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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手去天堂之前,我最留戀的是愛情。我的愛情像白紙,上面還沒有畫出最美的圖案。再見了,小伙子。希望你能仔細看看我寄給你的這幾張相片,相片上的玲玲是玲玲最美麗的時刻。劉健,無法否認,我喜歡你,但我總覺得這並不是真愛。這只是一種感覺,乾脆說這是一種錯覺。什麼樣的人才是我的真愛?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零。

  我愛的不是人,所有的人都是惡劣的,沒有任何人是美好的,我自己也包括在內。我最願意與我的貓咪共度今生,但我又擔心它會先我而去。現在我不用為這個問題擔心了,今晚貓咪將與我一同遠去,去那個安靜極了的地方。我想天堂里應該是安靜極了的。

  子夜馬上就要來到,媽媽又催我關燈睡覺了。我偉大又可憐的父親已經打響了沉重鼾聲。我馬上就要擱下手中的筆,熄滅燈,把脖子伸進繩索。繩子正在我面前微微晃動,像是朋友朝我招手。我給自己化了濃妝,我畫妝的樣子真難看。現在我身上穿的是一件新買的紅色連衣裙,聽人說穿紅衣服在子夜懸樑自盡就可以變成厲鬼。我要變成厲鬼,在教育部門飛翔。

  “十六分之二拍”的事情怎麼樣了?該有些眉目了吧?

  最後,叮囑你愛惜身體,同時也請你為我唱出Eric Clapton的《淚灑天堂》。這是一首特別好聽的歌,我很喜歡。我會在天堂里聆聽,還會和著你的琴聲,喜悅地歌唱。

  祝好最後的玲玲

  19988.29 我從床上艱難地爬起,背上木琴迎著月光,蹣蹣跚跚地走出團部大院,去街頭酒吧。

  路上,我一會兒看見玲玲在空中飛舞著向我招手,一會兒又看到幾個長了兩隻腦袋的行人怒氣沖沖地問我長眼睛沒有?酒吧里人聲嘈雜,善男信女們在音樂中吆五喝六。我找了個稍微安靜的角落裡坐了一會兒又走出來,在酒吧門口的雜貨店裡問老伯伯有白酒否?

  我揣著烈酒回到酒吧,頭靠著牆壁上的冰涼鐵飾,把白酒與啤酒摻在一起,一杯接一杯地咽進肚裡。鄰座的一位小女生看見了,朝我擠擠眼睛招招手,說,嗨,兵哥,怎麼一個人出來喝悶酒啊?為什麼不帶女友?

  我說,她死了!你為什麼還活著?!

  小女生笑得前俯後仰,說,哈哈,我為什麼還活著?簡單,連死都不怕,我為什麼害怕活著呢?

  …………

  酒吧快要打烊之際,我酩酊大醉,走到吧檯問DJ有沒有Eric Clapton的《淚灑天堂》?

  DJ搖了搖頭。酒吧老闆走到我面前,說,要打烊了。

  我固執地站在吧檯,不願離開。酒吧老闆問我,還要點兒什麼嗎?

  我說要點兒音樂,然後背著琴踉踉蹌蹌地奔上舞台,邊走邊狂叫:你們願意聽我唱歌嗎?

  DJ把我的琴插進調音台,還在舞台上為我打出紅,說,兵哥,悠著點兒?

  我坐在紅得像血一樣的舞台上,對著家鄉的方向,聲嘶力竭地歌唱: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ould It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

  …… ★:如果在天堂相遇

  你還會記得我的名字嗎?

  如果在天堂相遇

  一切還會和從前一樣嗎?

  我必須變得堅強並且一如既往

  因為我知道自己不是生活在天堂

  …………

  第四部分為什麼我有了今天這副德性

  好事逢雙。

  劉健鄭重宣告:“十六分之二拍”,夭折。

  沒有旁觀者,也沒有哀樂在我的宣告過後響起。

  只有我的心靈在默默哭泣,哭泣積鬱多年卻又放棄了的夢想。

  其實早在來到機關的第一個星期,我就覺得“十六分之二拍”離夭折不遠了。

  還記得嗎,我曾在大禮堂的舞台上做了無比混帳的美夢。人們常說,夢是反的。可我硬是違背著夢的暗示,把“十六分之二拍”撐到今天,直到再也撐不下去——機關軍官早已對我的音樂厭惡透頂,乾脆說他們從來就沒對我的音樂感興趣過,尤其是我的左鄰右舍。起初我以為他們對音樂缺乏興趣是因為他們有比音樂更感興趣的事情,直到今天我仍沒發現除了軍餉之外,他們還對什麼事情感興趣。

  每當我彈琴,樓上的軍官就跺腳表示抗議,琴瑟之音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對於軍官的抗議,我高掛免戰牌,不理不睬。心理學上有“認可心理”這一說法,我想過段時間他們就會習慣。誰知一段又一段時間過後,他們不但沒有習慣,反而向股長打了小報告。

  報告中說,宣傳股戰士劉健快把家屬房給震塌了。

  股長找我談話,我對股長說,如果家屬房真的塌了,一定是他們用腳跺塌的。

  股長嚴厲批評了我。此後每當樓上軍官跺腳抗議,我便住手,不與他們發生正面衝突。

  我儘量維持官兵之間的團結,但磨擦最終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前天晚上,我一個人在宿舍里喝下半瓶白酒之後,腦子裡忽然又有了歌唱的欲望。我關上門窗撫琴高歌。一曲還沒唱完,樓上的軍官又把腳跺得震天響了。那會兒我的情緒壞極了,乘著酒勁兒衝到樓上,問他們到底是不喜歡音樂還是腳癢?如果是不喜歡音樂,您明著說一聲兒不就是了,何必拿房子撒氣?要是腳癢,你他媽的就給我到邊境線上的雷場跺去吧,那兒比這兒刺激多了,一跺一炸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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