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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時候,光緒帝仍然是個有名無實的皇帝,沒有封建帝王所具有的獨斷的決策權。上有西太后的控制和束縛,下有眾多頑固派的阻撓和抵制。光緒帝要想在這種情況下變法改革,談何容易!為了支持康有為等人的變法活動,把變法願望付諸事實,光緒帝在光緒二十四年春、夏之際,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首先,光緒帝衝破頑固派的阻撓,打通同康有為等人的聯繫。此前,由於頑固派的干擾,康有為的“公車上書”以及前幾次上清帝書,光緒均未看到。光緒二十一年,光緒帝間接見到康有為的《上清帝第四,便十分讚賞。以後,在《上清帝第五中,康有為以極其沉重憂傷的語調指出,如果因循守舊,不思進取,恐怕日後“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意思是說不改革就有可能重演崇禎帝吊死煤山的悲劇。康有為的論斷在光緒帝心中引起了強烈的共鳴,光緒帝讚賞康有為的忠肝義膽,更激起了他變法圖強的信念和決心。他立即給總署諸臣下令,以後康有為如有條陳,要即日呈遞,不得阻格。這就初步打通了光緒帝和康有為等維新派的聯繫。其次,光緒帝支持康有為等人的變法行動,幫助他們迎擊頑固派的破壞。面對康有為等人的變法活動,頑固派如喪考妣,既恨又怕,大肆叫囂“祖宗之法不可變”。針對頑固派的進攻,光緒帝鮮明地站在康有為等人一邊,他說:“今祖宗之地都保不住,何有於祖宗之法呢?”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春,康有為等人在北京成立了“保國會”,提出了“保國、保種、保教”的口號,以便組織變法力量。封建頑固派官僚紛紛起來攻擊,御史文悌上了一個奏摺,污衊康有為是招誘黨羽,犯上作亂,名為保國,實則亂國。在這危急時刻,光緒帝針鋒相對,質問頑固派說:“會能保國,豈不甚善!”及時地支持了保國會。最後,光緒要爭取西太后的許可,取得變法決策權。光緒帝心中明白,不爭取決策權,換句話說,不取得西太后的許可,所謂變法最終是一句空話。光緒帝拿出自己最大的勇氣,公開向西太后要權了。光緒帝曾召見西太后的親信慶親王奕劻,讓他轉告西太后:“我不願做亡國之君,如仍不給我事權,寧可退位。”奕劻找西太后去說了,西太后暴跳如雷,立即就說:“他不願坐此位?我早不願讓他坐了。”可沉思了一會,西太后明白現在還不到廢帝的時候,於是她讓奕劻轉告光諸帝:“皇上辦事,太后不會阻攔。”光緒帝聽到此話,長長出了一口悶氣,心中也踏實了許多。就這樣,光緒帝總算爭得了一點變法的權力,雖然這種權力是暫時的、有限的、很不穩定的,但它卻是變法付諸實施的重要前提。
光緒二十四年6月11日,光緒帝斷然頒布了《明定國是》詔,正式宣布,進行變法革新。在這個詔書中,光緒帝尖銳鞭撻了那些墨守陳規、阻撓變革的守舊勢力;沉痛地指出了中外懸殊、國勢頹衰的嚴酷時局;明確指出了革新的合理性,肯定了變法是不可抗拒的必然趨勢。詔令中外大小諸臣,上自王公,下至士庶,都要努力,發憤為雄。自《明定國是》詔拉開維新變法的序幕,到9月21日變法夭折,共計103天。在這一段時間內,光緒帝共發布改革諭旨180條左右,最多的一天竟發布11條諭旨。從所發布諭旨的內容來看,幾乎涉及到國家生活各個重要的方面,主要有:選拔、任用通達時務和有志維新的人才;開辦學堂、發展近代教育;鼓勵士民上書言事;提倡辦報、譯書和出國留學;發展近代工商農業及交通運輸業;獎勵發明創造;整頓民事,改革財政;整頓海陸軍,加強國防力量等。
