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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東西,心裡不安靜。這兒的環境很好,小白菜已露頭了,書報雜誌什麼都有,這幾位幹部對我們也好,離開怪捨不得的。還有比這好的地方?我不敢想了。

  韓科長叫我們都給家寫封信,告訴離開了這裡,將來到了瀋陽再寫信。我猶豫了一下,給我的女兒關棣寫了一封信,告訴她我明天去瀋陽。這樣的信,她接到也不會高興,什麼時候出去也不說,寫信總是說“我很好”,“政府很寬大”,“不要惦念”,成了例行公事。把我的信拿出來一對照,除了日期不同,大致是一樣的。我不願寫這種不能給她帶來希望的信。這回寫了是應酬政府。不然叫政府看我這樣消極,與我所說樂觀的改造不是相矛盾嗎?

  上燈的時候,先把張大光提出去,接著又把李樹桂也提出去,我以為又是韓科長作個別談話。我與尚傳道整理書籍、包袱。過了半點多鐘,他們回來了。他們說:“政府派汽車把我們的老婆孩子都接來,在辦公室接見,隨便談了半點多鐘!”

  真想不到,張大光的老婆和兩個孩子都來了,坐在會客室的沙發上,大人孩子說說笑笑,李所長給倒茶,叫他們多談一會兒,像到親戚家一樣。真叫人感激得說不出話來。雖然我的家不在長春,可我同樣感到共產黨的溫暖。我後悔我的家為什麼沒有在長春呢。

  如果過去我們對人有點好處,一是把自己擺在前面,叫人家領我們的情,張張揚揚,那個樣子真討厭。而韓科長、李所長不多說,做出來的事,叫人一看心服口服。自然這一切是上級黨指導他們辦的,他們能完成黨的指示。這可謂指導的好,辦事辦的也好。一般情況來說,起解前是不應當泄漏機密的,可是出乎人的意料,明天解往瀋陽,今天就把家屬接來了。並且暢所欲言,大人孩子都是笑著分手的。

  上床之後,我思想很紊亂,想起在長春的一切,又憧憬著到瀋陽的情形……

  5月24日,吃過早飯,一輛敞篷汽車拉著我們開往火車站。一位警察幹部是這次列車的警衛負責人,他與我們一齊上了火車。

  別了長春!在這住了八年半,這回分手了。我是1947年11月24日從瀋陽乘飛機來的,這次是1956年5月24日乘火車走的。一來一往,個人和國家,甚至於世界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八年半也不算一個短時間,人生一輩子能有幾個8年半呢?這8年半的時間,比我過去33年的生活都重要,這8年半,給人民造成的危害最大,受到人民的寬大也較多。一方面痛恨自己,另一方面也感激共產黨對我的不殺之恩。

  在火車上,我迸除這些想法,與大家說笑打撲克,政府買了不少糖果罐頭。我們九個人在一起嘻嘻哈哈地談著玩著。韓科長也參加進來,介紹沿途上的一些建築物。這樣隨隨便便,除了車上那個警察幹部知道我們是犯人,別的乘客誰會知道我們是犯人呢?

  下午3點,到了瀋陽南站,下火車上汽車,遼寧公安廳的幹部等候在火車站。行李另有人負責運輸,這樣輕鬆的出門,在過去也是很少的。汽車往北行駛,到了北陵附近的一條街道,進了一個院子,有大門,小門──明白了,還是看守所!

  我們一一進屋,大高個李寓春、於澤霖、黃炳寰先進屋,我在最後面。我想幹什麼都要講運氣,按個高矮進屋,運氣好進的那個屋子的犯人脾氣好,沒有個性,生活在一起就無問題;如果都是好吵,好鬧的,“我說了算”的那一套,就夠傷腦筋的,說不定與他吵起來,犯錯誤。一切事情都有機會存在,這就是我的唯心想法。

  我被叫到第三號監房,沒有床都打地攤,小窗戶像倉庫的窗戶。咳,這與吉林公安廳看守所差遠了。屋內有四個人,右邊第二個鋪位沒有人住,露出了草墊子,不用說這是給我留的。我把鞋脫了坐在上面,這四個人事後知道是張國泰、姜明文、鄭明新和李衍濤。我一坐下,他們都看我。從他們的驚異眼光里,我意識到,怎麼來了一個小孩!盜竊犯?不能,這些人都是少將以上的反動派,他的歲數也不對呀?他是幹什麼的?

  我坐了一會兒,他們問我從哪來的?我告訴了他們。他們又問都有誰來?我也告訴了他們。接著他們問我年齡,我說:“41歲。”他們說“沒有”,“只不過30左右”,我笑了。

  晚飯吃的高粱米,菜里有點肉,倒也挺好吃。飯後,我們又到看守所去登記。在那兒看到了韓科長,我們對韓科長說,這裡不如長春。黃炳寰說:“這裡郵信,要自己買郵票。”一句話,這裡比不上長春。韓科長說:“習慣了就好了。”

  第二天早晨起來,到院裡運動,看到了陳旭東①。有許多人以為陳旭東與我一定認識,並且還有工作關係。可是我們倆僅見過一面,那是1945年“九?三”勝利之後,我在北京當“北平肅奸委員會”總務科科長。12月底有一天到機場去送人,遇到了陳旭東和他老婆。他們要飛錦州,有個張科長給我們介紹了一下,打了個招呼就分手了。以後再也沒見面,工作上也沒來往。到這以後,別人問我,我說見過,問他,他說忘了。今天早上一見,哈哈大笑,不成想在這會合了。我們這9個人與這裡的人相識的不少,尤其東北籍的,講武堂的多,舊同事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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