次發動山寨武裝抗清,最終被于成龍平定。聯繫前後事實,李有實投誠是否別有企圖,確實值得懷疑。
[137] 《洪承疇章奏文冊彙輯》第128頁,順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軍前十二年分收支兵馬錢糧事揭帖》。
[138] 李來章:《連陽八排風土記》第111-112頁,“馬寶結瑤據縣”,中山大學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139] 《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165頁,順治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經略洪承疇揭帖》;《明清檔案》第29冊,A29-85,同日《五省經略洪承疇揭報偽官投誠分別安插並招撫有功各官請准敘錄》。
[140] 《明清史料》丙編,第二本,第163頁,《兵部題本》,《明清檔案》第28冊,A28-21,順治十三年六月(日不詳)之八《兵部揭覆鄖襄增兵事宜並請內院撰給武將敕書關防》。
[141] 《清代檔案史料從編》第六輯,第194頁,順治十年七月二十一日《祖澤遠為會剿農民軍機宜事揭帖》,中華書局1980年8月版。
[142] 《明清檔案》第30冊,A30-12,順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二《五省經略洪承疇揭報投誠文職姓名並請准照例降授》。
[143] 《明清檔案》第23冊,A23-4,順治十二年四月《鄖陽撫治胡全才揭報偽將奉詔來歸分別獎賞》。
[144] 《明清檔案》第27冊,A27-61,順治十三年五月之十三《鄖陽撫治胡全才揭報殲滅姚黃積寇並請優敘有功》中提到:“剿殺姚黃等賊,燒毀賊營房萬餘間,盔甲五千餘副,招撫偽總副參游52員,兵民男婦11350名,敖爾吉男婦55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