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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識分子放棄了正統的儒家觀念,則王朝的安全會立即受到威脅。知識分子在政治上是政府中的各級官員,在經濟上是中等以上的地主,因而也是這個社會的真正主人。而正統的儒家觀念又是維繫他們的紐帶,除此而外,再無別的因素足以使他們相聚一堂,和衷共濟。所以李蟄在晚年被捕入獄,雖然也被指控為行為不檢,但審判官在審訊的時候對此並不斤斤計築所注意的乃是他"惑世誣民"的著作。李蟄本人也早就預感到了這一點。他把他的一部著作題為《焚書人》意思是早晚必將付之一炬;另一部著作題為《藏書人》意思是有干時議,必須藏之名山,等待適當的時機再行傳播。
李蟄與耿定向決裂以後,隨即公布了他寫給耿定向的函件,指斥他的虛偽。耿定向以眼還眼,如法炮製,也把他寫給另一位朋友的信廣為抄傳,信上說:"昔顏山農(顏鈞)於講學會中忽起就地打滾,曰:"試看我良知!"士友至今傳為笑柄。"在這一似乎是漫不經意的開場之後,他跟著就指出,李蟄的種種古怪行為,無非是就地打滾之意,目的在於不受拘檢,參會禪機。但是耿定向又不無惡意地提到,李蟄曾經強迫他的幼弟押妓,還提到李蟄有一次率領僧眾,跑到一個寡婦的臥室里化緣。在耿定向看來,這些放蕩的行為,也是李蟄以良知為主宰,尋求頓悟的方法,與顏山農的就地打滾無異。
李蟄在1587年對這種攻擊作出答辯。除了關於寡婦的事件以外,他對自己的不拘形跡毫不掩飾。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對"就地打滾"的評論。他說,他從來沒有聽到過這一故事,如果真有這件事,只能證明顏山農確實參透了"良知真趣"。他又說:"世間打滾人何限?日夜無休時。大庭廣眾之中,漁事權貴人以保一日之榮;暗室屋漏之內,為奴顏婢膝事以幸一時之寵。無人不滾,無時不然,無一刻不打滾。"當一個人真能領悟到打滾的真趣,則另有境界,此即"當打滾時,內不見已,外不見人,無美於中,無丑於外,不背而身不獲,行庭而人不見,內外兩忘,身心如一。難矣,難矣!"他認為耿定向的恥笑無損於顏山農,"即千笑萬笑、百年笑千年笑,山農不理也。何也?佛法原不為庸眾說也,原不為不可語上者說也,原不以恐人笑不敢說而止也"。
以上一段公案,可以看作當時心學派反對理學派的一個事例。李蟄與耿定向的個性不同,但是他們之間互相嘲諷侮弄,已經超出了個性的衝突。其中的微妙之處,乃是耿定向並不屬於正統的理學派,而是和李蟄同屬心學派中的泰州學派。僅僅在攻擊李蟄"未信先抗'這個問題上,他的立場近似於理學派。
心學的發展在明代進入高潮。由於王陽明的創造發揮,這種思想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王陽明原來也屬於朱熹的信徒,據他自己說,他曾經按照朱熹的方法格物,坐在竹子之前冥思苦想。但是格來格去,始終沒有格出一個所以然,自己反而為此病倒。這個故事反映了他相信物質之理和道德之理相通,但是他沒有接受理學的類比方法。既然此路不通,他就另闢蹊徑,最後終於悟出一個道理,即宇宙間各種事物的"有",完全出於個人心理上的反映,比如花開花落,如果不被人所看見,花就與心"同歸於寂"。所謂天理,就是先天存在於各人心中的、最高尚的原則。忠孝是天理,也是心中自然而然產生的觀念。
王陽明受過佛家思想的影響,他的宇宙觀也屬於一無論。他的所謂"良知",是自然賦予每一個人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它近似於我們常說的良心。但是良知並不能詳盡知悉各種事物的形態功用,具有這種知悉作用的是"意念"。良知只是近似於意念的主宰者,可以立即對意念作出是非善惡的評判。他的思想系統中還有一個主要方面,就是對因果關係的重視。在他看來,一件白的物體的白色乃是因,在觀察者的心中產生了白色的感覺才是果。這種對因果關係的理解推導出了他的"知行合一"說。他認為,知識是一種決斷,必定引起一種行動。一個人見到美色就發生愛慕,聞到臭味就發生厭惡,見和聞是"知",愛慕和厭惡則為行,前者立即產生後者。所以,在王陽明看來,"致良知"是很簡單的,人可以立時而且自然地"致良知",但是不斷地按照良知行事就很困難。這和孔子關於"仁"的學說頗為相似:凡人立志於七就可以得到仁,但是每日每時都不違背仁,即在聖賢也不易做到。
王陽明並沒有為真理而真理的傾向。和朱熹一樣,他的目的也在於利用他的思想系統,去證實他從小接受的儒家教條,以求經世致用。他的方法較之朱熹更為直接,然而這裡也埋伏著危險。如果一個人把王陽明的學說看成一種單純的方法,施用於孔孟教條之前,就很可能發生耿定向所說的"朱信先橫",以為自己的靈感可以為真理的主宰。其後果,則可以由於各人的個性和背景而趨向於泛神主義、浪漫主義、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實用主義,甚至無政府主義。這也就是王學的危險之所在。它存在著鼓勵各人以自己的良心指導行動,而不顧習慣的道德標準這一趨向。1587年,李蟄就走到了這條道路的交叉點。