《明定國是》詔的頒布,猶如一聲炸雷,在當時社會中引起了強烈而複雜的反響。一部分開明官員士大夫,拍手稱快,積極響應,爭談變法,他們從光緒帝的變革中,看到了中興的希望。然而,就當時的中國社會而言,封建頑固派的勢力還是十分強大的,他們不學無術,因循守舊,鼠目寸光,只知圖高官厚祿,花天酒地,養尊處優,置國家和民族的前途於不顧,形成一種十分腐朽頑固的社會力量。光緒帝要變法改革,不僅撞擊著中國傳統的思想觀念和倫理道德,而且也直接觸及到這些頑固大臣的切身利益,引起了他們喪心病狂的攻擊和反對。所以,光緒帝和維新派所設計的改革方案,要想在中國大地上變成現實,必然需要進行一番艱苦的鬥爭。
光緒帝頒布《明定國是》詔後的第四天(四月二十七日),西太后為了控制變法的勢頭並為以後絞殺維新運動準備條件,採取了先發制人的措施,這一天,西太后逼迫光緒帝發布諭旨宣布:一,以攬權狂悖的罪名,將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龢革職,逐出京城回籍,由此砍掉了光緒帝的左膀右臂;二,規定以後凡授任二品以上官員都需向西太后謝恩,由此控制了人事任免權;三,將王文韶調進中央為軍機大臣,任命榮祿署直隸總督(不久實授),由此抓住了京師重地的軍權。這些諭旨的實質就在於,西太后不僅控制了軍政權力,加強了頑固守舊力量,還削弱了光緒帝的權力及其支持力量。面對西太后的壓力,光緒帝也採取了對策。第二天(二十八日),光緒帝召見了康有為,召見的地點就在西太后身邊、頤和園的仁壽殿。他任命康有為“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上行走”,並允其專摺奏事。但與西太后扶持頑固派的力度相比,光緒的手段就軟多了。
光緒二十四年6月11日,光緒帝斷然頒布了《明定國是》詔,正式宣布,進行變法革新。在這個詔書中,光緒帝尖銳鞭撻了那些墨守陳規、阻撓變革的守舊勢力;沉痛地指出了中外懸殊、國勢頹衰的嚴酷時局;明確指出了革新的合理性,肯定了變法是不可抗拒的必然趨勢。詔令中外大小諸臣,上自王公,下至士庶,都要努力,發憤為雄。自《明定國是》詔拉開維新變法的序幕,到9月21日變法夭折,共計103天。在這一段時間內,光緒帝共發布改革諭旨180條左右,最多的一天竟發布11條諭旨。從所發布諭旨的內容來看,幾乎涉及到國家生活各個重要的方面,主要有:選拔、任用通達時務和有志維新的人才;開辦學堂、發展近代教育;鼓勵士民上書言事;提倡辦報、譯書和出國留學;發展近代工商農業及交通運輸業;獎勵發明創造;整頓民事,改革財政;整頓海陸軍,加強國防力量等。
《明定國是》詔的頒布,猶如一聲炸雷,在當時社會中引起了強烈而複雜的反響。一部分開明官員士大夫,拍手稱快,積極響應,爭談變法,他們從光緒帝的變革中,看到了中興的希望。然而,就當時的中國社會而言,封建頑固派的勢力還是十分強大的,他們不學無術,因循守舊,鼠目寸光,只知圖高官厚祿,花天酒地,養尊處優,置國家和民族的前途於不顧,形成一種十分腐朽頑固的社會力量。光緒帝要變法改革,不僅撞擊著中國傳統的思想觀念和倫理道德,而且也直接觸及到這些頑固大臣的切身利益,引起了他們喪心病狂的攻擊和反對。所以,光緒帝和維新派所設計的改革方案,要想在中國大地上變成現實,必然需要進行一番艱苦的鬥爭。
光緒帝頒布《明定國是》詔後的第四天(四月二十七日),西太后為了控制變法的勢頭並為以後絞殺維新運動準備條件,採取了先發制人的措施,這一天,西太后逼迫光緒帝發布諭旨宣布:一,以攬權狂悖的罪名,將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龢革職,逐出京城回籍,由此砍掉了光緒帝的左膀右臂;二,規定以後凡授任二品以上官員都需向西太后謝恩,由此控制了人事任免權;三,將王文韶調進中央為軍機大臣,任命榮祿署直隸總督(不久實授),由此抓住了京師重地的軍權。這些諭旨的實質就在於,西太后不僅控制了軍政權力,加強了頑固守舊力量,還削弱了光緒帝的權力及其支持力量。面對西太后的壓力,光緒帝也採取了對策。第二天(二十八日),光緒帝召見了康有為,召見的地點就在西太后身邊、頤和園的仁壽殿。他任命康有為“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上行走”,並允其專摺奏事。但與西太后扶持頑固派的力度相比,光緒的手段就軟多了。