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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中說到安史之亂時,薛願指揮的潁川保衛戰,“自至德元年正月至十一月,賊晝夜攻之不息,距城百里,廬舍墳墓林樹開發斬徹殆盡,而外援無至。”可知“墳墓”中的材木也被“開發”用以構築禦敵工事,充作城防工具。唐詩有“荒墳開作瓮城培”句,說明這一情形在當時可能是相當普遍的。

  唐代取墓磚築城的事情,在明人筆記同樣可以看到實例的記載。如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寫道:“正德四年,南京太監石岩者,營治壽穴,苦乏大磚。或獻言,雲近處古冢磚奇大。遂拆以充用。視其碣,乃介甫也。”有誰人會想到,北宋名相王安石墓葬所用墓磚,歷時423年之後,竟然被明朝太監築墓時掘取,“拆以充用”。

  在河南南陽的考古發掘資料中,還可以直接看到晉人發掘漢墓,並利用漢畫像石作建墓材料的實例。1962年3月,考古學家在清理一個位於南陽東關外商業局院內的墓葬,墓中出土隨葬器物均為晉代遺物,而作為墓室建築材料的畫像石,其題材和造型藝術卻表現出漢代風格。清理簡報的執筆者認為,“從某些畫像石在這座墓葬中的位置來看,顯然是晉代人利用了漢代畫像石刻作為建墓石材。例如墓頂石5上面浮雕一朱雀尾巴和一青龍前半軀,顯然是一幅畫像的一半。墓頂石7是一條狀長石,上面浮雕一執答的守門侍吏,這在一般漢代畫像石墓中是作為門柱用的,然而在這座墓中,卻充作蓋頂用了。這些事例足以證明後人建墓而利用前人的遺物。”

  如果說利用墓葬磚石材料而盜掘古墓還可以理解的話,而因異乎尋常的要求取墓上封土致使楊貴妃墓受到破壞,也許就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楊貴妃墓位於陝西興平馬嵬坡。其陵園小巧玲瓏,進門正面是一座三間仿古式獻殿,穿越獻殿就是墓冢,占地約一公畝,高約三米,墓家冢以青磚包砌。在墓東、西、北三面有迴廊,鑲嵌有大小不等的石碑,刻有歷史名人的遊記和題詠。因當地傳說婦女用貴妃墓上的土搽臉,可去掉臉上的黑斑,使面部肌肉細膩白嫩,因此其墓土被稱為“貴妃粉”,遠近婦女爭相以土搽臉,連遊人也要帶包墓土回去,於是墓堆越來越小。守墓人不斷給墓堆添土,但不久又被人取光。為了保護墳墓,只好用青磚將其包砌,防止人們繼續在貴妃墓上取土。

  對墓主個人的政治懲罰

  發掘政敵及政敵家族的冢墓,在中國古代權爭中曾經被作為厭服對方的極其有力的手段。因此說,掘墓,有時又是一種政治懲罰與政治迫害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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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與死人過不去:盜墓的原因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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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志》卷六《魏書·董卓傳》裴松之注引《英雄記》說:“(董卓),發何苗棺,出其屍,枝解節棄於道邊。”說的就是董卓專政,曾經發掘車騎將軍何苗的墓葬以發泄政治仇恨的事情。

  《晉書》中《王機傳》說,王機割據廣州,陶侃遣督護許高征討,王機軍敗退,病死於道。“(許)高掘出其屍斬首。”也是以掘墓宣示政治懲罰的史例之一。

  《南史》中記載:帝自以為昔在東宮,不為孝武所愛,及即位,將掘景寧陵,太史言於帝不利而止。乃縱糞於陵,肆罵孝武帝為「齄奴」,又遣發殷貴嬪墓,忿其為孝武所寵。初,貴嬪薨,武帝為造新安寺,乃遣壞之。又欲誅諸遠近僧尼。辛丑,免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為庶人,賜死。因為父親生前沒有給自己足夠的愛護,竟然要掘父親的陵墓,被人制止之後,又發掘其父所寵女子之墓的行為,雖然是表現皇族中親情隔膜之重及父子仇恨之深,可是也說明了掘墓也有泄個人私憤的目的。

  南朝蕭梁時代,在梁元帝蕭繹與岳陽王蕭備的戰爭中,有相互發掘墳墓以發瀉憤慨的史例。後唐莊宗李存勖滅後梁,曾經有掘後梁太祖朱溫墓的奇想。

  在這方面,發生在清朝雍正年間,因為無辜受牽連而被戮屍的呂留良應該是更具有典型意義的。

  有個湖南人曾靜,偶然見到呂留良的文章,對呂留良的學問十分敬佩,就派了個學生張熙,從湖南跑到呂留良的老家浙江去打聽他遺留下來的文稿。張熙一到浙江,不但打聽到文稿的下落,還找到呂留良的兩個學生。張熙跟他們一談,很合得來。於是他回去向曾靜匯報後,曾靜就約兩人見了面,四個人議論起清朝統治,都十分憤慨。於是大家就秘密商量,怎麼想辦法推翻清王朝。

  後來曾靜和張熙策動當時的川陝總督岳鍾琪謀反,結果被岳鍾琪告發。雍正親自審問曾靜等人,不過他認為曾靜等為“迂妄之輩”,決定予以赦免,呂留良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然而當時,呂留良及其兒子都已經死了,沒有辦法進行處罰,於是雍正就命人把呂留良的墳刨了,棺材劈了,還不解恨,又把呂留良的後代和他的兩個學生滿門抄斬。還有不少相信呂留良的讀書人也受到株連,被罰到邊遠地區充軍。

  占用墓壙

  歷史上還可以看到發掘前代墓葬之後,直接占用原有墓壙的實例。

  《太平廣記》卷三八九引《搜神記》有“王伯陽”故事,說到其因平毀古墓以葬而受到古墓墓主懲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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