李蟄與耿定向決裂以後,隨即公布了他寫給耿定向的函件,指斥他的虛偽。耿定向以眼還眼,如法炮製,也把他寫給另一位朋友的信廣為抄傳,信上說:"昔顏山農(顏鈞)於講學會中忽起就地打滾,曰:"試看我良知!"士友至今傳為笑柄。"在這一似乎是漫不經意的開場之後,他跟著就指出,李蟄的種種古怪行為,無非是就地打滾之意,目的在於不受拘檢,參會禪機。但是耿定向又不無惡意地提到,李蟄曾經強迫他的幼弟押妓,還提到李蟄有一次率領僧眾,跑到一個寡婦的臥室里化緣。在耿定向看來,這些放蕩的行為,也是李蟄以良知為主宰,尋求頓悟的方法,與顏山農的就地打滾無異。
李蟄在1587年對這種攻擊作出答辯。除了關於寡婦的事件以外,他對自己的不拘形跡毫不掩飾。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對"就地打滾"的評論。他說,他從來沒有聽到過這一故事,如果真有這件事,只能證明顏山農確實參透了"良知真趣"。他又說:"世間打滾人何限?日夜無休時。大庭廣眾之中,漁事權貴人以保一日之榮;暗室屋漏之內,為奴顏婢膝事以幸一時之寵。無人不滾,無時不然,無一刻不打滾。"當一個人真能領悟到打滾的真趣,則另有境界,此即"當打滾時,內不見已,外不見人,無美於中,無丑於外,不背而身不獲,行庭而人不見,內外兩忘,身心如一。難矣,難矣!"他認為耿定向的恥笑無損於顏山農,"即千笑萬笑、百年笑千年笑,山農不理也。何也?佛法原不為庸眾說也,原不為不可語上者說也,原不以恐人笑不敢說而止也"。
以上一段公案,可以看作當時心學派反對理學派的一個事例。李蟄與耿定向的個性不同,但是他們之間互相嘲諷侮弄,已經超出了個性的衝突。其中的微妙之處,乃是耿定向並不屬於正統的理學派,而是和李蟄同屬心學派中的泰州學派。僅僅在攻擊李蟄"未信先抗'這個問題上,他的立場近似於理學派。
心學的發展在明代進入高潮。由於王陽明的創造發揮,這種思想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王陽明原來也屬於朱熹的信徒,據他自己說,他曾經按照朱熹的方法格物,坐在竹子之前冥思苦想。但是格來格去,始終沒有格出一個所以然,自己反而為此病倒。這個故事反映了他相信物質之理和道德之理相通,但是他沒有接受理學的類比方法。既然此路不通,他就另闢蹊徑,最後終於悟出一個道理,即宇宙間各種事物的"有",完全出於個人心理上的反映,比如花開花落,如果不被人所看見,花就與心"同歸於寂"。所謂天理,就是先天存在於各人心中的、最高尚的原則。忠孝是天理,也是心中自然而然產生的觀念。
王陽明受過佛家思想的影響,他的宇宙觀也屬於一無論。他的所謂"良知",是自然賦予每一個人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它近似於我們常說的良心。但是良知並不能詳盡知悉各種事物的形態功用,具有這種知悉作用的是"意念"。良知只是近似於意念的主宰者,可以立即對意念作出是非善惡的評判。他的思想系統中還有一個主要方面,就是對因果關係的重視。在他看來,一件白的物體的白色乃是因,在觀察者的心中產生了白色的感覺才是果。這種對因果關係的理解推導出了他的"知行合一"說。他認為,知識是一種決斷,必定引起一種行動。一個人見到美色就發生愛慕,聞到臭味就發生厭惡,見和聞是"知",愛慕和厭惡則為行,前者立即產生後者。所以,在王陽明看來,"致良知"是很簡單的,人可以立時而且自然地"致良知",但是不斷地按照良知行事就很困難。這和孔子關於"仁"的學說頗為相似:凡人立志於七就可以得到仁,但是每日每時都不違背仁,即在聖賢也不易做到。
王陽明並沒有為真理而真理的傾向。和朱熹一樣,他的目的也在於利用他的思想系統,去證實他從小接受的儒家教條,以求經世致用。他的方法較之朱熹更為直接,然而這裡也埋伏著危險。如果一個人把王陽明的學說看成一種單純的方法,施用於孔孟教條之前,就很可能發生耿定向所說的"朱信先橫",以為自己的靈感可以為真理的主宰。其後果,則可以由於各人的個性和背景而趨向於泛神主義、浪漫主義、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實用主義,甚至無政府主義。這也就是王學的危險之所在。它存在著鼓勵各人以自己的良心指導行動,而不顧習慣的道德標準這一趨向。1587年,李蟄就走到了這條道路的交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