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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伯陽家在京口,宅東有一冢,傳雲是魯肅墓。(王)伯陽婦,郗鑒兄女也,喪,王平墓以葬。後數日,(王)伯陽晝坐廳上,見一貴人乘肩輿,侍人數百,人馬絡繹。遙來謂日:“身是魯子敬,君何故毀吾冢?”因目左右牽下床,以刀銥擊之數百而去。絕而復甦,被擊處皆發疽潰。數日而死。這則故事就非常直接地說明了王伯陽占用了魯肅的墓來葬他的妻子。

  考古發掘中,同樣也可以看到因占用前代墓室而“將遠年之墳盜發”的實例。例如,江蘇徐州茅村發現的一座畫像石墓,主持清理的考古學者指出,整個墓室結構中有兩處值得注意的現象:一處是墓門及其附近的建築。現存入口處封門的石板,寬度雖大於墓門,但高度短1厘米,因此與橫額及墓頂無法吻合。“壓在東壁下面的石條,經過加工,並在稜角上刻成凹弧;壓在上面的橫額,左右兩端各短2厘米,無法與其它兩橫額相銜接,而且是四條橫額中唯一不刻畫像的一塊。從這些現象分析,估計不是原來的建築,是後來重新拼湊上去的。”另一處是墓頂。“現存墓頂都是打開的,前室全部揭走,後室僅存三層,部分殘段落在墓底,砸下來的碎石遍滿底部。”此外,墓內隨葬器物不僅破碎、殘缺,而且位置混亂。“這些現象都證明,此墓早期遭受了較大的破壞。”從墓室結構和畫像石的內容看,其建造年代應當斷為東漢晚期。然而墓中出土隨葬器物,如陶俑、銅簪、瓷碗等均為唐代風格。特別是出土錢幣5枚,其中“開元通寶”4枚,“天佑通寶”1枚,均為唐代錢幣,其中“天佑通寶”鑄行年代在晚唐。墓中隨葬品的年代,大致確定在唐代天佑年間。考古工作者根據諸種現象分析說,“此墓的石築結構及畫像石是東漢的原石原建,晚唐時,利用此墓室重新下葬,故後室均為唐代隨葬物。”這應當看作比較典型的占用前代墓室的例證。

  盜墓者的特殊追求

  對隨葬品的特殊追求,是我們在分析盜墓者盜墓動機時不得不考慮的一個因素。清人俞樾在《茶香室三鈔》中的《陶隱居墓》條說到南朝名士陶弘景墓被盜掘一事:

  明李日華《六硯齋筆記》云:宋元佑中,有中貴羅淳一,學道華陽,意(陶)隱居之藏有丹砂異書,一日穴墓,唯鐵繩懸一空棺,相次成文,日:“華陽隱居幽館,勝力菩薩捨身。釋迦佛陀弟子,太上道君之臣。修上乘之六道,……游太空以模神。”書跡神妙,是(陶)隱居手書。墓既開,遂摹此文以傳。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宋元佑初年,有一位名叫羅淳一的人入山修道。他經常聽茅山道士私下議論說:“陶隱居幽館之中寶藏甚多,有丹砂和奇書!”所謂“幽館”就是道人藏遺蛻的墓穴。羅淳一聽得有這樣的消息,忍耐不住,就學那盜墓賊的伎倆。一日他竟然打開了隱居幽館的墓道,鑽到裡面用火種照著細細觀察:只見鐵索懸一空棺,內存盂和鏡各一件,這些都是道士靖室中必備之物,再看墓壙環繞,相次成文。隱起壁上之文曰:“華陽隱居幽館,勝力菩薩,捨身菩薩,捨身釋迦佛陀弟子,太上道君之臣,修上乘之六度,……之三真,息靈岳以委跡,游太空以棲神!”書跡頗為神妙,於是就臨摹下來,用來流傳後世。羅淳一盜掘陶弘景墓的目的原本是索求“丹砂異書”,而得到神妙書跡,也堪稱盜墓史上的奇聞。

  盜墓所求甚為奇特的一例,又有南朝宋劉敬叔《異苑》卷七中所說到的:

  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昌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之。盜墓者竟然把“殭屍人肉”分割然後當作藥來吃,真是駭人聽聞。類似的記載還有元代“木乃伊”可治癒“損折肢體”的傳說,與“殭屍人肉堪為藥”的迷信如出一轍。

  盜墓者的病態嗜好

  以盜墓為嗜好的現象,較早的實例,當然是《西京雜記》卷六所謂“廣川王(劉)去,好聚無賴少年,遊獵畢弋無度,國內冢藏,一皆發掘”,以及“王所發冢墓不可勝數,其奇異者百數焉”的記載。

  在廣川王劉去的封地內有很多春秋戰國時期的古墓群,劉去平時喜好聚集一些無聊少年一起遊玩打獵。封國內的古墓,全都被他挖掘過。劉去盜墓並不總能滿載而歸,有時候也是收穫甚小。但他只在乎盜墓遊戲的過程,結果怎樣他並不怎麼放在心上。

  《王玄謨傳》中記載南朝宋時下邳太守王玄象“好發冢,地無完槨。”《陳宗室諸王列傳·始興王叔陵》所記載“(陳)叔陵又好開發冢墓,……日月相接。晝伏夜遊,”的情形,盜墓就更不是為財物了,不然也不會把人的骨頭盜回來日夜在手上把玩了。因此說,這類盜墓者,旨不在財,不過是為了滿足他們那病態的嗜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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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高一尺:墓主的防盜手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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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書·琳傳》里就記述了這樣一段君臣對話:“帝問琳曰:漢陵中物,何乃多耶·琳對曰: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國家三分之一的財政收入都用於為帝王造墓,其埋入地下的財富之多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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